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局機關各處室、局直各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全力做好全省林草系統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切實保證森林草原資源安全和林草事業有序發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切實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高度重視疫情防控工作。目前,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總體形勢向好,但防控任務依然艱巨繁重,各地要充分認識到疫情防控工作的艱巨性和復雜性,認識到國際國內疫情發展的新形勢。全省林草系統廣大干部職工要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在疫情防控方面的戰略決策部署,認真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慎終如始,再接再厲,繼續把疫情防控作為當前頭等大事和最重要的工作,不麻痹、不厭戰、不松勁,抓緊抓實抓細各項防控措施,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
(二)堅持科學防控疫情。堅持“預防為主、外防輸入、內防局部擴散”的原則,優化防控策略,分區、分級、分類精準防控,逐步推動林草行業復工復產。對低風險地區,實施“外防輸入”策略,全面恢復正常林業草原生產。嚴防境外、省外疫情輸入,堅決防止疫情“倒灌”。涉外林草企業要積極配合海關和有關部門做好疫情防控。對中風險地區,實施“外防輸入、內防擴散”策略,在嚴防境外省外輸入的情況下,避免林草系統干部職工及家庭成員、親屬中的偶發聚集性感染,防止局部擴散,有序恢復正常林業草原生產。
(三)嚴格規范實施疫情防控。各級林草主管部門及涉林涉草生產單位要嚴格遵守我省疫情防控措施20條和疫情嚴查嚴控30條。認真落實外來人員登記、日常體溫檢測、登記建檔、口罩佩戴、用具殺毒、分散施工、分散用餐等各項規定,緊緊圍繞營造林生產、育苗生產、種苗異地采購運輸、木材采運及其他林產品運輸等林草生產管理環節,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同時要加強對外來務工人員、外來運輸車輛的疫情防控,確保所有復工復產人員防疫安全。
二、分類指導,科學有序推動林草行業復工復產
(一)積極推進營造林及國土綠化。各地要加快落實營造林、草原修復、森林撫育等任務計劃,加強指導服務,加快作業設計或實施方案制定并盡快批復實施。做好苗木、種子、機具調配和人力組織,科學指導林草施工企業(單位)復工復產。在施工過程中,作業人員可實行相對分散作業、多地塊分頭施工,盡量減少人員聚集,確保防疫安全。為降低疫情影響,各地要精心指導,加快復工復產步伐,確保全年生產任務的完成。鼓勵通過“互聯網+義務植樹”方式開展義務植樹活動。
(二)積極促進國有林場、苗圃復工復產。各地區的國有林場、苗圃要主動配合當地政府、村組(社區),做好疫情防控與復工復產的有效銜接,積極推進復工復產,確保各項生產經營活動盡早步入常態化。各級林草主管部門要指導和幫助國有林場、苗圃解決復工復產防疫物資緊缺等問題。充分利用政府網站、微信群、公眾號等多種方式發布造林綠化和種苗供應信息,為供需雙方提供有效對接。引導各類造林主體盡量使用鄉土樹種造林,就近解決苗木供應,避免長途運輸。
(三)穩步推進林草企業和新型經營主體復工復產。指導和督促林草企業,以及林業專業合作社、家庭林場等新型林業經營主體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科學合理制定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方案,切實做好員工安全防護工作。要加強與交通運輸、衛生防疫、市場監管、農業農村、人力資源等部門的溝通協調,爭取將原料、產品、苗木、種子、化肥等生產資料納入綠色物流通道,爭取將林果、林菌等可食林產品納入生活必需品應急運輸保障范圍。對經濟林和林下經濟產品,統一納入阿里巴巴“農產品滯銷賣難信息反饋通道”機制,利用“釘釘APP”,添加客服專號“aixinzhunong”,開展網絡銷售。積極解決生產原料運輸不暢、產品滯銷、防疫物資緊缺、用工不足等實際困難。
(四)指導和幫助風景名勝區等景區有序開放。認真按照《遼寧省支持文化和旅游企業共渡難關若干政策措施》要求,積極落實“有序開放賓館飯店、文化場館和A級景區等”政策。在確保防疫物資充足,做好防疫工作預案的前提下,有序開放A級風景名勝區等景區。對開放景點、公共設施等區域要定時進行全方位消毒,對景區員工采取專業防護,對游客實行實名制購票、檢測體溫、登記個人健康信息和聯系方式等防疫措施。引導游客分散式游覽,對旅游密集度實時調控,確保景區人員安全。
三、強化服務,扎實做好林草行業復工復產保障工作
(一)繼續優化林草行業營商環境。優化審批流程,進一步壓縮辦事時限,針對重點項目和亟需開工的投資項目,開辟優先審批、限時辦理的綠色通道。進一步創新政務服務方式,在疫情防控期間,盡力推行不見面審批,通過“遼寧政務服務網”、郵政快遞、電話預約和網上預約等方式辦理相關受理、業務咨詢,凡是可以通過線上辦理的審批、備案等事項,一般不要求申請人到現場辦理,對于確需現場辦理的事項,要采取一次辦、快速辦,提高辦事效率,提高服務效能。
