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食品網

中共拉薩市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拉薩市關于支持新型農牧業經營主體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拉薩市農畜產品精深加工示范引領區的專項方案》的通知 (拉委農辦發〔2021〕2 號)

   2021-05-19 882
核心提示:各縣(區)委農辦,各功能園區,市委宣傳部,市發改委、財政局、經信局、科技局、住建局、人社局、民政局、市場監督管理局、自然
各縣(區)委農辦,各功能園區,市委宣傳部,市發改委、財政局、經信局、科技局、住建局、人社局、民政局、市場監督管理局、自然資源局、旅發局、商務局、林草局、扶貧辦、招商局、大數據局、金融事業服務和發展中心、稅務局,市凈土集團公司,市屬各類媒體單位:
 
  《拉薩市關于支持新型農牧業經營主體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拉薩市農畜產品精深加工示范引領區的專項方案》,已經市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拉薩市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 年3 月19 日
 
  拉薩市關于支持新型農牧業經營主體


  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農業農村部關于印發<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高質量發展規劃(2020-2022 年)>的通知》精神,推進以“神圣國土守護者,幸福家園建設者”為主題的鄉村振興戰略,加快構建政策體系,支持新型農牧業經營主體高質量發展,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進程,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談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三農”工作重要論述,圍繞新型農牧業經營主體發展與現代農牧業轉型升級的總體要求,綜合運用多種政策工具,加快培育新型農牧業經營主體,提升規模經營水平、完善利益分享機制,更好地發揮帶動農牧民進入市場、增加收入、建設現代農牧業的引領作用,促進全市農業農村經濟高質量發展。
 
  二、主要目標
 
  到2025 年,家庭農(牧)場、農牧民專業合作社、農牧業龍頭企業等各類新型農牧業經營主體蓬勃發展,現代農牧業經營體系初步構建,各類主體質量、效益進一步提升,競爭能力進一步增強。具體實現以下目標。
 
  (一)家庭農(牧)場。到2025 年,支持家庭農(牧)場發展的政策體系和管理制度進一步完善,全市示范家庭農(牧)場數量穩步增加,評定市級示范家庭農(牧)場150 家以上,培育自治區級示范家庭農(牧)場10 家,生產經營能力和帶動能力得到鞏固提升。
 
  (二)農牧民專業合作社。到2025 年,農牧民專業合作社質量提升整縣推進覆蓋率力爭達到50%,示范社創建取得重要進展,穩定市級農牧民專業合作示范社在100 家以上,培育自治區級30 家、國家級10 家,農牧民專業合作社規范運行水平大幅提高,服務能力和帶動效應顯著增強。
 
  (三)農牧業龍頭企業。到2025 年,評定市級農牧業產業化經營龍頭企業40 家以上,自治區級龍頭企業10 家,培育國家級龍頭企業10 家,發展一批產業關聯度大,技術裝備水平高,經濟實力強,帶動能力強的農牧業龍頭企業,形成國家級、自治區級和市級龍頭企業發展集群,有效提升整體實力,促使進一步提高農牧業品牌知名度和影響力。
 
  (四)新型農牧業經營主體帶頭人。到2025 年,培訓高素質農牧民2000 人,線上線下培訓融合發展,大力開展新型農牧業經營主體帶頭人培訓。新型農牧業經營主體培育工作覆蓋全市所有縣(區),培育體系健全完善,培育機制靈活有效,培育條件大幅改善,新型農牧業經營主體總體文化素質、技能水平和經營能力顯著提升。
 
  三、重點任務
 
  (一) 加快培育發展家庭農(牧)場
 
  1.完善全國家庭農(牧)場名錄系統。引導廣大農牧民和各類人才創辦家庭農(牧)場,把符合條件的種養大戶納入家庭農(牧)場范圍。及時填報更新名錄系統信息,做到應納盡納,應錄盡錄,建立完整的家庭農(牧)場名錄,實行動態管理,不符合條件的農(牧)場要及時剔除,確保高質量發展。(市農業農村局,各縣(區)、功能園區負責)
 
