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市場監管局,市局各處室:
為認真貫徹落實《濟南市進一步加強進口冷鏈食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市防疫指揮部第393號),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和生產經營的食品安全,結合市場監管工作實際,根據我市疫情防控新需要,經市局研究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強化進口冷鏈食品溯源監管,以《食品安全法》為依據,以《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和《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合格證明》(含包裝物,下同)為條線,履行監管職責,檢查經營者從“采購、驗收、銷售”等重點環節法定義務履行情況,落實進口冷鏈食品核酸查驗全程監督。
二、品種和范圍
以進口冷鏈食品為主,重點檢查進口冷鏈畜禽肉、水產品為原料的食品生產、流通、餐飲服務各類生產經營者。
三、監督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
(一)建立制度。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按照“人物同防”要求,制訂完善進口冷鏈食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工作制度,對進口冷鏈食品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儲存和銷售等關鍵環節和崗位采取措施,防范新冠病毒污染和傳播風險。
(二)索證索票和進貨查驗。食品生產經營者要嚴格進口冷鏈食品的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嚴禁采購、銷售、使用來源不明及《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和《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合格證明》的不齊全進口冷鏈食品和原料。自2020年8月17日始,凡采購進口冷鏈食品的,必須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索取同批次海關《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和入庫、出庫《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合格證明》;從外地購進我市的必須于貨物到濟前24小時,憑海關部門《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向經營所在地區縣市場監管局辦理報備。
食品生產經營者于8月17日前采購進口厄瓜多爾南美白蝦還未使用、銷售的,立即停止使用和銷售,通報衛健部門全面進行核酸檢測,等候市指揮部的通知。
(三)追溯管理。記錄進口冷鏈食品從采購、入庫、使用等環節直接接觸的從業人員名單;做好各項生產經營記錄,如實記錄采購進口冷鏈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以及供貨者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信息,記錄進口冷鏈食品使用、銷售情況,如實記錄出廠和銷售產品的名稱、數量以及購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做到來源可查、去向可追。
(四)清潔消毒。要加強對進口冷鏈食品內外包裝、冷庫、轉運存放區域、運輸工具、接觸設備設施的清潔消毒,進口冷鏈食品入庫和加工使用前應按照要求對外包裝實施消殺處理。具體清潔消毒方法可參照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肉類加工企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和《山東省進口冷鏈食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術指引》。
(五)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建立上崗員工健康卡和全體員工健康狀況臺賬,開展員工14天行程及健康狀況登記,每14天一周期進行隱患排查。每班上崗員工必須落實登記、測溫、消毒、查驗健康碼等防控措施,嚴禁“帶疫”上崗。落實員工宿舍和餐飲管理,合理安排員工作業班次,實行“一米線”安全距離,減少員工密切接觸。加強外來人員登記管理,盡可能減少不必要外來人員進入,確需進入廠區的,需詢問單位、健康狀況、接觸疫情發生地區人員等情況,必須落實登記、測溫、消毒、查驗健康碼等防控措施并佩戴口罩后方可入廠。
四、扎實履行監督管理責任
(一)高度重視,壓實工作責任。各區縣局要按照職責分工,立即組織精干力量,安排防控排查,逐一查實每個環節和風險點,督促經營者履行防疫義務。對發現的線索要確定專人進行調查,逐級核查落實責任,及時書面報告。落實屬地監管責任,按照“人物同防”的要求,實行全過程、全鏈條管控,形成管理閉環。同時,要按照規定對一線監管人員開展核酸檢測(8月21日前完成),購置防護裝備和耗材,做好執法保障。
