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區各委、辦、廳、局,各大企業、事業單位:
現將《內蒙古自治區推進標準化工作三年行動計劃(2014-2016年)》印發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2014年7月15日
內蒙古自治區推進標準化工作三年行動計劃
(2014-2016年)
標準化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技術基礎,是調整產業結構、轉變發展方式、增強自主創新能力的重要手段。近年來,在自治區黨委、政府的重視和支持下,我區標準化工作有了長足發展。但與全國相比,仍存在標準體系不健全、標準水平低、數量少,滯后于產業發展需求、科研成果不能及時轉化為標準等問題。為了認真貫徹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以及習近平總書記在內蒙古視察時的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落實自治區“8337”發展思路,進一步發揮標準化工作在“轉變發展方式,提高質量與效益”中的技術支撐作用,促進自治區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特制訂本計劃。
一、總體要求和奮斗目標
(一)總體要求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緊緊圍繞自治區“8337”發展思路,結合《內蒙古自治區現代煤化工生產示范基地發展規劃(2013-2020年)》、《內蒙古自治區綠色農畜產品生產加工輸出基地發展規劃(2013-2020年)》等發展規劃,構建適應自治區經濟社會發展的標準體系,推動標準化研究、標準制定、修訂和實施,促進標準與科技、專利、產業發展的緊密結合,大力提升工業標準化,夯實農牧(林、水)業標準化,推進服務業標準化,擴展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標準化,實現標準化對自治區經濟社會發展貢獻率的大幅提升。
(二)奮斗目標
經過三年努力,到自治區70周年大慶時,初步構建適應自治區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新型工業、現代農牧業、服務業、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4大標準體系;力爭地方標準制定、修訂數量在目前全國排名第27位的基礎上,提升到前20位;標準化試點、示范項目數量超過全國平均水平;建立能滿足社會需求的標準化信息服務平臺;組建一支熟悉標準化管理與技術、掌握行業發展最新動態的高素質標準化人才隊伍;全社會標準化意識明顯提高。
1.逐步構建新型工業、現代農牧業、服務業、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4大標準體系。到2016年底,基本建立以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為主體,地方標準為補充的4大標準體系,滿足自治區經濟社會發展需要。
2.大幅提升標準制定、修訂水平。到2016年底,制定、修訂國家、行業和地方標準960項以上,基本覆蓋我區新型工業、現代農牧業、服務業、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重點領域。
3.夯實標準化基礎。2014年至2016年,每年在建國家級農業標準化示范項目10個以上,在建自治區級農業標準化示范項目20個以上;每年在建國家級服務業標準化試點項目10個以上,在建自治區級服務業標準化試點項目15個以上。到2016年底,力爭建立3個重點工業產業集群標準化示范項目,創建15個標準化良好行為企業;開展5個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綜合標準化試點項目;獲得國家質檢總局批準的地理標志產品累計達到25個,農業部認證的地理標志農產品累計達到100個;標準化專家庫人數達到350人以上,較2013年增長40%。
4.建成服務社會的標準化信息服務平臺。進一步充實標準文本館藏體系,到2016年底,紙質標準文本館藏達到9萬份以上,全文標準館藏達到 12 萬份以上,較2013年增長30%。
二、主要工作任務
(一)提升工業優勢行業標準化水平
1.構建新型工業標準體系。做好新型工業標準的頂層設計,在梳理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基礎上,構建新型工業標準總體系。總體系由相關法律法規分體系、基礎通用標準體系和能源、冶金建材、農畜產品加工、化工、高新技術等優勢行業分體系構成。在行業分體系中,到2015年底,重點建立農畜產品精深加工標準體系,完善稀土、羊絨制品標準體系。到2016年底,初步形成清潔能源開發與利用、現代煤化工、有色金屬深加工、裝備制造關鍵技術等重要標準體系,基本建立地方藥品標準體系,支撐清潔能源輸出基地、現代煤化工生產示范基地、有色金屬生產加工和現代裝備制造等新型產業基地、綠色農畜產品生產加工輸出基地的建設。
