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門:
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印發〈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的通知》的有關要求,省政府對2015年年底前省政府和省政府辦公廳公布的現行有效的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現將清理結果公布如下:
一、《批轉省民委〈關于進一步落實宗教團體房產政策的意見〉的通知》(豫政〔1985〕3號)等703件規范性文件繼續有效。
二、對《關于處理黃河灘地權屬爭議若干問題的通知》(豫政〔1991〕67號)等28件規范性文件予以修改。
三、《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業區劃工作的通知》(豫政〔1991〕78號)等234件規范性文件宣布失效。
凡決定修改的規范性文件,自本決定印發之日起3個月內,由起草單位重新起草報省政府印發,逾期自動失效。
凡宣布失效的規范性文件,自本決定印發之日起一律停止執行,不再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
各地、各部門要充分認識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重要意義,對本地、本部門印發的規范性文件抓緊進行全面清理,廢止不符合現行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以及已被新規定涵蓋或替代、調整對象已消失、工作任務已完成或適用期已過的規范性文件,需要修改的一并進行修改,把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推向深入,加快政府職能轉變,進一步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附件:1. 河南省人民政府繼續有效的規范性文件目錄(703件)
2. 河南省人民政府決定修改的規范性文件目錄(28件)
3. 河南省人民政府決定失效的規范性文件目錄(234件)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0日
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印發〈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的通知》的有關要求,省政府對2015年年底前省政府和省政府辦公廳公布的現行有效的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現將清理結果公布如下:
一、《批轉省民委〈關于進一步落實宗教團體房產政策的意見〉的通知》(豫政〔1985〕3號)等703件規范性文件繼續有效。
二、對《關于處理黃河灘地權屬爭議若干問題的通知》(豫政〔1991〕67號)等28件規范性文件予以修改。
三、《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業區劃工作的通知》(豫政〔1991〕78號)等234件規范性文件宣布失效。
凡決定修改的規范性文件,自本決定印發之日起3個月內,由起草單位重新起草報省政府印發,逾期自動失效。
凡宣布失效的規范性文件,自本決定印發之日起一律停止執行,不再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
各地、各部門要充分認識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重要意義,對本地、本部門印發的規范性文件抓緊進行全面清理,廢止不符合現行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以及已被新規定涵蓋或替代、調整對象已消失、工作任務已完成或適用期已過的規范性文件,需要修改的一并進行修改,把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推向深入,加快政府職能轉變,進一步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2. 河南省人民政府決定修改的規范性文件目錄(28件)
3. 河南省人民政府決定失效的規范性文件目錄(234件)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