  2.開展示范家庭農(牧)場創建。鼓勵農牧民按照依法自愿有償原則,通過流轉土地(草場)經營權,提升土地(草場)適度規模經營水平。支持新型農牧業經營主體帶動普通農牧民連片種植、規模飼養,并提供專業服務和生產托管等全程化服務,提升農牧業服務規模水平。加大各級示范家庭農(牧)場創建力度,加強規范引導,探索系統推進家庭農(牧)場高質量發展的政策體系和工作機制。組織開展家庭農(牧)場典型案例征集活動,在全市范圍內宣傳推介一批家庭農(牧)場的典型案例,樹立一批可看可學的,既有個性特點又有共性經驗,值得全市家庭農(牧)場借鑒和學習的標桿和榜樣。(市農業農村局,各縣(區)、功能園區負責)
 
  3.提升家庭農(牧)場發展能力。引導家庭農(牧)場采用先進技術和裝備,開展標準化生產。引導家庭農(牧)場領辦或加入農牧民專業合作社,積極與農牧業龍頭企業等經營主體建立利益聯結機制,建立合作關系,創新合作模式,保障生產與銷售渠道高效對接。強化家庭農(牧)場培訓力度,引導家庭農(牧)場建立規范可追溯生產記錄,提高家庭農(牧)場的標準化生產水平、經營管理水平和示范帶動能力。加強現代化新技術、新理念在家庭農(牧)場生產全過程的應用,鼓勵家庭農(牧)場發展設施農業、休閑農業、智慧農業、電子商務等新產業新業態。建立健全針對市級家庭農(牧)場的財政補助、信貸支持、保險保障等政策。(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市金融事業服務和發展中心,各縣(區)、功能園區負責)
 
  4.鼓勵組建家庭農(牧)場協會或聯盟。積極引導家庭農(牧)場開展聯合與合作,根據種養品種等行業特點和不同行業、區域的需求,有序組建一批帶動能力突出、示范效應明顯的家庭農(牧)場協會或聯盟,逐步構建家庭農(牧)場協會或聯盟體系。(市農業農村局,各縣(區)、功能園區負責)
 
  (二)促進農牧民專業合作社規范提升
 
  1.提升農牧民專業合作社規范化水平。指導農牧民專業合作社制定符合自身特點的章程,加強檔案管理,實行社務公開。依法建立健全成員(代表)大會、理事會、監事會等組織機構。執行財務會計制度,設置會計賬簿,建立會計檔案,規范會計核算,公開財務報告。依法建立成員賬戶,加強內部審計監督。按照法律和章程制定盈余分配方案,可分配盈余主要按照成員與農牧民專業合作社的交易量(額)比例返還。引導農牧民專業合作社依照章程加強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發揮成員積極性,共同辦好農牧民專業合作社。(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財政局,各縣(區)、功能園區負責)
 
  2.增強農牧民專業合作社服務帶動能力。鼓勵農牧民專業合作社利用當地資源稟賦,帶動社員開展連片種植、規模飼養,壯大優勢特色產業,培育農牧業品牌。鼓勵支持農牧民專業合作社加強農畜產品產地初加工、倉儲物流、市場營銷等關鍵環節能力建設。鼓勵農牧民專業合作社延伸產業鏈條,拓寬服務領域。鼓勵農牧民專業合作社建設運營農牧業廢棄物、農村廁所糞污、生活垃圾處理和資源化利用設施,參與農村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和運行管護,參與鄉村文化建設。(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市發改委,各縣(區)、功能園區負責)
 
  3.促進農牧民專業合作社聯合與合作。鼓勵青稞種植、牦牛養殖、奶牛養殖、藏雞養殖等同業或產業密切關聯的農牧民專業合作社在自愿的前提下,通過兼并、合并等方式進行組織重構和資源整合,壯大一批競爭力強的單體農牧民專業合作社。鼓勵農牧民以土地、林權、資金、勞動、技術、產品為紐帶,開展多種形式的聯合與合作,積極發展生產、供銷、信用“三位一體”綜合合作,依法組建農牧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擴大合作規模,提升合作層次,增強市場競爭力和抗風險能力。到2025 年,發展試點合作聯社5 家。(市農業農村局,各縣(區)、功能園區負責)
 
  4.加強試點示范引領。深入開展農牧民專業合作社質量提升整縣推進試點,發展壯大單體農牧民專業合作社,培育發展農牧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繼續推進市級示范社創建活動,建立示范社名錄。認真總結整縣推進農牧民專業合作社質量提升和示范社創建的經驗做法,推介一批制度健全、運行規范的農牧民專業合作社典型案例。(市農業農村局,各縣(區)、功能園區負責)
 