(二)認真履行監管義務。各區縣局要按照工作要求開展監督檢查,清晰、完整、準確的做好記錄,按照省局有關要求建立完善監管工作臺賬。對發現的違法行為要當場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依法立案處理。要組織專人、設立公開窗口,服務經營者報備。對發現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陽性的責任信息,要按照防疫有關規定,停止生產經營活動,封閉經營場所,迅即啟動應急處置,主動向轄區防疫指揮部進行報告,在防疫人員指導下釆取對物品臨時封存、場所消毒和接觸人員排查檢測等措施,開展貨物來源、去向、庫存的追溯,開展購銷及接觸人員的追溯、開展車輛的運行及消殺排查、通報衛健部門配合所涉環境的風險排查。
(三)及時上報信息。各區縣局于每日19:00前將本單位生產、流通、餐飲三環節的冷鏈食品疫情防控工作情況,對口上報到市局相關處室內網公共郵箱。
生產處聯系人:何 晨 電話:66603671
流通處聯系人:張 松 電話:66603675
餐飲處聯系人:楊智軍 電話:66603637
附件:1. 食品生產環節進口冷鏈食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明白紙
2.食品流通環節冷鏈食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明白紙
3.餐飲單位采購進口冷鏈食品明白紙
4.濟南市進口冷藏冷凍食品防疫報備表
濟南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8月19日
(此件主動公開)
附件1
食品生產環節進口冷鏈食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明白紙
為防止新冠肺炎病毒通過冷鏈、食品生產加工環節傳播,現將進口冷鏈食品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告知如下:
一、范圍
以進口冷鏈食品,特別是以進口冷鏈畜禽肉、水產品為原料的食品生產企業、小作坊。
二、建立制度
應當按照“人物同防”要求,制訂完善進口冷鏈食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工作制度,對進口冷鏈食品進貨查驗、儲存和生產加工、清潔消毒等關鍵環節和崗位采取措施,防范新冠病毒污染和傳播風險。
三、產品管理
要嚴格進口冷鏈食品進貨查驗,嚴禁采購、使用來源不明、缺少檢驗檢疫合格證明的冷凍冷藏畜禽肉、水產品等進口冷鏈食品。自2020年8月17日后,凡采購進口冷鏈食品的,必須于進口冷鏈食品到達市區前24小時,憑海關部門《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向所在轄區市場監管部門報備,再次對產品進行核酸檢測,合格后方可入廠生產。
要建立進口冷鏈食品全程追溯制度,記錄進口冷鏈食品從進廠、入庫、生產加工等環節直接接觸的員工名單;做好進貨查驗記錄、投料記錄和出廠銷售記錄,如實記錄采購進口冷鏈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以及供貨者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信息,記錄進口冷鏈食品投料使用情況,如實記錄出廠產品的名稱、數量以及購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做到來源可查、去向可追。
四、清潔消毒
要加強對進口冷鏈食品內外包裝、冷庫、轉運存放區域、運輸工具、生產設備設施的清潔消毒,在進口冷鏈食品入庫前或者進入生產車間前應對其外包裝實施消殺處理。
外包裝可使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充分噴灑或擦拭消毒,作用30分鐘;對進口冷鏈食品存儲冷庫、轉運存放區域的地面、墻壁,可使用500~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充分噴灑或擦拭消毒,消毒作用30分鐘;對進口冷鏈食品解凍池、盛放容器、生產設備設施表面等,可使用500~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充分噴灑或擦拭消毒,消毒作用30分鐘,清水沖洗干凈,避免消毒劑污染食品。具體清潔消毒方法可參照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肉類加工企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和《山東省進口冷鏈食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術指引》。
五、從業人員健康管理
食品生產企業、小作坊要建立上崗員工健康卡和全體員工健康狀況臺賬,開展員工14天行程及健康狀況登記,至少每14天開展一次員工疫情重點地區(含境外)旅居史、接觸史排查,每班上崗員工必須落實登記、測溫、消毒、查驗健康碼等防控措施,嚴禁“帶疫”上崗。
直接接觸進口冷鏈食品及包裝物的員工要做好個人防護,穿戴工作帽、一次性醫用外科口罩、手套和工作服等,根據崗位需要穿戴相應的面屏、圍裙、膠靴等,生產結束后,按規定流程洗手消毒,其工衣應與其他員工工衣分開清洗、消毒。
持續開展生產車間、冷庫等重點區域的風險排查,落實員工宿舍和餐飲管理,合理安排員工作業班次,實行“一米線”安全距離,減少員工密切接觸。
加強外來人員登記管理,盡可能減少不必要外來人員進入,確需進入廠區的,需詢問單位、健康狀況、接觸疫情發生地區人員等情況,必須落實登記、測溫、消毒、查驗健康碼等防控措施并佩戴口罩后方可入廠。
六、配合檢測
