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農業局(農委):
根據《農業部辦公廳關于做好種子市場監管和品種保護工作的通知》(農辦種〔2017〕3號)和農業部、國家發改委等29部門聯合簽署的《關于對農資領域嚴重失信生產經營單位及其相關人員開展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省農業廳研究制定了《山東省2017年農作物種子市場監管工作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當地實際,制定詳細工作方案,認真組織實施。
山東省農業廳
2017年3月14日
附件:
山東省2017年農作物種子市場監管工作實施方案
山東省2017年農作物種子市場監管工作實施方案
2016年《種子法》實施以來,按照農業部的統一部署和要求,全省上下通力合作,聯打聯動,開展了“打擊區域性種子制假售假專項治理行動”,種子市場秩序明顯好轉。但是,局部地區市場相對混亂、省際交界區域監管缺位、個別集中種子交易市場套牌侵權、部分企業違規生產經營、少數生產經營者嚴重失信等問題依然存在。這些問題損壞了山東種業大省的良好形象,阻礙了我省農作物種業健康持續發展,迫切需要加大整治力度。為保持嚴查嚴打高壓態勢,進一步加強農作物種子市場監管工作,根據《農業部辦公廳關于做好農作物種子市場監管和品種保護工作的通知》(農辦種〔2017〕3號)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屬地管理、檢打聯動、部門協同、標本兼治”的原則,采取部門協同與系統聯動相結合、部門打假與舉報維權相結合、掛牌督辦與紀檢問責相結合、大要案查處與公開曝光相結合、專項整治與長效治理相結合、市級自查與省級抽查相結合的方法,建立橫向聯合、縱向聯動機制,突出重點企業、重點市場、重點作物、重點品種日常監管,強化跟蹤監管。以種子集散地、省際交界區域、案件頻發地區為重點區域,以種子生產經營主體、集中交易市場、基層種子經營門店為重點對象,在繼續做好玉米和小麥等主要糧食作物種子監督檢查的同時,加大對大豆、花生、馬鈴薯、蔬菜等特色作物的監督檢查力度,嚴厲打擊套牌侵權、未審定、未備案和未登記先推、生產經營假劣種子等違法違規行為,嚴厲懲戒嚴重失信企業和個人,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環境。
二、總體目標
通過深入開展打擊制售假劣種子和侵犯品種權行為一系列專項行動,集中查處一批套牌侵權經營業戶,搗毀一批制假黑窩點,清理一批違規推廣品系,吊銷一批違法種子生產經營證照,曝光一批種子大案要案,懲處一批違法犯罪分子,懲戒一批嚴重失信企業和個人,對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主管人員嚴肅問責和追究。不斷更新種子市場監管手段,及時公開辦結案件信息,加強社會監督,保持嚴查嚴打高壓態勢,力爭使種子市場秩序盡快實現根本性好轉。
三、工作重點
(一)擴大監管作物種類
在繼續做好小麥、玉米等主要糧食作物種子監督檢查的同時,結合各地實際加大對花生、大豆、馬鈴薯和蔬菜等特色作物的監督檢查力度。
(二)加大生產經營主體監管力度
按照“雙隨機”監管要求,對轄區內生產經營企業進行抽查,尤其要加強對近三年來有違法行為或被舉報較多企業的檢查,重點核查企業種子生產經營檔案是否齊全、種子包裝標簽使用說明與制作是否規范、二維碼編制是否正確、種子生產經營行為是否合法等。全面排查轄區內所有交易市場經營門店、代銷網點備案情況以及購銷合同(委托書)、銷售臺帳等建立情況。
(三)全面檢查重點品種
要不斷加大對近年來檢查中發現問題較多品種、以及未審先推或已撤銷審定仍違法推廣銷售品種的檢查力度。
(四)嚴格開展種子質量檢測
開展監督檢查時,應抽取一定比例的種子樣品并進行質量檢測,玉米、小麥、棉花種子樣品同時進行品種真實性檢測。對上述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查處,切實防止非法種子流入市場,切實杜絕假劣種子給農業生產造成損失。
四、工作內容
(一)清查經營主體
1.清查持證企業。按照“誰發證誰負責”的原則,對已領取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的企業進行逐一檢查,對群眾舉報的企業要重點檢查。對以不正當手段騙取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或生產經營許可證已到期過期仍進行生產經營活動的企業,對存在嚴重違法行為的企業,應當依法撤銷、注銷或吊銷其許可證。