2.加大工業優勢行業的標準研制力度。充分發揮設在我區的全國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分技術委員會、工作組和自治區裝備制造、有色金屬、建材產品、稀土等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的作用,深入開展能源、蒙藥、冶金建材、農畜產品加工、化工、機械裝備制造、高新技術等行業關鍵技術標準的研究。鼓勵企業自主創新,及時將一批專利技術、核心技術轉化為標準,增強我區的標準話語權。到2016年底,主導或參與制定、修訂國家標準、行業標準40項以上,制定、修訂地方標準540項以上(每年180項以上)。
3.積極開展工業標準化試點示范項目。以特色工業園區、工業集中區和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為依托,以園區的重點領域、重點企業和重點產品為主,通過制定統一、先進的技術、管理、節能降耗等標準,提升產業整體質量水平和參與國際市場競爭能力。到2016年底,力爭開展3個重點產業集群標準化試點示范項目。
4.推進標準化良好行為企業創建。引導幫扶工業領域中的大中型企業開展標準化良好行為創建活動,提升企業整體素質。到2016年底,確認標準化良好行為企業15個(每年確認5個),促進企業建立健全符合自身發展需要的標準體系,淘汰落后產能,提高產品質量,逐步建立自主創新技術與標準化相結合的工作機制。
(二)加快現代農牧業標準化進程
1.建立現代農牧業標準體系。圍繞現代農牧業基礎設施、產業體系及服務體系,通過制定與實施標準,促進先進技術和先進經驗在農牧業生產中的推廣應用,以增加農畜產品產量、保障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為重點,實現農畜產品質量安全控制目標并促進增產增收。到2016年底,建立滿足產業化經營需要的涉及種植養殖、生產加工和流通的現代農牧業標準體系。以標準體系為支撐,通過標準化推動新增百億斤糧食生產能力建設,百萬肉牛、百萬奶牛、千萬肉羊高產創建和綠色有機蔬菜基地等農牧業重點工程建設,為建成綠色農畜產品生產加工輸出基地奠定基礎。
2.加強優勢特色農牧業地方標準的研制力度。圍繞玉米、馬鈴薯、番茄、大豆、小麥、葡萄和肉牛、肉羊、奶牛、生豬、毛絨等優勢產業,制定、修訂品種改良、高產優質高效生態安全生產技術規程、良好操作規范、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信息溯源、檢測方法等標準。制定、修訂農牧機產品生產、流通、維修、作業、管理,農牧業基礎設施建設,農牧業機械化作業,農牧業節水灌溉,農牧業用地質量評價,農牧業生態保護,防沙治沙,退牧還草和自然保護區建設等標準。圍繞林業生態建設和林業產業發展的需要,加快抗旱造林、林業產業化、經濟林發展、森林經營等方面標準的制定、修訂,構建適應科學發展要求的標準體系,確保林業重點建設質量,服務我國北疆生態安全屏障建設。到2016年底,主導或參與制定、修訂國家標準、行業標準10項以上,制定、修訂地方標準240項以上(每年80項以上)。
3.加強農牧業標準化項目建設。按照“政府大力推動、市場有效引導、合作組織搭橋、龍頭企業帶動、農牧民積極實施”的方針,開展國家級農業標準化示范項目(每年在建10個以上)和自治區級農業標準化示范項目(每年在建20個以上)建設,促進農牧業集約化生產和規模化經營,實現農牧業增效、農牧民增收。加強示范項目的后續跟蹤監管工作,切實發揮項目的輻射帶動作用,促進當地取得較好的經濟、社會和生態效益。在奶牛、肉牛、肉羊、生豬和家禽標準化規模養殖建設,雙十萬標準化池塘健康養殖建設,東部設施蔬菜外向型基地、中東部環京設施基地、中西部環城設施基地、西部出口設施基地建設等項目中強化標準化工作,建立標準體系,制定相關標準,使這些建設項目有標準可循,按標準組織生產和經營。
4.大力促進羊絨產業健康穩步發展。以阿爾巴斯、二狼山、阿拉善白絨山羊、罕山白絨山羊和烏珠穆沁白絨山羊原種場為核心,開展絨山羊標準化養殖,建立絨山羊“統一供應種畜、統一飼養方式、統一疫病防治、統一科學管理、統一經營服務”的標準化、集約化、產業化養殖模式,完善和規范良種繁育體系,全面提高絨山羊的品質。制定國際先進的檢驗檢測標準,提高標準話語權。建立絨山羊標準化生產示范推廣新機制,增強羊絨產業的競爭力。
5.推進農畜產品品牌培育工作。引導農牧民和農牧業生產經營者樹立品牌意識,大力推動無公害、綠色、有機農畜產品和地理標志保護產品等標準化基地建設。把推行農牧業標準化與開展良好農業規范(GAP)認證、創建農畜產品品牌等工作有機結合起來,對農畜產品的生產、加工、流通等全過程進行標準化管理和監測,增強產品市場競爭力。到2016年底,獲得國家質檢總局批準的地理標志產品累計達到25個,農業部認證的地理標志農產品累計達到100個。
(三)拓展服務業標準化領域
