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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山西省貫徹實施質量發展綱要2014年行動計劃的通知(晉政辦發〔2014〕50號)

   2014-08-18 852
核心提示:各市、縣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辦、廳、局:  《山西省貫徹實施質量發展綱要2014年行動計劃》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辦、廳、局:
 
  《山西省貫徹實施質量發展綱要2014年行動計劃》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4年6月23日
 
  山西省貫徹實施質量發展綱要2014年行動計劃
 
  為貫徹實施《質量發展綱要(2011-2020年)》,明確2014年質量工作重點,大力推動全省經濟社會轉型跨越發展,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貫徹實施質量發展綱要2014年行動計劃的通知》(國辦發〔2014〕18號)要求,制訂本行動計劃。
 
  一、加強重點領域質量安全監管
 
  (一)加強食品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完善全省食品安全標準體系。完善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和農產品地理標志認證監管機制。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技能人員職業資格制度,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開展嬰幼兒配方乳粉、肉及肉制品質量安全綜合治理。開展食品和農產品農獸藥殘留、有機污染物、包裝材料污染物、加工過程產生的有害物質、食品添加劑風險監測和監督抽檢。完善學校食品安全相關制度措施。加強進口食品農產品監管,全面實行境外嬰幼兒配方乳粉等乳制品生產企業注冊,按照國家部署探索進口注冊的“前置監管”措施與口岸查驗手段的結合應用。(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教育廳、省農業廳、省商務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計生委、太原海關、省質監局、山西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列第一位者為牽頭部門,下同)
 
  (二)加強消費品等重點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突出對兒童用品、車用汽柴油等消費品的監管。探索建立消費品質量市場反溯機制。完善消費品風險和產品傷害監測體系及預警平臺建設。開展農資、電線電纜等產品專項整治。按照國家部署完善進口不合格商品的退運銷毀、通報召回、責任追究等處置措施和進口舊機電的“前置監管”。開展口岸衛生處理質量安全監督檢查。完善疫病疫情防范、媒介生物監測防控等制度。(省經信委、省公安廳、省農業廳、省商務廳、省衛生計生委、太原海關、省工商局、省質監局、山西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加強電子等新興產業質量安全監管。強化對新一代移動通信、集成電路、大數據、先進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的質量安全監管,推動產業發展從國際產業分工中低端向中高端提升。推進電子商務示范城市創建工作,探索電子商務產品質量監管新模式,促進物流配送、快遞業和網絡購物發展。(省質監局、省經信委、省商務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促進大氣環境質量改善。以治理霧霾為重點,強化節能環保產品標準的硬約束,實施百項能效標準推進工程。對鋼鐵、水泥、玻璃、陶瓷等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行業嚴格企業準入和強制退出機制。開展重點行業能源計量和能耗限額標準工作監督檢查。推進實施燃煤鍋爐節能環保綜合提升工程。完善節能減排和循環經濟認證認可體系,開展環保產品和低碳產品認證活動。(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委、省環境保護廳、省質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加強工程和設備制造質量安全監管。以全省在建保障性安居工程、公共建筑為重點,開展建筑工程質量監督執法檢查。抓好“平安工地”建設。開展村莊人居環境整治。對風景名勝區基礎設施、旅游設施建設及管理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加強對裝備制造、能源生產、石油化工、交通運輸等領域的重大設備監理。組織開展鐵路運輸設備、鐵路工程質量專項檢查,加強公路水運工程質量監督行政執法。加快客運索道等使用單位安全管理標準化建設和“96333”電梯應急處置平臺建設。突出對公眾聚集場所特種設備的質量安全監管。(省經信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農業廳、省質監局、省旅游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建立優勝劣汰的質量發展市場機制
 
  (六)加快質量誠信體系建設。貫徹實施質量信用評價國家標準,規范質量信用分級分類管理,開展質量信用評價。探索建立企業質量信用信息公示制度。發布企業產品質量“紅黑榜”。推動企業主動發布質量信用報告,開展“誠敬做產品”活動。推進酒類流通電子追溯體系建設、誠信市場創建和旅游誠信建設工作。(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省工商局、省質監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旅游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整頓和規范市場競爭秩序。以馳名商標、涉外商標、中華老字號商標、地理標志等為重點,嚴厲打擊侵權行為。開展知識產權執法維權“護航”專項行動。嚴厲查處利用網絡、電視購物等渠道銷售假冒偽劣商品、侵犯知識產權等違法行為。以醫療、藥品和保健食品廣告為重點,加強廣告日常監測檢查和監督管理。(省公安廳、省農業廳、省商務廳、省工商局、省質監局、省新聞出版廣電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知識產權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落實企業質量安全主體責任。進一步推動大中型企業設立首席質量官。推動企業嚴格落實質量首負責任制、產品“三包”、缺陷產品強制召回和工程質量終身負責制。探索建立企業產品質量與服務標準自我申明公開制度,開展企業公開承諾與社會監督試點。落實企業產品質量擔保責任,探索實施質量問題先行賠償、質量責任保險、質量安全約談等制度。落實企業和經營者商品質量準入制度。經營者承擔有關瑕疵的舉證責任。在消費品生產企業中探索建立產品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省經信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商務廳、省國資委、省工商局、省質監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完善質量升級的配套措施
 
