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省政府各部門,中央在甘有關單位:
《甘肅省人民政府2017年立法計劃》已經省委、省政府同意,現予印發,請認真組織實施。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緊緊圍繞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突出立法重點,著力加強環境保護、改善民生、經濟文化等重點領域立法,充分發揮立法對改革的引領推動作用。要不斷優化立法方法、改進立法模式,深入開展立法調研,進一步拓寬公眾參與立法的渠道,積極探索委托第三方起草、法制機構提前介入等多元化起草模式,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要不斷加強立法協調,確保各部門職責清晰,做到“不缺位、不越位”,通過立法進一步明確職責、強化責任。要嚴格按照立法計劃安排,靠實責任,科學安排,對出臺項目抓緊制定完善,力爭早日出臺;對預備項目廣泛聽取意見,加快工作進度;對調研項目堅持問題導向,深入調查研究,做實做細做好前期準備工作,切實提高立法質量。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3月16日
(此件公開發布)
甘肅省人民政府2017年立法計劃類別
《甘肅省人民政府2017年立法計劃》已經省委、省政府同意,現予印發,請認真組織實施。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緊緊圍繞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突出立法重點,著力加強環境保護、改善民生、經濟文化等重點領域立法,充分發揮立法對改革的引領推動作用。要不斷優化立法方法、改進立法模式,深入開展立法調研,進一步拓寬公眾參與立法的渠道,積極探索委托第三方起草、法制機構提前介入等多元化起草模式,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要不斷加強立法協調,確保各部門職責清晰,做到“不缺位、不越位”,通過立法進一步明確職責、強化責任。要嚴格按照立法計劃安排,靠實責任,科學安排,對出臺項目抓緊制定完善,力爭早日出臺;對預備項目廣泛聽取意見,加快工作進度;對調研項目堅持問題導向,深入調查研究,做實做細做好前期準備工作,切實提高立法質量。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3月16日
(此件公開發布)
甘肅省人民政府2017年立法計劃類別
類別 | 序號 | 項目名稱 | 起草單位 | |
政 府 規 章 | 出臺項目 | 1 | 甘肅省消防安全誠信行為信息管理規定 | 省公安廳 |
2 | 甘肅省尾礦庫監督管理辦法 | 省安監局 | ||
3 | 甘肅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細則(修訂) | 省水利廳 | ||
4 | 甘肅省地圖管理辦法(修訂) | 省測繪地理信息局 | ||
預備項目 | 1 | 甘肅省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管理暫行辦法 | 省工商局 | |
2 | 甘肅省公共試聽載體電視播放備案管理辦法 | 省新聞出版廣電局 | ||
3 | 甘肅省保安服務管理辦法 | 省公安廳 | ||
4 | 甘肅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修訂) | 省人社廳 | ||
5 | 甘肅省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辦法 | 省農牧廳 | ||
6 | 甘肅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辦法(修訂) | 省民政廳 | ||
7 | 甘肅省旅游景區管理辦法 | 省旅游發展委 | ||
調研項目 | 1 | 甘肅省鐵路安全管理辦法 | 蘭州鐵路監管局 | |
2 | 甘肅省中藥飲片監督管理辦法 | 省食品藥品監管局 | ||
3 | 甘肅省村務監督委員會工作規則 | 省民政廳 | ||
4 | 甘肅省實施《自然災害救助條例》辦法 | 省民政廳 | ||
政 府 規 章 | 調研項目 | 5 | 甘肅省國家建設項目審計辦法 | 省審計廳 |
6 | 甘肅省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 | 省公安廳 | ||
7 | 甘肅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抗旱條例》細則 | 省水利廳 | ||
8 | 甘肅省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實施辦法 | 省安監局 | ||
9 | 甘肅省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規定(修訂) | 省安監局 | ||
10 | 甘肅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規定(修訂) | 省安監局 | ||
11 | 甘肅安西極旱荒漠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生態補償管理辦法 | 省環保廳 | ||
12 | 甘肅省國家檔案館管理辦法 | 省檔案局 | ||
13 | 甘肅省建設項目檔案專項驗收辦法 | 省檔案局 | ||
14 | 甘肅省價格監測預警規定 | 省發展改革委 | ||
15 | 甘肅省失信行為懲戒辦法 | 省發展改革委 | ||
16 | 甘肅祁連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水電開發管理辦法 | 省水利廳 省環保廳 | ||
17 | 甘肅祁連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旅游設施管理辦法 | 省旅游發展委 省環保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