  (三)增強農牧業龍頭企業在農牧業經濟發展中的引領作用
 
  1.發展壯大現有農牧業龍頭企業。圍繞本地優勢產業,進行招商引資、擴大本土龍頭企業支持力度,支持引進先進技術與設備,引進一批、支持一批、帶動一批高層次的農畜產品加工龍頭企業,提高農畜產品精深加工水平。鼓勵具有一定規模的龍頭企業通過兼并重組,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加大科技創新,優化產品結構,強化品牌建設,提升農畜產品質量安全水平和市場競爭力。鼓勵龍頭企業加大研發投入,支持符合條件的龍頭企業創建農牧業高新技術企業。(市農業農村局、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財政局、市科技局,各縣(區)、功能園區負責)
 
  2.規劃一批產業園區、科技園區和農牧業產業化示范基地。對全市特色產業進行合理規劃布局,形成一批特色產業發展規劃和園區規劃,在產業基礎較好的縣(區)建立相應的產業園區和科技園區。引導龍頭企業集群集聚發展,參與現代農業示范區、糧食生產功能區、重要農產品生產保護區、特色農產品優勢區以及現代農牧業產業園、農業科技園、農業產業化示范基地等建設,形成特色產業集群,延長產業鏈,爭取在產業園區和科技園區形成集約、綠色、生態循環的閉合產業鏈,形成標志性園區群,促進農牧業專業化布局、規模化生產。(市農業農村局、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各縣(區)、功能園區負責)
 
  3.建立完善的龍頭企業與小農戶利益聯結機制。鼓勵農牧業龍頭企業通過“公司+農戶”,“公司+合作社+農戶”,“公司+合作社+基地+農戶”,“公司+基地+農戶”等方式,通過市場化運作,建立利益共享、小農戶利益適當保底(保護價)機制,將小農戶納入現代農牧業產業體系。鼓勵農牧業企業建立長期穩定的生產基地,帶動當地小農戶提高種養殖技術水平。進一步完善農牧業產業化帶農惠農機制,支持農牧業龍頭企業通過訂單收購、保底分紅、二次返利、股份合作、吸納就業、村企對接等多種形式帶動小農戶共同發展。鼓勵小農戶以土地經營權、林權等入股龍頭企業并采取特殊保護,探索實行農民負盈不負虧的分配機制,推廣“保底收益+按股分紅”等模式。支持龍頭企業與小農戶共同設立風險保障金。鼓勵有條件的縣(區)將新型農牧業經營主體帶動小農戶數量和成效作為相關財政支農資金和項目審批、驗收的重要參考依據。(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經信局、市農業農村局,各縣(區)、功能園區負責)
 
  (四)引導新型農牧業經營主體為小農戶提供社會化服務。支持新型農牧業經營主體帶動小農戶連片種植、規模飼養,大力發展農機作業、統防統治、集中育秧、加工儲存等生產性服務、產銷服務、托管服務、農牧業科技服務等全產業鏈中的各環節服務或全程服務,提升農牧業服務規模水平。將有條件的新型農牧業經營主體培育成多元化農牧業服務主體,探索建立農技指導、信用評價、保險推廣、產品營銷于一體的公益性、綜合性農牧業公共服務組織。(市農業農村局、市直相關部門,各縣(區)、功能園區負責)
 
  (五)引導新型農牧業經營主體多元多產業融合發展。支持新型農牧業經營主體發展加工流通、直供直銷、休閑農業等,實現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支持新型農牧業經營主體發揮各自優勢形成合力,建設形成一批一村一品等特色優勢產業。促進各類新型農牧業經營主體融合發展,培育和發展農牧業產業化聯合體,鼓勵建立產業協會和產業聯盟。(市農業農村局、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旅發局負責)
 
