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現將《江蘇省“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江蘇省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1日
江蘇省“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
為全面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深入貫徹“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要求,推動長江經濟帶高質量發展,現就落實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編制生態環境準入清單(以下統稱“三線一單”),實施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按照“守底線、優格局、提質量、保安全”的總體思路,以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建立覆蓋全省的“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提升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推動全省生態文明建設邁上新臺階,加快建設“環境美”的新江蘇。
(二)基本原則。
——堅持底線思維。落實最嚴格的環境保護制度,堅持生態環境質量只能更好、不能變壞,生產生活不突破生態保護紅線,開發建設不突破資源環境承載力,確保生態環境安全。
——堅持分類管控。根據生態環境功能、自然資源稟賦和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劃定環境管控單元,實施差別化生態環境管控措施,促進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
——堅持統籌實施。按照省級統籌、上下聯動、區域協同的原則,與國土空間規劃銜接,統籌推進落實“三線一單”管控要求;結合經濟社會發展和生態環境改善的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定期評估、動態更新調整。
(三)主要目標。
到2020年,全省生態環境質量總體改善,國土空間進一步優化,環境風險有效防控,生態環境保護水平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相適應。
——生態保護紅線。全省陸域生態空間保護區域總面積23216.24平方公里,占全省陸域國土面積的22.49%。其中,國家級生態保護紅線陸域面積8474.27平方公里,占全省陸域國土面積的8.21%;生態空間管控區域面積14741.97平方公里,占全省陸域國土面積的14.28%。全省海洋生態保護紅線面積9676.07平方公里,占全省管轄海域面積的27.83%。
——環境質量底線。104個地表水國家考核斷面達到或優于Ⅲ類水質比例達到70.2%以上,基本消除劣于Ⅴ類水體。全省PM2.5平均濃度為43微克/立方米,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率達到72%以上。全省土壤環境質量總體保持穩定,農用地和建設用地土壤環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環境風險得到基本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0%以上。
——資源利用上線。全省用水總量不超過524.15億立方米,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56.87萬公頃,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低于390.67萬公頃。
到2025年,全省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產業結構不斷調整優化,綠色發展和綠色生活水平明顯提高,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顯著提升。水生態系統功能持續恢復,水資源、水生態、水環境統籌推進格局基本形成,國家考核斷面達到或優于Ⅲ類水質比例達到80%以上。全省PM2.5平均濃度為38微克/立方米,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率達到78%以上。全省土壤環境質量穩中向好,農用地和建設用地土壤環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到2035年,全省生態環境質量實現根本好轉,節約資源和保護生態環境的空間格局、產業結構、生產方式、生活方式總體形成,生態文明全面提升,率先實現生態環境領域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全省生態系統結構合理、生態功能分工明確、生態安全格局穩定。國家考核斷面達到或優于Ⅲ類水質比例達到90%以上。PM2.5平均濃度為25微克/立方米,全面消除重污染天氣。土壤環境風險得到全面有效管控。
二、生態環境分區管控
(四)劃分環境管控單元。
全省共劃定環境管控單元4365個,分為優先保護單元、重點管控單元和一般管控單元三類,實施分類管控。
——優先保護單元,指以生態環境保護為主的區域。主要包括生態保護紅線和生態空間管控區域。全省劃分優先保護單元1177個,其中陸域1104個,占全省國土面積的22.49%;海域73個,占全省管轄海域面積的27.83%。優先保護單元嚴格按照國家生態保護紅線和省級生態空間管控區域管理規定進行管控。依法禁止或限制開發建設活動,確保生態環境功能不降低、面積不減少、性質不改變;優先開展生態功能受損區域生態保護修復活動,恢復生態系統服務功能。
