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潿洲島旅游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機關相關科室:
現將《北海市食品安全責任保險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北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6年3月29日
北海市食品安全責任保險試點工作實施方案
根據《國務院食品安全辦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 保監會關于開展食品安全責任保險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食安辦〔2015〕1號)、《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的實施意見》(桂政發〔2015〕4號)及《全區食品安全責任保險試點工作實施方案》(桂食藥監綜〔2015〕3號)要求,為扎實推進我市食品安全責任保險試點工作,引入市場機制參與食品安全風險管理,推動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落實首負責任,切實保障人民群眾食品安全和合法權益,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在部分重要領域、重點行業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開展食品安全責任保險試點工作,充分發揮保險的風險控制和社會管理功能,探索建立政府、保險機構、企業、消費者多方參與、互動共贏的激勵約束機制和風險防控機制,增強食品生產經營者風險意識,責任意識和投保意識,提升消費者食品安全意識、法律意識和維權意識,推動我市食品質量安全水平穩步提高,為全面推廣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制度積累經驗。
二、組織機構
為確保試點工作順利開展,成立北海市食品安全責任保險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市局李紹成副局長擔任,成員為市局綜合協調科、食品生產監管科、食品流通監管科、食品餐飲監管科、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科負責人以及各縣、區(潿洲島旅游區,下同)食品藥品監管局分管領導。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市局綜合協調科,承擔食品安全責任保險試點綜合協調、信息收集、匯總、上報等工作。
三、試點范圍
按照先行先試點、分步引導推廣,結合我市食品產業特點和發展現狀,確定在關系民生的重要領域、風險等級較高的食品行業開展試點,主要包括五大類型食品企業:
(一)年主營業務收入在2000萬元以上的獨立核算的食品生產企業;
(二)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植物油、白酒、保健食品、嬰幼兒配方食品、鮮濕米粉、食品添加劑、飲料等9類獲得食品生產許可證的企業;
(三)店鋪實際營業面積在6000平方米以上,以顧客自選方式兼營(主營)食品,并向顧客提供相關服務的(食品)零售企業;
(四)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中央廚房、特大和大型餐館;
(五)重大活動保障專供食品生產經營單位。
各縣(區)也可根據實際情況,鼓勵上述以外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尤其是高風險的餐飲單位積極投保。
四、試點時間
根據實際情況,我市食品安全責任保險試點工作自2016年3月至2017年6月。
五、保險經紀服務機構和承保機構
根據自治區統一招投標,確定了中匯國際保險經紀股份有限公司作為全區食品安全責任保險試點期間的經紀服務機構。由北部灣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分公司,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北海中心支公司,中國大地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北海中心支公司,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北海中心支公司,中國人壽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市中心支公司等5家綜合實力強,保級性高的有資質的保險公司作為我市試點期間食品安全責任保險的承保公司。
六、保險責任
被保險單位因下列原因發生食品安全事故依法應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由保險公司在保險合同約定的范圍內進行賠償:一是在保險合同列明的經營場所內生產、銷售食品或現場制售與其營業性質相符的食品時,因疏忽或過失致使消費者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或因食物中摻有異物,造成消費者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依法應由被保險單位承擔的賠償責任;二是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后,被保險單位被提起仲裁或者訴訟的,應由被保險單位支付的仲裁費或訴訟費;三是在保險合同列明的經營場所內發生意外事故,造成消費者的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四是保險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責任。食品安全責任保險保費由投保單位承擔。
七、工作措施
(一)推動試點單位投保。市局各業務科室和各縣(區)局要把食品安全責任保險試點生產經營單位納入日常工作范圍,將是否參保作為一項重要檢查內容。采取政策引導、業務指導、定期督促檢查等方式,引導相關企業和個人積極參保。保險經紀公司要幫助投保單位開展食品安全風險分析研判,加強風險管控和防災防損。承擔保險公司要建立專門的食品安全責任保險服務團隊,加強組織管理、專戶管理和服務管理,規范保險運行程序,簡化投保和理賠手續,切實提高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工作的專業化水平和服務水平。