  (六)全面提升新型農牧業經營主體經營者素質。鼓勵新型農牧業經營主體帶頭人通過“半農半讀”、線上線下等多種形式就地就近接受職業教育。加大新型農牧業經營主體經營者培訓力度,堅持面向產業、融入產業、服務產業,著力建機制、定規范、抓考核,強化農牧民教育培訓體系,實施好新型農牧業經營主體帶頭人、家庭農(牧)場經營者輪訓,分期分批開展農牧民專業合作社骨干培訓,積極探索高素質農牧民培育銜接學歷提升教育制度。(市人社局、市農業農村局、市科技局、市扶貧辦,各縣(區)、功能園區負責)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財政投入。統籌整合資金,綜合采用政府購買服務、以獎代補、先建后補等方式,加大對新型農牧業經營主體的支持力度,推動由新型農牧業經營主體作為各級財政支持的各類小型項目建設管護主體。根據市委市政府年度目標工作任務安排,市級財政對新型農牧業經營主體進行扶持,對新評定的市級示范家庭農(牧)場,按照《中共拉薩市委辦公室拉薩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拉薩市收入略高于建檔立卡貧困戶群眾政策支持的實施意見(試行)》(拉委辦發〔2019〕85 號)的扶持政策,鼓勵支持低收入家庭發展家庭農(牧)場,對達到扶持標準的由市、縣(區)兩級按比例每戶扶持2-5 萬元,扶持資金標準按實際規模由市、縣(區)兩級主管部門確認后兌現;對新評定的市級農牧民專業合作社,按照《中共拉薩市委辦公廳拉薩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關于引導和促進農牧民合作社規范發展的實施意見(試行)>的通知》(拉委廳發〔2015〕12 號)要求,每家一次性給予5 萬元資金獎補;對新評定的市級農牧業產業化經營龍頭企業每家一次性給予10 萬元資金獎補,對新認定的合作聯社每家一次性給予10 萬元資金獎補。各行業主管部門積極落實各項支持新型農牧業經營主體方面的相關政策。本年度享受過國家級或自治區級資金獎補政策的經營主體不再重復享受市本級獎補資金。(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稅務局,各縣(區)、功能園區負責)
 
  (二)創新金融保險服務。綜合運用稅收、獎補等政策,鼓勵金融機構創新產品和服務,加大對新型農牧業經營主體、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的信貸支持。逐步推進農村承包土地經營權和農牧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探索開展糧食生產規模經營主體營銷貸款和大型農機具融資租賃試點。鼓勵發展新型農村合作金融,穩步擴大農牧民專業合作社內部信用合作試點。探索建立新型農牧業經營主體信用評價體系,對符合條件的靈活確定貸款期限,簡化審批流程,對正常生產經營、信用等級高的可以實行貸款優先等措施。鼓勵縣(區)建立針對新型農牧業經營主體的特色優勢農畜產品保險制度,在有條件的縣(區)積極開展農產品價格和收入保險、“保險+期貨”、農田水利設施保險、貸款保證保險等試點,滿足新型農牧業經營主體多層次、多樣化風險保障需求。穩步開展農牧民互助合作保險試點,鼓勵有條件的縣(區)積極探索符合實際的互助合作保險模式。(市金融事業服務和發展中心、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負責)
 
  (三)鼓勵拓展營銷市場。支持新型農牧業經營主體參與產銷對接活動和在城市社區設立直銷店(點)。落實鮮活農畜產品運輸綠色通道。鼓勵有條件的縣(區)對新型農牧業經營主體申請并獲得專利、“三品一標”認證、品牌創建等給予適當獎勵。加快實施“互聯網+現代農業”行動,支持新型農牧業經營主體帶動小農戶應用農業物聯網和電子商務,支持新型農牧業經營主體入駐電子商務平臺。(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各縣(區)、功能園區負責)
 
  (四)推動用地政策落實。積極推動落實設施農業用地政策,保障新型農牧業經營主體合理用地需求。在國土空間規劃批準實施前,在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前提下,推動各地通過調整優化村莊用地布局、有效利用存量建設用地等支持新型農牧業經營主體發展。(市自然資源局、市住建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林草局,各縣(區)、功能園區負責)
 
  (五)強化人才支撐。鼓勵有條件的縣(區)通過獎補等方式,引進各類職業經理人,提高農牧業經營管理水平。鼓勵農民工、大中專畢業生、退伍軍人、科技人員等返鄉下鄉就近就便創辦領辦新型農牧業經營主體,鼓勵支持各類人才到新型農牧業經營主體工作。鼓勵各地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委托專業機構或專業人才為新型農牧業經營主體提供政策咨詢、生產控制、財務管理、技術指導、信息統計等服務。建立產業專家幫扶和農技人員對口聯系制度,發揮好縣鄉農牧民專業合作社輔導員的指導和服務作用。(市農業農村局、市人社局,各縣(區)、功能園區負責)
 