2.清查四類備案者。各縣(市、區)農業主管部門對轄區內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載明的有效區域設立分支機構的、專門經營不再分裝種子的、或者受具有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企業以書面委托生產、代銷其種子的,要進行全面清查,依法應當備案的,必須全部備案。
3.跟蹤監管有不良記錄企業。加強對有不良記錄企業的跟蹤監管力度,特別是對近三年來存在套牌侵權、制售假劣種子和嚴重失信等問題的企業及其個人,要作為種子執法監管工作的重點對象,對其增加巡查頻次,加大檢查力度,密切監管其生產經營行為。
4.取締違法經營門店。對屢查屢犯、頂風作案的種子經營門店,要聯合工商部門,采取果斷措施,堅決取締。
(二)種子市場和企業專項檢查
在供種關鍵時期,分階段組織開展種子市場和企業專項檢查,重點檢查生產經營許可情況、生產經營檔案情況、生產經營者備案情況、品種審定、品種登記、引種備案及授權情況,包裝標簽使用說明和二維碼制作是否規范、是否存在套牌侵權、制售假劣種子等違法行為。
1.春季種子市場專項檢查。以玉米、大豆、棉花、蔬菜以及進口種子為重點檢查對象,對分布在集中交易市場、農資一條街及鄉村的基層種子經營門店,針對包裝標簽使用說明和二維碼制作是否規范、應當備案生產經營者是否備案,以及生產經營行為是否違法違規等內容開展專項檢查。
2.秋季種子市場專項檢查。以小麥、馬鈴薯、蔬菜種子為重點檢查對象,對分布在集中交易市場、農資一條街及鄉村的基層種子經營門店,針對包裝標簽使用說明和二維碼制作是否規范、應當備案生產經營者是否備案、生產經營許可資質是否合法等情況,開展專項檢查。
3.冬季種子企業專項檢查。以玉米種子持證企業為重點檢查對象,針對其生產經營許可是否規范、生產經營檔案是否建立健全,包裝標簽使用說明和二維碼制作是否規范、是否存在套牌侵權、制售假劣種子等違法行為,開展專項檢查。
(三)抽查種子質量
在專項檢查中,都要抽取一定比例的種子樣品并進行四項質量指標檢測。對玉米、小麥、棉花種子樣品,同時進行品種真實性檢測和品種純度田間種植鑒定;對玉米、棉花和大豆種子樣品,還要進行轉基因成分檢測。
(四)徹底整治區域性制售假劣種子行為
當前省際交界區域未審先推、制售假劣種子等問題較為突出,案件發生屬地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主動與相鄰區域建立省際聯查聯打工作機制,以玉米、小麥種子為重點,組織開展跨區域專項治理行動,嚴厲打擊未審先推、制售假劣種子等違法行為。各地農業主管部門要增強責任意識,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切實加大查處力度,堅決搗毀制售假劣種子黑窩點、斬斷黑鏈條,徹底根治區域性種子違法行為。
(五)強化普法培訓宣傳
各級農業主管部門要繼續加大《種子法》及配套法規的宣傳力度,結合供種關鍵季節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培訓活動。要重點以縣鄉為單位,面向基層科研單位、企業、經銷門店和種植大戶、專業合作社開展培訓,夯實全行業懂法守法、依法從業的基礎。利用集中培訓、廣播電視、網絡報刊、掛圖等方式,把法律新規普及到基層鄉村農戶,讓種子生產經營者自覺遵法守法,讓農民朋友懂法、用法。
(六)建立基礎信息數據庫
各地農業主管部門要建立健全轄區內所有種子管理人員、持證種子企業、生產經營備案者和不良記錄企業(門店)與嚴重失信企業及其人員數據庫,隨機抽取管理人員參與檢查,隨機抽取企業(門店)進行專項檢查,隨機抽取有違法違規記錄門店開展重點檢查,要積極營造誠信生產經營的氛圍,建立嚴重失信企業及其人員黑名單制度。為今后種子管理工作由事前許可向事中事后監管重心轉移,奠定信息數據物質基礎。
五、時間安排
(一)動員部署階段(2017年3月)
各市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詳細工作方案,確定本部門種子監管責任單位,組織開展自查等相關工作,并于3月20日前將工作方案以正式文件形式報送省農業廳。
(二)組織實施階段(2017年3月-12月)
