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為進一步加強餐飲服務單位筷子等餐飲具監管,確保餐飲消費安全,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全面排查和治理餐飲具存在的安全隱患
(一)繼續加大筷子監督檢查力度。
一是嚴查筷子消毒機消毒的筷子。要重點檢查米粉店、快餐店等餐飲單位是否索取、留存產品相關單位加蓋公章的《消毒產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和筷子消毒機《衛生安全評價報告》(配方和架構圖除外)復印件;筷子消毒機是否通電,其臭氧發生器是否超過使用期限;是否建立消毒記錄;筷子消毒機數量是否滿足需要;近期筷子監督抽檢結果是否合格。二是嚴查一次性筷子。重點檢查餐飲單位是否索取、留存加蓋供貨方公章的生產許可證、營業執照和(或)食品流通許可證復印件;包裝袋上是否有“QS”標志;一次性筷子是否超過保質期,是否重復使用。三是嚴查其他類型筷子。自消筷子重點檢查物理消毒筷子表面是否光潔、無油漬、水漬、異味,化學消毒筷子表面是否無泡沫、無洗消劑味道,無食物殘渣;筷子清洗、消毒、保潔設備設施是否滿足需要,操作是否規范。集中消毒筷子重點檢查是否查驗、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業蓋章(或簽字)的營業執照復印件、蓋章的筷子批次出廠檢驗報告(或復印件);是否重復使用。
(二)進一步加大其他餐飲具監管力度。
其他餐飲具主要包括碗、碟、菜盤、菜盒、古子、湯盅、杯、勺、刀、叉等,要重點檢查采用物理消毒的餐飲具表面是否光潔、無油漬、無水漬、無異味;化學(藥物)消毒的餐飲具表面是否無泡沫、無洗消劑的味道,無不溶性附著物;餐飲具消毒設備、洗滌劑、消毒劑、一次性餐盒、紙杯等食品相關產品、食品容器是否按規定索證索票;清洗、消毒、保潔設施設備大小和數量是否滿足需要;餐飲具消毒水池是否專用、標識是否清楚;已消毒和未消毒餐(飲)具是否分開存放;清洗、消毒、保潔操作是否規范等。對采購集中消毒餐飲具的餐飲單位,要重點檢查是否重復使用集中消毒餐飲具,是否查驗、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業蓋章(或簽字)的營業執照復印件、蓋章的批次出廠檢驗報告(或復印件)。
(三)深入開展餐飲具專項監督抽檢。
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對轄區內餐飲單位餐飲具實施監督抽檢,年度抽檢覆蓋率要達到持證餐飲單位的50%以上,抽檢地點應以米粉店、快餐店、小吃店、食堂等為重點,抽檢樣品應側重抽取自消毒的餐飲具,每個餐飲店抽檢的餐飲具份數不少于5份,其中筷子不少于2份,檢測項目為烷基(苯)磺酸鈉、大腸菌群。要充分利用現場食品安全快速檢測手段,對餐飲具表面潔凈度進行檢測,及時發現和篩查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餐飲具,凡是快檢發現問題的,必須安排監督抽檢,并一查到底。凡是監督抽檢不合格的,要依法處置,確保餐飲具使用安全。
(四)依法加大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
對違反食品相關產品采購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采購記錄制度的,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根據《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條第(二)、(五)款進行查處,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依法處以罰款。對轄區內餐飲單位使用未經清洗和消毒的餐飲具、不按規定對餐飲具進行清洗、消毒及不定期維護消毒設施設備等違法違規行為的,要按照《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條和《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七條有關規定嚴肅查處,并向社會公布。
二、加強從業人員餐飲具使用安全知識培訓
要采取日常監督指導和集中培訓等方式,加強從業人員食品安全法律法規、餐飲具索證索票管理和洗消知識培訓,提高餐飲經營者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意識,督促餐飲服務單位嚴格執行食品采購索證索票管理規定,并按照《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規定,加強餐飲具洗消管理,規范筷子消毒機等餐飲具消毒設備的操作,加強筷子等餐飲具消毒前的清洗浸泡,嚴格執行清水沖洗、晾干、消毒時間等使用規定,防止餐飲具洗滌劑、消毒劑殘留。
三、強化部門協作,形成監管合力
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根據餐飲具監管工作需要,建立部門協作和聯動工作機制,及時發現和處置餐飲服務單位和學校食堂使用不合格餐飲具消毒設備、洗滌劑、消毒劑、一次性餐飲具、集中消毒餐飲具等違法違規行為,及時將不合格產品、學校食堂名單通報質監、衛生、教育等相關部門。同時,要調動和發揮本地餐飲行業協會行業自律作用,加強對餐飲具的管理。
四、加大餐飲具監管工作的宣傳力度
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積極爭取新聞單位支持,充分發揮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作用,大力宣傳餐飲具監管和整治的措施和成效,宣傳消毒餐飲具的科學方法和我區餐飲具監督抽檢總體合格率高等內容,樹立公眾餐飲消費信心,增強社會對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的信任,同時對典型案例要予以曝光,形成全社會共同關注和參與餐飲食品安全監督的良好氛圍。
廣西壯族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辦公室
2014年3月24日
