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泊、水庫等大水面,是我國內陸漁業水域的重要組成部分。大水面漁業是我國淡水漁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建設水域生態文明、保障優質水產品供給、推動產業融合、促進漁民增收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但近年來,隨著資源與環境約束日益加大,大水面漁業發展空間大幅萎縮,發展方式亟待轉型升級。面對新時代新形勢,亟需大力發展大水面生態漁業,根據大水面生態系統健康和漁業發展需要,通過開展漁業生產調控活動,促進水域生態、生產和生活協調發展,現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推進大水面生態漁業發展的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踐行“兩山”理論,堅持新發展理念,以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為引領,以滿足人民對優美水域生態環境和優質水產品的需求為目標,有效發揮大水面漁業生態功能,加快體制機制創新,強化科技支撐,促進漁業資源合理利用,推動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走出一條水域生態保護和漁業生產相協調的大水面生態漁業高質量綠色發展道路。
(二)基本原則
——堅持綠色發展、合理利用。充分發揮漁業的生態功能,科學利用水生生物資源,加強水域環境保護。兼顧大水面在防洪、供水、生態、漁業等多方面的功能,實現“一水多用、多方共贏”,推進水域共享共用共治。
——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施策。根據生態環境狀況、漁業資源稟賦、水域承載力、產業發展基礎和市場需求等情況,科學布局、分類施策,堅持“一水一策”,合理選擇大水面生態漁業發展方式。
——堅持科技引領、創新驅動。加強基礎理論研究、關鍵共性技術研發,強化模式提煉,推動成果轉化和示范推廣。推進管理體制機制創新,充分發揮市場作用,完善生產經營體系,健全利益聯結機制。
——堅持質量興漁、三產融合。圍繞高質量發展目標,提升水產品品質,實施品牌戰略,提高質量效益。發揮大水面漁業優勢特點,大力發展精深加工和休閑漁業,推進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不斷延伸產業鏈,提升價值鏈。
(三)發展目標。到2025年,大水面生態保護與漁業發展實現充分融合,漁業在水域生態修復中的作用明顯提升,大水面生態漁業管理協調機制更加完善,優質水產品比重顯著提高,產業鏈有效拓展延伸,形成一批管理制度完善、經營機制高效、利益聯結緊密的生態漁業典型模式,基本實現環境優美、產品優質、產業融合、生產生態生活相得益彰的大水面生態漁業發展格局。
二、強化統籌布局,推動協調發展
(四)以法律法規為依據保障大水面生態漁業發展空間。統籌環境保護與生產發展,對于法律法規明確禁止發展漁業的區域,要嚴禁發展大水面生態漁業,允許發展大水面生態漁業的區域,要準確把握政策要求,合理發展生態漁業,防止一刀切、不加區分地禁止所有漁業活動。要依法加強養殖水域灘涂規劃,按照經國務院同意印發的《關于加快推進水產養殖業綠色發展的若干意見》(農漁發[2019]1號)要求,落實水產養殖業發展空間。完善重要養殖水域灘涂保護制度,嚴格限制養殖水域灘涂占用,嚴禁擅自改變養殖水域灘涂用途。依法開展水域、灘涂養殖發證登記,依法核發養殖證,保障養殖生產者合法權益。以空間規劃為依據,科學合理設置大水面生態漁業必要的設施,統籌協調大水面漁業生產與航運、水生態環境及魚類生殖洄游等方面功能。