1.構建服務業標準體系。根據我區服務業發展的業態、技術和管理創新要求,圍繞旅游、物流、金融、信息、科技、商務服務等生產性服務業,商貿、居民、文化等生活性服務業,到2016年底,在上述領域基本建立標準體系,擴大服務業標準化覆蓋范圍,創建服務品牌,引導帶動產業發展。
2.加快服務業重點領域地方標準的研制力度。重點研制旅游景區與旅行社管理、旅游設施、旅游安全、旅游服務質量、現代物流、物流信息中介、會展服務、商務服務、商貿流通、家政服務、養老服務、托兒服務、物業服務等標準。到2016年底,主導或參與制定、修訂國家標準、行業標準7項以上,制定、修訂地方標準60項以上(每年20項以上)。
3.充分發揮服務業標準化試點的示范帶動和輻射效應。在生產性服務業、生活性服務業等領域,組織開展國家級服務業標準化試點項目(每年在建10個以上)和自治區級服務業標準化試點項目(每年在建15個以上)建設。以服務標準的實施帶動服務業品牌建設,逐步形成一批有市場影響力、消費者認同的服務品牌,擴大試點的示范帶動和輻射效應。
4.加快推進物業服務標準化工作。探索住宅小區、醫院、辦公樓等物業管理服務標準化建設,研究制定物業服務、物業管理企業標準體系等基礎標準和住宅小區、學校、醫院等物業管理服務規范,促進物業管理服務向標準化、規范化和品牌化發展。加大GB/T 20299.3-2006《建筑及居住區數字化技術應用 第3部分:物業管理》、GB/T 20647.9-2006《社區服務指南 第9部分:物業服務》和《普通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等級標準(試行)》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宣傳貫徹力度,提升物業管理服務水平。
(四)大力開展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標準化工作
1.初步建立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標準體系。抓好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標準化工作,強化標準化在政務服務、社會保險、社區服務、民政工作、公共教育、公共文化、公共安全、公共衛生和環境保護等領域的支撐作用,推動全區社會和民生事業發展。到2016年底,初步建立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標準體系。
2.加快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標準的制定、修訂。加強政務服務、勞動關系、社會保險、社區服務、民政工作、公共教育、公共文化、公共安全、公共衛生、公共交通和環境保護等領域技術標準的制定、修訂工作,滿足群眾最迫切、最直接、最現實的需求。到2016年底,主導或參與制定、修訂國家標準、行業標準3項以上,制定、修訂地方標準60項以上(每年20項以上)。
3.加快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建設。從服務內容、過程、設施、標識、環境到質量、管理等,全面推進標準化,打造行政審批服務品牌。開展以業務標準為主體、包括工作標準和管理標準在內的標準體系建設。到2015年底,建立和完善政務服務標準體系,規范行政服務行為,提高辦事效率,建設服務型、陽光型政府。推進呼和浩特市政務服務中心、通遼市政務服務中心和鄂爾多斯市政務服務中心等國家級標準化試點建設。
4.深入開展消防標準化工作。充分發揮自治區消防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的作用,加強消防安全領域的標準研制力度。到2016年底,建立健全適應我區實際的消防標準體系。重點制定和完善單位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以及煤化工等新興產業消防安全管理的地方標準。
5.加強環境保護標準化工作。圍繞我區主要污染物減排與環境管理的需求,加快環境質量、污染物排放、環境監測、環境管理和環境基礎等地方標準的制定、修訂。到2016年底,基本建立以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為主體,地方標準為補充的環境保護標準體系。
(五)加強標準實施、監督檢查和信息反饋
1.加大標準實施力度。圍繞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的目標,大力推廣節能、節水、節材、節電等技術標準。加強煤炭、電力、鋼鐵、有色、化工、建材等耗能行業相關標準的貫徹實施。圍繞群眾關心、社會影響大的重點產品,狠抓質量安全標準和其他強制性標準的貫徹實施,引導監督生產、加工企業嚴格實施標準,從源頭上抓好產品質量安全。
2.加強標準監督檢查。認真貫徹實施標準化法律、法規和規章,各主管部門切實履行對標準實施監督的職能。加大對企業執行標準的監督檢查,重點監督強制性標準執行情況,將監督檢查信息記錄用于企業誠信管理,提高企業的標準實施率。