(二)加強宣傳引導。保險經紀公司、承保保險公司充分利用自身的營銷網絡和服務團隊,通過開展專題知識講座、舉辦產品推廣活動等形式向試點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做好業務咨詢、產品宣傳、承保方案推介工作,突出食品安全責任保險的風險保障功能作用,增強試點單位的投保意識。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利用食品安全宣傳周、食品安全法宣傳等活動,發揮新聞媒體的正面宣傳作用,引導公眾和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關注、支持食品安全責任保險試點工作,形成食品生產經營單位主動投保的良好社會輿論氛圍。
(三)列入誠信評級。市局各業務科室要督促企業嚴格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做好事故預防、事故處理、事故整改及應急預案等工作,將重點企業、單位、個人是否投保納入企業信用記錄,加大食品安全信息公開力度,及時公布企業信用信息和投保情況。
八、實施步驟
我市按照以下步驟,精心組織,周密安排,推動食品安全責任保險試點工作開展。
(一)調查摸底階段(2016年3月底前)。市局各相關業務科室、各縣(區)食品藥品監管局組織調查摸底,準確、全面掌握本市轄區內試點范圍內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的基本情況。請各業務科室、縣(區)局于3月31日前將《北海市食品安全責任保險試點范圍內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名單一覽表》(附件)報綜合協調科匯總。
(二)動員部署及業務培訓階段(2016年4月上旬前)。市食品藥品監管局會同保險經紀公司、承保保險公司組織召開動員培訓會議,傳達貫徹落實國務院、自治區試點保險工作會議精神,大力宣傳食品安全責任保險的重要意義,重點學習有關文件政策和保險合同,全面部署全市食品安全責任保險試點工作,對市轄區內試點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開展食品安全責任保險業務培訓,提高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對食品安全責任保險的認識,增強投保積極性。
(三)保險辦理階段(2017年5月底前)。各縣(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督促試點范圍內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積極投保。承保保險公司要按照市場化運作原則,積極拓展業務,做好承保、理賠和服務等工作。力爭全市保險試點范圍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投保覆蓋率在2016年12月底前達到60%,在2017年5月底前達到100%。
(四)總結驗收階段(2017年6月底前)。市、縣(區)局會同保險經紀公司、承保保險公司認真總結試點工作經驗,針對存在的問題,研究提出解決的辦法和措施,完善相關政策,推動我市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工作深入開展。
九、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自治區已將食品安全責任保險試點工作列入對各市、縣(區)的年終工作考核內容,各縣(區)局務必高度重視食品安全責任保險試點工作,成立相應領導組織機構,安排專門人員,細化試點工作方案,明確工作措施和時間進度表,認真抓好落實。
(二)強化協調聯動。市局定期或不定期組織保險經紀公司、承保保險公司召開聯席會議,通報食品安全責任保險試點工作進展情況,共同研究、分析和解決試點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推動試點工作順利開展。各縣(區)食品藥品監管局要建立與保險經紀公司的協作聯動機制,指導和監督保險經紀公司認真履責。要針對試點工作中反映出的問題,會同保險經紀公司督促承保保險公司完善保險合同、提高服務質量。
(三)強化信息報送。建立食品安全責任保險試點工作季報制度。從2016年第二季度起,每季度末,各縣(區)食品藥品監管局將本轄區內食品安全責任保險試點工作開展情況、保險經紀公司將試點以來轄區內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投保和理賠情況分別報送市食品安全責任保險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重要情況隨時報送。
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聯系人及電話:陳君禎,0779-3902831;電子郵箱:bh3902831@163.com。
現將《北海市食品安全責任保險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北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6年3月29日
北海市食品安全責任保險試點工作實施方案
根據《國務院食品安全辦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 保監會關于開展食品安全責任保險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食安辦〔2015〕1號)、《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的實施意見》(桂政發〔2015〕4號)及《全區食品安全責任保險試點工作實施方案》(桂食藥監綜〔2015〕3號)要求,為扎實推進我市食品安全責任保險試點工作,引入市場機制參與食品安全風險管理,推動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落實首負責任,切實保障人民群眾食品安全和合法權益,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在部分重要領域、重點行業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開展食品安全責任保險試點工作,充分發揮保險的風險控制和社會管理功能,探索建立政府、保險機構、企業、消費者多方參與、互動共贏的激勵約束機制和風險防控機制,增強食品生產經營者風險意識,責任意識和投保意識,提升消費者食品安全意識、法律意識和維權意識,推動我市食品質量安全水平穩步提高,為全面推廣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制度積累經驗。
二、組織機構
為確保試點工作順利開展,成立北海市食品安全責任保險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市局李紹成副局長擔任,成員為市局綜合協調科、食品生產監管科、食品流通監管科、食品餐飲監管科、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科負責人以及各縣、區(潿洲島旅游區,下同)食品藥品監管局分管領導。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市局綜合協調科,承擔食品安全責任保險試點綜合協調、信息收集、匯總、上報等工作。