(五)以發揮漁業生態功能為導向開展增殖漁業。增殖漁業要按照水域承載力確定適宜的放養種類、放養量、放養比例、捕撈時間和捕撈量。增殖漁業的起捕要使用專門的漁具漁法,最大限度減少對非增殖品種的誤捕,確保不對非增殖生物資源和生態環境造成損害。要嚴格區分增殖漁業的起捕活動與傳統的對非增殖漁業資源的捕撈生產,長江流域重要水域禁止的“生產性捕撈”不包括增殖漁業的起捕活動。原則上禁止在自然保護區的核心區和緩沖區開展增殖漁業;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自然保護區的實驗區,可根據資源調查結果合理投放濾食性、肉食性、草食性的當地土著品種,發揮增殖漁業的生態功能,實現以漁抑藻、以漁凈水,修復水域生態環境,維護生物多樣性;在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增殖漁業的起捕活動應在特別保護期以外的時間開展。
(六)以嚴格資源管理為基礎發展傳統捕撈漁業。傳統捕撈生產要嚴格按照《漁業捕撈許可管理規定》要求,實施船網工具控制指標管理,實行捕撈許可證制度和捕撈限額制度。執行長江流域重要水域禁止“生產性捕撈”的有關規定,針對以特定資源利用、科研調查和苗種繁育等為目的的捕撈,要制定專門辦法進行專項管理。除自然保護區的原住居民可開展生活必需的傳統捕撈活動外,禁止在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和自然保護區開展捕撈生產。要在明確種群動態、資源補充規律的基礎上,探索開展定額、定點、定漁具漁法和定捕撈規格的精細化管理。
(七)以科學合理為前提發展網箱網圍養殖。要按照《關于加快推進水產養殖業綠色發展的若干意見》要求,根據水資源水環境承載能力科學布設網箱網圍,合理控制養殖規模和密度,加快推進網箱糞污殘餌收集等環保設施設備升級改造,減少污染物排放。支持同一水體不同區域采用輪養輪休養殖模式。禁止在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開展網箱網圍養殖,在飲用水水源二級保護區發展要更加注重環境保護,應投喂利用率高、餌料系數低的高效環保飼料,鼓勵發展不投餌的生態養殖,嚴禁非法使用藥物;經營主體應定期開展水質監測分析,防止污染水環境。禁止在自然保護區的核心區和緩沖區開展網箱網圍養殖,在自然保護區的實驗區內允許原住居民保留生活必需的基本養殖生產,同時要注重環境保護。
(八)加強大水面生態環境保護。加強大水面水質保護,生態環境、農業農村等部門要按職責分工加強監測和執法監管,對造成水域污染的行為依法追究責任,維護大水面良好的水域生態環境。加強大水面生物多樣性保護,增殖漁業要嚴格按照《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規定》對苗種場和放流品種進行監管;用于增殖的親體、苗種等水生生物應當是本地種,要選擇遺傳多樣性高且來源于放流湖庫或臨近水體的優質親本培育苗種,禁止使用外來種、雜交種、轉基因種以及其他不符合生態要求的水生生物物種進行增殖,嚴防種質退化和疫病傳播。
三、完善經營管理機制
(九)理順完善經營機制。穩定大水面承包經營關系,建立健全退出補償機制,對確因公共利益需要退出的大水面生態漁業,應依法給予補償并妥善安置有關漁民生產生活。培育壯大經營主體,鼓勵企業、合作社等對大水面漁業進行組織化、規模化經營。支持傳統捕撈漁民轉產轉業,大水面經營企業優先雇傭轉產上岸漁民。支持相關經營主體加強在苗種選育、增養殖技術、加工、流通等環節的合作,引導成立大水面生態漁業產業化聯合體、行業協會或商會。鼓勵漁民通過資金或以漁船、漁機具、養殖證、捕撈證等作價入股漁業經營主體,構建緊密的利益聯結機制。
(十)建立健全監督管理機制。建立由同級農業農村部門牽頭,生態環境、自然資源、林業草原等部門參與的工作協調機制,協同研究、制定落實支持措施。統籌協調公安、漁業漁政、生態環境等相關部門,開展區域聯合執法工作,鼓勵探索“政府支持+社會參與”漁政管理新模式,大力推廣應用視頻監控、無人機等現代化信息化執法監管手段,支持各地優先吸收符合條件的退捕漁民加入“護魚員”協管隊伍。加大漁政執法力度,強化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
