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區)人民政府,自治區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支持出口產品轉內銷的政策措施》已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組織實施。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0年12月21日
(此件公開發布)
支持出口產品轉內銷的政策措施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支持出口產品轉內銷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20〕16號),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保障外貿產業鏈供應鏈穩定,支持外貿產品出口轉內銷,加快融入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加快轉內銷市場準入
出口轉內銷產品涉及強制性產品認證(CCC認證)的,應當依法獲得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簡化出口轉內銷產品認證程序,簡化企業辦稅程序。(自治區市場監管廳、寧夏稅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促進“同線同標同質”發展
支持企業發展“同線同標同質”(以下稱“三同”)產品,擴大“三同”適用范圍至一般消費品、工業品領域。對標國際國內先進標準,鼓勵社會團體和企業研究制定優質商品內銷企業標準和團體標準,完善“三同”公共信息服務平臺功能。開展“三同”產品宣傳推廣活動,提升知名度和影響力。(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市場監管廳、黨委宣傳部、商務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加強知識產權保護
探索建立外貿企業開拓國內市場的知識產權糾紛多元化解決機制。圍繞枸杞、葡萄酒、紡織服裝、生物醫藥等產品,加大出口企業優勢產業知識產權保護力度。(自治區市場監管廳、司法廳、黨委宣傳部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推動產銷融合發展
聚焦國內重點展會,結合我區在國內設立的寧夏名優產品展示展銷中心,緊盯北京、上海、廣州、西安、成都、重慶等國內消費中心城市,大力開展貿易促進活動。加強內外貿企業融合對接,推動外貿企業產品進商場、進超市、進平臺。鼓勵外貿企業加強與國內大型商貿流通企業、電商企業合作,設立出口商品銷售專區和產品展示展銷中心。推動外貿企業向線上銷售轉型,借助網絡直播、網紅帶貨等新興方式,提升拓展網上銷售能力。通過參加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廣交會)、中國加工貿易產品博覽會等展會,向國內采購商宣傳推介我區優勢特色外貿產品,拓展外貿產品國內銷售渠道。(自治區商務廳,五個地級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發揮投資帶動作用
結合我區新型基礎設施、新型城鎮化和重大工程建設需要,積極組織區內冶金、機電、裝備制造等重點出口產品轉內銷,推進企業融入投資項目產業鏈供應鏈。引導外貿企業積極補鏈固鏈強鏈,提升技術和工藝改造,參與我區工業和通信業重大項目建設。(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發展改革委、寧夏通信管理局,五個地級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提升轉內銷便利化水平
對符合條件可集中辦理內銷征稅手續的加工貿易企業,在不超過手(賬)冊有效期或核銷截止日期的前提下,由每月15日前申報,調整為最遲可在季度結束后15天內申報。(銀川海關負責)
七、做好金融服務和支持
深化貿易金融聯動服務機制,鼓勵各類金融機構對出口產品轉內銷提供金融支持,開展面向外貿企業應收賬款、存貨、機器設備、倉單、訂單等質押融資。(人民銀行銀川中心支行、寧夏銀保監局、自治區商務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強化財稅政策支持
用足用好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支持和促進出口產品轉內銷,對外貿企業出口轉內銷開展的業務培訓和信息服務,利用電子商務等互聯網信息手段拓展營銷渠道產生的費用給予50%的支持,每個企業每年不超過20萬元;對外貿企業投保短期國內貿易信用險給予50%的支持,每個企業每年不超過10萬元;對外貿企業出口轉內銷相關產品產生的檢測、認證費用給予50%的支持,每個企業每年不超過5萬元;支持外貿企業開拓國內市場,對外貿企業在境內展會設立外貿產品銷售專區、專柜給予50%的支持,每個企業每年不超過5萬元。加快出口退稅辦理速度,嚴格落實稅費優惠政策。加快資金撥付進度,確保資金及時撥付到外貿企業。(自治區商務廳、財政廳、寧夏稅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各有關部門,各市縣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視支持出口產品轉內銷工作,建立工作機制,強化責任擔當,結合實際細化工作措施,明確重點任務。自治區商務廳將與各有關部門加強信息共享,強化對五個地級市推進外貿企業出口轉內銷工作的政策指導,推動出口轉內銷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本措施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支持出口產品轉內銷的政策措施》已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組織實施。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0年12月21日