(二)認真落實重點項目建設使用林地政策。認真按照《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于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做好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工作的通知》等相關政策要求,對疫情防控建設項目、重點建設項目、脫貧攻堅項目,要用好用實優惠政策。疫情防控項目急需使用林地的,可以根據需要先行使用林地,用地單位在疫情結束后6個月內補辦使用林地審核手續;屬于臨時用地的,疫情結束后應當恢復林業生產條件,交還林地使用者,不再辦理用地審批手續。既有使用林地審核同意書有效期滿的,確需繼續使用或需補辦延期使用許可的,許可時效自動延長至疫情結束。
(三)積極做好科技指導服務。各級林草主管部門要充分利用網上林業草原科技平臺,采取線上咨詢、講座、培訓等措施,直接為基層生產單位和各類涉林涉草經營主體提供相關服務。積極推廣國家林業和草原局《林業資源培育及高效利用技術創新專項抗擊疫情支撐春季生產技術成果匯編》以及省級其他相關林草行業技術成果,促進林草行業科學有序地實現高質量發展。要深入發掘林草行業相關科技成果、實用技術,做好疫情結束后林業草原科技成果入庫國家林草局和遼寧省林業草原科技成果庫的相關準備工作。
(四)認真落實林業草原建設項目及扶持政策。各級林草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疫情期間林業草原項目及資金爭取工作,準確把握國家、省有關疫情防控期間各方面的扶持政策,主動與發改、財政等部門對接,充分發揮國家財政支持政策的效益,為林業草原生產復工復產提供資金保障。對已經下達的2020年中央林業改革發展資金、林業草原生態保護恢復資金和2020年省級林業草原轉移支付資金,各地要按程序抓緊撥付到生產單位,保障林業草原生產項目順利實施。
(五)積極推進復工復產信貸政策落實及金融服務。各地要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和省支持促進復工復產相關信貸金融政策,加強與農業信貸擔保公司、郵儲銀行等金融機構合作,做好新型林業經營主體及林農個人創業擔保貸款推進工作,做好個人創業擔保貸款需求的征集、審核和推薦,配合財政等部門做好涉林個人創業擔保貸款貼息政策的落實。同時要進一步做好林業貸款貼息工作,為林草企業(單位)、新型林業經營主體和林農復工復產提供及時有效的信貸金融支持和服務,確保有關政策落實到位。
遼寧省林業和草原局
2020年3月17日
(此件公開發布)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全力做好全省林草系統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切實保證森林草原資源安全和林草事業有序發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切實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高度重視疫情防控工作。目前,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總體形勢向好,但防控任務依然艱巨繁重,各地要充分認識到疫情防控工作的艱巨性和復雜性,認識到國際國內疫情發展的新形勢。全省林草系統廣大干部職工要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在疫情防控方面的戰略決策部署,認真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慎終如始,再接再厲,繼續把疫情防控作為當前頭等大事和最重要的工作,不麻痹、不厭戰、不松勁,抓緊抓實抓細各項防控措施,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
(二)堅持科學防控疫情。堅持“預防為主、外防輸入、內防局部擴散”的原則,優化防控策略,分區、分級、分類精準防控,逐步推動林草行業復工復產。對低風險地區,實施“外防輸入”策略,全面恢復正常林業草原生產。嚴防境外、省外疫情輸入,堅決防止疫情“倒灌”。涉外林草企業要積極配合海關和有關部門做好疫情防控。對中風險地區,實施“外防輸入、內防擴散”策略,在嚴防境外省外輸入的情況下,避免林草系統干部職工及家庭成員、親屬中的偶發聚集性感染,防止局部擴散,有序恢復正常林業草原生產。
(三)嚴格規范實施疫情防控。各級林草主管部門及涉林涉草生產單位要嚴格遵守我省疫情防控措施20條和疫情嚴查嚴控30條。認真落實外來人員登記、日常體溫檢測、登記建檔、口罩佩戴、用具殺毒、分散施工、分散用餐等各項規定,緊緊圍繞營造林生產、育苗生產、種苗異地采購運輸、木材采運及其他林產品運輸等林草生產管理環節,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同時要加強對外來務工人員、外來運輸車輛的疫情防控,確保所有復工復產人員防疫安全。
二、分類指導,科學有序推動林草行業復工復產
