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發生以來,我市市場監管部門加強價格監督檢查和指導,廣大經營者恪守商業道德、依法誠信經營,積極組織防疫用品生產、保障銷售,與全社會一道眾志成城、抗擊疫情,保持防疫用品市場價格秩序總體平穩。但也有少數經營者借防疫用品需求激增之機,哄抬口罩等相關商品價格,嚴重違背商業道德,嚴重違反價格法律法規。為打贏抗擊疫情攻堅戰、保護廣大群眾和合法經營者正當權益,依據《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等法律法規,現就加強口罩、消毒殺菌用品、抗病毒藥品及相關醫療器械等防疫用品市場價格監管,打擊哄抬價格、囤積居奇等價格違法行為,維護防疫用品市場價格秩序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在疫情防控期間銷售防疫用品發生的價格違法行為,全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法從嚴從重從快查處,典型案例予以公開曝光。
二、廣大經營者要切實履行社會責任,誠信經營,合法合理行使自主定價權,不得存在以下價格違法行為:
(一)不執行政府依法制定的價格干預措施和緊急措施的;
(二)捏造、散布漲價信息,擾亂市場價格秩序的;
(三)除生產自用外,超出正常的存儲數量或者存儲周期,大量囤積市場供應緊張、價格發生異常波動的商品,經價格主管部門告誡仍繼續囤積的;
(四)銷售防疫用品時突破日常利潤率,推動商品價格過快、過高上漲的;
(五)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的;
(六)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的;
(七)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牟取暴利的;
(八)在銷售口罩、消毒殺菌用品、抗病毒藥品及相關醫療器械等防疫用品時,不明碼標價或不按規定內容和方式明碼標價的。
三、市場監管部門倡導企業采取價格自律承諾等方式履行社會責任,維護市場價格平穩,保障消費者價格合法權益。
四、請廣大群眾積極監督,如發現上述價格違法行為,可撥打88908890或12315舉報。
本公告自2020年1月26日0時起實施
2020年1月26日
(此件主動公開)
一、在疫情防控期間銷售防疫用品發生的價格違法行為,全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法從嚴從重從快查處,典型案例予以公開曝光。
二、廣大經營者要切實履行社會責任,誠信經營,合法合理行使自主定價權,不得存在以下價格違法行為:
(一)不執行政府依法制定的價格干預措施和緊急措施的;
(二)捏造、散布漲價信息,擾亂市場價格秩序的;
(三)除生產自用外,超出正常的存儲數量或者存儲周期,大量囤積市場供應緊張、價格發生異常波動的商品,經價格主管部門告誡仍繼續囤積的;
(四)銷售防疫用品時突破日常利潤率,推動商品價格過快、過高上漲的;
(五)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的;
(六)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的;
(七)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牟取暴利的;
(八)在銷售口罩、消毒殺菌用品、抗病毒藥品及相關醫療器械等防疫用品時,不明碼標價或不按規定內容和方式明碼標價的。
三、市場監管部門倡導企業采取價格自律承諾等方式履行社會責任,維護市場價格平穩,保障消費者價格合法權益。
四、請廣大群眾積極監督,如發現上述價格違法行為,可撥打88908890或12315舉報。
本公告自2020年1月26日0時起實施
2020年1月26日
(此件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