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食品生產經者健康及衛生管理,確保糧油菜肉蛋奶及方便食品等重點食品安全,確保疫情防控期間人民群眾放心消費、安全消費,近日,河南省市場監管局下發《關于加強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食品生產經營者健康及衛生管理的通知》,要求食品生產經營者重點做好以下五項工作:
一是食品生產經營者應嚴格按照當地政府關于疫情防控的相關要求組織復產復工,開展復產復工安全培訓及健康教育,組織復產復工隱患排查,確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實到位和生產經營食品質量安全。
二是食品生產經營者不得安排未取得健康證明的新員工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崗位,不得安排按規定需要隔離或居家觀察的從業人員上崗。
三是食品生產經營者應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和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加強從業人員健康和衛生管理,嚴格落實體溫監測和“晨檢”制度,一旦發現人員有感冒、發熱、咳嗽、咽部不適等癥狀或者有礙食品安全病癥的,一律不得上崗。工作期間保持個人衛生,上崗前應將手洗凈、消毒,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戴口罩上崗。
四是食品生產經營者應切實加強衛生管理,進一步強化廠區及周邊、生產加工經營場所、食品庫房、設備設施、工器具、餐飲具和運輸食品車輛等日常清潔消毒,保持空氣流通,完善防鼠防蟲措施,落實餐廚廢棄物處置制度。經營即食食品的應落實衛生防護措施。食品生產經營場所嚴禁飼養動物、家禽。
五是網絡餐飲服務經營者應加強訂餐配送食品的防控管理,對配送容器、箱、車每日清潔消毒,對訂餐食品實施“封簽”配送,強化送餐人員健康檢查,送餐“騎手”每日測量體溫,符合防護要求。
一是食品生產經營者應嚴格按照當地政府關于疫情防控的相關要求組織復產復工,開展復產復工安全培訓及健康教育,組織復產復工隱患排查,確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實到位和生產經營食品質量安全。
二是食品生產經營者不得安排未取得健康證明的新員工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崗位,不得安排按規定需要隔離或居家觀察的從業人員上崗。
三是食品生產經營者應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和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加強從業人員健康和衛生管理,嚴格落實體溫監測和“晨檢”制度,一旦發現人員有感冒、發熱、咳嗽、咽部不適等癥狀或者有礙食品安全病癥的,一律不得上崗。工作期間保持個人衛生,上崗前應將手洗凈、消毒,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戴口罩上崗。
四是食品生產經營者應切實加強衛生管理,進一步強化廠區及周邊、生產加工經營場所、食品庫房、設備設施、工器具、餐飲具和運輸食品車輛等日常清潔消毒,保持空氣流通,完善防鼠防蟲措施,落實餐廚廢棄物處置制度。經營即食食品的應落實衛生防護措施。食品生產經營場所嚴禁飼養動物、家禽。
五是網絡餐飲服務經營者應加強訂餐配送食品的防控管理,對配送容器、箱、車每日清潔消毒,對訂餐食品實施“封簽”配送,強化送餐人員健康檢查,送餐“騎手”每日測量體溫,符合防護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