(一)積極推進營造林及國土綠化。各地要加快落實營造林、草原修復、森林撫育等任務計劃,加強指導服務,加快作業設計或實施方案制定并盡快批復實施。做好苗木、種子、機具調配和人力組織,科學指導林草施工企業(單位)復工復產。在施工過程中,作業人員可實行相對分散作業、多地塊分頭施工,盡量減少人員聚集,確保防疫安全。為降低疫情影響,各地要精心指導,加快復工復產步伐,確保全年生產任務的完成。鼓勵通過“互聯網+義務植樹”方式開展義務植樹活動。
(二)積極促進國有林場、苗圃復工復產。各地區的國有林場、苗圃要主動配合當地政府、村組(社區),做好疫情防控與復工復產的有效銜接,積極推進復工復產,確保各項生產經營活動盡早步入常態化。各級林草主管部門要指導和幫助國有林場、苗圃解決復工復產防疫物資緊缺等問題。充分利用政府網站、微信群、公眾號等多種方式發布造林綠化和種苗供應信息,為供需雙方提供有效對接。引導各類造林主體盡量使用鄉土樹種造林,就近解決苗木供應,避免長途運輸。
(三)穩步推進林草企業和新型經營主體復工復產。指導和督促林草企業,以及林業專業合作社、家庭林場等新型林業經營主體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科學合理制定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方案,切實做好員工安全防護工作。要加強與交通運輸、衛生防疫、市場監管、農業農村、人力資源等部門的溝通協調,爭取將原料、產品、苗木、種子、化肥等生產資料納入綠色物流通道,爭取將林果、林菌等可食林產品納入生活必需品應急運輸保障范圍。對經濟林和林下經濟產品,統一納入阿里巴巴“農產品滯銷賣難信息反饋通道”機制,利用“釘釘APP”,添加客服專號“aixinzhunong”,開展網絡銷售。積極解決生產原料運輸不暢、產品滯銷、防疫物資緊缺、用工不足等實際困難。
(四)指導和幫助風景名勝區等景區有序開放。認真按照《遼寧省支持文化和旅游企業共渡難關若干政策措施》要求,積極落實“有序開放賓館飯店、文化場館和A級景區等”政策。在確保防疫物資充足,做好防疫工作預案的前提下,有序開放A級風景名勝區等景區。對開放景點、公共設施等區域要定時進行全方位消毒,對景區員工采取專業防護,對游客實行實名制購票、檢測體溫、登記個人健康信息和聯系方式等防疫措施。引導游客分散式游覽,對旅游密集度實時調控,確保景區人員安全。
三、強化服務,扎實做好林草行業復工復產保障工作
(一)繼續優化林草行業營商環境。優化審批流程,進一步壓縮辦事時限,針對重點項目和亟需開工的投資項目,開辟優先審批、限時辦理的綠色通道。進一步創新政務服務方式,在疫情防控期間,盡力推行不見面審批,通過“遼寧政務服務網”、郵政快遞、電話預約和網上預約等方式辦理相關受理、業務咨詢,凡是可以通過線上辦理的審批、備案等事項,一般不要求申請人到現場辦理,對于確需現場辦理的事項,要采取一次辦、快速辦,提高辦事效率,提高服務效能。
(二)認真落實重點項目建設使用林地政策。認真按照《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于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做好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工作的通知》等相關政策要求,對疫情防控建設項目、重點建設項目、脫貧攻堅項目,要用好用實優惠政策。疫情防控項目急需使用林地的,可以根據需要先行使用林地,用地單位在疫情結束后6個月內補辦使用林地審核手續;屬于臨時用地的,疫情結束后應當恢復林業生產條件,交還林地使用者,不再辦理用地審批手續。既有使用林地審核同意書有效期滿的,確需繼續使用或需補辦延期使用許可的,許可時效自動延長至疫情結束。
(三)積極做好科技指導服務。各級林草主管部門要充分利用網上林業草原科技平臺,采取線上咨詢、講座、培訓等措施,直接為基層生產單位和各類涉林涉草經營主體提供相關服務。積極推廣國家林業和草原局《林業資源培育及高效利用技術創新專項抗擊疫情支撐春季生產技術成果匯編》以及省級其他相關林草行業技術成果,促進林草行業科學有序地實現高質量發展。要深入發掘林草行業相關科技成果、實用技術,做好疫情結束后林業草原科技成果入庫國家林草局和遼寧省林業草原科技成果庫的相關準備工作。
(四)認真落實林業草原建設項目及扶持政策。各級林草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疫情期間林業草原項目及資金爭取工作,準確把握國家、省有關疫情防控期間各方面的扶持政策,主動與發改、財政等部門對接,充分發揮國家財政支持政策的效益,為林業草原生產復工復產提供資金保障。對已經下達的2020年中央林業改革發展資金、林業草原生態保護恢復資金和2020年省級林業草原轉移支付資金,各地要按程序抓緊撥付到生產單位,保障林業草原生產項目順利實施。
(五)積極推進復工復產信貸政策落實及金融服務。各地要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和省支持促進復工復產相關信貸金融政策,加強與農業信貸擔保公司、郵儲銀行等金融機構合作,做好新型林業經營主體及林農個人創業擔保貸款推進工作,做好個人創業擔保貸款需求的征集、審核和推薦,配合財政等部門做好涉林個人創業擔保貸款貼息政策的落實。同時要進一步做好林業貸款貼息工作,為林草企業(單位)、新型林業經營主體和林農復工復產提供及時有效的信貸金融支持和服務,確保有關政策落實到位。
遼寧省林業和草原局
2020年3月17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