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自治縣農業局(農委)、畜牧獸醫局、農技、農機、熱作、鄉鎮企業局(辦、中心),廳機關各局、各處室,廳屬各單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以下簡稱《食品安全法》)于2009年6月1日起施行。為認真貫徹落實《食品安全法》,切實做好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現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貫徹實施《食品安全法》的重大意義
食品安全直接關系人民群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關系國家經濟健康發展與社會和諧穩定。《食品安全法》體現了預防為主、科學管理、明確責任、綜合治理的食品安全工作指導思想,確立了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風險評估制度、食品安全標準制度、食品生產經營行為的基本準則、索證索票制度、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食品安全信息發布制度,明確了分工負責與統一協調相結合的食品安全監管體制,為全面加強和改進食品安全工作,實現全程監管、科學監管,提高監管成效、提升食品安全水平提供了法律制度保障。《食品安全法》的公布施行,對于保證食品安全,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具有重要意義。全省各級農業部門要進一步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增強使命感和緊迫感,堅決貫徹《食品安全法》,將法律規定的各項職責不折不扣地落到實處,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和人民身體健康。
二、深刻領悟《食品安全法》的實質內容
(一)準確把握《食品安全法》賦予農業部門的職責。《食品安全法》確立了“全程全面監管,生產經營者負首責、地方政府負總責、各監管部門分工協作,社會參與和監督”的監管理念,規定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食品安全責任,以及縣級以上各級衛生、農業、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等部門的具體職責,建立了分工負責與統一協調相結合的食品安全監管體制。各級農業部門要按照法律賦予的職責與責任分工,在同級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切實做好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工作,切實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錯位。
(二)全面理解《食品安全法》的新要求。《食品安全法》進一步明確了食用農產品的質量安全管理適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法》;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統一制定、公布,食品中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的限量規定及其檢驗方法與規程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農業行政部門制定;國家食品安全總體情況等重要的食品安全信息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統一公布,農業行政等其他監管部門依據各自職責公布食品安全日常監督管理信息。各級農業部門要全面把握《食品安全法》的新要求,將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統一到《食品安全法》的規定上來,推動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再上新臺階。
三、切實做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
(一)深入開展2009年“農產品質量安全整治暨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年活動”。各級農業部門要以貫徹實施《食品安全法》為契機,針對當前工作中暴露出來的一些突出問題,逐個行業、逐個產品、逐個環節地開展集中整治,確保專項整治和執法年活動取得實效。要以嚴禁在生產上使用高毒農藥為重點,加大對違法生產銷售高毒農藥和添加高毒農藥成分行為的查處力度,深挖非法生產銷售違禁高毒農藥“黑窩點”。要以嚴禁在生豬及畜禽養殖上使用“瘦肉精”及違禁物品為重點,聯合有關部門嚴厲打擊違法生產、銷售和使用“瘦肉精”等違禁物品行為。
(二)強化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能力。各級農業部門要按照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決定要求,著力推進質量安全監管隊伍建設,加快省、市縣、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建設步伐。創新農業執法體制機制,深入推進以農業綜合執法為重點的農業執法體制改革,著力完善農業執法信息共享和協作機制、檢驗檢測機構與執法機構間的聯動機制,加強農業執法裝備建設,強化執法隊伍管理,不斷提高農業部門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的能力和水平。
(三)大力推進農業標準化生產。各級農業部門要把農業標準化作為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的治本之策,切實加強對農民群眾的指導和服務。要充分發揮龍頭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在標準化生產方面的示范帶動作用,加大支持力度,引導農民實施標準化操作規程。繼續把品牌農業與農業標準化結合起來,積極發展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和地理標志農產品等優質農產品品牌,發揮品牌農業效應,提升農產品質量,促進農民增收。
(四)加強部門協調與合作。各級農業部門要站在全局高度,加快建立與衛生、質檢、工商等部門在風險監測和評估、標準制定、食品檢驗、信息發布和事故處理等方面的協調配合機制,努力實現農產品質量安全和食品安全監管的無縫銜接。對農業部門牽頭的事項,要在認真征詢有關部門意見的基礎上,抓緊制定工作方案,認真組織實施;對農業部門參與的事項,要按照牽頭部門的要求積極做好配合工作,主動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確保質量安全工作順利開展。
四、認真做好《食品安全法》宣傳貫徹工作
各級農業部門要從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建設和諧社會的高度,切實加強《食品安全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的學習宣傳和貫徹力度,切實做到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部門具體抓,明確宣傳貫徹任務,確保貫徹落實到基層。要把學習宣傳《食品安全法》列入干部培訓計劃,作為農業行政執法和農業干部業務學習培訓的重要內容。提高執法人員和業務干部的法律知識和依法行政能力。要采取多種形式把法律條文和精神宣傳到村、到戶、到人,進一步增強農產品質量安全意識,增強廣大農民依法生產經營的自覺性,確保《食品安全法》的貫徹實施落到實處。
二○○九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