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省政府和本溪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平山區政府決定從現在起到今年年底,在全區范圍內開展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整治行動。具體方案如下。
一、總體要求
通過對重點產品、重點單位、重點區域的集中整治,建立健全從產品設計、原料進廠、生產加工、出廠銷售到售后服務的工業品全過程監管鏈條,建立健全從種植養殖、生產加工、流通銷售到餐飲消費的食品全過程監管鏈條,建立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的追溯體系和責任追究體系,建立覆蓋全社會的產品質量監管網絡,把我區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
二、主要任務和工作目標
(一)農產品質量安全整治。開展農產品農業標準化情況專項檢查;重點查處未取得農藥登記證和套用農藥登記證的違法行為,違法生產經營甲胺磷等五種禁用農藥行為,以及對雙孢菇和白靈菇生產、包裝違法使用熒光增白劑的行為;開展毒鼠強專項治理;嚴厲打擊無生產許可證主要農作物種子的行為,無經營許可證農作物的行為,經營、推廣或者變相經營、推廣應當審定而未審定通過的農作物種子的行為;規范肥料登記,狠抓源頭監管;加強肥料市場整頓力度;開展對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和有機食品生產、銷售全過程的監督檢查;要大力開展對農產品產地環境的執法檢查,有關部門相互配合,依法嚴厲查處向農產品產地排放或者傾倒廢水、廢氣、固定廢物或者其它有毒有害物質的行為;要依法查處未按規定進行包裝、標識的行為,特別是冒用農產品質量標志的行為;要重點對農貿市場、批發市場及超市等進行執法檢查。 (農發局牽頭)
(二)生產加工食品質量安全整治。根據全省確定的食品安全重點整治區域涉及我市豆制品加工及銷售的特點,集中力量,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
食品生產加工食品以及濫用食品添加劑的違法行為;通過聯合執法,堅決取締無衛生許可證、無營業執照、無食品生產許可證的非法生產加工企業;嚴肅查處獲證企業生產不合格產品等違法行為;加強對小作坊的監管,全面推行產品質量安全承諾書制度;加強對獲證企業的強制檢驗,嚴格要求獲證企業出廠檢驗率100%;有關部門按照省制定的《允許存在的小作坊產品目錄》、《小作坊基本質量安全衛生條件規范》、《小作坊監管管理辦法》等規章制度,加強對小作坊的監管,全面推行產品質量安全承諾制度;根據省、市質監局的部署,開展乳制品、肉制品、水產品、醬腌菜和面米制品等重點產品的專項監督抽查工作,對存在質量問題并已進入流通領域的食品,嚴格實施食品召回制度。到今年年底,我區食品生產加工企業100%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小作坊100%簽訂食品質量安全承諾書。 (質量技術監督局平山分局牽頭)
(三)流通領域食品質量安全整治。集中開展清理和規范食品等重要產品生產經營主體資格專項執法檢查,逐戶清理和規范食品等重要產品生產經營主體資格,重點核查許可證
是否合法有效、登記事項是否發生變化等;加大清理取締無證無照經營的力度,對無生產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等證照從事違法生產經營的,依法予以查處和取締;集中開展經營者履行進貨檢查驗收等法定義務專項執法檢查,以商場、超市、集貿市場和批發市場為重點,監督和引導經營者建立健全以進貨檢查驗收為核心的自律制度;加大對產品集中交易市場開辦的企業、產品經營柜臺出租企業、產品展銷會舉辦企業的檢查力度;嚴格監督銷售者實施產品召回制度和退市制度;加強對農村食品進貨渠道和農村集市的管理;嚴厲查處食品批發市場、小食雜店無照經營、超范圍經營食品以及經銷過期變質、有毒有害、假冒偽劣食品等違法行為。到今年年底,全區廳室市場、超市100%建立進貨索證索票制度;鄉鎮、街道、社區食雜店100%建立食品進貨臺賬制度。 (工商平山分局 工商站前分局牽頭)
(四)餐飲消費安全整治。全面實施餐飲單位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制度,加強對農村、學校、機關企事業單位食堂、建筑工地和小型餐館的食品衛生監管;立即對全區餐飲業的衛生許可情況進行一次全面復核檢查;嚴格推行餐飲業原料進貨索證和驗收制度;嚴厲查處采購、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質食用油、不合格調味品、工業用鹽或非食品原料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等違法行為。到今年年底,徹底解決全區的餐飲經營單位、食品攤點無證照經營的問題;食堂和餐飲經營單位100%建立原料進貨索證制度;杜絕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行為。(衛生局牽頭)
(五) 豬肉質量安全整治。加強對橋頭、北臺兩處鄉鎮生豬定點屠宰場的管理,完善生豬進廠(場)檢查驗收、屠宰加工登記管理制度。每天24小時對進入屠宰場的生豬進行宰前檢驗、宰后檢疫,禁止無運輸消毒證明、出縣境檢疫證明及免疫標識入場;對進廠(場)生豬的產地、檢驗檢疫結果和出廠(場)肉品的流向進行登記;堅決關閉設施簡陋、不具備定點屠宰條件和強制性標準要求、無衛生保障措施的屠宰場點;嚴厲打擊定點屠宰廠(場)屠宰病害豬、注水豬及私屠濫宰等不法行為;嚴格肉品品質檢驗管理制度,經肉品檢驗合格的生豬產品,定點屠宰企業必須加蓋肉品檢驗合格印章,經檢驗不合格的肉品要進行無害化處理;加強高致病性豬藍耳病等疫情的防控,確保百姓消費安全。到今年年底,鄉鎮進點屠宰率達95%;全區所有市場、超市、集體食堂、餐飲單位銷售和使用的豬肉100%來自定點屠宰企業。 (動監局平山分局牽頭 商務局配合)
