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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聊城市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

   2015-06-08 716
核心提示: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屬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  《聊城市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三證合一登記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屬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 
  《聊城市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研究,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聊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5年5月25日
 
聊城市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三證合一”登記制度
 
改革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優化經濟發展環境,按照《國務院關于促進市場公平競爭維護市場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20號)和《山東省人民政府2014年促進市場公平競爭維護市場正常秩序重點任務工作方案》(魯政辦字〔2014〕127號)精神,市政府決定,自2015年6月1日起在全市實行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為確保此次改革工作順利實施,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資源整合,簡化程序,推進工商登記便利化改革,實行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三證合一”登記制度,將市場主體設立需要辦理的多部門審批,變為只向一個牽頭部門申請,統一領取一個證照,為實現企業登記“一照一號”奠定良好基礎。
 
  二、基本原則
 
  (一)整合資源,主動服務。按照轉變政府職能和商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在依法合規的前提下,主動整合資源,創新服務,將多部門間的獨立審批、外部行為,轉化為政務服務平臺上的聯合服務、內部流轉。
 
  (二)并聯審批,限時辦結。將市場主體設立需要辦理的多部門審批,變為只向一個牽頭部門提交申報材料,                 牽頭部門統一受理,申請材料內部流轉,相關部門同步審批、限時辦結。
 
  (三)信息共享,提高效率。工商、質監、國稅、地稅部門之間信息共享,申報材料、登記信息電子化流轉,減少企業群眾申報表格手工填寫、申報材料重復提交、審批信息重復錄入,提高審批效率。
 
  三、實施內容及范圍
 
  (一)實施內容。“三證合一”是指將市場主體需要由工商、質監、國稅、地稅部門分別辦理的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采取“一口受理、內部流轉、同步審批、統一發證”的工作模式,實行“一窗式、一條龍”服務。即:在不改變工商、質監、國稅、地稅部門審批職能和原有證號編碼規則的前提下,將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與工商營業執照合為一體,向市場主體頒發加載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號碼的工商營業執照。
 
  (二)實施范圍。本方案適用于聊城市行政區域內申請辦理企業設立登記的市場主體。
 
  四、實施部門
 
  各級工商、質監、國稅、地稅部門及政務服務中心管理辦公室組織推進和實施本行政區域內“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工作。
 
  工商局是“三證合一”登記具體工作的牽頭部門,要在各級政務服務中心設置專門的“三證合一”受理窗口;質監、國稅、地稅部門是“三證合一”登記工作的參與部門,要積極配合實施“三證合一”登記,確保登記工作按時完成;政務服務中心管理辦公室是“三證合一”登記工作的綜合協調部門,要積極協調配合,提供服務平臺及必要的辦公條件。
 
  五、辦理流程
 
  (一)一口受理。在工商窗口設立專門的“三證合一”受理窗口,一口受理申請人一次性提交的辦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所需的全部申請材料,當場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形式初審,對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請統一收件,在審批系統錄入信息,向申請人出具《收件通知書》;對申請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三證合一”受理窗口以書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請人。
 
  (二)內部流轉。“三證合一”受理窗口將申請登記信息及申請材料通過內部流轉分發至質監、國稅、地稅窗口,窗口對申請材料內容進行審核,需要修改的意見反饋至“三證合一”受理窗口,統一打印《補齊補正通知書》,一次性告知申請人。
 
  (三)同步審批。工商、質監、國稅、地稅窗口按照審批權限、條件、標準、流程、時限同步實施審批,3個工作日內限時辦結。工商窗口在收件1工作日內完成審批,打印工商營業執照后送交質監局窗口;質監窗口在收到營業執照后1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打印組織機構代碼證,連同工商營業執照送交國稅、地稅窗口;國稅、地稅窗口在收到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后1個工作日內共同完成審批,打印稅務登記證,連同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送交“三證合一”受理窗口。
 
   (四)統一發證。“三證合一”受理窗口在工商營業執照上加注組織機構代碼、稅務登記證號碼,通知申請人領取“三證合一”后的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由“三證合一”受理窗口保存,申請人若需要可登記后領取。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實行“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重大意義,加強統籌協調,全面完成企業“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工作。工商局作為 “三證合一”牽頭實施部門,要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對“三證合一”登記制度實施過程中遇到的重大、緊急或疑難問題,召開聯席會議研究解決。聯席會議要形成會議紀要,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會議議定事項執行。
 
  (二)明確責任分工。工商、質監、國稅、地稅部門要分別制定本部門具體實施細則,完善系統內部審批操作流程和后續監管制度,加強人員培訓。工商局要做好申請受理、信息分傳、營業執照打印發放等具體業務操作。政務服務中心管理辦公室要做好相關服務窗口的組織協調和日常管理,按照精簡、便捷的原則,對各部門的審批服務指南進行整合,統一制作《“三證合一”登記服務指南》,并在有關部門網站公布。
 
  (三)強化部門互認。各級各部門特別是財政、公安、發改、人社、人行、銀監、外匯、檢驗檢疫、統計、商務、住建、國土資源、環保、交通、招投標管理等部門和各商業銀行在辦理涉及市場主體有關手續時,要認可“三證合一”的營業執照,不得再要求市場主體另外提交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
 
  (四)做好政策銜接。市場主體因外出開展經營活動,確需提交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的,質監、國稅、地稅部門應憑其提供的“三證合一”營業執照,為其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市場主體年度報告和組織機構代碼證年檢,按國家、省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五)嚴格責任追究。各級各部門要解放思想,立足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的大局,認真組織實施“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對協調配合不力、延誤改革進程、妨礙改革實施的,要通報批評,并追究部門主要負責人及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六)加強宣傳引導。要利用各種媒體做好“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政策的宣傳解讀,及時解答和回應社會關注,在全社會形成理解改革、關心改革、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圍。


 
地區: 山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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