要全力配合當地衛生健康委開展進口冷鏈食品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工作,如實說明進口冷鏈食品采購、儲存、使用等情況,及時提供本單位直接接觸冷凍冷藏肉類、水產品及包裝物的全部從業人員名單,以及與上述人員在同一密閉工作車間(場所)、無防護狀態下有直接接觸的人員名單,確保“應檢盡檢”。
附件2
食品流通環節冷鏈食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明白紙
為防止新冠肺炎病毒通過冷鏈、食品流通環節傳播,現將冷鏈食品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告知如下:
一、購進進口冷凍冷藏食品提前報備
報備主體:進口冷凍冷藏肉類、水產品進入我市的首站經營者(首站是指進口冷凍冷藏肉類、水產品進入山東落地的第一批發商)
報備時間:凡是購進進口冷凍冷藏食品的,須于購進食品到達濟南區域24小時前,向貨物到達目的地區縣市場監管局書面報備,報備可以采用傳真、發送電子文檔、當面送達等多種方式。
報備內容:經營者名稱、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或者批號、同批次海關《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和入庫地址、供貨者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報備表附后)。
二、嚴格落實進貨查驗義務
從外地購進進口冷凍冷藏食品的,應當索取并查驗供貨者許可證、同批次海關《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憑衛健部門出具《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合格證明》入庫貯存。銷售時,經營者應委托具有資質的核酸檢測機構開展出庫核酸檢測,取得《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合格證明》后,方可出庫。
在濟南本地購進冷藏冷凍食品的,應當索取并查驗供貨者許可證、食品同批次海關《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還應索取貨物在濟南貯存的入庫、出庫《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合格證明》。
三、建立食品安全追溯體系
冷藏冷凍食品銷售經營者應建立食品進貨臺賬,詳細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或者批號、進貨日期、供貨者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并保存相關憑證。
從事冷藏冷凍食品批發業務的經營者,還要建立食品銷售臺賬,詳細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或者批號、進貨日期、銷售日期、購貨者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并保存相關憑證。
冷鏈倉儲物經營者要嚴格落實入場實名登記制度、驗視制度、可疑物品報告制度,對運輸、儲存進口水產品和畜禽肉類食品的,應當同時索取入庫《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合格證明》。冷凍庫經營企業在冷鏈食品入庫前應對食品外包裝實施消毒處理。食品運輸企業在進口冷鏈食品運輸過程中不得擅自開箱,每批次食品運輸完畢后,應當對車輛和食品冷藏箱內外壁實施全面消毒。
四、加強環境衛生防護
安排專人對經營區域、辦公區域、會議場所及其他人員活動場所和相關物品定時清潔消毒,加強室內環境通風,密閉區域要正確使用空調等機械通風。
冷藏冷凍市場、海鮮市場等場所要使用紅外線自動測溫設備,提高對入場人員體溫測量的精度和效率。
五、加強從業人員健康管理
建立上崗員工健康碼和全體員工健康狀況臺賬,對開展員工14天行程及健康狀況登記,每14天一周期進行隱患排查。落實測溫、消毒、查驗健康碼等防控措施。員工提前3天報備疫情重點地區(境外》外出計劃,因病缺勤人員應主動報備缺勤原因和健康狀況,單位做好記錄。有直接接觸的人員名單,確保按規定“應檢盡檢”。
食品銷售人員應佩戴一次性外科醫用口罩、手套和工作服,根據崗位需要穿戴相應的圍裙、膠靴等,做好個人防護。
附件3
餐飲單位采購進口冷鏈食品明白紙
一、落實進貨查驗和索證索票
(一)從濟南市外購進
提前24 小時憑海關部門《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合格證明》和《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向市場監管部門辦理備案;貨物到濟后及時開展核酸檢測,憑《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合格證明》入庫。
(二)從濟南市內購進
索取供貨單位的《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和出庫《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合格證明》。
二、定期進行核酸檢測
采購和使用進口冷鏈食品的要對場所、設施和人員每14天進行一次檢測。
三、加強應急處置
一旦發現核酸檢測陽性立即向當地市場監管部門報告,并采取對物品臨時封存、場所消毒和接觸人員排查檢測等措施,相關物品按照醫療廢棄物集中轉運處理。
附件4:
