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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打擊使用甲醛雙氧水浸泡食品違法行為結果的公告(2016年第1號)

   2016-05-11 761
核心提示:近兩年來,海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開展了一系列打擊使用甲醛、雙氧水浸泡食品的專項整治行動,聯合公安部門先后端掉了3個使用
近兩年來,海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開展了一系列打擊使用甲醛、雙氧水浸泡食品的專項整治行動,聯合公安部門先后端掉了3個使用甲醛、雙氧水浸泡牛百葉、鳳爪并批發至全省的“黑窩點”,有5人被逮捕或判刑。2014年,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在多個市縣抽檢發現市場上有含甲醛的牛百葉等水發食品銷售,當年8月追根溯源,查到溫某在海口市東門市場的批發點,進一步順藤摸瓜查到吳某某、林某某在美蘭區錦山里用甲醛、雙氧水、燒堿浸泡加工牛百葉的“黑窩點”,當場查獲已制作和正在制作的牛百葉1920斤、雙氧水100多公斤、甲醛溶液40瓶(500ml/瓶)、燒堿25公斤,從查獲的牛百葉中檢出甲醛和雙氧水。溫某等三人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有期徒刑二年緩刑四年,分別并處罰金2萬元。2014年12月,繼續查獲王某在海口市金鹿工業園區廠房用雙氧水浸泡加工鳳爪,王某被判刑五年半。2016年1月,又通過拉網排查檢驗,順藤摸瓜查獲溫某某在美蘭區東門市場新明東路加工、批發甲醛浸泡牛百葉的窩點,溫某已被批準逮捕。
 
  2016年4月,全省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監管所再次同步對各市縣農貿市場攤位銷售的牛百葉、鳳爪、海蜇、豬肚、豬腸、豬血和鴨血等食物,開展了第三次拉網排查和現場快速檢驗,共檢查檢驗792個銷售上述水發產品攤點銷售的產品和浸泡液,均未檢驗出甲醛和雙氧水。拉網排查結果與今年4個月各市縣快檢車每日巡回抽檢的結果顯示,經過嚴厲打擊和整治,用甲醛、雙氧水浸泡食物的違法犯罪現象在我省已經被扼制,曾經傷害海南人民健康的“毒牛百葉”“毒鳳爪”已被清除干凈。
 
  海南省食藥監管局將以“早一天消滅有毒有害食品藥品,公眾健康就少受一分危害”的使命感,繼續亮劍,經常性組織全面排查,嚴厲打擊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違法犯罪行為,保障公眾健康不再受這類含強致癌物質的食品的傷害。同時,也提醒各餐館、食堂、食品經銷商不要購進、銷售添加有毒有害物質的食品,違者將按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追究刑事責任。對不構成犯罪的,也將按《食品安全法》最高處予貨值金額三十倍罰款,吊銷許可證,并最高處十五日拘留。食品經銷商和消費者一旦發現顏色過白、口感脆,在常溫下放置兩天不變味、不變質的牛百葉、鳳爪、豬肚、豬血、海蜇等食品,請及時撥打12331向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舉報,一經查實,最高可獲50萬元獎勵。
 
  海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6年5月10日


 
地區: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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