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提升動物衛生監督執法水平,依法實施動物防疫、檢疫與動物產品安全監管行政執法工作,保障畜牧業健康發展、維護人體健康和公共衛生安全,現對2008年全市動物衛生監督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思路
以“十七大”精神為指針,以科學發展觀統領全局,認真貫徹落實新修訂的《動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規,加快動物衛生監督執法體系建設步伐,著力推進官方獸醫和執業獸醫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動物防疫和動物產品質量安全可追溯體系,強化監督管理,規范執法行為,以改革創新的精神全面開創動物衛生監督工作新局面。
二、目標任務
(一)檢疫監督工作:產地檢疫、出區(縣)境檢疫和屠宰檢疫率達到100%,檢疫合格標記、出證、病害動物及產品無害化處理率達到100%,市場等流通領域的查證驗質等監督率達100%。
(二)防疫監督工作:依法加大對動物標識和免疫檔案的監督管理;加強對獸醫實驗室及菌毒種保存場所生物安全監督管理;依法加強動物飼養場(畜禽養殖小區)、定點屠宰場、動物產品經營場(所)等環節動物防疫工作的監督管理。
(三)動物衛生監督執法工作:違法行為查處率達100%,年度結案率達96%以上;無動物衛生監督執法不作為、亂作為事件發生。
(四)消毒滅源工作:對動物及其產品的飼養、加工、運輸、貯藏等環節的消毒監督達100%。
(五)動物及其產品質量監測工作:完成市下達的動物及其產品質量安全抽樣監測任務;完成農業部、省畜牧獸醫局下達的動物及其產品激素類、磺胺類、抗生素類等藥物殘留抽樣監測任務。
(六)畜牧業投入品監管工作:加大獸藥、飼料、獸用生物制品市場整治力度,完成農業部、省畜牧獸醫局下達的獸藥飼料抽樣監測任務,并確保獸藥抽檢合格率達85%以上。
(七)動物衛生監督體系建設工作:探索官方獸醫管理制度;完善執業獸醫隊伍管理制度,加強獸醫從業人員培訓和規范化管理;強化動物診療機構(含寵物醫院)的監督管理;推進區級動物衛生監督體制改革及財政保障機制的建立,進一步提升獸醫隊伍整體素質。
(八)動物產品安全可追溯體系建設工作:全面實施市場準入制度,依法加大查處違反《動物衛生證章標志管理辦法》的違法行為,建立健全動物產品質量安全可追溯制度。
三、重點工作
(一)廣泛宣傳《動物防疫法》,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積極開展新修訂《動物防疫法》宣傳活動,認真學習《動物防疫法》的各項制度規定,深刻領會《動物防疫法》精神實質。一是抓好行業內部的學習培訓。各區動物衛生監督部門要結合本區實際,認真制訂學習計劃,通過舉辦培訓班、召開座談會、組織專題講座等多種形式,切實做好《動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規的學習,做到人人了解法律、行政執法人員精通法律法規的基本內容和技術規范,提高執法水平。二是抓好從業人員的宣傳。各區要積極組織召開養殖、屠宰、加工、經營企業單位負責人座談會議,宣傳《動物防疫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做到管理相對人知法、懂法、守法。三是抓好面向社會的宣傳活動。各區要認真制定《動物防疫法》的宣傳方案,充分利用廣播、電視、雜志、報紙、互聯網等媒體,突出宣傳重點,整體推進,擴大宣傳的廣度和深度,使社會公眾、農民群眾熟悉了解《動物防疫法》的內容,力爭家喻戶曉,深入人心,營造依法實施動物衛生監督的良好氛圍。
(二)加強行政執法體系建設,推進管理體制改革。
各區要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畜牧獸醫管理體制改革的要求,積極推進獸醫管理體制改革。一是明確區級動物衛生監督執法主體。整合區級動物衛生監督執法職能,建立健全區級動物衛生監督執法機構,明確執法機構的職責,按照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和依法行政的要求優化執法隊伍。二是完善動物衛生監督工作的公共財政保障機制。動物衛生監督執法工作所需經費應納入財政預算,統一管理。動物衛生監督執法實行全額預算管理,保證其人員經費和日常工作運轉費用。動物產品有毒有害物質殘留監測等經費由各級財政納入預算、及時撥付。三是加強動物衛生監督體系的基礎設施建設。各區要積極爭取動物衛生監督執法經費和基礎設施建設項目,進一步充實監督執法設施設備,提高動物衛生監督執法能力。逐步建立起職責明確、保障到位、行為規范、執法有力的動物衛生監督執法體系。