濟南市進口冷藏冷凍食品防疫報備表.doc
為認真貫徹落實《濟南市進一步加強進口冷鏈食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市防疫指揮部第393號),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和生產經營的食品安全,結合市場監管工作實際,根據我市疫情防控新需要,經市局研究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強化進口冷鏈食品溯源監管,以《食品安全法》為依據,以《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和《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合格證明》(含包裝物,下同)為條線,履行監管職責,檢查經營者從“采購、驗收、銷售”等重點環節法定義務履行情況,落實進口冷鏈食品核酸查驗全程監督。
二、品種和范圍
以進口冷鏈食品為主,重點檢查進口冷鏈畜禽肉、水產品為原料的食品生產、流通、餐飲服務各類生產經營者。
三、監督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
(一)建立制度。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按照“人物同防”要求,制訂完善進口冷鏈食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工作制度,對進口冷鏈食品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儲存和銷售等關鍵環節和崗位采取措施,防范新冠病毒污染和傳播風險。
(二)索證索票和進貨查驗。食品生產經營者要嚴格進口冷鏈食品的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嚴禁采購、銷售、使用來源不明及《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和《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合格證明》的不齊全進口冷鏈食品和原料。自2020年8月17日始,凡采購進口冷鏈食品的,必須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索取同批次海關《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和入庫、出庫《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合格證明》;從外地購進我市的必須于貨物到濟前24小時,憑海關部門《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向經營所在地區縣市場監管局辦理報備。
食品生產經營者于8月17日前采購進口厄瓜多爾南美白蝦還未使用、銷售的,立即停止使用和銷售,通報衛健部門全面進行核酸檢測,等候市指揮部的通知。
(三)追溯管理。記錄進口冷鏈食品從采購、入庫、使用等環節直接接觸的從業人員名單;做好各項生產經營記錄,如實記錄采購進口冷鏈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以及供貨者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信息,記錄進口冷鏈食品使用、銷售情況,如實記錄出廠和銷售產品的名稱、數量以及購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做到來源可查、去向可追。
(四)清潔消毒。要加強對進口冷鏈食品內外包裝、冷庫、轉運存放區域、運輸工具、接觸設備設施的清潔消毒,進口冷鏈食品入庫和加工使用前應按照要求對外包裝實施消殺處理。具體清潔消毒方法可參照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肉類加工企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和《山東省進口冷鏈食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術指引》。
(五)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建立上崗員工健康卡和全體員工健康狀況臺賬,開展員工14天行程及健康狀況登記,每14天一周期進行隱患排查。每班上崗員工必須落實登記、測溫、消毒、查驗健康碼等防控措施,嚴禁“帶疫”上崗。落實員工宿舍和餐飲管理,合理安排員工作業班次,實行“一米線”安全距離,減少員工密切接觸。加強外來人員登記管理,盡可能減少不必要外來人員進入,確需進入廠區的,需詢問單位、健康狀況、接觸疫情發生地區人員等情況,必須落實登記、測溫、消毒、查驗健康碼等防控措施并佩戴口罩后方可入廠。
四、扎實履行監督管理責任
(一)高度重視,壓實工作責任。各區縣局要按照職責分工,立即組織精干力量,安排防控排查,逐一查實每個環節和風險點,督促經營者履行防疫義務。對發現的線索要確定專人進行調查,逐級核查落實責任,及時書面報告。落實屬地監管責任,按照“人物同防”的要求,實行全過程、全鏈條管控,形成管理閉環。同時,要按照規定對一線監管人員開展核酸檢測(8月21日前完成),購置防護裝備和耗材,做好執法保障。
