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管理局,各農牧場,北大荒集團總公司,北大荒農業股份有限公司,農墾科學院: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財政農業保險保費補貼政策和總局黨委(擴大)會議精神,促進墾區農業和畜牧業快速健康發展,為墾區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提供良好的保險保障,現將《黑龍江省農墾總局農業保險工作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2013年1月28日
黑龍江省農墾總局農業保險工作實施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和省委十一屆二次會議精神,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推進黑龍江省墾區農業保險工作,按照《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做好農業保險保費補貼工作的通知》(財金〔2012〕2號)、《關于規范政策性農業保險業務管理的通知》(保監發〔2009〕56號)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和總局黨委(擴大)會議精神為指針,積極貫徹墾區“強工、興城、優農”發展方針,以全面提高墾區農業抗風險能力,穩定農業生產,保護農民利益為目的,大力推進糧食作物、油料作物、糖料作物、經濟作物、林木、能繁母豬和奶牛保險,實現農業保險全覆蓋,為墾區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優質、高效的保險保障。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行政助推原則。墾區各級部門要將中央財政農業保險保費補貼政策與其他支農惠農政策有機結合,充分發揮財政政策的綜合效應。各管理局、農(牧)場、北大荒農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各分公司要按照本文件要求,有針對性的采取強力助推措施,使廣大農戶積極參加種植業、養殖業、林木保險,為墾區農林牧業生產保駕護航。
(二)堅持全面覆蓋原則。墾區各管理局、農(牧)場、北大荒農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各分公司要將墾區糧食作物、油料作物、糖料作物、經濟作物和林木、能繁母豬、奶牛全部納入陽光農業相互保險公司農業保險范圍,讓農業保險惠及墾區所有種植戶、養殖戶,將國家惠農政策落到實處。
(三)堅持保障水平覆蓋直接物化成本原則。按照《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做好農業保險保費補貼工作的通知》(財金〔2012〕2號)精神,國家支持提高農業保險保障水平。文件明確指出“為切實保障廣大農戶利益,促進及時恢復農業再生產,充分發揮農業保險強農惠農作用,中央財政支持各地結合實際,按照相關規定,提高農業保險保障水平,覆蓋農業生產直接物化成本(以發展改革委等國家權威部門數據為標準)。”墾區農業保險要堅持保障水平覆蓋直接物化成本的原則,并隨著各作物直接物化成本的提高而作相應調整。
(四)堅持集中投保、預收保費原則。各農(牧)場和北大荒農業股份有限公司各分公司要在作物播種前集中組織投保,在簽訂土地承包合同后收取農戶保費,并將各自承擔的保費補貼資金和農戶交納的保費,于每年4月底前一并足額交納到陽光農業相互保險公司。養殖業保險分批集中投保。
(五)堅持承保到戶、理賠到戶原則。各管理局、北大荒農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各分公司、農(牧)場和陽光農業相互保險公司要密切協作,落實好國家惠農政策,把種植業、養殖業保險做實做細,確保保單明細到戶、保險憑證發放到戶、理賠款卡折方式支付到戶,承保情況、查勘定損結果和理賠結果張榜公示,使墾區農戶受災(出險)后真正獲得保險賠款,嚴禁截留、挪用農業保險理賠資金。
三、補貼險種及保險費補貼政策
(一)種植業保險
1.水稻、麥類、玉米、大豆、向日葵、花生、馬鈴薯、甜菜保險費補貼政策為:中央財政補貼65%,農(牧)場、北大荒農業股份有限公司各分公司補貼10%,參保農戶交納25%。
2.未列入中央財政補貼的雜豆、白瓜籽等經濟作物保險,由農(牧)場、北大荒農業股份有限公司各分公司視財力情況進行保費補貼,其余保費由參保農戶承擔。
3.墾區農業保險堅持保障水平覆蓋直接物化成本的原則,由各農(牧)場根據具體情況進行選擇,各作物保額、保費如下:
①水稻種植保險每畝保險費40、45、50、55元,保險金額分別為590、670、745、820元/畝;
②玉米種植保險每畝保險費40、45、50元,保險金額分別為390、440、490元/畝;
③大豆、小麥種植保險每畝保險費40元,大豆保險金額為340元/畝,小麥保險金額為325元/畝;
④向日葵、花生種植保險每畝保險費40、45元,保險金額分別為260、300元/畝;
⑤馬鈴薯、甜菜種植保險每畝保險費45、60、90元,保險金額分別為280、400、600元/畝。
(二)養殖業保險
1.能繁母豬保險。能繁母豬保險金額為1000元/頭, 保險費60元/頭。其中:中央財政補貼80%,養殖戶交納20%。
2.奶牛保險。奶牛保險金額為4000-8000元/頭,平均每頭奶牛保險費480元左右,其中:中央財政補貼80%,參保農戶交納20%,各管理局及農(牧)場、北大荒農業股份有限公司各分公司或龍頭企業可視財力情況進行保費補貼。保險費率按保險監管部門審批或備案的保險條款執行。保險事故發生后,保險公司按照保險條款規定給予賠償。
(三)林木保險
按照國家有關政策參保。
(四)農業保險相關政策的調整
1.如中央財政農業保險補貼險種、補貼政策有調整,則按調整后的政策執行。