  (六)提升數字技術應用水平。按照實施數字鄉村戰略和數字農業農村發展規劃的總體部署,以數字技術與農業農村經濟深度融合為主攻方向,加快農業農村生產經營、管理服務數字化改造,全面提升農業農村生產智能化、經營網絡化、管理高效化、服務便捷化水平,用數字化驅動新型農牧業經營主體高質量發展。實施信息進村入戶入社工程,建立農業信息監測分析預警體系,為新型農牧業經營主體提供市場信息服務。組織開展農牧民手機應用技能培訓,提高新型農牧業經營主體和農牧民發展生產的能力。(市農業農村局、市人社局、市大數據局,各縣(區)、功能園區負責)
 
  (七)加大宣傳力度。創新宣傳形式,充分發揮新興媒體和傳統媒體作用,廣泛宣傳各縣(區)的好經驗、好做法,重點宣傳一批可學可看可復制的典型案例,充分調動社會各界支持新型農牧業經營主體發展的積極性。(市委宣傳部、市農業農村局、市民政局、市科技局、市發改委、市屬各類媒體單位,各縣(區)、功能園區)
 
  拉薩市農畜產品精深加工示范引領區的


  專項方案
 
  為深入貫徹《拉薩市關于進一步加快農畜產品加工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拉委農發〔2019〕1 號)文件精神,加快我市農畜產品精深加工業高質量發展,進一步優化資源配置,構建優勢區域布局,延長產業鏈、提升價值鏈、優化供應鏈、完善利益鏈,引進、培育一批國內外頂尖的農畜產品精深加工企業,加快農牧業提質增效和農牧業產業轉型升級,高水平創建拉薩農畜產品精深加工示范引領區,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談會精神,貫徹落實市委八屆六次全會精神,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以農牧業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轉變發展方式、調整優化結構為主線,以市場需求為導向,以增加農牧民收入、提高農牧業綜合效益和競爭力為核心,建立拉薩農畜產品精深加工示范引領區,加快推進農畜產品加工精細化、市場化進程,全面提升農牧業產業化水平。
 
  二、主要目標
 
  以青稞、牦牛、高原奶等農牧業特色產業為主攻方向,農畜產品精深加工能力得到進一步提升,到2025 年,主要農畜產品加工轉化率達到40%以上,農畜產品加工企業總產值達到45 億元,農畜產品加工業與農牧業總產值比達到1.5∶1。
 
  三、重點任務
 
  (一)強化優質農畜產品生產基地建設。依托全市糧食功能生產區,持續推進青稞單產提升行動,到2025 年,穩定青稞生產面積30 萬畝。依托現有蔬菜種植基地,以提升保供給能力為重點,持續推進“菜籃子”工程建設,到2025 年,穩定蔬菜種植面積7.5 萬畝以上,其中設施蔬菜面積擴展到2.8 萬畝。以林周縣為重點,輻射達孜區、曲水縣等土地資源優勢縣(區),優化糧改飼比例,建立飼草料生產基地,到2025 年,穩定本地飼草種植面積18 萬畝;以曲水縣為重點,擴大種植藏中藥材、經濟林果、食用菌等特色經濟作物種植面積。以良種改良和育肥出欄為重點,建成林周縣萬頭牦牛繁育中心、達孜區和曲水縣兩個萬頭牦牛生產基地;壯大當雄郭慶、墨竹工卡扎雪、尼木麻江三個凈土牧場,到2025 年,實現牦牛出欄20 萬頭以上、牦牛肉產量3 萬噸以上;持續推進和鞏固“萬戶百場十中心”工程建設,到2025 年,實現優質奶牛存欄12 萬頭、產奶量20 萬噸;進一步挖掘藏雞產業優勢,以尼木縣、達孜區、堆龍德慶區、曲水縣、墨竹工卡縣為核心,推進標準化藏雞養殖場建設,到2025 年,力爭實現藏雞養殖規模300 萬只、出欄200 萬只、產蛋2500 噸。(市農業農村局、科技局、林草局、市場監管局,各縣(區)、功能園區負責)
 