3-5月份,采用市級自查和省級抽查等形式,開展春季市場專項檢查;6-8月份,分別舉辦市級和縣(市、區)級種子管理與執法人員培訓班,開展種子執法從業人員業務培訓活動;9 -10月份,采用市級自查和省級抽查等形式,開展秋季市場專項檢查;11-12月份,針對玉米、棉花和大豆持證種子企業,開展冬季市場專項檢查。全年不間斷穿插開展違法案件查處工作。省農業廳將在各地自查的基礎上選取部分縣(市、區)進行抽查,重點監督檢查種子集中交易市場、基層種子經營門店,督查種子管理部門工作措施是否落實到位、市場整治有無成效,種子生產經營者是否存在嚴重違法違規行為。
(三)總結驗收階段(2018年1-2月)
市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于2018年1月31日前將全年工作總結報送省農業廳,工作總結內容應包括工作開展總體情況、案件查處情況、經營主體清理情況、生產經營備案情況、質量抽查情況、區域性違法行為整治情況、轄區內集中交易市場整治情況、轄區內不良記錄企業(門店)監管情況、嚴重失信企業及人員懲戒情況、工作成效及建議等。省農業廳將在2018年2月份對各地工作開展情況及成效等內容進行考核評價。
六、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認識
《種子法》明確要求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采取措施,加強種子執法和監督,依法懲處侵害農民權益的種子違法行為。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作為種子管理的責任主體,要主動作為,爭取當地政府支持,統籌建立農業、公安、工商等部門協同、上下聯動的種子監管機制,切實提高執法水平,提升辦案效率。農業系統內部應細化職責和任務分工,充分調動各級種子管理部門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強化責任意識和擔當意識,建立權責明確、分工合作、運轉高效的監管體系。
(二)堅持屬地管理原則
加強種子市場監管是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的職責所在。各地要根據《種子法》等法律和規章規定,進一步落實種子市場監管屬地責任和主體責任,落實“雙隨機”抽查機制,保障較高比例和適當檢查頻次,強化專項整治和常態監管力度,確保工作力度不減。要認真查處上級部門督辦的、監督檢查發現的、農民投訴的、企業舉報的和媒體曝光的每一起種子案件,做到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對突發事件或大案要案,要迅速反應,果斷處置,避免事態擴大化或導致群體事件發生。
(三)落實責任追究制度
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把種子監管工作作為本部門的重點工作,建立工作考核制度,把任務、目標和責任分解落實到具體單位和個人,層層落實責任,建立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擔主責、相關部門抓具體的分工協作體系,全力以赴推動種子市場秩序持續好轉。省農業廳將按照有關要求,對各市種子市場監管工作責任落實情況進行績效考核。
(四)加大案件查辦力度
各級農業主管部門要充分認識到執法不到位對種業健康發展的危害性,切實落實屬地責任,做到有投訴必須及時受理,有案件必須及時查處,有查處必須有處理結果。要堅決杜絕地方保護、相互推諉、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等失責行為發生,對地方保護嚴重、不依法履職、參與違法經營的單位及相關責任人,相關部門要主動啟動問責機制;要堅持落實案件信息公開制度,廣泛接受社會監督,有力震懾不法分子;要堅決杜絕以罰代刑,嚴格做好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達到刑事立案追訴標準的案件,要及時依法移送公檢法部門處罰。
(五)加強信息報送工作
繼續執行種子案件月報制度和零報告制度,各市要于每月3日前將上月工作開展和案件查處情況報送山東省種子管理總站。
。眾舉報的企業要重點檢查。對以不正當手段騙取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聯系電話:0531-81608110