3.研究建立標準信息反饋機制。開展標準信息反饋機制的研究,為相關標準的制定、修訂分析提供依據,不斷提高標準的適用性和有效性。
(六)建立完善標準化信息服務平臺
1.加強標準館藏建設。進一步做好標準資源和信息的共享工作,不斷提高標準館藏,提高標準信息服務能力。針對標準信息服務的不同需求,提供標準全文信息服務、標準信息推介服務、智能搜索服務、標準信息綜合服務和標準信息互動服務等各類信息服務。
2.開展對外合作與交流。成立內蒙古中俄標準化技術交流研究中心。構建中俄技術標準信息服務平臺,實現相關信息的動態跟蹤采集和數字化加工,為企業提供技術標準查詢等服務。逐步建立與毗鄰國家標準化管理部門的標準信息交流機制,研究物流、旅游、農牧業病蟲害、畜禽疫病防治等領域的區域性共通標準,開發雙邊雙語標準信息,推廣應用國際通行技術標準,促進國際貿易便利化。
三、工作措施及政策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和責任考核
1.建立工作機制。成立自治區推進標準化工作三年行動計劃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自治區質監局,負責組織協調工作,并根據本計劃研究制定實施方案,明確相關部門職責,落實工作任務和掌控工作進度,確保各項工作有序完成。各級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要成立相應工作機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確定的“統一管理、分工負責”的原則,做好相關工作的組織實施。自治區領導小組對全區標準化行動計劃實施進行指導,并根據國際國內形勢的變化和我區經濟社會發展整體要求,對行動計劃進行相應調整。
2.加強責任考核。自治區人民政府對標準化行動計劃實行目標管理責任制。自治區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制定考核辦法和細則,加強對各盟市、各有關部門實施標準化工作的考核。
(二)加強政策支持和經費保障
1.完善地方標準化政策建設。研究制定自治區標準化獎勵辦法,對標準化重要基礎項目研究,科技成果有效轉化為標準,重要標準制定、修訂或在標準的推廣實施中取得顯著經濟社會效益的組織和個人予以獎勵。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要結合自身實際,制定相應的激勵政策,鼓勵和扶持企業或科研院所積極參與標準化活動,特別是標準的制定、修訂工作。質監與科技部門要建立科技創新與技術標準研制協同推進機制,完善科技成果轉化為技術標準的措施,把具有市場前景的科研成果和專利等上升為技術標準,將重要技術標準研究成果納入自治區科技進步獎獎勵范圍。標準文本正式批準發布后,應作為申報專業職稱的成果,視同同級刊物發表的學術論文,以及考核、晉升和享受有關津貼的依據之一。
2.建立經費保障機制。各級人民政府和行業主管部門應加大對標準化工作的經費投入,將標準化專項經費納入年度預算,逐步形成政府投入為引導、企業投入為主體、社會投入為補充的標準化經費投入機制。各級人民政府每年應投入必要的專項經費,對開展標準化基礎研究,制定、修訂國際、國家、行業標準項目予以資金支持;對農業標準化示范區建設單位、服務業標準化試點單位、標準化良好行為企業等予以資金補助。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充分發揮好公共財政資金的導向作用,重點支持清潔能源、裝備制造、煤化工、綠色農畜產品生產加工、安全健康、資源節約、生態建設、環境保護、旅游、物流、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等領域先進標準的研制和推廣實施。鼓勵和支持社會各界多渠道籌措經費,做好各方面經費的整合,建立標準化工作經費保障機制。
(三)加強標準化人才培養和宣傳
1.加快標準化人才隊伍建設。重視標準化人才資源開發,鼓勵柔性引進人才,搭建人才合作引進平臺,吸納100人以上重點優勢領域的專家加入標準化專家庫。到2016年底,標準化專家庫人數達到350人以上。加強自治區高校標準化相關學科專業建設,完善課程體系和教學內容,鼓勵支持高校科研人員開展標準化研究。構建多渠道、多方參與的標準化培訓機制,利用網絡媒體、遠程教育等新型教育手段,對各級標準化工作人員進行崗位培訓和繼續教育,到2016年底,培訓3000人次以上。積極探索研究標準化從業人員資質制度,提高標準化工作隊伍整體素質。
2.加大標準化工作宣傳。結合“世界標準日”、“質量月”等主題活動,充分利用各大媒體, 采取開辟專刊、專欄、專題等形式,重點宣傳各地區、各部門、各企業標準化工作所取得的經驗及成效,增強社會各界的標準化意識,形成企業重視標準,新聞媒體宣傳標準,社會、百姓關注標準的濃厚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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