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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2019年江西省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劃》的通知 (贛市監辦字〔2019〕41號)

   2019-03-14 716
核心提示:各設區市、縣(市、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各有關食品安全抽檢承檢機構:根據國家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印發2019年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
各設區市、縣(市、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各有關食品安全抽檢承檢機構:
 
    根據國家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印發2019年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劃的通知》要求,江西省市場監管局研究制定了《2019年江西省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劃》。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
 
    江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9年3月11日
 
    (此件主動公開)
 
    2019年江西省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劃
 
    為全面掌握我省食品安全狀況,及時發現和處置食品安全問題,增強食品安全監管的針對性和有效性,根據《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印發2019年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劃的通知》,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計劃。
 
    一、工作目標
 
    以落實“四個最嚴”為根本遵循,以讓人民吃得放心為目標,以創新食品安全監管方式為動力,以發現食品安全問題為導向,有效防控系統性、區域性和行業性食品安全風險隱患,進一步落實企業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維護市場秩序,促進食品產業健康有序發展。
 
    二、工作原則
 
    (一)堅持問題導向原則。一是應將監督抽檢與日常監管緊密結合,主動發現食品安全風險隱患;二是科學制定抽檢方案,開拓創新抽樣方法,提高抽樣工作的靶向性;三是加強對食品中農獸藥殘留尤其是禁限用農獸藥殘留、環境污染及糧食霉變等突出問題的抽檢力度和頻次。
 
    (二)堅持合理分工原則。省、市、縣三級按照各自工作重點合理分工,各有側重。省級局主要是對省內大型食品生產企業及大型批發市場、超市和餐飲企業進行抽檢,對問題多發風險較高的食品品種和項目進行抽檢以及對既往抽檢出現過不合格食品的企業進行跟蹤抽檢;市級局主要承擔本行政區域內具有一定規模的市場銷售的蔬菜、水果、蓄禽肉等食用農產品農獸殘留抽檢任務,以及對“四小”(食品小作坊、小攤販、小餐飲、小食雜店)和重點餐飲單位的抽檢任務;縣級局主要是對行政區域內的農貿市場、商場、超市、餐飲等經營單位進行抽檢。
 
    (三)堅持廣泛覆蓋原則。點面結合、統籌兼顧。努力實現監督抽檢覆蓋城市、農村、城鄉結合部等不同區域;覆蓋食品大類、品種和細類;覆蓋轄區內在產獲證食品生產企業和大型餐飲企業;覆蓋生產加工、流通、餐飲、網絡銷售等不同業態。
 
    (四)堅持監檢結合原則。根據日常監督檢查、飛行檢查、體系檢查等監管中發現的問題,組織開展專項抽檢;對于抽檢發現可能存在區域性和行業性風險的,集中開展專項整治,強化監管措施,消除潛在風險。加強抽檢與監管工作的信息互聯互享。
 
    (五)堅持常專互補原則。在計劃性抽檢的基礎上,根據日常檢查、既往抽檢、節令熱銷、輿情熱點、突發性食品安全問題等,及時有效組織開展專項抽檢工作。實現計劃性抽檢與專項抽檢有機結合,互為補充。
 
    三、工作任務
 
    2019年江西省食品安全抽檢計劃涵蓋33個食品大類、154個食品品種、257個食品細類,共抽檢67228批次。監督抽檢任務具體安排如下:
 
    (一)省局本級任務
 
    省局本級計劃抽檢7917批次。
 
    1.抽檢對象。以本省獲證的生產經營食品企業為主。加強對市場占有率高的企業、省域內大型批發市場的抽檢,加大對餐飲企業食品原料的抽檢,重點跟蹤抽檢國抽和省本級抽檢不合格企業、品種和項目。
 
    2.抽檢時間和頻次。要全年均衡完成抽檢任務。季節性生產銷售的食品或存在季節性質量安全風險的食品,在相應季節增加采樣量。節令性食品要在節前開展抽檢工作。對以往抽檢不合格企業應增加跟蹤抽檢頻次。
 
    3.抽檢區域、環節和場所。主要在全省流通環節購買抽檢樣品,流通環節未抽到的樣品可在生產環節抽取。抽樣場所以大型農產品批發市場、大型連鎖超市、大型商場等為主,網購食品以大型網絡平臺為主。
 