——重點管控單元,指涉及水、大氣、土壤、自然資源等資源環境要素重點管控的區域,主要包括人口密集的中心城區和產業園區。全省劃分重點管控單元2041個,占全省國土面積的18.47%。重點管控單元主要推進產業布局優化、轉型升級,不斷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加強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環境風險防控,解決突出生態環境問題。
——一般管控單元,指除優先保護單元、重點管控單元以外的其他區域,銜接街道(鄉鎮)邊界形成管控單元。全省劃分一般管控單元1147個,占全省國土面積的59.04%。一般管控單元主要落實生態環境保護基本要求,加強生活污染和農業面源污染治理,推動區域環境質量持續改善。
(五)落實生態環境管控要求。
嚴格落實生態環境法律法規標準,國家、省和重點區域(流域)環境管理政策,準確把握區域發展戰略和生態功能定位,建立完善并落實省域、重點區域(流域)、市域及各類環境管控單元的“1+4+13+N”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包括全省“1”個總體管控要求,長江流域、太湖流域、淮河流域、沿海地區等“4”個重點區域(流域)管控要求,“13”個設區市管控要求,以及全省“N”個(4365個)環境管控單元的生態環境準入清單,著重加強省級及以上產業園區、市縣級及以下產業園區環境管理,嚴格落實生態環境準入清單要求。各設區市應結合區域發展格局、生態環境問題及生態環境目標要求,制定市域管控要求和環境管控單元的生態環境準入清單。
三、“三線一單”實施應用
(六)加強規劃銜接應用。
各地和省有關部門應將“三線一單”確定的生態、水、大氣、土壤、近岸海域、資源利用等方面的管控要求,作為區域生態環境準入和區域環境管理的重要依據,與國土空間規劃以及其他行業發展規劃充分銜接。
(七)規范開發建設活動。
各地和省有關部門在產業布局、結構調整、資源開發、城鎮建設、重大項目選址時,應將“三線一單”確定的環境管控單元及生態環境準入清單作為重要依據,并在政策制定、規劃編制、執法監管等過程中做好應用,確保與“三線一單”相符合。具有建設項目審批職責的有關部門,應把“三線一單”作為審批的重要依據,從嚴把好生態環境準入關。對列入國家和省規劃,涉及生態保護紅線和生態空間管控區域的重大民生項目、重大基礎設施項目,應優化空間布局、主動避讓;確實無法避讓的,應采取無害化方式,依法依規履行手續,強化減緩生態環境影響和生態補償措施。
(八)推動生態環境治理。
各地和省有關部門應將“三線一單”成果作為改善環境質量、實施生態修復、防控環境風險的重要依據,加快治理水、大氣、土壤環境污染,推動實現環境質量約束性考核目標。組織開展優先保護單元的生態保護修復活動,進一步增強生態服務功能。切實加強重點管控單元的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環境風險防范,為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提供重要保障。
(九)強化生態環境監管。
具有生態環境保護監管職責的有關部門,應把“三線一單”作為監督開發建設、生產經營活動的重要依據,將“三線一單”確定的優先保護單元、重點管控單元作為環境監管重點區域,將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要求作為重點內容,推進生態環境監管精細化、規范化、智能化。
(十)嚴格產業園區管理。
各地和省有關部門應突出抓好“三線一單”在產業園區的落地實施,規范和引導開發建設行為,大力推動產業結構調整優化,加快建設完善環保基礎設施,不斷提高生態環境監測監控能力,切實加強環境監管執法,著力防范產業園區生態環境風險,全面推動產業園區綠色低碳循環發展。進一步做好產業園區規劃環評,切實細化落實“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要求,實現“三線一單”和規劃環評成果聯動、融合、提升,引領產業園區高質量發展和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
四、“三線一單”長效管理
(十一)建立信息管理平臺。
建立全省統一的“三線一單”信息管理平臺,實現“三線一單”成果落圖固化和動態管理。充分運用互聯網、大數據等現代信息技術手段,推動“三線一單”信息管理平臺與政務大數據互通共享。從嚴管理“三線一單”數據信息,確保信息管理平臺安全高效運行。
(十二)建立動態調整機制。
“三線一單”原則上應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五年規劃,同步更新調整發布。省政府授權省生態環境廳發布省級及以上產業園區生態環境準入清單,各設區市人民政府根據本方案要求,制定并發布本地區分區管控總體要求和環境管控單元的生態環境準入清單。因國家與地方發展戰略、生態保護紅線和生態空間管控區域、自然保護地和生態環境質量目標等發生重大調整,所涉及的環境管控單元及生態環境管控要求確需更新的,由各設區市政府提出申請,省生態環境廳組織審定后更新調整。
五、保障措施
(十三)加強組織領導。
各設區市人民政府是本轄區“三線一單”編制和實施的主體,要切實落實主體責任,扎實推進“三線一單”的編制、發布和實施。省生態環境廳統籌做好“三線一單”的組織協調、管理應用等工作。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自然資源廳、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水利廳、農業農村廳、商務廳、市場監管局、林業局等有關部門,要根據職能分工,及時更新“三線一單”相關數據信息,并在職責范圍內做好實施應用。
(十四)加強運維保障。
各設區市、省有關部門應組建長期穩定的專業技術團隊,安排專項財政資金,切實保障“三線一單”實施、評估、更新調整、數據應用和維護、宣傳培訓等工作。
(十五)加強監督評估。
各設區市、省有關部門要建立健全“三線一單”成果應用評估和監督機制,定期跟蹤評估“三線一單”實施成效,切實加強監督,推進實施應用。
附件:1.江蘇省環境管控單元圖
2.江蘇省環境管控單元匯總表
3.江蘇省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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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1日
