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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農業農村委員會關于開展2025年度上海市動物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專項檢查的通知 (滬農委〔2025〕121號)

   2025-07-10 625
核心提示:為切實做好動物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化解生物安全風險,根據《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開展2025年度全國動物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專項檢查的通知》(農辦牧〔2025〕13號)要求,我委將于5—7月組織開展市動物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專項檢查。

各區農業農村委,各相關單位:

為切實做好動物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化解生物安全風險,根據《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開展2025年度全國動物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專項檢查的通知》(農辦牧〔2025〕13號)要求,我委將于5—7月組織開展市動物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專項檢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對象

本市已備案的動物病原微生物實驗室。

二、檢查內容

檢查內容主要包括:生物安全組織機構情況;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及落實情況;生物安全防護措施落實情況;從事動物病原微生物實驗活動情況特別是實驗室是否存在未經批準或已批準但未按法律法規要求從事高致病性動物病原微生物實驗活動的情況;應急預案制定及開展演練情況;菌(毒)種和樣本運輸、保存、使用、銷毀情況;實驗室工作人員生物安全知識培訓情況;各類記錄和檔案保存情況;2024年以來涉及非洲豬瘟病毒、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口蹄疫病毒等高致病性動物病原微生物相關實驗活動研究論文發表情況。

三、檢查形式及時間安排

(一)實驗室自查。各相關單位要仔細對照檢查內容開展實驗室自查工作,并梳理近3年發表的涉及非洲豬瘟病毒、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口蹄疫病毒等高致病性動物病原微生物相關實驗活動研究,對發現的問題及時采取整改措施,履行好實驗室備案責任,及時更新在全國獸醫實驗室信息管理系統中的相關數據信息。各相關單位要按要求填寫相關表格(見附件1、附件2),并于5月20日前連同自查報告(見附件3)的紙質版和電子版一并報轄區農業農村委和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

(二)區級檢查。5月至7月,各相關區組織對轄區實驗室開展現場檢查,對發現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對發現的違法行為依法予以查處。

(三)市級抽查。7月至8月,我委將組織本市動物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專家,對各相關單位實驗室開展實地抽查。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項

各區要高度重視實驗室生物安全專項檢查工作,切實落實責任,明確專人負責,切實做好檢查各項工作,并于5月16日前將轄區聯系人信息(見附件4)報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7月20日前將轄區檢查工作總結分別報市農業農村委畜牧獸醫管理處和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

聯系方式:市農業農村委畜牧獸醫管理處,謝懷東  23113067;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陸亞男  62662075。地址:長寧區虹井路855弄30號;郵箱:scadczljs@163.com。

附件:1. 2025年度上海市動物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檢查情況表

2. 高致病性動物病原微生物研究論文發表情況統計表

3. 實驗室生物安全自查報告提綱

4. 生物安全專項檢查聯系人信息表

上海市農業農村委員會

2025年5月14日

附件下載:

   滬農委〔2025〕121號 附件1-4.docx

 




 
地區: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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