根據《農業部辦公廳關于做好種子市場監管和品種保護工作的通知》(農辦種〔2017〕3號)和農業部、國家發改委等29部門聯合簽署的《關于對農資領域嚴重失信生產經營單位及其相關人員開展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省農業廳研究制定了《山東省2017年農作物種子市場監管工作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當地實際,制定詳細工作方案,認真組織實施。
山東省農業廳
2017年3月14日
附件:

山東省2017年農作物種子市場監管工作實施方案
2016年《種子法》實施以來,按照農業部的統一部署和要求,全省上下通力合作,聯打聯動,開展了“打擊區域性種子制假售假專項治理行動”,種子市場秩序明顯好轉。但是,局部地區市場相對混亂、省際交界區域監管缺位、個別集中種子交易市場套牌侵權、部分企業違規生產經營、少數生產經營者嚴重失信等問題依然存在。這些問題損壞了山東種業大省的良好形象,阻礙了我省農作物種業健康持續發展,迫切需要加大整治力度。為保持嚴查嚴打高壓態勢,進一步加強農作物種子市場監管工作,根據《農業部辦公廳關于做好農作物種子市場監管和品種保護工作的通知》(農辦種〔2017〕3號)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屬地管理、檢打聯動、部門協同、標本兼治”的原則,采取部門協同與系統聯動相結合、部門打假與舉報維權相結合、掛牌督辦與紀檢問責相結合、大要案查處與公開曝光相結合、專項整治與長效治理相結合、市級自查與省級抽查相結合的方法,建立橫向聯合、縱向聯動機制,突出重點企業、重點市場、重點作物、重點品種日常監管,強化跟蹤監管。以種子集散地、省際交界區域、案件頻發地區為重點區域,以種子生產經營主體、集中交易市場、基層種子經營門店為重點對象,在繼續做好玉米和小麥等主要糧食作物種子監督檢查的同時,加大對大豆、花生、馬鈴薯、蔬菜等特色作物的監督檢查力度,嚴厲打擊套牌侵權、未審定、未備案和未登記先推、生產經營假劣種子等違法違規行為,嚴厲懲戒嚴重失信企業和個人,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環境。
二、總體目標
通過深入開展打擊制售假劣種子和侵犯品種權行為一系列專項行動,集中查處一批套牌侵權經營業戶,搗毀一批制假黑窩點,清理一批違規推廣品系,吊銷一批違法種子生產經營證照,曝光一批種子大案要案,懲處一批違法犯罪分子,懲戒一批嚴重失信企業和個人,對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主管人員嚴肅問責和追究。不斷更新種子市場監管手段,及時公開辦結案件信息,加強社會監督,保持嚴查嚴打高壓態勢,力爭使種子市場秩序盡快實現根本性好轉。
三、工作重點
(一)擴大監管作物種類
在繼續做好小麥、玉米等主要糧食作物種子監督檢查的同時,結合各地實際加大對花生、大豆、馬鈴薯和蔬菜等特色作物的監督檢查力度。
(二)加大生產經營主體監管力度
按照“雙隨機”監管要求,對轄區內生產經營企業進行抽查,尤其要加強對近三年來有違法行為或被舉報較多企業的檢查,重點核查企業種子生產經營檔案是否齊全、種子包裝標簽使用說明與制作是否規范、二維碼編制是否正確、種子生產經營行為是否合法等。全面排查轄區內所有交易市場經營門店、代銷網點備案情況以及購銷合同(委托書)、銷售臺帳等建立情況。
(三)全面檢查重點品種
要不斷加大對近年來檢查中發現問題較多品種、以及未審先推或已撤銷審定仍違法推廣銷售品種的檢查力度。
(四)嚴格開展種子質量檢測
開展監督檢查時,應抽取一定比例的種子樣品并進行質量檢測,玉米、小麥、棉花種子樣品同時進行品種真實性檢測。對上述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查處,切實防止非法種子流入市場,切實杜絕假劣種子給農業生產造成損失。
四、工作內容
(一)清查經營主體
1.清查持證企業。按照“誰發證誰負責”的原則,對已領取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的企業進行逐一檢查,對群眾舉報的企業要重點檢查。對以不正當手段騙取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或生產經營許可證已到期過期仍進行生產經營活動的企業,對存在嚴重違法行為的企業,應當依法撤銷、注銷或吊銷其許可證。
