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臨港新城管委會,市有關辦局:
為貫徹落實《江陰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澄政發〔2006〕30號),根據省、無錫市關于開展食品生產加工業整頓工作的統一部署和總體要求,現就我市開展食品生產加工業集中整頓工作通知如下:
一、整頓重點
1、從事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容器、包裝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設備、洗滌劑、消毒劑等8大類產品生產加工的C類企業(證照齊全,檢測設備不夠完善,其生產條件、衛生條件、內部質量管理存在較大問題和薄弱環節,或產品質量存在問題的企業),以及B類企業(證照齊全,檢測設備較為完善,但生產條件、衛生條件、內部質量管理不夠完善,或產品質量不夠穩定的企業)等。
2、食品生產加工個體工商戶、小作坊及無照生產加工食品的單位和個人等。
二、整頓內容
1、實施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制度,督促企業持續滿足保證產品質量安全的必備生產條件,持續保證食品質量安全;
2、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要簽訂質量安全承諾書,強化企業法人作為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責任;
3、建立食品生產加工企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加工助劑購買和使用情況臺賬,完善食品生產管理制度;
4、強化食品添加劑和食品包裝材料等食品用具的監管,嚴厲打擊濫用添加劑、使用非食品原料生產加工食品和生產加工假冒偽劣食品的違法行為;
5、嚴厲查處無生產許可證、無衛生許可證、無營業執照等非法生產經營行為,堅決依法取締不具備生產條件的食品企業。
三、職責分工
質監局負責領有營業執照的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的整頓;工商局負責食品生產加工個體工商戶、小作坊及無照生產加工食品的單位和個人等的整頓;市經貿、衛生、城管執法等部門負責整頓工作中的相關職能的落實。
四、時間安排
1、自查自評階段(5月18日至31日):各鎮、開發區對轄區內食品生產加工企業進行自查自評,督促企業及時整改。
2、集中整頓階段(6月1日至25日):市有關部門對全市食品生產加工企業進行集中整頓,提出整改意見。對在規定整改期限內達不到要求的,責令停產整頓;對停產整頓仍達不到要求的,依法吊銷其食品生產許可證、衛生許可證和工商營業執照等。
五、工作要求
1、統一思想,充分認識開展食品生產加工業集中整頓工作的重要意義。各鎮、開發區、有關部門要從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樹立科學發展觀和構建“和諧幸福新江陰”高度,充分認識這次集中整頓工作對規范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行為、促進食品生產秩序明顯好轉、保障人民群眾食品消費安全的重要意義。
2、落實責任,建立健全食品生產安全長效監管機制。這次集中整頓工作要貫徹“全市統一領導、地方政府負責、部門指導協調、各方聯合行動”的工作原則,強化地方政府負總責,落實“誰監管、誰負責”的工作責任制。各鎮、開發區、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法律賦予的職責,堅持集中整頓與制度建設、嚴格執法與企業誠信、打假治劣與扶優扶強、機制創新與“三網”建設工作等有機結合,積極探索食品安全長效監管機制。
3、加強領導,確保食品生產加工業集中整頓工作取得實效。各鎮、開發區、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要把食品生產加工業集中整頓工作擺上當前工作的重要位置抓緊抓好,抓出成效。通過大家努力,確保全年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一般性安全事故明顯下降,食品安全工作水平明顯提高,人民群眾的食品消費環境明顯改善,飲食放心滿意度明顯提高。
各鎮、開發區、有關部門要注意掌握工作進度,及時上報整頓工作進展情況、存在問題及整頓成果。整頓工作結束后,將本轄區、本部門整頓工作總結于6月30日前報市食安委辦公室。
2006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