(三)推行官方、執業獸醫制度,提升行業隊伍形象。
一是逐步推行官方獸醫制度。對畜牧獸醫體制改革后的現有獸醫工作人員開展業務培訓考核,提高綜合素質和業務水平,并經資格認可、畜牧獸醫主管部門任命等方式,納入官方獸醫隊伍,確保全市所有從事動物檢疫工作的人員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資格條件,100%持證上崗。二是啟動執業獸醫管理制度。依據國家出臺的《執業獸醫管理辦法》,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武漢市執業獸醫管理辦法》。全面開展執業獸醫認證工作,完善執業獸醫認證工作程序,健立執業獸醫管理檔案,實施執業獸醫定期培訓計劃,將執業獸醫納入全市獸醫隊伍進行規范化管理。
(四)落實法律法規相關制度,全面推進防疫監督。
一是加強重大動物疫病防控督查,確保各項免疫工作及時到位。各區要在完成日常動物防疫監督工作的基礎上,重點對重大動物疫病強制免疫工作全過程進行監督,加大對拒免拒防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確保重大動物疫病應免密度100%,確保免疫效果。二是加強動物標識和養殖檔案監管,健全動物疫病可追溯制度。按照《畜禽標識和養殖檔案管理辦法》的要求,指導和督查規模養殖場建立健全動物免疫、消毒、無害化處理、動物進出登記等管理制度及養殖檔案,加大產地、流通、到達地動物標識的監督管理,查處違反畜禽標識及養殖檔案管理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違法行為,對動物及動物產品實施追蹤溯源制度。三是加強消毒滅源督查,防止病源污染。按照《畜禽產品消毒規范》規定,督促規模養殖場和養殖大戶建立起常年的定期消毒制度并嚴格消毒,重點對春秋防疫期間畜禽圈舍,動物屠宰、交易場所、動物及其動物產品運載工具的裝前卸后消毒實施監督。四是加強動物診療監督,規范動物診療秩序。各區要嚴格按照《動物診療機構管理辦法》要求,規范《動物診療許可證》、《獸醫從業資格證》的審核發證,認真開展執業獸醫人員的培訓、考試和考核。五是加強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管,保障公共衛生安全。依法對獸醫實驗室及菌種保存場所生物安全實施監督管理,積極舉辦病原微生物安全技術培訓,組織開展動物病原微生物相關生物安全知識的宣傳。督促、指導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嚴厲查處違法采集病料、儲存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種以及處置實驗室廢棄物等違法行為。
(五)嚴格檢疫檢測監管,實行動物及其產品市場準入。
一是嚴格實施檢疫規范化操作。按照國家有關標準加強產地、屠宰、流通環節的檢疫和出證工作,切實做到屠宰檢疫人員上崗率、持證率100%;動物及其產品檢疫和出證率100%;病害動物及其產品無害化處理率100%。二是嚴格實施流通環節監督。通過日常巡查與專項整治相結合,切實強化對動物及其產品生產、運輸、加工、儲存、銷售等環節的監管,嚴格查驗檢疫證明,規范各環節經營行為,確保進入流通環節動物及其產品持證率100%,肉品檢疫標識使用率100%。三是嚴格實施證章標識的規范管理。貫徹落實《動物衛生證章標志管理辦法》,認真做好檢疫五證及標識的訂購、發放和使用的監督檢查,重點檢查證章、標識管理相關制度的落實和檔案數據庫建設工作,嚴厲查處檢疫不出證或仿冒證章、標識的違法違規行為。四是嚴格實施臺賬登記制度。畜禽定點屠宰、加工及經營企業(戶)要建立嚴格的臺帳登記制度,對每一批動物及其產品來源的生產企業、生產日期、貨主姓名、數量、檢疫證號等基礎數據進行詳細登記,實行票證保全1年制度,確保畜禽及產品質量安全的可追溯。五是嚴格實施生豬市場準入制度。按照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實行蔬菜生豬和水產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制度的函》(武政辦函[2007]19號)文件精神,對外地進入我市銷售的生豬嚴格實施市場準入,并對其實行“瘦肉精”監測,全年完成生豬“瘦肉精”抽樣檢測9萬批次以上。