2.清查四類備案者。各縣(市、區)農業主管部門對轄區內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載明的有效區域設立分支機構的、專門經營不再分裝種子的、或者受具有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企業以書面委托生產、代銷其種子的,要進行全面清查,依法應當備案的,必須全部備案。
3.跟蹤監管有不良記錄企業。加強對有不良記錄企業的跟蹤監管力度,特別是對近三年來存在套牌侵權、制售假劣種子和嚴重失信等問題的企業及其個人,要作為種子執法監管工作的重點對象,對其增加巡查頻次,加大檢查力度,密切監管其生產經營行為。
4.取締違法經營門店。對屢查屢犯、頂風作案的種子經營門店,要聯合工商部門,采取果斷措施,堅決取締。
(二)種子市場和企業專項檢查
在供種關鍵時期,分階段組織開展種子市場和企業專項檢查,重點檢查生產經營許可情況、生產經營檔案情況、生產經營者備案情況、品種審定、品種登記、引種備案及授權情況,包裝標簽使用說明和二維碼制作是否規范、是否存在套牌侵權、制售假劣種子等違法行為。
1.春季種子市場專項檢查。以玉米、大豆、棉花、蔬菜以及進口種子為重點檢查對象,對分布在集中交易市場、農資一條街及鄉村的基層種子經營門店,針對包裝標簽使用說明和二維碼制作是否規范、應當備案生產經營者是否備案,以及生產經營行為是否違法違規等內容開展專項檢查。
2.秋季種子市場專項檢查。以小麥、馬鈴薯、蔬菜種子為重點檢查對象,對分布在集中交易市場、農資一條街及鄉村的基層種子經營門店,針對包裝標簽使用說明和二維碼制作是否規范、應當備案生產經營者是否備案、生產經營許可資質是否合法等情況,開展專項檢查。
3.冬季種子企業專項檢查。以玉米種子持證企業為重點檢查對象,針對其生產經營許可是否規范、生產經營檔案是否建立健全,包裝標簽使用說明和二維碼制作是否規范、是否存在套牌侵權、制售假劣種子等違法行為,開展專項檢查。
(三)抽查種子質量
在專項檢查中,都要抽取一定比例的種子樣品并進行四項質量指標檢測。對玉米、小麥、棉花種子樣品,同時進行品種真實性檢測和品種純度田間種植鑒定;對玉米、棉花和大豆種子樣品,還要進行轉基因成分檢測。
(四)徹底整治區域性制售假劣種子行為
當前省際交界區域未審先推、制售假劣種子等問題較為突出,案件發生屬地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主動與相鄰區域建立省際聯查聯打工作機制,以玉米、小麥種子為重點,組織開展跨區域專項治理行動,嚴厲打擊未審先推、制售假劣種子等違法行為。各地農業主管部門要增強責任意識,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切實加大查處力度,堅決搗毀制售假劣種子黑窩點、斬斷黑鏈條,徹底根治區域性種子違法行為。
(五)強化普法培訓宣傳
各級農業主管部門要繼續加大《種子法》及配套法規的宣傳力度,結合供種關鍵季節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培訓活動。要重點以縣鄉為單位,面向基層科研單位、企業、經銷門店和種植大戶、專業合作社開展培訓,夯實全行業懂法守法、依法從業的基礎。利用集中培訓、廣播電視、網絡報刊、掛圖等方式,把法律新規普及到基層鄉村農戶,讓種子生產經營者自覺遵法守法,讓農民朋友懂法、用法。
(六)建立基礎信息數據庫
各地農業主管部門要建立健全轄區內所有種子管理人員、持證種子企業、生產經營備案者和不良記錄企業(門店)與嚴重失信企業及其人員數據庫,隨機抽取管理人員參與檢查,隨機抽取企業(門店)進行專項檢查,隨機抽取有違法違規記錄門店開展重點檢查,要積極營造誠信生產經營的氛圍,建立嚴重失信企業及其人員黑名單制度。為今后種子管理工作由事前許可向事中事后監管重心轉移,奠定信息數據物質基礎。
五、時間安排
(一)動員部署階段(2017年3月)
各市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詳細工作方案,確定本部門種子監管責任單位,組織開展自查等相關工作,并于3月20日前將工作方案以正式文件形式報送省農業廳。
(二)組織實施階段(2017年3月-12月)