  (二)優化農畜產品精深加工布局。推動農畜產品加工業向城市郊區、加工園區、產業集聚區和物流節點發展,搶抓自治區打造高原生物產業園的機遇,依托拉薩經開區、達孜區和堆龍德慶區等工業園區、物流園區,鼓勵建設一批農牧業科技園區、農畜產品精深加工園區。結合青稞種植、牦牛養殖、奶牛養殖等特色農畜產品原材料生產基地和區位優勢,合理布局農畜產品加工基地。圍繞奶業提質增效,規范運營西藏凈土乳業有限公司,做強凈土乳業品牌,著力打造首個鮮奶直供城市。圍繞青稞產業提質增效,建設以拉薩經開區、堆龍德慶區、達孜區、曲水縣工業園區為中心的青稞精深加工基地;圍繞牦牛產業提質增效,建設以拉薩經開區、達孜產業園區、當雄縣牦牛產業園區為中心的牦牛肉系列產品深加工基地,生產牦牛分割肉及牦牛肉干、冷鮮肉等系列產品;圍繞高原特色設施農業提質增效,在曲水縣、林周縣、墨竹工卡縣、尼木縣建設產地凈菜加工車間,發展現代倉儲物流業。圍繞飼草提質增效,建設以林周縣為中心的飼草加工基地;圍繞特色經濟作物提質增效,建設以曲水縣才納凈土健康產業園區為中心的精深加工基地;圍繞藏雞養殖,建設以尼木德青源藏雞養殖園區、達孜產業園區為中心的藏雞肉(蛋)深加工基地。(市農業農村局、發改委、商務局,各縣(區)、功能園區負責)
 
  (三)培育多元化產業加工主體。圍繞農牧民專業合作社規范提升,鼓勵現有農牧民專業合作社,在開展連片種植、規模飼養等規模發展的同時,延伸農畜產品初加工、培育品牌、倉儲物流、市場銷售等經營范圍,拓寬服務領域,深挖內生動力,到2025 年,發展市級以上農牧民專業合作示范社100 家以上,總資產達到千萬元以上的合作社達到35 家,發展試點合作聯社5家。通過招商引資、兼并、合并等方式,支持引進先進技術與設備等,引進一批、培育一批、帶動一批農畜產品加工龍頭企業,鼓勵與上下游各類市場主體組建產業聯盟和產業協會,將不同農畜產品加工主體納入服務范圍,引導其向前端延伸帶動小農戶建設原材料供應基地,向后端延伸建設物流營銷和服務網絡,打造全產業鏈龍頭企業,重點發展農畜產品精深加工、流通、電子商務和社會化服務,促進農畜產品精深加工水平的提升,到2025年,發展市級以上農牧業產業化經營龍頭企業40 家以上,培育規模以上農畜產品加工企業25 家。探索推廣“龍頭企業+合作社+基地+農戶”的利益聯結模式,引導農畜產品加工龍頭企業,與農牧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牧)場等經營主體,建立穩定的農畜產品產銷關系,采取股份分紅、利潤返還、吸納就業等形式讓利農牧民群眾,構建讓農牧民分享農畜產品加工流通等環節增值收益的利益聯結機制。(市農業農村局負責)
 
  (四)持續推進品牌培育。以“拉薩凈土”區域公用品牌為重點,完善和強化執行“拉薩凈土”區域公用品牌的使用標準和管理辦法,加強品牌保護和監管、質量保證與誠信體系建設,建立健全品牌年度審查、動態抽查以及公眾監督等辦法,建立“拉薩凈土”區域公用品牌企業和產品目錄,形成優勝劣汰的動態管理機制,確保“拉薩凈土”區域公用品牌旗下的農畜產品加工企業能夠集群發展、形成規模效應。進一步開展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示范縣創建工作,引導各類經營主體,認證無公害農畜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畜產品等“三品一標”農畜產品,到2025 年,力爭“三品一標”認證數量達到230 個。(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商務局、農業農村局,市凈土集團公司,各縣(區)、功能園區負責)
 
