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市場監管局,省局相關處室、直屬單位,各評審機構、考試機構: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關工作要求,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最大限度減少人員聚集流動,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維護疫情防控期間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省局決定疫情防控期間暫停全省市場監管行政許可現場評審和資格考試,現通知如下:
一、暫停各類現場評審
(一)暫停特種設備許可現場評審
1.對防控疫情確需的特種設備行政許可,開通綠色通道。
2.對于已經受理但未評審的,且證書有效期屆滿不足6個月的,可申請證書延期。
3.符合條件的特種設備生產單位,鼓勵采用自我聲明承諾的方式免評審換證。
4.特種設備生產單位許可證、氣瓶(移動式壓力容器)充裝許可證、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核準證有效期屆滿不足6個月的,可以申請辦理許可證延期(建議采取郵寄方式)。
5.2019年6月1日起下放至省級市場監管部門許可,由總局發證的特種設備生產單位許可證、檢驗檢測機構核準證有效期屆滿不足6個月的單位,可以向總局申請網上辦理許可證延期。
(二)暫停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現場評審
1.已經受理申請或者新申請的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現場評審、涉及防疫工作緊急擴項的技術現場評審等,可以通過電子材料網上預審、延期評審、遠程監控評審、告知承諾與專家文審等方式進行。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實行告知承諾發證的(特殊食品、醫療器械檢驗檢測除外),由行政審批窗口受理后,轉省審評中心負責組織專家文審;行政審批處根據文審結論并依照規定作出許可決定;準予許可的,省局認檢監管處負責組織后續核查監督工作。
2.符合條件的檢驗檢測機構延續換證的,按照《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進一步推進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改革工作實施意見(試行)》(川市監辦〔2019〕80號)采取自我聲明方式實施。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證書有效期屆滿不足6個月的,可以申請辦理許可證書延期(建議采取郵寄方式);對因疫情影響無法按期申請辦理檢驗檢測機構資質復查換證的機構,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辦理。
(三)暫停計量許可現場評審
1.對防控疫情確需的計量行政許可,開通綠色通道。
2.對因疫情期間無法按期申請辦理復查換證的單位,延期至疫情解除后辦理,證書時間為考核時間。
(四)暫停重要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現場評審
1.因疫情影響無法按計劃實施現場核查的獲證企業,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辦理。
2.對防控疫情所需的涉證產品開通綠色通道,相關產品生產企業新辦、擴項等可采用“先證后核”的取證方式。由屬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向發證機關申請,企業登陸“四川政務服務網”進行網上預審、預約辦理,按《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通則》要求取得產品檢驗報告、作出質量保證承諾后直接發放生產許可證。待疫情結束后,省局將盡快派出審查人員實施現場核查。
3.符合取證條件的延續換證企業,可申請免予現場核查。
4.強化證后監管,屬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嚴格監控,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確保工作品質效率,確保產品質量安全。
(五)暫停食品生產許可實地核查
1.對因疫情影響無法按計劃進行實地核查的獲證企業,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辦理。
2.鼓勵企業采用自我聲明承諾的方式免評審換證。
3.新辦企業可采用告知承諾的方式,通過電子材料實行網上辦理。待疫情結束后,市場監管部門盡快派出審查人員進行實地核查。實地核查不合格的,撤銷許可,收回許可證書。
二、暫停各類資格考試
暫停特種設備無損檢測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書資格認定考試工作。無損檢測人員證有效期屆滿不足12個月、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有效期屆滿不足6個月,需要采用考試方式換證的,可以申請免考換證。由于考試暫停,導致補考時限超過要求的,其補考時限順延12個月。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四川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一級響應結束之日止。
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辦公室
2020年2月12日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關工作要求,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最大限度減少人員聚集流動,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維護疫情防控期間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省局決定疫情防控期間暫停全省市場監管行政許可現場評審和資格考試,現通知如下:
一、暫停各類現場評審
(一)暫停特種設備許可現場評審
1.對防控疫情確需的特種設備行政許可,開通綠色通道。
2.對于已經受理但未評審的,且證書有效期屆滿不足6個月的,可申請證書延期。
3.符合條件的特種設備生產單位,鼓勵采用自我聲明承諾的方式免評審換證。
4.特種設備生產單位許可證、氣瓶(移動式壓力容器)充裝許可證、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核準證有效期屆滿不足6個月的,可以申請辦理許可證延期(建議采取郵寄方式)。
5.2019年6月1日起下放至省級市場監管部門許可,由總局發證的特種設備生產單位許可證、檢驗檢測機構核準證有效期屆滿不足6個月的單位,可以向總局申請網上辦理許可證延期。
(二)暫停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現場評審
1.已經受理申請或者新申請的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現場評審、涉及防疫工作緊急擴項的技術現場評審等,可以通過電子材料網上預審、延期評審、遠程監控評審、告知承諾與專家文審等方式進行。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實行告知承諾發證的(特殊食品、醫療器械檢驗檢測除外),由行政審批窗口受理后,轉省審評中心負責組織專家文審;行政審批處根據文審結論并依照規定作出許可決定;準予許可的,省局認檢監管處負責組織后續核查監督工作。
2.符合條件的檢驗檢測機構延續換證的,按照《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進一步推進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改革工作實施意見(試行)》(川市監辦〔2019〕80號)采取自我聲明方式實施。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證書有效期屆滿不足6個月的,可以申請辦理許可證書延期(建議采取郵寄方式);對因疫情影響無法按期申請辦理檢驗檢測機構資質復查換證的機構,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辦理。
(三)暫停計量許可現場評審
1.對防控疫情確需的計量行政許可,開通綠色通道。
2.對因疫情期間無法按期申請辦理復查換證的單位,延期至疫情解除后辦理,證書時間為考核時間。
(四)暫停重要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現場評審
1.因疫情影響無法按計劃實施現場核查的獲證企業,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辦理。
2.對防控疫情所需的涉證產品開通綠色通道,相關產品生產企業新辦、擴項等可采用“先證后核”的取證方式。由屬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向發證機關申請,企業登陸“四川政務服務網”進行網上預審、預約辦理,按《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通則》要求取得產品檢驗報告、作出質量保證承諾后直接發放生產許可證。待疫情結束后,省局將盡快派出審查人員實施現場核查。
3.符合取證條件的延續換證企業,可申請免予現場核查。
4.強化證后監管,屬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嚴格監控,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確保工作品質效率,確保產品質量安全。
(五)暫停食品生產許可實地核查
1.對因疫情影響無法按計劃進行實地核查的獲證企業,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辦理。
2.鼓勵企業采用自我聲明承諾的方式免評審換證。
3.新辦企業可采用告知承諾的方式,通過電子材料實行網上辦理。待疫情結束后,市場監管部門盡快派出審查人員進行實地核查。實地核查不合格的,撤銷許可,收回許可證書。
二、暫停各類資格考試
暫停特種設備無損檢測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書資格認定考試工作。無損檢測人員證有效期屆滿不足12個月、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有效期屆滿不足6個月,需要采用考試方式換證的,可以申請免考換證。由于考試暫停,導致補考時限超過要求的,其補考時限順延12個月。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四川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一級響應結束之日止。
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辦公室
2020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