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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商務廳關于開展零售企業分等定級工作的通知(青商流通字[2013]31號)

   2013-03-05 335
核心提示:  西寧市、格爾木市商務局:  為提升我省零售企業服務水平,改善服務環境,引導零售業調結構、轉方式和規范發展,根據商務部

  西寧市、格爾木市商務局:

  為提升我省零售企業服務水平,改善服務環境,引導零售業“調結構、轉方式”和規范發展,根據商務部《關于開展第三批零售企業分等定級工作的通知》(商辦流通函[2012]978號)和《關于第三批零售企業分等定級工作時間安排的補充通知》要求,現將我省零售企業分等定級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

  (一)開展范圍

  在西寧市開展分等定級工作的基礎上,增加零售企業規模相對較大、條件相對成熟的格爾木市。

  (二)申報條件

  根據2012年2月1日起實施的國家標準《百貨店等級劃分及評定》(GB/T27916—2011,以下簡稱“國家標準”),百貨店劃分為達標級和金鼎級兩個等級,金鼎級為最高級。初次參加評級的百貨店只能申報達標級,達標一年后可申請晉級為金鼎級。等級劃分以服務、管理、誠信、環境、安全、節能六項因素為依據,以企業自愿申報為原則,申報的基本條件為:

  1、申報達標級的百貨店需正式營業兩年(含)以上,營業面積6000㎡(含)以上。

  2、申報金鼎級的百貨店,需達標一年以上,并滿足營業面積10000㎡(含)以上,年銷售額2億元(含)以上的條件。

  其他條件參照國家標準。

  (三)實施步驟

  1、企業申報

  百貨店應登錄“中國零售業分等定級信息管理系統”進行網上申報(網址:http://zglsy.mofcom.gov.cn/rtl/)。申請達標級的百貨店應先提出注冊申請,經本市商務主管部門批準后登錄系統填寫達標信息;申報晉級的百貨店可直接登錄系統填寫金鼎信息。同時,填寫《百貨店分等定級申報表》(附件1),一式三份,于2013年2月25日前報送本市商務主管部門初審。期間各百貨店應對照國家標準進行自查自評,針對薄弱環節進行整改提高。

  2、審核評定

  各市商務主管部門要依據國家標準有關規定,對參加評級的百貨店進行初審,并于2013年3月25日前將初審通過的《百貨店分等定級申報表》和《百貨店分等定級審定表》(附件2)一式兩份報送省商務廳流通業發展處;省商務廳負責對通過初審的百貨店進行復審,并對達標級百貨店進行審核評定,同時,向商務部推薦金鼎百貨店,由商務部組織審核評定。

  3、公示

  經商務部、省商務廳審核評定通過的達標百貨店、金鼎百貨店名單將在各自政府網站公示。對于符合國家標準的達標百貨店、金鼎百貨店由商務部頒發達標百貨店、金鼎百貨店證書。

  (四)工作要求

  各市商務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切實加強領導,落實工作責任,對本市6000㎡以上的百貨店企業進行摸底調查,填寫《百貨店零售企業摸底調查表》(附件3),建立工作聯系制度,并按照國家標準組織發動轄區內符合條件的企業積極申報,指導企業填寫申報材料,對照規范要求整改提高,努力爭取達標。

  二、復查

  根據國家標準,今后將對已評級的百貨店實行動態管理,每兩年復查一次,出現一般問題的要求整改,出現重大問題的將被降級或取消稱號。

  省商務廳將于2013年3月5日前依據國家標準對第二批獲得達標店和金鼎店稱號的企業開展復查。請西寧市商務局提前通知企業于2月底前準備好相關材料。

  聯系人:省商務廳流通業發展處  韓玉梅

  聯系電話:0971-6321648

  傳    真:0971-8455473

  郵    箱:ltyfzc@126.com

  附件:1、《   百貨店分等定級申報表.doc

  2、《   百貨店分等定級審定表.doc

  3、《   百貨店零售企業摸底調查表.doc

  2013年1月31日



 
地區: 青海
標簽: 零售 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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