(六)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產品質量安全整治。開展關系人體健康安全的家用電器、兒童玩具、勞動防護用品、汽車配件、低壓電器、建筑鋼材、人造板、扣件、電線電纜、燃氣器具1 0類產品監督抽查,并加大監督抽查后處理力度;立即組織對全區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進行一次拉網式檢查,了解企業生產的所有產品及執行標準和行政許可以及強制認證情況,是否存在無證生產行為;依法嚴厲查處無證生產企業的違法行為,凡無證生產的企業,必須無條件停止生產;到今年年底,1 0類產品生產企業100%建立質量檔案;基本解決無證生產的問題;監督抽查合格率明顯提高。 (質量技術監督局平山分局牽頭)
(七)特種設備安全專項整治。繼續組織開展以起重機為重點的包括鍋爐、壓力容器、氣瓶、游樂設施等特種設備質量安全整治。按照國家總局和省、市政府的要求,堅持全面覆蓋與重點攻堅相結合的辦法,圍繞事故多發的冶金、化工、建筑、電力等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設備和提高相關人員素質開展治理攻堅戰。嚴格組織“四查”。即查生產源頭,查使用管理、查檢驗把關、查監管覆蓋。對“四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分類梳理、列表造冊,明確隱患整改的要求、時限、措施和責任人員等,督促企業切實落實隱患治理的主體責任。對重大隱患,采取果斷措施,立即責令停止使用;對存在嚴重違法行為和嚴重涉及安全的特種設備,要堅決予以取締;對發現的重大問題,及時上報協調解決。到今年年底前,全區冶金場所使用起重機械符合國家執行標準規定;氣瓶檢驗單位實行行政許可;大型游樂設施定期檢驗率達到100%。 (質量技術監督局平山分局牽頭)
三、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這次專項整治,由平山區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領導小組統一領導。橋頭鎮、各辦事處要建立健全相關工作機制,根據本行動方案,提出具體的整治任務和目標;各有關部門也要制定本部門、本行業的工作方案。要為專項整治提供必要的人力、資金和技術裝備保障,加強應急能力建設。橋頭鎮、各辦事處、要對本行政區域內的食品安全負總責,要統一領導、協調本行政區域和本部門、本行業內的監督管理工作,統一領導、指揮產品安全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建立監督管理責任制。要將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作為當前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的重中之重。實行垂直領導的工商、質量技術監督等部門,要在區政府的領導、組織和協調下,積極主動地開展轄區內的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給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嚴重危害的,要依法追究責任。
(二)依法辦事,協同配合。橋頭鎮、各辦事處及有關職能部門要嚴格依照有關法律和“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等規定,履行監督管理職責,圍繞本整治行動方案確定的工作目標和重點,做到令行禁止,密切配合,搞好銜接,建立上下聯動、部門聯動、區域聯動的工作機制。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對重大制假售假違法行為和造成嚴重后果的違法犯罪分子,要依法嚴懲。
(三)積極宣傳,營造氛圍。要充分發揮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的作用,大力宣傳專項整治成果,及時揭露并曝光制售假冒偽劣產品行為。堅持食品安全信息的統一發
布制度。加強輿論監督和群眾參與,調動全社會參與食品安全工作的積極性,普及食品安全知識,提高廣大人民群眾的自我保護能力,逐步形成生產安全產品、銷售安全產品、使用安全產品的良好社會氛圍。
(四)狠抓落實,務求實效。橋頭鎮、各辦事處及各部門要切實負起責任,明確任務,按照本行動方案的要求,結合本區域、本部門實際,制定行之有效的落實措施,加強督察督辦,切實把國務院和省、市政府的各項部署落到實處,通過這次專項整治行動,將我區的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提高一個新的水平。
(五)把握動態,報送信息。各牽頭部門要把握整治進程,及時匯總所取得的成果、經驗及相關的問題,每周向平山區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質量技術監督局平山分局,電話:3889527)至少報送兩篇信息。由辦公室負責編發《平山區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簡報》,加強交流與合作,促進專項整治工作順利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