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規章清理工作的通知》(魯政辦發〔2010〕28號)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開展2010年清理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工作的通知》(食藥監辦〔2010〕54號)要求,我局認真組織開展了規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對建局以來所發布的288件行政文件(含職能移交前省衛生廳發布的涉及餐飲服務監管方面的文件)作了全面梳理。現將清理結果公告如下:
一、省局下發對行政相對人有普遍約束力和對內有普遍約束力的規范性文件,繼續有效的53件。擬進行修改的3件。廢止或宣布失效的8件。
二、省局下發與行政相對人有關或對內部行為具有約束力的行政工作文件以及職能移交前省衛生廳發布的涉及餐飲服務監管方面的文件,繼續有效的145件。其中2件屬職能移交前省衛生廳發布。擬進行修改的12件。其中5件屬職能移交前省衛生廳發布。廢止或宣布失效的67件。
對上述規范性文件及行政工作文件廢止或宣布失效,均不涉及過去根據這些文件所作出的行政行為的效力。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規范性文件清理公告魯食藥監法[2010]248號.doc
一、省局下發對行政相對人有普遍約束力和對內有普遍約束力的規范性文件,繼續有效的53件。擬進行修改的3件。廢止或宣布失效的8件。
二、省局下發與行政相對人有關或對內部行為具有約束力的行政工作文件以及職能移交前省衛生廳發布的涉及餐飲服務監管方面的文件,繼續有效的145件。其中2件屬職能移交前省衛生廳發布。擬進行修改的12件。其中5件屬職能移交前省衛生廳發布。廢止或宣布失效的67件。
對上述規范性文件及行政工作文件廢止或宣布失效,均不涉及過去根據這些文件所作出的行政行為的效力。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