(二)認真履行監管義務。各區縣局要按照工作要求開展監督檢查,清晰、完整、準確的做好記錄,按照省局有關要求建立完善監管工作臺賬。對發現的違法行為要當場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依法立案處理。要組織專人、設立公開窗口,服務經營者報備。對發現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陽性的責任信息,要按照防疫有關規定,停止生產經營活動,封閉經營場所,迅即啟動應急處置,主動向轄區防疫指揮部進行報告,在防疫人員指導下釆取對物品臨時封存、場所消毒和接觸人員排查檢測等措施,開展貨物來源、去向、庫存的追溯,開展購銷及接觸人員的追溯、開展車輛的運行及消殺排查、通報衛健部門配合所涉環境的風險排查。
(三)及時上報信息。各區縣局于每日19:00前將本單位生產、流通、餐飲三環節的冷鏈食品疫情防控工作情況,對口上報到市局相關處室內網公共郵箱。
生產處聯系人:何 晨 電話:66603671
流通處聯系人:張 松 電話:66603675
餐飲處聯系人:楊智軍 電話:66603637
附件:1. 食品生產環節進口冷鏈食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明白紙
2.食品流通環節冷鏈食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明白紙
3.餐飲單位采購進口冷鏈食品明白紙
4.濟南市進口冷藏冷凍食品防疫報備表
濟南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8月19日
(此件主動公開)
附件1
食品生產環節進口冷鏈食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明白紙
為防止新冠肺炎病毒通過冷鏈、食品生產加工環節傳播,現將進口冷鏈食品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告知如下:
一、范圍
以進口冷鏈食品,特別是以進口冷鏈畜禽肉、水產品為原料的食品生產企業、小作坊。
二、建立制度
應當按照“人物同防”要求,制訂完善進口冷鏈食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工作制度,對進口冷鏈食品進貨查驗、儲存和生產加工、清潔消毒等關鍵環節和崗位采取措施,防范新冠病毒污染和傳播風險。
三、產品管理
要嚴格進口冷鏈食品進貨查驗,嚴禁采購、使用來源不明、缺少檢驗檢疫合格證明的冷凍冷藏畜禽肉、水產品等進口冷鏈食品。自2020年8月17日后,凡采購進口冷鏈食品的,必須于進口冷鏈食品到達市區前24小時,憑海關部門《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向所在轄區市場監管部門報備,再次對產品進行核酸檢測,合格后方可入廠生產。
要建立進口冷鏈食品全程追溯制度,記錄進口冷鏈食品從進廠、入庫、生產加工等環節直接接觸的員工名單;做好進貨查驗記錄、投料記錄和出廠銷售記錄,如實記錄采購進口冷鏈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以及供貨者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信息,記錄進口冷鏈食品投料使用情況,如實記錄出廠產品的名稱、數量以及購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做到來源可查、去向可追。
四、清潔消毒
要加強對進口冷鏈食品內外包裝、冷庫、轉運存放區域、運輸工具、生產設備設施的清潔消毒,在進口冷鏈食品入庫前或者進入生產車間前應對其外包裝實施消殺處理。
外包裝可使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充分噴灑或擦拭消毒,作用30分鐘;對進口冷鏈食品存儲冷庫、轉運存放區域的地面、墻壁,可使用500~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充分噴灑或擦拭消毒,消毒作用30分鐘;對進口冷鏈食品解凍池、盛放容器、生產設備設施表面等,可使用500~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充分噴灑或擦拭消毒,消毒作用30分鐘,清水沖洗干凈,避免消毒劑污染食品。具體清潔消毒方法可參照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肉類加工企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和《山東省進口冷鏈食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術指引》。
五、從業人員健康管理
食品生產企業、小作坊要建立上崗員工健康卡和全體員工健康狀況臺賬,開展員工14天行程及健康狀況登記,至少每14天開展一次員工疫情重點地區(含境外)旅居史、接觸史排查,每班上崗員工必須落實登記、測溫、消毒、查驗健康碼等防控措施,嚴禁“帶疫”上崗。
直接接觸進口冷鏈食品及包裝物的員工要做好個人防護,穿戴工作帽、一次性醫用外科口罩、手套和工作服等,根據崗位需要穿戴相應的面屏、圍裙、膠靴等,生產結束后,按規定流程洗手消毒,其工衣應與其他員工工衣分開清洗、消毒。
持續開展生產車間、冷庫等重點區域的風險排查,落實員工宿舍和餐飲管理,合理安排員工作業班次,實行“一米線”安全距離,減少員工密切接觸。
加強外來人員登記管理,盡可能減少不必要外來人員進入,確需進入廠區的,需詢問單位、健康狀況、接觸疫情發生地區人員等情況,必須落實登記、測溫、消毒、查驗健康碼等防控措施并佩戴口罩后方可入廠。
六、配合檢測