  (九)加快制造業、服務業質量升級。提出關于推動全省制造業加快發展的實施意見。推進制造業領域技術創新和標準研制,促進研發設計、現代物流、檢驗檢測等生產性服務業與制造業的融合。加強服務業質量管理,完善服務質量標準體系。在旅游電信、社區服務等領域開展城市公共服務質量滿意度測評試點,推動汽車售后服務質量測評與規范建設。建立旅游市場綜合治理機制,完善游客滿意度測評體系和評價制度,暢通旅游投訴和消費維權渠道。探索開展服務外包認證示范。(省質監局、省科技廳、省經信委、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省統計局、省旅游局)
 
  (十)加強質量升級相關基礎工作。加強強制性標準管理,優化政府推薦性標準體系,培育發展社會團體標準。大力推動能效能耗、重點產品、商貿流通、社會管理等領域的標準化工作。貫徹實施《計量發展規劃(2013-2020年)》,加快構建全省計量科技創新體系和重點行業計量測試服務體系。組織開展“計量惠民生、誠信促和諧”工程和能效標識產品專項執法打假。加強交通、鐵路等重點領域認證工作。(省質監局、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環境保護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
 
  (十一)完善質量升級的激勵機制。落實技術改造貼息等激勵政策,支持企業積極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加快產品質量提升和品種更新換代。鼓勵企業總結先進質量管理模式,采用先進質量管理方法,建設一批質量創新基地。引導企業加強品牌建設,開展品牌價值提升與品牌建設研究,推進工業企業品牌培育能力建設,保護和傳承老字號。推動省屬企業加強品牌建設,建立省屬企業品牌建設工作考核評價體系,實施國有企業品牌價值評價工程。推動開展自主品牌價值評價,加大對小微企業品牌建設的扶持力度。(省質監局、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經信委、省財政廳、省商務廳、省國資委、省工商局)
 
  四、強化質量治理體系和能力建設
 
  (十二)加快質量法治和人才隊伍建設。完善食品安全法相關配套法規規章,按照國家部署積極配合做好標準化法、計量法和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的修訂工作。推進質量及相關學科建設,鼓勵高等院校設立質量教育研究機構。改革完善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制度及相關配套政策。在職業院校廣泛開展面向企業的質量教育培訓,加強對產業工人的工藝規程、操作技術、質量知識培訓,實施農民工職業技能提升計劃。(省質監局、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農業廳、省衛生計生委、省食品藥品監管局)
 
  (十三)推進質量共治。發揮質量強省領導組的作用,精心組織2014年全國“質量月”活動。推動有關部門建立質量數據、信息交流發布機制,鼓勵有關學會、協會開展質量統計分析、發布質量信息。深入開展質量文化與中小學質量教育實踐基地建設。加強質量宣傳和輿論監督,加大對質量違法案件和質量失信企業的曝光力度。(省質監局牽頭,省直有關部門參加)
 
  (十四)廣泛開展群眾性質量活動。在企業中廣泛開展QC小組(質量管理小組)、“五小”(小建議、小革新、小攻關、小發明、小創造)、崗位練兵、技術比武等群眾性質量活動,開展以質量提升為核心的技能競賽活動,推動基層班組創新質量管理工具,導入先進質量管理方法。開展QC小組質量技術創新成果遴選推廣活動。(省經信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質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五)實施政府質量工作考核。印發《山西省質量工作考核辦法》,組織對設區的市人民政府質量工作進行考核。建立質量合格率統計調查制度和產品質量統計指標體系,開展質量狀況分析等工作,為政府調結構、促轉型提供決策依據。(省委組織部、省質監局、省統計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各市、縣人民政府要加強對質量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結合本地實際,參照以上工作安排和部門分工,制訂本地區的具體工作方案,細化任務,明確時限和要求,逐級落實責任,確保各項任務的完成。


 
地區: 山西
標簽: 綱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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