    (二)市、縣級局抽檢任務
 
    全省設區市、縣(市、區)局計劃抽檢59311批次。
 
    1.抽檢對象。設區市、縣(市、區)局應覆蓋本行政區域內生產銷售的蔬菜、水果、畜禽肉、水產品、鮮蛋等食用農產品品種,以及散裝食品的抽檢工作;重點抽檢轄區內大型餐飲單位以及本行政區域內規模以上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和示范超市,并以減肥、輔助降血糖、改善睡眠、緩解體力疲勞、提高免疫力、輔助降血脂等可能涉嫌虛假宣傳保健食品抽檢為重點;適當加大小作坊、小餐飲、小食雜店、小攤販食品的抽檢力度。抽檢品種結合實際監管需要確定,應覆蓋問題多發的重點區域。
 
    2.抽檢時間和頻次。設區市局應根據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的交易數量和季節特點等按比例確定抽樣頻次和數量,原則上覆蓋每戶入場銷售者。縣(市、區)局應每周抽檢蔬菜、水果、畜禽肉、水產品、鮮蛋等食用農產品。節令性食品要在節前開展抽檢工作。
 
    3.抽檢區域、環節和場所。設區市局要對本行政區域內規模以上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進行抽檢,縣(市、區)局要對行政區域內的農貿市場、商場、超市、便利店等經營單位進行抽檢。食品流通和餐飲環節應做好校園及周邊、旅游景區、農村地區等重點領域的食品抽檢工作。保健食品重點以行政區域內生產、保健食品批發市場、網絡營銷、會議銷售、電視購物、電話銷售及其他問題高發區域為主,并對行政區域內入網經營者進行抽檢。
 
    各單位應參照省局任務安排,結合本地實際,積極爭取本級財政支持,做好相關食品匹配抽檢。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單位要高度重視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工作,明確專門機構和專門人員負責抽檢工作,根據本計劃要求,細化抽檢任務,制定實施方案,完善工作機制,規范工作流程,明確崗位責任,確保年度任務有序推進,按時完成。
 
    (二)嚴格工作管理。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相關規定開展抽檢,將“雙隨機”理念貫穿到監督抽檢中。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嚴格按照相關規定確定承檢機構;嚴格按照承檢機構有關工作規定開展對承檢機構的檢查與考核;積極支持承檢機構開展工作,在樣品采集、運輸等方面提供必要幫助。2019年所有食品抽檢數據全部錄入“食品安全抽檢監測信息管理系統”。各承檢機構發現不合格樣品中可能存在重大風險隱患或急性健康風險的,應當在確認檢驗結果后24小時內報告抽檢工作組織實施單位并抄送省局。
 
    (三)依法核查處置。各級監管部門領取或收到不合格食品檢驗報告后,應根據國家總局相關規定和省局有關要求,及時啟動核查處置工作。不合格報告表明可能對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嚴重危害的,核查處置工作應當在24小時內啟動。各級局應按照規定要求及時填報“國家食品安全抽檢監測信息系統”,審核處置信息,發布核查處置公告。核查處置過程中發現涉嫌犯罪或涉及其他部門職責的,要及時移送移交。
 
    (四)定期公布抽檢信息。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全面落實“一公開”,及時公布產品抽檢信息。其中,產品合格信息主要包括標稱生產企業名稱、地址,被抽樣單位名稱及所在省份、產品名稱、規格型號、生產日期/批號等,并需注明該產品信息僅指本次抽檢標稱的生產企業相關產品的生產日期/批號和所檢項目;不合格產品信息應主動向社會公布,除以上信息外,還包括標稱產品商標、被抽樣單位名稱與地址、不合格項目及結果和承檢機構等。食用農產品抽檢信息可根據實際情況公布包括被抽樣單位名稱(集中交易市場應包括開辦者和銷售者)、產品名稱、進貨來源、標稱生產企業或產地、生產日期等。對重點不合格項目要組織專家進行風險解讀。設區市局要每月匯總本行政區域內上個月食品安全抽檢情況和結果分析,省局定期匯總公布全省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情況。
 
    (五)嚴肅工作紀律。參與抽檢的市場監管部門、抽樣單位、檢驗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不得隨意更改抽樣地點和樣品信息,不得瞞報、謊報、漏報檢驗數據,不得擅自發布有關抽檢的信息,不得在開展抽樣工作前事先通知被抽檢單位,不得接受被抽檢單位的饋贈,不得利用抽檢結果開展有償活動、牟取不正當利益。對發現的違法違規抽檢行為,一律依法依規追究相關單位及人員責任。
 
    省局根據情況可對年度抽檢計劃進行調整。


 
地區: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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