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食品網

內蒙古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做好食品藥品生產經營領域環保相關工作的通知(內食藥監〔2018〕64號)

   2018-07-02 510
核心提示:各盟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滿洲里市、二連浩特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為貫徹落實《自治區黨委辦公廳、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
各盟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滿洲里市、二連浩特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為貫徹落實《自治區黨委辦公廳、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邊督邊改工作的通知》(〔2018〕6號)和自治區黨委李紀恒書記在中央第二環境保護督察組對內蒙古自治區開展回頭看工作動員會上的講話精神,確保食品藥品企業生產經營行為符合《大氣污染防治法》要求,促進全區食品藥品企業健康發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堅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生態文明思想
 
    各盟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切實增強“四個意識”,堅持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內蒙古生態環境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樹立社會主義生態文明觀,嚴格落實“一崗雙責”要求,認真履行食品藥品安全監管責任,在做好本職工作的同時,積極配合生態環境部門做好食品藥品生產經營過程中的污染防治工作。
 
    二、積極協助相關部門做好食品藥品產業污染防治工作
 
    按照《內蒙古自治區黨委辦公廳 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環境保護工作職責>的通知》(廳發〔2015〕29號)要求,切實加強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回收過期失效藥品監督管理。
 
    《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條規定:“排放油煙的餐飲服務業經營者應當安裝油煙凈化設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煙凈化措施,使油煙達標排放,并防止對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環境造成污染。禁止在居民住宅樓、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以及商住綜合樓內與居住層相鄰的商業樓層內新建、改建、擴建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的餐飲服務項目”。盡管《大氣污染防治法》明確生態環境部門為行政執法主體,但作為餐飲業監管部門,要求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在落實好本部門監管職責的同時,應按照《內蒙古自治區黨委辦公廳 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環境保護工作職責>的通知》(廳發〔2015〕29號)要求,積極配合各級環保部門加強對餐飲服務單位的監管,依照環境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在審批食品經營許可(餐飲)時審驗申請主體的環境保護相關材料,督促餐飲服務單位規范餐廚廢棄物(油脂)處理行為。
 
    內蒙古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8年6月27日
 


 
地區: 內蒙古
反對 0舉報 0 收藏 0 打賞 0
 
更多>同類法規
 
鹽池灘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