江蘇省“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
為全面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深入貫徹“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要求,推動長江經濟帶高質量發展,現就落實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編制生態環境準入清單(以下統稱“三線一單”),實施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按照“守底線、優格局、提質量、保安全”的總體思路,以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建立覆蓋全省的“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提升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推動全省生態文明建設邁上新臺階,加快建設“環境美”的新江蘇。
(二)基本原則。
——堅持底線思維。落實最嚴格的環境保護制度,堅持生態環境質量只能更好、不能變壞,生產生活不突破生態保護紅線,開發建設不突破資源環境承載力,確保生態環境安全。
——堅持分類管控。根據生態環境功能、自然資源稟賦和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劃定環境管控單元,實施差別化生態環境管控措施,促進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
——堅持統籌實施。按照省級統籌、上下聯動、區域協同的原則,與國土空間規劃銜接,統籌推進落實“三線一單”管控要求;結合經濟社會發展和生態環境改善的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定期評估、動態更新調整。
(三)主要目標。
到2020年,全省生態環境質量總體改善,國土空間進一步優化,環境風險有效防控,生態環境保護水平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相適應。
——生態保護紅線。全省陸域生態空間保護區域總面積23216.24平方公里,占全省陸域國土面積的22.49%。其中,國家級生態保護紅線陸域面積8474.27平方公里,占全省陸域國土面積的8.21%;生態空間管控區域面積14741.97平方公里,占全省陸域國土面積的14.28%。全省海洋生態保護紅線面積9676.07平方公里,占全省管轄海域面積的27.83%。
——環境質量底線。104個地表水國家考核斷面達到或優于Ⅲ類水質比例達到70.2%以上,基本消除劣于Ⅴ類水體。全省PM2.5平均濃度為43微克/立方米,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率達到72%以上。全省土壤環境質量總體保持穩定,農用地和建設用地土壤環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環境風險得到基本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0%以上。
——資源利用上線。全省用水總量不超過524.15億立方米,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56.87萬公頃,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低于390.67萬公頃。
到2025年,全省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產業結構不斷調整優化,綠色發展和綠色生活水平明顯提高,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顯著提升。水生態系統功能持續恢復,水資源、水生態、水環境統籌推進格局基本形成,國家考核斷面達到或優于Ⅲ類水質比例達到80%以上。全省PM2.5平均濃度為38微克/立方米,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率達到78%以上。全省土壤環境質量穩中向好,農用地和建設用地土壤環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到2035年,全省生態環境質量實現根本好轉,節約資源和保護生態環境的空間格局、產業結構、生產方式、生活方式總體形成,生態文明全面提升,率先實現生態環境領域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全省生態系統結構合理、生態功能分工明確、生態安全格局穩定。國家考核斷面達到或優于Ⅲ類水質比例達到90%以上。PM2.5平均濃度為25微克/立方米,全面消除重污染天氣。土壤環境風險得到全面有效管控。
二、生態環境分區管控
(四)劃分環境管控單元。
全省共劃定環境管控單元4365個,分為優先保護單元、重點管控單元和一般管控單元三類,實施分類管控。
——優先保護單元,指以生態環境保護為主的區域。主要包括生態保護紅線和生態空間管控區域。全省劃分優先保護單元1177個,其中陸域1104個,占全省國土面積的22.49%;海域73個,占全省管轄海域面積的27.83%。優先保護單元嚴格按照國家生態保護紅線和省級生態空間管控區域管理規定進行管控。依法禁止或限制開發建設活動,確保生態環境功能不降低、面積不減少、性質不改變;優先開展生態功能受損區域生態保護修復活動,恢復生態系統服務功能。
——重點管控單元,指涉及水、大氣、土壤、自然資源等資源環境要素重點管控的區域,主要包括人口密集的中心城區和產業園區。全省劃分重點管控單元2041個,占全省國土面積的18.47%。重點管控單元主要推進產業布局優化、轉型升級,不斷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加強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環境風險防控,解決突出生態環境問題。
