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防范冬季新冠疫情通過進口冷鏈食品傳播風險,阻斷疫情傳播渠道,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按照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省商務廳、省衛健委、省交通廳、省公安廳、蘭州海關等六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進口冷鏈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的緊急通知》(甘市監明電〔2020〕88號)要求,從即日起,凡從市外購進進口冷鏈食品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在食品預計到達24小時前,向目的地縣區市場監管部門進行報備。
報備單位或個人如實填寫《甘肅省進口冷鏈食品報備單》,同時提供入境港口開具的同批次有效期內的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合格報告、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食品購銷憑證,向目的地縣區市場監管部門進行報備。報備采取紙質或者電子郵件的方式進行,對于食品生產經營者或個人違反本公告規定,不嚴格執行報備制度的,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從嚴查處。
特此通告。
附件:1.天水市市場監管系統進口冷鏈食品報備聯系表
2.甘肅省進口冷鏈食品報備單
天水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20日




報備單位或個人如實填寫《甘肅省進口冷鏈食品報備單》,同時提供入境港口開具的同批次有效期內的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合格報告、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食品購銷憑證,向目的地縣區市場監管部門進行報備。報備采取紙質或者電子郵件的方式進行,對于食品生產經營者或個人違反本公告規定,不嚴格執行報備制度的,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從嚴查處。
特此通告。
附件:1.天水市市場監管系統進口冷鏈食品報備聯系表
2.甘肅省進口冷鏈食品報備單
天水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