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現就下放食品生產許可審批發證權限(第三批)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自2016年7月1日起,酒類中的白酒、食用酒精和其他食品類中的阿膠糕類產品,共計三個品種的食品生產許可審批發證權限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調整下放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承擔。
在下放之前已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受理的食品生產許可事項,繼續由省局實施完成。
特此公告。
山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6年6月14日
山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下放食品生產許可審批發證權限(第三批)的公告
自2016年7月1日起,酒類中的白酒、食用酒精和其他食品類中的阿膠糕類產品,共計三個品種的食品生產許可審批發證權限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調整下放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承擔。
在下放之前已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受理的食品生產許可事項,繼續由省局實施完成。
特此公告。
山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6年6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