——一般管控單元,指除優先保護單元、重點管控單元以外的其他區域,銜接街道(鄉鎮)邊界形成管控單元。全省劃分一般管控單元1147個,占全省國土面積的59.04%。一般管控單元主要落實生態環境保護基本要求,加強生活污染和農業面源污染治理,推動區域環境質量持續改善。
(五)落實生態環境管控要求。
嚴格落實生態環境法律法規標準,國家、省和重點區域(流域)環境管理政策,準確把握區域發展戰略和生態功能定位,建立完善并落實省域、重點區域(流域)、市域及各類環境管控單元的“1+4+13+N”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包括全省“1”個總體管控要求,長江流域、太湖流域、淮河流域、沿海地區等“4”個重點區域(流域)管控要求,“13”個設區市管控要求,以及全省“N”個(4365個)環境管控單元的生態環境準入清單,著重加強省級及以上產業園區、市縣級及以下產業園區環境管理,嚴格落實生態環境準入清單要求。各設區市應結合區域發展格局、生態環境問題及生態環境目標要求,制定市域管控要求和環境管控單元的生態環境準入清單。
三、“三線一單”實施應用
(六)加強規劃銜接應用。
各地和省有關部門應將“三線一單”確定的生態、水、大氣、土壤、近岸海域、資源利用等方面的管控要求,作為區域生態環境準入和區域環境管理的重要依據,與國土空間規劃以及其他行業發展規劃充分銜接。
(七)規范開發建設活動。
各地和省有關部門在產業布局、結構調整、資源開發、城鎮建設、重大項目選址時,應將“三線一單”確定的環境管控單元及生態環境準入清單作為重要依據,并在政策制定、規劃編制、執法監管等過程中做好應用,確保與“三線一單”相符合。具有建設項目審批職責的有關部門,應把“三線一單”作為審批的重要依據,從嚴把好生態環境準入關。對列入國家和省規劃,涉及生態保護紅線和生態空間管控區域的重大民生項目、重大基礎設施項目,應優化空間布局、主動避讓;確實無法避讓的,應采取無害化方式,依法依規履行手續,強化減緩生態環境影響和生態補償措施。
(八)推動生態環境治理。
各地和省有關部門應將“三線一單”成果作為改善環境質量、實施生態修復、防控環境風險的重要依據,加快治理水、大氣、土壤環境污染,推動實現環境質量約束性考核目標。組織開展優先保護單元的生態保護修復活動,進一步增強生態服務功能。切實加強重點管控單元的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環境風險防范,為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提供重要保障。
(九)強化生態環境監管。
具有生態環境保護監管職責的有關部門,應把“三線一單”作為監督開發建設、生產經營活動的重要依據,將“三線一單”確定的優先保護單元、重點管控單元作為環境監管重點區域,將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要求作為重點內容,推進生態環境監管精細化、規范化、智能化。
(十)嚴格產業園區管理。
各地和省有關部門應突出抓好“三線一單”在產業園區的落地實施,規范和引導開發建設行為,大力推動產業結構調整優化,加快建設完善環保基礎設施,不斷提高生態環境監測監控能力,切實加強環境監管執法,著力防范產業園區生態環境風險,全面推動產業園區綠色低碳循環發展。進一步做好產業園區規劃環評,切實細化落實“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要求,實現“三線一單”和規劃環評成果聯動、融合、提升,引領產業園區高質量發展和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
四、“三線一單”長效管理
(十一)建立信息管理平臺。
建立全省統一的“三線一單”信息管理平臺,實現“三線一單”成果落圖固化和動態管理。充分運用互聯網、大數據等現代信息技術手段,推動“三線一單”信息管理平臺與政務大數據互通共享。從嚴管理“三線一單”數據信息,確保信息管理平臺安全高效運行。
(十二)建立動態調整機制。
“三線一單”原則上應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五年規劃,同步更新調整發布。省政府授權省生態環境廳發布省級及以上產業園區生態環境準入清單,各設區市人民政府根據本方案要求,制定并發布本地區分區管控總體要求和環境管控單元的生態環境準入清單。因國家與地方發展戰略、生態保護紅線和生態空間管控區域、自然保護地和生態環境質量目標等發生重大調整,所涉及的環境管控單元及生態環境管控要求確需更新的,由各設區市政府提出申請,省生態環境廳組織審定后更新調整。
五、保障措施
(十三)加強組織領導。
各設區市人民政府是本轄區“三線一單”編制和實施的主體,要切實落實主體責任,扎實推進“三線一單”的編制、發布和實施。省生態環境廳統籌做好“三線一單”的組織協調、管理應用等工作。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自然資源廳、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水利廳、農業農村廳、商務廳、市場監管局、林業局等有關部門,要根據職能分工,及時更新“三線一單”相關數據信息,并在職責范圍內做好實施應用。
(十四)加強運維保障。
各設區市、省有關部門應組建長期穩定的專業技術團隊,安排專項財政資金,切實保障“三線一單”實施、評估、更新調整、數據應用和維護、宣傳培訓等工作。
(十五)加強監督評估。
各設區市、省有關部門要建立健全“三線一單”成果應用評估和監督機制,定期跟蹤評估“三線一單”實施成效,切實加強監督,推進實施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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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江蘇省環境管控單元匯總表
3.江蘇省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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