2.農業保險堅持保障水平覆蓋農業生產直接物化成本的原則,當墾區農業生產直接物化成本(以黑龍江省發改委數據為準)提高時,保障程度作相應調整,具體調整情況另行通知。
四、農工(民)專業合作社參保和農業保險手續費相關問題
(一)目前,墾區推進現代化大農業和城鄉一體化建設,大力促進合作社的建設和發展,陽光農業相互保險公司應創新保險機制,為墾區農工(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和壯大保駕護航。
(二)墾區各農(牧)場、北大荒農業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為陽光農業相互保險公司代理種植業、養殖業、林業保險業務時,雙方應簽訂業務代理協議,明確業務代理內容、工作標準和手續費支付相關情況。
五、保障措施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農業保險是國家惠農政策的具體體現,是墾區率先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保障。墾區各級領導必須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務求實效。各管理局及農(牧)場、北大荒農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各分公司要調整充實農業保險工作領導小組,實行主要領導負責制,協調、推動農業保險工作,維護農業保險市場的穩定,營造良好的工作環境,確保農業保險全覆蓋,為墾區農業發展提供良好的保障。農業保險工作完成情況納入各農(牧)場年度考核工作目標;各管理局及農(牧)場、北大荒農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各分公司要把年度農業保險補貼計劃納入財務預算內管理,確保保費補貼及時到位。
(二)積極做好宣傳工作。墾區各有關單位特別是北大荒農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各分公司、農(牧)場與陽光農業相互保險公司,要把農業保險宣傳工作作為一項重要內容,充分利用電視、報刊、網絡等新聞媒體,廣泛宣傳農業保險工作的重要意義,讓農民群眾真正認識到農業保險的好處,組織、引導農戶積極主動參加農業保險。
(三)統一組織,協同推進。一是墾區財務、國土資源、農業、林業、畜牧、氣象、水務等有關部門、機構應當建立農業保險相關信息的共享機制。二是各級部門要統一組織、協同推進,密切配合陽光農業相互保險公司搞好農業保險工作。財務部門要做好保費補貼資金的預算、籌集、撥付、管理、結算、監督等工作,保證保費補貼資金發揮效用。農業、畜牧、林業部門要協助保險公司做好災情查勘、定損、理賠鑒定和技術服務工作。氣象、水利部門要及時分析天氣形勢,預報可能出現的農業災情,以便及早防范,減少農業損失。各級畜牧獸醫部門要加強監管,督促做好能繁母豬和奶牛配戴“耳標”工作,配戴“耳標”后方可按照養殖業保險相關條款進行投保;在發生《病害動物和病害動物產品生物安全處理規程》(GB 16548-2006)規定病害時,畜牧獸醫部門應督促養殖戶將動物尸體作無害化處理。
(四)嚴格管理,規范操作。各農(牧)場、上市分公司和陽光農業相互保險公司及其分支機構要嚴格管理,規范操作。一是要確保承保到戶,嚴禁出現各種類型的虛假承保現象的發生;二是存在土地轉租情況時,堅持誰種地、誰參保、誰受益的原則;三是要嚴格按照本文件規定的保費承擔比例進行保費收繳,不得超比例向農戶收取保費,不得擅自減少農(牧)場保費補貼比例、增加農民負擔;四是要確保理賠款到戶,嚴禁出現截留、挪用理賠資金現象的發生;五是要嚴格執行承保情況、查勘定損結果、理賠結果公示和保險憑證發放到戶;六是堅持卡、折方式發放理賠款。種植業、養殖業保險理賠款發放時,由陽光農業相互保險公司各分支機構通過銀行直接將理賠款打入受災(出險)農戶卡、折,以減少理賠兌現中間環節,杜絕截留賠款現象的發生。
(五)全面貫徹“六字”精細化管理原則。陽光農業相互保險公司要全面貫徹落實“細、全、高、嚴、新、實”管理原則,認真做好驗標、核保、災情查勘、定損、理賠等全流程管理與服務工作,將精細化科學管理理念貫穿到農業保險工作的各個環節,全面提升管控力和執行力,實現管理效益最大化。一是高度重視,統籌安排,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二是精心組織,扎實推進,使國家農業保險各項政策落實到千家萬戶,為農戶提供全方位保險保障服務;三是誠實守信,公正透明,堅持農業保險“五公開、三到戶”的原則,即惠農保險政策公開、承保情況公開、理賠結果公開、服務標準公開、監管要求公開和承保到戶、定損到戶、理賠到戶,確保農業保險業務公平、公正、公開;四是積極創造條件,尋求再保險支持,努力分散經營風險。
(六)強化防災減災工作。各管理局及農(牧)場、北大荒農業股份有限公司要強化墾區人工增雨防雹網建設,增強雷達監測預報預警能力,增加高炮和火箭作業設備數量,增加人工增雨防雹作業次數,減少自然災害給農業生產帶來的損失。陽光農業相互保險公司要通過提供增雨防雹炮彈(火箭)、檢炮和培訓費用補貼等措施,為墾區提供優質的防災減災服務。
(七)強化監督檢查工作,防范道德風險。一是各管理局及
農(牧)場、北大荒農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各分公司農業保險工作領導小組要加強對本地區農業保險工作的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并解決問題,糾正錯誤,有針對性地實施領導工作,促進農業保險工作的平穩運行。二是總局農業保險工作領導小組每年要組織有關部門對墾區農業保險開展情況進行定期和不定期檢查。對各農(牧)場、北大荒農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各分公司、陽光農業相互保險公司各分支機構或個人利用農業保險牟取不正當利益,提供虛假材料、虛假理賠以及增加墾區農戶負擔、騙取補貼資金等問題,按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