(此件公開發布)
支持出口產品轉內銷的政策措施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支持出口產品轉內銷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20〕16號),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保障外貿產業鏈供應鏈穩定,支持外貿產品出口轉內銷,加快融入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加快轉內銷市場準入
出口轉內銷產品涉及強制性產品認證(CCC認證)的,應當依法獲得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簡化出口轉內銷產品認證程序,簡化企業辦稅程序。(自治區市場監管廳、寧夏稅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促進“同線同標同質”發展
支持企業發展“同線同標同質”(以下稱“三同”)產品,擴大“三同”適用范圍至一般消費品、工業品領域。對標國際國內先進標準,鼓勵社會團體和企業研究制定優質商品內銷企業標準和團體標準,完善“三同”公共信息服務平臺功能。開展“三同”產品宣傳推廣活動,提升知名度和影響力。(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市場監管廳、黨委宣傳部、商務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加強知識產權保護
探索建立外貿企業開拓國內市場的知識產權糾紛多元化解決機制。圍繞枸杞、葡萄酒、紡織服裝、生物醫藥等產品,加大出口企業優勢產業知識產權保護力度。(自治區市場監管廳、司法廳、黨委宣傳部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推動產銷融合發展
聚焦國內重點展會,結合我區在國內設立的寧夏名優產品展示展銷中心,緊盯北京、上海、廣州、西安、成都、重慶等國內消費中心城市,大力開展貿易促進活動。加強內外貿企業融合對接,推動外貿企業產品進商場、進超市、進平臺。鼓勵外貿企業加強與國內大型商貿流通企業、電商企業合作,設立出口商品銷售專區和產品展示展銷中心。推動外貿企業向線上銷售轉型,借助網絡直播、網紅帶貨等新興方式,提升拓展網上銷售能力。通過參加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廣交會)、中國加工貿易產品博覽會等展會,向國內采購商宣傳推介我區優勢特色外貿產品,拓展外貿產品國內銷售渠道。(自治區商務廳,五個地級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發揮投資帶動作用
結合我區新型基礎設施、新型城鎮化和重大工程建設需要,積極組織區內冶金、機電、裝備制造等重點出口產品轉內銷,推進企業融入投資項目產業鏈供應鏈。引導外貿企業積極補鏈固鏈強鏈,提升技術和工藝改造,參與我區工業和通信業重大項目建設。(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發展改革委、寧夏通信管理局,五個地級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提升轉內銷便利化水平
對符合條件可集中辦理內銷征稅手續的加工貿易企業,在不超過手(賬)冊有效期或核銷截止日期的前提下,由每月15日前申報,調整為最遲可在季度結束后15天內申報。(銀川海關負責)
七、做好金融服務和支持
深化貿易金融聯動服務機制,鼓勵各類金融機構對出口產品轉內銷提供金融支持,開展面向外貿企業應收賬款、存貨、機器設備、倉單、訂單等質押融資。(人民銀行銀川中心支行、寧夏銀保監局、自治區商務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強化財稅政策支持
用足用好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支持和促進出口產品轉內銷,對外貿企業出口轉內銷開展的業務培訓和信息服務,利用電子商務等互聯網信息手段拓展營銷渠道產生的費用給予50%的支持,每個企業每年不超過20萬元;對外貿企業投保短期國內貿易信用險給予50%的支持,每個企業每年不超過10萬元;對外貿企業出口轉內銷相關產品產生的檢測、認證費用給予50%的支持,每個企業每年不超過5萬元;支持外貿企業開拓國內市場,對外貿企業在境內展會設立外貿產品銷售專區、專柜給予50%的支持,每個企業每年不超過5萬元。加快出口退稅辦理速度,嚴格落實稅費優惠政策。加快資金撥付進度,確保資金及時撥付到外貿企業。(自治區商務廳、財政廳、寧夏稅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各有關部門,各市縣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視支持出口產品轉內銷工作,建立工作機制,強化責任擔當,結合實際細化工作措施,明確重點任務。自治區商務廳將與各有關部門加強信息共享,強化對五個地級市推進外貿企業出口轉內銷工作的政策指導,推動出口轉內銷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本措施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