(十一)推進高質量融合發展。利用好大水面景觀資源,充分挖掘大水面生態漁業的文化內涵,積極發展休閑漁業,促進文化、旅游、體育、垂釣、觀光、餐飲、康養深度融合。加強監督管理,確保旅游、垂釣、餐飲等業態的發展不破壞大水面生態環境。在有條件的大水面臨近區域積極發展生態水產品精深加工,培育壯大水產品加工流通龍頭企業,開發方便快捷的水產加工食品和具備當地特色的旅游“伴手禮”產品,發揮水產品加工業“接一連三”作用。搭建產品展示平臺,加強大水面生態漁業產品宣傳推介,支持申請創建大水面綠色有機水產品、地理標志產品認證和區域公用品牌。
四、加大支持保障力度
(十二)加大資金支持。加大對大水面生態漁業的資金支持力度,重點用于一二三產業融合、重要漁業水域監測、漁業資源調查評估、環保網箱改造等方面。積極爭取精準扶貧、社會民生等相關資金,用于轉產上岸漁民的臨時生活補助、社會保障和職業技能培訓等相關方面。鼓勵農業信貸擔保主體加強對大水面生態漁業生產經營項目的信貸擔保支持,積極推動大水面漁業保險試點,提高風險保障能力。
(十三)做好產業規劃指導。省級漁業主管部門要充分考慮當地社會、經濟、生態、環境和漁業發展狀況,結合增殖、養殖、捕撈等大水面生態漁業生產方式特點,科學謀劃產業發展,會同相關部門在2020年底之前制定發布本區域大水面生態漁業發展專項規劃,依法同步開展規劃環評工作,有序推進本區域大水面生態漁業發展。要積極推動將大水面生態漁業發展專項規劃納入當地政府產業中長期發展規劃范疇,確保大水面生態漁業穩定持續發展。
(十四)強化科技支撐。推動大水面生態漁業科技重大專項立項實施,加強大水面基礎理論、生態保護與漁業發展戰略、管理制度與科學分級分類研究。組建大水面生態漁業科技創新聯盟,加強大水面生態漁業關鍵共性技術研發,促進產學研用協同創新。加快大水面生態漁業標準體系建設和增殖放流、資源調查評估、增養殖技術規范等相關重要標準制修訂及宣貫應用,規范大水面增養殖漁業生產。
(十五)加強宣傳推廣。依托行業組織、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技術推廣機構和有關企業,加強大水面生態漁業科普宣傳,打造一批大水面生態漁業樣板,為產業發展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加強大水面生態漁業經營主體帶頭人培訓,帶動先進經營理念、模式、技術的推廣應用。
農業農村部 生態環境部 林 草 局
2019年12月24日
一、推進大水面生態漁業發展的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踐行“兩山”理論,堅持新發展理念,以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為引領,以滿足人民對優美水域生態環境和優質水產品的需求為目標,有效發揮大水面漁業生態功能,加快體制機制創新,強化科技支撐,促進漁業資源合理利用,推動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走出一條水域生態保護和漁業生產相協調的大水面生態漁業高質量綠色發展道路。
(二)基本原則
——堅持綠色發展、合理利用。充分發揮漁業的生態功能,科學利用水生生物資源,加強水域環境保護。兼顧大水面在防洪、供水、生態、漁業等多方面的功能,實現“一水多用、多方共贏”,推進水域共享共用共治。
——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施策。根據生態環境狀況、漁業資源稟賦、水域承載力、產業發展基礎和市場需求等情況,科學布局、分類施策,堅持“一水一策”,合理選擇大水面生態漁業發展方式。
——堅持科技引領、創新驅動。加強基礎理論研究、關鍵共性技術研發,強化模式提煉,推動成果轉化和示范推廣。推進管理體制機制創新,充分發揮市場作用,完善生產經營體系,健全利益聯結機制。
——堅持質量興漁、三產融合。圍繞高質量發展目標,提升水產品品質,實施品牌戰略,提高質量效益。發揮大水面漁業優勢特點,大力發展精深加工和休閑漁業,推進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不斷延伸產業鏈,提升價值鏈。