3-5月份,采用市級自查和省級抽查等形式,開展春季市場專項檢查;6-8月份,分別舉辦市級和縣(市、區)級種子管理與執法人員培訓班,開展種子執法從業人員業務培訓活動;9 -10月份,采用市級自查和省級抽查等形式,開展秋季市場專項檢查;11-12月份,針對玉米、棉花和大豆持證種子企業,開展冬季市場專項檢查。全年不間斷穿插開展違法案件查處工作。省農業廳將在各地自查的基礎上選取部分縣(市、區)進行抽查,重點監督檢查種子集中交易市場、基層種子經營門店,督查種子管理部門工作措施是否落實到位、市場整治有無成效,種子生產經營者是否存在嚴重違法違規行為。
(三)總結驗收階段(2018年1-2月)
市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于2018年1月31日前將全年工作總結報送省農業廳,工作總結內容應包括工作開展總體情況、案件查處情況、經營主體清理情況、生產經營備案情況、質量抽查情況、區域性違法行為整治情況、轄區內集中交易市場整治情況、轄區內不良記錄企業(門店)監管情況、嚴重失信企業及人員懲戒情況、工作成效及建議等。省農業廳將在2018年2月份對各地工作開展情況及成效等內容進行考核評價。
六、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認識
《種子法》明確要求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采取措施,加強種子執法和監督,依法懲處侵害農民權益的種子違法行為。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作為種子管理的責任主體,要主動作為,爭取當地政府支持,統籌建立農業、公安、工商等部門協同、上下聯動的種子監管機制,切實提高執法水平,提升辦案效率。農業系統內部應細化職責和任務分工,充分調動各級種子管理部門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強化責任意識和擔當意識,建立權責明確、分工合作、運轉高效的監管體系。
(二)堅持屬地管理原則
加強種子市場監管是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的職責所在。各地要根據《種子法》等法律和規章規定,進一步落實種子市場監管屬地責任和主體責任,落實“雙隨機”抽查機制,保障較高比例和適當檢查頻次,強化專項整治和常態監管力度,確保工作力度不減。要認真查處上級部門督辦的、監督檢查發現的、農民投訴的、企業舉報的和媒體曝光的每一起種子案件,做到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對突發事件或大案要案,要迅速反應,果斷處置,避免事態擴大化或導致群體事件發生。
(三)落實責任追究制度
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把種子監管工作作為本部門的重點工作,建立工作考核制度,把任務、目標和責任分解落實到具體單位和個人,層層落實責任,建立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擔主責、相關部門抓具體的分工協作體系,全力以赴推動種子市場秩序持續好轉。省農業廳將按照有關要求,對各市種子市場監管工作責任落實情況進行績效考核。
(四)加大案件查辦力度
各級農業主管部門要充分認識到執法不到位對種業健康發展的危害性,切實落實屬地責任,做到有投訴必須及時受理,有案件必須及時查處,有查處必須有處理結果。要堅決杜絕地方保護、相互推諉、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等失責行為發生,對地方保護嚴重、不依法履職、參與違法經營的單位及相關責任人,相關部門要主動啟動問責機制;要堅持落實案件信息公開制度,廣泛接受社會監督,有力震懾不法分子;要堅決杜絕以罰代刑,嚴格做好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達到刑事立案追訴標準的案件,要及時依法移送公檢法部門處罰。
(五)加強信息報送工作
繼續執行種子案件月報制度和零報告制度,各市要于每月3日前將上月工作開展和案件查處情況報送山東省種子管理總站。
。眾舉報的企業要重點檢查。對以不正當手段騙取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聯系電話:0531-81608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