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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農業農村廳辦公室關于印發2021年山西省屠宰環節質量安全風險監測方案的通知 (晉農辦牧醫發〔2021〕82號)

   2021-04-23 989
核心提示:各市農業農村局:  為保證畜產品質量安全,強化屠宰環節風險物質監測,根據《農業農村部辦公室關于印發2021年國家屠宰環節質量
各市農業農村局:
 
  為保證畜產品質量安全,強化屠宰環節風險物質監測,根據《農業農村部辦公室關于印發2021年國家屠宰環節質量安全風險監測計劃的通知》(農辦牧〔2021〕16號)要求,我廳制定了《2021年山西省屠宰環節質量安全風險監測方案》。現印發你們,請認真組織開展工作。
 
  山西省農業農村廳辦公室
 
  2021年4月15日
 
  2021年山西省屠宰環節質量安全風險監測方案
 
  為保證畜產品質量安全,強化屠宰環節風險物質監測,特制定2021年山西省屠宰環節質量安全風險監測方案。
 
  一、監測目的
 
  動態了解我省屠宰環節中主要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的污染情況和趨勢,確定影響動物產品質量安全的潛在風險隱患和危害來源,掌握我省屠宰企業動物產品質量安全狀況,為開展有針對性的監督檢查和監管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二、職責分工
 
  (一)省農業農村廳負責完成全省屠宰環節質量安全風險監測任務。
 
  (二)各市農業農村局負責配合完成本轄區屠宰企業樣品采集工作。
 
  三、監測內容
 
  省級監測主要對豬肉(2號或4號肉)、牛肉(黃瓜條或外脊)、羊肉(后腿或里脊)中水分開展品質監測。對豬肝中9種β-受體激動劑(克倫特羅、萊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特布他林、西馬特羅、非諾特羅、氯丙那林、妥布特羅和噴布特羅)、2種糖皮質激素(地塞米松、倍他米松)、6種類固醇激素(醋酸美
 
  侖孕酮、甲基睪丸酮、17α-群勃龍、17β-群勃龍、α-玉米赤霉醇、β-玉米赤霉醇)等藥物開展違法添加實驗室檢測。重點對省內流通屠宰企業的產品進行監測,樣品采集按照《屠宰企業畜禽及其產品抽樣操作規范》(NY/T3227-2018)執行,確保監測的科學性和代表性。
 
  四、抽樣要求
 
  (一)樣品數量
 
  部級監測:牛肝26份、羊肝26份(中國農業科學院農產品加工研究所承擔樣品采集和監測任務)。
 
  省級監測:豬肝200份、肉(豬/牛/羊)400份(山西省農業農村廳承擔樣品采集和委托檢測機構完成監測任務)。
 
  (二)抽樣范圍
 
  兩個以上地市;豬、牛、羊屠宰企業監測數量每種不少于8家。
 
  (三)樣品要求
 
  牛肝、羊肝、豬肝、豬肉(2號或4號肉)、牛肉(黃瓜條或外脊)、羊肉(后腿或里脊)。
 
  五、監測機構及判定依據
 
  擬委托農業農村部農產品及加工品質檢中心(北京)承擔我省檢測化驗任務。
 
  豬肉、牛肉、羊肉水分含量檢測及判定參照《畜禽肉水分限
 
  量》(GB18394-2020);肝肝中9種β-受體激動劑、2種糖皮質激
 
  素、6種類固醇激素檢測方法及判定依據由農業農村部屠宰技術
 
  中心統一提供。
 
  六、相關要求
 
  (一)各市要高度重視屠宰環節質量安全風險監測工作,督促屠宰企業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認真配合部、省完成樣品采集工作。
 
  (二)省級監測按要求上、下半年各開展一次監測工作,并及時將風險監測匯總數據表和監測總結分析報告上報農業農村部屠宰技術中心。
 
  (三)未經農業農村部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發布風險監測結果、報告和相關信息。
 
  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1. 農業農村廳畜牧獸醫局
 
  聯 系 人:王志強
 
  聯系電話:0351-8235266
 
  2. 山西省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
 
  聯 系 人:韓向新
 
  聯系電話:0351-8395335
 
  附件:2021年山西省屠宰環節質量安全風險監測樣品采集表


 
地區: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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