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食品網

深圳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印發《深圳市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先進管理體系資金資助管理辦法(2016年修訂版)》的通知

   2017-01-23 369
核心提示:各有關單位:  為推進企業質量管理提升和食品安全措施持續改進,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食品藥品民生工程先進食品安全管理體系
各有關單位:
 
  為推進企業質量管理提升和食品安全措施持續改進,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食品藥品民生工程“先進食品安全管理體系標準應用資助項目”要求,我委對《深圳市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先進管理體系資金資助管理辦法》進行了修訂,現予以印發,請遵照執行。
 
  特此通知。
 
  深圳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
 
  2016年9月30日
 
  深圳市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先進管理體系資金資助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制定宗旨】為加強我市食品安全保障能力,防控食品安全風險,規范先進管理體系資金資助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資金資助定義】本辦法所稱先進管理體系資金資助,是指深圳市食品藥品安全重大民生工程中用于鼓勵我市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導入先進管理體系、規范、標準,推進質量管理水平提升和風險防控措施改進的資金資助(以下簡稱資金資助)。
 
  第三條 【資金管理】資金的管理和使用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采取“自愿申報、材料核實、科學決策、社會公示”的管理模式。
 
  第四條 【主管部門職責】市食品安全主管部門是該項資金的業務主管部門,其主要職責:
 
  (一)制定、修訂資金資助管理辦法;
 
  (二)編制資金年度預算、決算和支付計劃;
 
  (三)根據深圳市食品藥品安全重大民生工程資金資助年度預算,按年度發布先進管理體系、規范、標準認定目錄及資金資助申報指南。申報指南包括申報范圍、程序、時限等;
 
  (四)受理和組織對申報資助項目的核實查驗、核準資助計劃、公示;
 
  (五)負責資金資助項目的監督管理,按年度資金資助計劃辦理支付手續。
 
  第五條 【適用范圍】資金資助的申報適用于食品生產、流通(含食用農產品)及餐飲服務三個環節。
 
  通過先進管理體系、規范、標準認證或評定的單位,分別在以上三個環節中有且僅有一次申報資金資助的機會。
 
  第二章 資助方式、條件及額度
 
  第六條 【資助方式】申報單位通過本管理辦法規定的審查、審核后,獲得無償資金資助。
 
  第七條 【資助條件】申報相應環節資金資助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在本市依法注冊、登記及設立,并獲得相應食品生產經營許可;
 
  (二)在申報指南規定時間內獲得HACCP體系,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體系,食品安全追溯體系,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示范工程體系及其他符合市食品安全主管部門認定的先進管理體系、規范、標準,且沒有申報過同類資助的單位。
 
  有關市級食品安全管理體系的認證機構專業認證條件和規范,由市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本著公平、公正、專業的原則另行制定。
 
  第八條 【認證機構】開展先進管理體系、規范、標準的認證機構,應當由具有認證資格和相應專業認證能力的機構依法承擔,并由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自主選定。
 
  第九條 【不予資助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資助:
 
  (一)列入政府投資或市其他財政性專項資金安排資助的項目;
 
  (二)申報單位近兩年內受到深圳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查處的;
 
  (三)申報單位近兩年內因包括市場監管、納稅、社保等其他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深圳執法部門查處的;
 
  (四)提供的材料不真實、不齊全的;
 
  (五)納入省重點監管食品電子追溯系統的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未向省重點監管食品電子追溯系統報送數據的;
 
  (六)由市食品安全主管部門認定的其他不符合本資金資助范圍的。
 
  食品經營者履行了進貨查驗義務,有充分證據證明其不知道采購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并能如實說明其進貨來源的;或者生產者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的標簽、說明書存在不影響食品安全且不會對消費者造成誤導的瑕疵,能夠根據行政監管部門的要求及時整改的,不屬于前款第二項不予資助的情形。
 
  第十條 【資助額度】通過認證或市食品安全主管部門認定的先進管理體系、規范、標準的,資助額度最高不超過10萬元,各項先進管理體系、規范、標準的資助額度由實施細則另行確定。
 
  第三章 資助實施
 
  第十一條 【提交材料】申報單位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深圳市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先進管理體系資金資助申報書;
 
  (二)營業執照、法人登記證或主管部門批準成立的文件(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申報資助,應提交總公司相應文件以及隸屬關系證明);
 
  (三)提供獲得相關認證或認定的證明材料。
 
  第十二條 【初審】市食品安全主管部門對申報單位提交的材料進行初審,包括形式審查和內容審核。
 
  形式審查符合要求的,發給受理回執;不符合要求的,告知理由,申報單位可在截止日期前重新申報。
 
  在受理期截止后,市食品安全主管部門對受理資料進行內容查驗、核實,如有必要可進行現場核實。內容審核工作應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
 
  第十三條 【專家審核】市食品安全主管部門組織專家組對初審結果進行集中審核,并出具審核意見。
 
  專家組由食品領域資深從業人員、認證審核專業人員、法律專業人員以及相關部門代表組成,人數一般不少于5人。專家一般應具有高級職稱或本專業領域10年以上工作經歷。
 
  第十四條 【復核】市食品安全主管部門根據專家審核意見進行復核,確定擬資助單位及資助額度。
 
  第十五條 【公示及異議處理】市食品安全主管部門對擬資助單位及資助額度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任何單位和個人均可向市食品安全主管部門提出異議。經調查異議成立的,不予資助。
 
  第十六條 【支付及公告】市食品安全主管部門根據公示結果按規定程序支付資金,并進行公告。
 
  第四章 監督管理
 
  第十七條 【內部監督】市食品安全主管部門應當健全內部監督機制,對年度計劃資助項目的執行情況和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及時糾正資金使用的違法違規行為。
 
  第十八條 【申報單位違規處理】申報單位虛報、冒領資金或者違反其他財經紀律的,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規定進行處理、處分或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違反前款規定的申報單位,五年內不得申報本管理辦法規定的資金資助。
 
  第十九條 【資金管理工作人員違規處理】資金管理工作人員違反本辦法,沒有認真履行職責,在管理和監督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的規定進行處理,并報監察機關追究其行政過錯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二十條 【審核專家違規處理】專家在審核工作中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取消其專家資格;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一條 【經費來源】本辦法資助申報的受理、審核、公告、監督管理等經費,在年度“食品藥品安全重大民生工程”預算中列支。
 
  第二十二條 【實施細則】市食品安全主管部門根據年度工作重點和資金計劃等情況制定實施細則。
 
  第二十三條 【施行時間】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原公布的《深圳市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先進管理體系資金資助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地區: 廣東 深圳市
反對 0舉報 0 收藏 0 打賞 0
 
更多>同類法規
 
鹽池灘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