(三)發展目標。到2025年,大水面生態保護與漁業發展實現充分融合,漁業在水域生態修復中的作用明顯提升,大水面生態漁業管理協調機制更加完善,優質水產品比重顯著提高,產業鏈有效拓展延伸,形成一批管理制度完善、經營機制高效、利益聯結緊密的生態漁業典型模式,基本實現環境優美、產品優質、產業融合、生產生態生活相得益彰的大水面生態漁業發展格局。
二、強化統籌布局,推動協調發展
(四)以法律法規為依據保障大水面生態漁業發展空間。統籌環境保護與生產發展,對于法律法規明確禁止發展漁業的區域,要嚴禁發展大水面生態漁業,允許發展大水面生態漁業的區域,要準確把握政策要求,合理發展生態漁業,防止一刀切、不加區分地禁止所有漁業活動。要依法加強養殖水域灘涂規劃,按照經國務院同意印發的《關于加快推進水產養殖業綠色發展的若干意見》(農漁發[2019]1號)要求,落實水產養殖業發展空間。完善重要養殖水域灘涂保護制度,嚴格限制養殖水域灘涂占用,嚴禁擅自改變養殖水域灘涂用途。依法開展水域、灘涂養殖發證登記,依法核發養殖證,保障養殖生產者合法權益。以空間規劃為依據,科學合理設置大水面生態漁業必要的設施,統籌協調大水面漁業生產與航運、水生態環境及魚類生殖洄游等方面功能。
(五)以發揮漁業生態功能為導向開展增殖漁業。增殖漁業要按照水域承載力確定適宜的放養種類、放養量、放養比例、捕撈時間和捕撈量。增殖漁業的起捕要使用專門的漁具漁法,最大限度減少對非增殖品種的誤捕,確保不對非增殖生物資源和生態環境造成損害。要嚴格區分增殖漁業的起捕活動與傳統的對非增殖漁業資源的捕撈生產,長江流域重要水域禁止的“生產性捕撈”不包括增殖漁業的起捕活動。原則上禁止在自然保護區的核心區和緩沖區開展增殖漁業;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自然保護區的實驗區,可根據資源調查結果合理投放濾食性、肉食性、草食性的當地土著品種,發揮增殖漁業的生態功能,實現以漁抑藻、以漁凈水,修復水域生態環境,維護生物多樣性;在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增殖漁業的起捕活動應在特別保護期以外的時間開展。
(六)以嚴格資源管理為基礎發展傳統捕撈漁業。傳統捕撈生產要嚴格按照《漁業捕撈許可管理規定》要求,實施船網工具控制指標管理,實行捕撈許可證制度和捕撈限額制度。執行長江流域重要水域禁止“生產性捕撈”的有關規定,針對以特定資源利用、科研調查和苗種繁育等為目的的捕撈,要制定專門辦法進行專項管理。除自然保護區的原住居民可開展生活必需的傳統捕撈活動外,禁止在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和自然保護區開展捕撈生產。要在明確種群動態、資源補充規律的基礎上,探索開展定額、定點、定漁具漁法和定捕撈規格的精細化管理。
(七)以科學合理為前提發展網箱網圍養殖。要按照《關于加快推進水產養殖業綠色發展的若干意見》要求,根據水資源水環境承載能力科學布設網箱網圍,合理控制養殖規模和密度,加快推進網箱糞污殘餌收集等環保設施設備升級改造,減少污染物排放。支持同一水體不同區域采用輪養輪休養殖模式。禁止在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開展網箱網圍養殖,在飲用水水源二級保護區發展要更加注重環境保護,應投喂利用率高、餌料系數低的高效環保飼料,鼓勵發展不投餌的生態養殖,嚴禁非法使用藥物;經營主體應定期開展水質監測分析,防止污染水環境。禁止在自然保護區的核心區和緩沖區開展網箱網圍養殖,在自然保護區的實驗區內允許原住居民保留生活必需的基本養殖生產,同時要注重環境保護。