(六)建立武漢城市圈聯防聯動機制,增強監督執法合力。
建立健全“1+8”武漢城市圈動物衛生監督聯動機制,加快動物衛生監督執法及動物產品安全監管工作一體化建設步伐。一是建立健全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召開會議,協調解決城市間動物防疫監督和動物產品安全監管工作重大問題,商討城市圈關注的工作重點,研究分工合作事宜。二是建立健全市場準入互認制度。實施質量標準一體化管理,加快實現城市圈相關政策的互認互通,實現畜禽生產、加工企業備案對接。優化流通監管措施,促進產品流通,實現產銷共贏。三是建立健全打假治劣聯動機制。通過聯合開展打假治劣集中行動,提高城市圈動物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力度,逐步建立健全動物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的長效聯動機制。實行企業“黑名單”通報制,聯手打擊跨區域的違法行為。四是建立健全資源信息共享平臺。建立城市圈畜禽生產、加工企業數據庫和畜禽生產、加工、經營企業質量安全誠信數據庫等,共同關注、分析國內外畜牧獸醫發展及動物產品質量安全工作動態趨勢,實現資源共享。
四、保障措施
(一)制定動物衛生監督執法目標責任制。
各區動物衛生監督部門要采取有力措施,強化管理,自上而下建立動物衛生監督目標責任制、動物衛生監督行政執法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進一步規范動物衛生監督執法程序和標準。市動物衛生監督所將根據農業部頒發的《動物衛生監督實施辦法》,組織制定《動物衛生監督執法規范》、《動物衛生監督執法目標管理考核辦法》等規范性文件,確保執法質量。
(二)加大動物及其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經費支持力度。
各區要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有關精神,積極爭取當地政府和財政部門的支持,將動物衛生監督執法、動物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和執法基礎設施建設經費納入財政籠子,建立健全動物衛生監督工作經費長效保障機制。
(三)進一步加大動物衛生監督檢查力度。
建立市區聯動的督查機制,定期、不定期開展監督檢查。市動物衛生監督所將對定點屠宰廠、動物及其產品批發市場、動物診療市場等重點部位進行督查和抽查;各區要采取定期與不定期檢查相結合、日常與專項督查相結合、明查與暗訪相結合等靈活多樣的監督檢查方式,加大動物衛生監督執法工作力度,努力做到定期與不定期監督并重、生產源頭與流通環節監督并重、行為與技術監督并重、內部與外部監督并重,提高督查效率。
(四)組織開展技術培訓。
一是加大動物檢疫、監督員的培訓,提高執法素質。二是組織獸醫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培訓,提高獸醫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水平。三是開展執業獸醫的資格認證,對現有從事動物診療的執業獸醫人員開展技術培訓、注冊認證,提高業務技能。
(五)開展動物衛生監督工作考核評比。
根據動物衛生監督執法目標要求,年終開展統一考核評比,科學評價各區動物衛生監督工作開展情況,并將結果進行全市通報,以推進動物衛生監督工作深入開展。
(六)總結推廣先進典型。
根據各區在動物防疫、檢疫監督和動物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等方面的創新工作情況,樹立1—2個先進單位典型,在全市范圍內推廣,著力提升全市動物衛生監督整體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