為進一步加強餐飲服務單位筷子等餐飲具監管,確保餐飲消費安全,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全面排查和治理餐飲具存在的安全隱患
(一)繼續加大筷子監督檢查力度。
一是嚴查筷子消毒機消毒的筷子。要重點檢查米粉店、快餐店等餐飲單位是否索取、留存產品相關單位加蓋公章的《消毒產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和筷子消毒機《衛生安全評價報告》(配方和架構圖除外)復印件;筷子消毒機是否通電,其臭氧發生器是否超過使用期限;是否建立消毒記錄;筷子消毒機數量是否滿足需要;近期筷子監督抽檢結果是否合格。二是嚴查一次性筷子。重點檢查餐飲單位是否索取、留存加蓋供貨方公章的生產許可證、營業執照和(或)食品流通許可證復印件;包裝袋上是否有“QS”標志;一次性筷子是否超過保質期,是否重復使用。三是嚴查其他類型筷子。自消筷子重點檢查物理消毒筷子表面是否光潔、無油漬、水漬、異味,化學消毒筷子表面是否無泡沫、無洗消劑味道,無食物殘渣;筷子清洗、消毒、保潔設備設施是否滿足需要,操作是否規范。集中消毒筷子重點檢查是否查驗、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業蓋章(或簽字)的營業執照復印件、蓋章的筷子批次出廠檢驗報告(或復印件);是否重復使用。
(二)進一步加大其他餐飲具監管力度。
其他餐飲具主要包括碗、碟、菜盤、菜盒、古子、湯盅、杯、勺、刀、叉等,要重點檢查采用物理消毒的餐飲具表面是否光潔、無油漬、無水漬、無異味;化學(藥物)消毒的餐飲具表面是否無泡沫、無洗消劑的味道,無不溶性附著物;餐飲具消毒設備、洗滌劑、消毒劑、一次性餐盒、紙杯等食品相關產品、食品容器是否按規定索證索票;清洗、消毒、保潔設施設備大小和數量是否滿足需要;餐飲具消毒水池是否專用、標識是否清楚;已消毒和未消毒餐(飲)具是否分開存放;清洗、消毒、保潔操作是否規范等。對采購集中消毒餐飲具的餐飲單位,要重點檢查是否重復使用集中消毒餐飲具,是否查驗、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業蓋章(或簽字)的營業執照復印件、蓋章的批次出廠檢驗報告(或復印件)。
(三)深入開展餐飲具專項監督抽檢。
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對轄區內餐飲單位餐飲具實施監督抽檢,年度抽檢覆蓋率要達到持證餐飲單位的50%以上,抽檢地點應以米粉店、快餐店、小吃店、食堂等為重點,抽檢樣品應側重抽取自消毒的餐飲具,每個餐飲店抽檢的餐飲具份數不少于5份,其中筷子不少于2份,檢測項目為烷基(苯)磺酸鈉、大腸菌群。要充分利用現場食品安全快速檢測手段,對餐飲具表面潔凈度進行檢測,及時發現和篩查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餐飲具,凡是快檢發現問題的,必須安排監督抽檢,并一查到底。凡是監督抽檢不合格的,要依法處置,確保餐飲具使用安全。
(四)依法加大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
對違反食品相關產品采購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采購記錄制度的,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根據《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條第(二)、(五)款進行查處,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依法處以罰款。對轄區內餐飲單位使用未經清洗和消毒的餐飲具、不按規定對餐飲具進行清洗、消毒及不定期維護消毒設施設備等違法違規行為的,要按照《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條和《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七條有關規定嚴肅查處,并向社會公布。
二、加強從業人員餐飲具使用安全知識培訓
要采取日常監督指導和集中培訓等方式,加強從業人員食品安全法律法規、餐飲具索證索票管理和洗消知識培訓,提高餐飲經營者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意識,督促餐飲服務單位嚴格執行食品采購索證索票管理規定,并按照《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規定,加強餐飲具洗消管理,規范筷子消毒機等餐飲具消毒設備的操作,加強筷子等餐飲具消毒前的清洗浸泡,嚴格執行清水沖洗、晾干、消毒時間等使用規定,防止餐飲具洗滌劑、消毒劑殘留。
三、強化部門協作,形成監管合力
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根據餐飲具監管工作需要,建立部門協作和聯動工作機制,及時發現和處置餐飲服務單位和學校食堂使用不合格餐飲具消毒設備、洗滌劑、消毒劑、一次性餐飲具、集中消毒餐飲具等違法違規行為,及時將不合格產品、學校食堂名單通報質監、衛生、教育等相關部門。同時,要調動和發揮本地餐飲行業協會行業自律作用,加強對餐飲具的管理。
四、加大餐飲具監管工作的宣傳力度
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積極爭取新聞單位支持,充分發揮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作用,大力宣傳餐飲具監管和整治的措施和成效,宣傳消毒餐飲具的科學方法和我區餐飲具監督抽檢總體合格率高等內容,樹立公眾餐飲消費信心,增強社會對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的信任,同時對典型案例要予以曝光,形成全社會共同關注和參與餐飲食品安全監督的良好氛圍。
廣西壯族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辦公室
2014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