(八)加強大水面生態環境保護。加強大水面水質保護,生態環境、農業農村等部門要按職責分工加強監測和執法監管,對造成水域污染的行為依法追究責任,維護大水面良好的水域生態環境。加強大水面生物多樣性保護,增殖漁業要嚴格按照《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規定》對苗種場和放流品種進行監管;用于增殖的親體、苗種等水生生物應當是本地種,要選擇遺傳多樣性高且來源于放流湖庫或臨近水體的優質親本培育苗種,禁止使用外來種、雜交種、轉基因種以及其他不符合生態要求的水生生物物種進行增殖,嚴防種質退化和疫病傳播。
三、完善經營管理機制
(九)理順完善經營機制。穩定大水面承包經營關系,建立健全退出補償機制,對確因公共利益需要退出的大水面生態漁業,應依法給予補償并妥善安置有關漁民生產生活。培育壯大經營主體,鼓勵企業、合作社等對大水面漁業進行組織化、規模化經營。支持傳統捕撈漁民轉產轉業,大水面經營企業優先雇傭轉產上岸漁民。支持相關經營主體加強在苗種選育、增養殖技術、加工、流通等環節的合作,引導成立大水面生態漁業產業化聯合體、行業協會或商會。鼓勵漁民通過資金或以漁船、漁機具、養殖證、捕撈證等作價入股漁業經營主體,構建緊密的利益聯結機制。
(十)建立健全監督管理機制。建立由同級農業農村部門牽頭,生態環境、自然資源、林業草原等部門參與的工作協調機制,協同研究、制定落實支持措施。統籌協調公安、漁業漁政、生態環境等相關部門,開展區域聯合執法工作,鼓勵探索“政府支持+社會參與”漁政管理新模式,大力推廣應用視頻監控、無人機等現代化信息化執法監管手段,支持各地優先吸收符合條件的退捕漁民加入“護魚員”協管隊伍。加大漁政執法力度,強化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
(十一)推進高質量融合發展。利用好大水面景觀資源,充分挖掘大水面生態漁業的文化內涵,積極發展休閑漁業,促進文化、旅游、體育、垂釣、觀光、餐飲、康養深度融合。加強監督管理,確保旅游、垂釣、餐飲等業態的發展不破壞大水面生態環境。在有條件的大水面臨近區域積極發展生態水產品精深加工,培育壯大水產品加工流通龍頭企業,開發方便快捷的水產加工食品和具備當地特色的旅游“伴手禮”產品,發揮水產品加工業“接一連三”作用。搭建產品展示平臺,加強大水面生態漁業產品宣傳推介,支持申請創建大水面綠色有機水產品、地理標志產品認證和區域公用品牌。
四、加大支持保障力度
(十二)加大資金支持。加大對大水面生態漁業的資金支持力度,重點用于一二三產業融合、重要漁業水域監測、漁業資源調查評估、環保網箱改造等方面。積極爭取精準扶貧、社會民生等相關資金,用于轉產上岸漁民的臨時生活補助、社會保障和職業技能培訓等相關方面。鼓勵農業信貸擔保主體加強對大水面生態漁業生產經營項目的信貸擔保支持,積極推動大水面漁業保險試點,提高風險保障能力。
(十三)做好產業規劃指導。省級漁業主管部門要充分考慮當地社會、經濟、生態、環境和漁業發展狀況,結合增殖、養殖、捕撈等大水面生態漁業生產方式特點,科學謀劃產業發展,會同相關部門在2020年底之前制定發布本區域大水面生態漁業發展專項規劃,依法同步開展規劃環評工作,有序推進本區域大水面生態漁業發展。要積極推動將大水面生態漁業發展專項規劃納入當地政府產業中長期發展規劃范疇,確保大水面生態漁業穩定持續發展。
(十四)強化科技支撐。推動大水面生態漁業科技重大專項立項實施,加強大水面基礎理論、生態保護與漁業發展戰略、管理制度與科學分級分類研究。組建大水面生態漁業科技創新聯盟,加強大水面生態漁業關鍵共性技術研發,促進產學研用協同創新。加快大水面生態漁業標準體系建設和增殖放流、資源調查評估、增養殖技術規范等相關重要標準制修訂及宣貫應用,規范大水面增養殖漁業生產。
(十五)加強宣傳推廣。依托行業組織、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技術推廣機構和有關企業,加強大水面生態漁業科普宣傳,打造一批大水面生態漁業樣板,為產業發展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加強大水面生態漁業經營主體帶頭人培訓,帶動先進經營理念、模式、技術的推廣應用。
農業農村部 生態環境部 林 草 局
2019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