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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2019年上海市動物疫病監測與流行病學調查計劃的通知 (滬農委〔2019〕135號)

   2019-05-31 470
核心提示:各區農業農村委,光明食品集團:  為認真貫徹《國家中長期動物疫病防治規劃(2012-2020年)》,科學開展動物疫病監測與流行病學調查
各區農業農村委,光明食品集團: 
  為認真貫徹《國家中長期動物疫病防治規劃(2012-2020年)》,科學開展動物疫病監測與流行病學調查工作,根據《上海市中長期動物疫病防治規劃(2013-2020年)》(以下簡稱《規劃》)的要求,我委制定了《2019年上海市動物疫病監測與流行病學調查計劃》。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落實。
 
  特此通知。
 
  上海市農業農村委員會
 
  2019年5月5日
 
  2019年上海市動物疫病監測與流行病學調查計劃
 
  一、總體要求
 
  按照《國家中長期動物疫病防治規劃(2012-2020)》和《上海市中長期動物疫病防治規劃(2013-2020)》(以下簡稱《規劃》)的目標要求,重點做好非洲豬瘟、動物流感、口蹄疫、布魯氏菌病、牛結核病、馬鼻疽、馬傳貧、血吸蟲、小反芻獸疫、新城疫、豬瘟、藍耳病、偽狂犬、豬圓環病毒病等畜禽主要疫病以及狂犬病、弓形蟲、貓抓熱、鉤端螺旋體、萊姆病、犬瘟熱、犬細小等犬貓主要疫病的監測工作以及相關動物疫病的流行病學調查工作。
 
  各區及相關單位要認真組織開展動物疫病監測與流行病學調查工作,全面掌握上述主要疫病的分布狀況和流行態勢。繼續做好種畜禽場動物疫病監測工作(種畜禽場監測計劃另行下發);繼續做好國家動物疫病定點監測工作(定點監測方案另行下發);國家動物疫情測報站按要求做好主要疫病監測與流行病學調查工作;強化外來動物疫病、新發病監測預警和風險分析評估。
 
  二、基本原則
 
  (一)主動監測與被動監測相結合。各區要做好動物疫病的主動監測,科學設計監測實施方案,主動獲取科學的監測數據。進一步加強被動監測,對報告的不明原因死亡等異常情況的動物要及時采樣監測。根據區域動物疫病流行特點,有針對性地開展監測分析,提高數據采集、分析、報告的科學性、系統性和指導性。
 
  (二)病原監測與抗體監測相結合。重點開展非洲豬瘟、口蹄疫、動物流感、布魯氏菌病、牛結核病等畜禽主要疫病以及狂犬病等犬貓主要疫病的病原監測或感染抗體監測,及時掌握病原分布狀況,分析疫病流行趨勢。同時,加強重大動物疫病免疫抗體監測與評價,及時掌握群體免疫狀況。
 
  (三)定點監測與常規監測相結合。各區應持續開展定點監測與流行病學調查工作,掌握具有地理分布信息的監測調查數據,科學研判疫情態勢。同時,根據本轄區動物疫病流行特點、防控現狀和畜牧業生產情況,繼續做好常規監測與流行病學調查工作。
 
  (四)專項調查與緊急調查相結合。各區結合轄區傳統畜牧養殖業特點、犬貓主要疫病防控需求和轉型實際,及時了解畜禽和犬貓主要疫病的基本流行病學信息,適時開展專項流行病學調查,分析疫病發生與流行風險,提高早期預警預報和應急處置能力。發生緊急疫情,要及時開展緊急監測和流行病學調查工作。
 
  三、任務分工
 
  (一)市農業農村委主管全市動物疫病監測與流行病學調查工作,結合本市動物養殖情況、流通模式、動物疫病流行特點和自然環境等因素,組織制訂本市動物疫病監測與流行病學調查計劃,負責組織本市動物疫病監測與流行病學調查計劃實施的檢查和考核。
 
  (二)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負責開展全市動物疫病監測與流行病學調查工作。組織開展技術培訓,指導各區開展監測與流行病學調查工作。及時完成監測結果匯總、分析和上報,定期開展監測信息的分析評估。發生突發動物疫情時,及時開展緊急監測工作。指導國家級動物疫情測報站做好動物疫病監測與流行病學調查工作。與國家獸醫參考實驗室或專業實驗室密切配合,積極開展監測與流行病學調查工作,發現陽性樣品及時送國家獸醫參考實驗室、專業實驗室進行復核確診和病原分離鑒定,及時掌握病原變異情況。
 
  (三)各區農業農村委主管轄區動物疫病監測與流行病學調查工作,按照本計劃要求,細化工作方案,分解相關任務,扎實做好轄區監測與流行病學調查各項工作。市有關單位要積極配合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做好相關工作。各區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按照市、區相關計劃、方案要求,認真開展監測與流行病學調查具體工作,及時分析轄區疫情發展趨勢,為疫情預警預報和應急處置工作提供技術支持。
 
  四、監測結果上報和信息反饋
 
  (一)市、區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通過“中國動物疫病防控及動物衛生監督云平臺”將動物疫病監測結果和疫情信息報送至中國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每半年一次將監測分析報告和流行病學調查報告分別報至中國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和中國動物衛生與流行病學中心。
 
  (二)國家動物疫情測報站按要求做好相關信息網絡直報工作,同時定期將畜牧業生產、屠宰加工、畜禽價格、動物免疫情況等流行病學信息報至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和中國動物衛生與流行病學中心;在7月15日前和翌年1月15日前,分別將上半年、全年監測與流行病學調查結果和工作總結報至中國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中國動物衛生與流行病學中心和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
 
  (三)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應在上、下半年分別向市農業農村委報送全市動物疫病監測與流行病學調查分析報告。
 
  (四)發生非洲豬瘟、口蹄疫、禽流感等重大動物疫病時,市農業農村委應立即組織開展緊急監測與流行病學調查,并在解除疫區封鎖后,將應急處置、流行病學調查和監測評估報告,以及市級專家組審核意見報農業農村部畜牧獸醫局,并抄送中國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和中國動物衛生與流行病學中心。
 
  (五)對需要快報的病原學監測陽性結果,要以快報形式報農業農村部畜牧獸醫局,并通過“中國動物疫病防控及動物衛生監督云平臺”報送至中國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同時派人或以郵寄方式將陽性樣品送國家獸醫參考實驗室或相關專業實驗室分析鑒定,對陽性畜禽及同群畜禽按有關規定處理。
 
  (六)市、區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在按規定做好信息上報的同時,要將監測結果及時反饋給相關采樣場點,確保各采樣場點及時掌握畜禽健康狀況。
 
  五、保障措施
 
  各區農業農村委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工作責任,強化監督檢查,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將根據各區對本計劃的執行情況,對監測與流行病學調查工作開展評價。
 
  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監測與流行病學調查所需經費納入市級財政預算,各區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監測與流行病學調查所需經費納入區級財政預算。各級農業農村委要做好經費預決算,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專項經費監管,提高專項資金使用效率。
 
     附件:
   1.畜禽主要疫病監測計劃
 
  2.犬貓主要疫病監測計劃
 
  3.崇明奶牛“兩病”區域凈化監測計劃
 
  4.動物疫病流行病學調查計劃


 
地區: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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