  (五)持續拓寬流通渠道。引導農畜產品加工業與旅游、文化、教育、科普、康養等產業深度融合,繼續在城市市區和旅游景區(景點)設立“拉薩凈土”產品直銷店、專賣店和體驗店(點),持續提升“拉薩凈土”區域公用品牌的影響力和競爭力。落實和完善鮮活農畜產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大力發展農畜產品冷鏈物流,探索果蔬、肉類等從生產、加工、儲藏、運輸、銷售到最終消費的冷鏈物流模式,提高全市農畜產品冷鏈物流發展水平和效率。指導和支持經營主體在電商平臺上開設特色農畜產品專區和網點等,實現拉薩特色優勢農畜產品網上銷售;推進電子商務進農牧區,到2025 年,市級電子商務公共服務中心達到1 個,縣級電子商務公共服務中心達到3 個,鄉鎮級電子商務公共服務站達到15 個,村級電子商務公共服務點達到52 個;健全農畜產品線下銷售體系,積極探索農商直供、中央廚房等新業態。加快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步伐,形成便民利民的流通體系。將農畜產品加工業納入“互聯網+”現代農牧業行動,利用大數據、物聯網、云計算、移動互聯網等新一代信息技術,培育發展網絡化、智能化、精細化現代加工新模式。(市農業農村局、旅發局、商務局、大數據局、發改委,市凈土集團公司,各縣(區)、功能園區負責)
 
  (六)加強農畜產品及加工副產物綜合利用。在示范引領區內引進培育一批綠色工業企業(綠色工廠)專門進行產品及其加工副產物循環利用、全值利用、梯次利用。采取先進的提取、分離與制備技術,集中建立副產物收集、運輸和處理渠道,重點開展青稞秸稈、果蔬皮渣、畜禽骨血等副產物梯次加工,不斷挖掘農畜產品加工潛力,提升增值空間。建立副產物綜合利用技術體系,鼓勵中小企業建立副產物收集、處理和運輸的綠色通道,實現加工副產物的有效供應。堅持資源化、減量化、可循環發展方向,調整種養業生產方式,使副產物更加符合循環利用要求和加工標準。(市經信局負責)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財政支持。支持符合條件的農畜產品加工企業申請支農資金和產業發展項目。新型農牧業經營主體購置的耕整地機械、種植施肥機械、田間管理機械、收獲機械、收貨后處理機械、農產品初加工機械、農用搬運機械、排灌機械、畜牧機械、農業廢棄物利用處理設備、農田基本建設機械、溫室大棚設備、拖拉機以及其他機械等14 大類規定范圍內的農機可按西藏自治區農機購置補貼相關規定享受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對從事青稞、牦牛、高原奶牛、藏中藥材等龍頭企業可按《關于扶持青稞、牦牛、奶業等重點產業健康發展的政策意見》《關于加快推進凈土健康產業發展若干政策意見的實施細則》等規定享受補貼政策。(市財政局、農業農村局,各縣(區)、功能園區負責)
 
  (二)落實招商引資政策。積極落實自治區和拉薩市出臺的《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西藏自治區招商引資優惠政策若干規定(試行)的通知》《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西藏自治區招商引資扶持方案(試行)的通知》《拉薩市招商引資促進實體企業綠色發展扶持辦法(試行)》《拉薩市關于“飛地”發展政策實施意見》等招商引資扶持政策,通過資金補助、獎勵等方式,吸引更多能夠形成整個產業鏈的農畜產品加工龍頭企業進駐拉薩發展高原特色農畜產品加工業。(市商務局、招商局、農業農村局,各縣(區)、功能園區負責)
 
  (三)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培育引進一批懂經營管理、熱愛科技創新、熟練掌握生產技能的人才隊伍。開展職業技能和創業培訓,爭取打造一批農畜產品加工創業創新孵化園,支持返鄉下鄉人員領辦創辦農畜加工企業。(市人社局、科技局負責)
 
  (四)營造發展氛圍。積極在社交媒體、電視臺、網絡、報紙等媒介宣傳農畜產品精深加工示范引領區和加工園區的各項支持政策。積極發揮行業協會和其他社會組織在行業自律、教育培訓和品牌營銷等方面的作用,督促企業切實履行質量、安全和吸納就業等社會責任與義務。加強食品農畜產品質量安全法律法規、公眾營養膳食科普知識宣傳,樹立先進典型,努力營造促進農畜產品加工業持續穩定健康發展的良好氛圍。(市委宣傳部、農業農村局,各縣(區)、功能園區負責)

附件:   中共拉薩市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拉薩市關于支持新型農牧業經營主體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拉薩市農畜產品精深加工示范引領區的專項方案》的通知


 
地區: 西藏 拉薩市
反對 0舉報 0 收藏 0 打賞 0
 
更多>同類法規
 
鹽池灘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