要全力配合當地衛生健康委開展進口冷鏈食品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工作,如實說明進口冷鏈食品采購、儲存、使用等情況,及時提供本單位直接接觸冷凍冷藏肉類、水產品及包裝物的全部從業人員名單,以及與上述人員在同一密閉工作車間(場所)、無防護狀態下有直接接觸的人員名單,確保“應檢盡檢”。
附件2
食品流通環節冷鏈食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明白紙
為防止新冠肺炎病毒通過冷鏈、食品流通環節傳播,現將冷鏈食品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告知如下:
一、購進進口冷凍冷藏食品提前報備
報備主體:進口冷凍冷藏肉類、水產品進入我市的首站經營者(首站是指進口冷凍冷藏肉類、水產品進入山東落地的第一批發商)
報備時間:凡是購進進口冷凍冷藏食品的,須于購進食品到達濟南區域24小時前,向貨物到達目的地區縣市場監管局書面報備,報備可以采用傳真、發送電子文檔、當面送達等多種方式。
報備內容:經營者名稱、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或者批號、同批次海關《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和入庫地址、供貨者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報備表附后)。
二、嚴格落實進貨查驗義務
從外地購進進口冷凍冷藏食品的,應當索取并查驗供貨者許可證、同批次海關《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憑衛健部門出具《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合格證明》入庫貯存。銷售時,經營者應委托具有資質的核酸檢測機構開展出庫核酸檢測,取得《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合格證明》后,方可出庫。
在濟南本地購進冷藏冷凍食品的,應當索取并查驗供貨者許可證、食品同批次海關《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還應索取貨物在濟南貯存的入庫、出庫《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合格證明》。
三、建立食品安全追溯體系
冷藏冷凍食品銷售經營者應建立食品進貨臺賬,詳細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或者批號、進貨日期、供貨者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并保存相關憑證。
從事冷藏冷凍食品批發業務的經營者,還要建立食品銷售臺賬,詳細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或者批號、進貨日期、銷售日期、購貨者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并保存相關憑證。
冷鏈倉儲物經營者要嚴格落實入場實名登記制度、驗視制度、可疑物品報告制度,對運輸、儲存進口水產品和畜禽肉類食品的,應當同時索取入庫《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合格證明》。冷凍庫經營企業在冷鏈食品入庫前應對食品外包裝實施消毒處理。食品運輸企業在進口冷鏈食品運輸過程中不得擅自開箱,每批次食品運輸完畢后,應當對車輛和食品冷藏箱內外壁實施全面消毒。
四、加強環境衛生防護
安排專人對經營區域、辦公區域、會議場所及其他人員活動場所和相關物品定時清潔消毒,加強室內環境通風,密閉區域要正確使用空調等機械通風。
冷藏冷凍市場、海鮮市場等場所要使用紅外線自動測溫設備,提高對入場人員體溫測量的精度和效率。
五、加強從業人員健康管理
建立上崗員工健康碼和全體員工健康狀況臺賬,對開展員工14天行程及健康狀況登記,每14天一周期進行隱患排查。落實測溫、消毒、查驗健康碼等防控措施。員工提前3天報備疫情重點地區(境外》外出計劃,因病缺勤人員應主動報備缺勤原因和健康狀況,單位做好記錄。有直接接觸的人員名單,確保按規定“應檢盡檢”。
食品銷售人員應佩戴一次性外科醫用口罩、手套和工作服,根據崗位需要穿戴相應的圍裙、膠靴等,做好個人防護。
附件3
餐飲單位采購進口冷鏈食品明白紙
一、落實進貨查驗和索證索票
(一)從濟南市外購進
提前24 小時憑海關部門《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合格證明》和《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向市場監管部門辦理備案;貨物到濟后及時開展核酸檢測,憑《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合格證明》入庫。
(二)從濟南市內購進
索取供貨單位的《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和出庫《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合格證明》。
二、定期進行核酸檢測
采購和使用進口冷鏈食品的要對場所、設施和人員每14天進行一次檢測。
三、加強應急處置
一旦發現核酸檢測陽性立即向當地市場監管部門報告,并采取對物品臨時封存、場所消毒和接觸人員排查檢測等措施,相關物品按照醫療廢棄物集中轉運處理。
附件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