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食品網

轉發衛生部等七部門關于貫徹實施《食品安全法》有關問題的通知(甘衛法監發〔2009〕169號)

   2011-05-11 651
核心提示:各市(州)衛生局、經委(工業局)、農牧(農業、畜牧)局、商務局、工商局、質監局、食品藥品監督局,甘肅礦區衛生局、食品藥
       各市(州)衛生局、經委(工業局)、農牧(農業、畜牧)局、商務局、工商局、質監局、食品藥品監督局,甘肅礦區衛生局、食品藥品監督局,蘭州鐵路局勞衛處,蘭州中川機場急救中心,省衛生廳衛生監督所,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現將衛生部等七部門《關于貫徹實施<食品安全法>有關問題的通知》(衛監督發〔2009〕52號)轉發給你們,請各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認真做好食品安全各個環節的監管工作,并做好部門之間的協調與配合。
 
         轉發原文請從省衛生廳網站下載。
 
       《關于貫徹實施<食品安全法>有關問題的通知


 
地區: 甘肅
反對 0舉報 0 收藏 0 打賞 0
 
更多>同類法規
 
鹽池灘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