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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場監管委關于穩定蔬菜等日常生活必需品價格維護市場價格秩序嚴厲打擊價格違法行為公告 (津市場監管價監〔2020〕3號)

   2020-02-01 356
核心提示:近期我市蔬菜等日常生活必需品價格發生顯著上漲,對市民生活特別是抗擊疫情都產生了不利影響。為維護市場價格秩序,嚴厲打擊價格
近期我市蔬菜等日常生活必需品價格發生顯著上漲,對市民生活特別是抗擊疫情都產生了不利影響。為維護市場價格秩序,嚴厲打擊價格違法行為,市場監管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等法律法規,現就加強蔬菜等日常生活必需品市場價格監管公告如下:
 
  一、在抗擊疫情過程中,全社會要眾志成城,每個人、每個單位都要有擔當意識、責任意識,為保障全體市民消費需求做出應有貢獻,團結一致、阻擊疫情、奪取最終勝利。市場監管部門要求廣大經營者在疫情管控期間主動履行社會責任,恪守商業道德,依法誠信經營,積極組織貨源保障供應,保持市場價格基本平穩,維護市場價格秩序。
 
  二、市場監管部門將加強市場巡查與檢查,凡是在疫情管控期間借機哄抬價格、囤積居奇造成價格過快上漲的,都屬于嚴重價格違法行為,全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法從嚴從重從快查處,對典型案例予以公開曝光。
 
  三、廣大經營者要合法合理行使自主定價權,兼顧利益與社會責任,嚴格遵守價格法律法規,不得存在以下價格違法行為:
 
  (一)不執行政府依法制定的價格干預措施和緊急措施的;
 
  (二)捏造、散布漲價信息,擾亂市場價格秩序的;
 
  (三)除生產自用外,超出正常的存儲數量或者存儲周期,大量囤積市場供應緊張、價格發生異常波動的商品,經價格主管部門告誡仍繼續囤積的;
 
  (四)銷售蔬菜等日常生活必需品時突破日常利潤率,哄抬價格,推動商品價格過快、過高上漲的;
 
  (五)銷售假冒偽劣、霉爛變質、過期食品。
 
  四、請廣大群眾積極監督,如發現上述價格違法行為,可撥打88908890或12315進行舉報。
 
  本公告自2020年1月28日零時起實行


 
地區: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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