三、試點范圍
按照先行先試點、分步引導推廣,結合我市食品產業特點和發展現狀,確定在關系民生的重要領域、風險等級較高的食品行業開展試點,主要包括五大類型食品企業:
(一)年主營業務收入在2000萬元以上的獨立核算的食品生產企業;
(二)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植物油、白酒、保健食品、嬰幼兒配方食品、鮮濕米粉、食品添加劑、飲料等9類獲得食品生產許可證的企業;
(三)店鋪實際營業面積在6000平方米以上,以顧客自選方式兼營(主營)食品,并向顧客提供相關服務的(食品)零售企業;
(四)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中央廚房、特大和大型餐館;
(五)重大活動保障專供食品生產經營單位。
各縣(區)也可根據實際情況,鼓勵上述以外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尤其是高風險的餐飲單位積極投保。
四、試點時間
根據實際情況,我市食品安全責任保險試點工作自2016年3月至2017年6月。
五、保險經紀服務機構和承保機構
根據自治區統一招投標,確定了中匯國際保險經紀股份有限公司作為全區食品安全責任保險試點期間的經紀服務機構。由北部灣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分公司,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北海中心支公司,中國大地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北海中心支公司,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北海中心支公司,中國人壽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市中心支公司等5家綜合實力強,保級性高的有資質的保險公司作為我市試點期間食品安全責任保險的承保公司。
六、保險責任
被保險單位因下列原因發生食品安全事故依法應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由保險公司在保險合同約定的范圍內進行賠償:一是在保險合同列明的經營場所內生產、銷售食品或現場制售與其營業性質相符的食品時,因疏忽或過失致使消費者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或因食物中摻有異物,造成消費者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依法應由被保險單位承擔的賠償責任;二是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后,被保險單位被提起仲裁或者訴訟的,應由被保險單位支付的仲裁費或訴訟費;三是在保險合同列明的經營場所內發生意外事故,造成消費者的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四是保險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責任。食品安全責任保險保費由投保單位承擔。
七、工作措施
(一)推動試點單位投保。市局各業務科室和各縣(區)局要把食品安全責任保險試點生產經營單位納入日常工作范圍,將是否參保作為一項重要檢查內容。采取政策引導、業務指導、定期督促檢查等方式,引導相關企業和個人積極參保。保險經紀公司要幫助投保單位開展食品安全風險分析研判,加強風險管控和防災防損。承擔保險公司要建立專門的食品安全責任保險服務團隊,加強組織管理、專戶管理和服務管理,規范保險運行程序,簡化投保和理賠手續,切實提高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工作的專業化水平和服務水平。
(二)加強宣傳引導。保險經紀公司、承保保險公司充分利用自身的營銷網絡和服務團隊,通過開展專題知識講座、舉辦產品推廣活動等形式向試點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做好業務咨詢、產品宣傳、承保方案推介工作,突出食品安全責任保險的風險保障功能作用,增強試點單位的投保意識。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利用食品安全宣傳周、食品安全法宣傳等活動,發揮新聞媒體的正面宣傳作用,引導公眾和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關注、支持食品安全責任保險試點工作,形成食品生產經營單位主動投保的良好社會輿論氛圍。
(三)列入誠信評級。市局各業務科室要督促企業嚴格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做好事故預防、事故處理、事故整改及應急預案等工作,將重點企業、單位、個人是否投保納入企業信用記錄,加大食品安全信息公開力度,及時公布企業信用信息和投保情況。
八、實施步驟
我市按照以下步驟,精心組織,周密安排,推動食品安全責任保險試點工作開展。
(一)調查摸底階段(2016年3月底前)。市局各相關業務科室、各縣(區)食品藥品監管局組織調查摸底,準確、全面掌握本市轄區內試點范圍內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的基本情況。請各業務科室、縣(區)局于3月31日前將《北海市食品安全責任保險試點范圍內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名單一覽表》(附件)報綜合協調科匯總。
(二)動員部署及業務培訓階段(2016年4月上旬前)。市食品藥品監管局會同保險經紀公司、承保保險公司組織召開動員培訓會議,傳達貫徹落實國務院、自治區試點保險工作會議精神,大力宣傳食品安全責任保險的重要意義,重點學習有關文件政策和保險合同,全面部署全市食品安全責任保險試點工作,對市轄區內試點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開展食品安全責任保險業務培訓,提高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對食品安全責任保險的認識,增強投保積極性。
(三)保險辦理階段(2017年5月底前)。各縣(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督促試點范圍內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積極投保。承保保險公司要按照市場化運作原則,積極拓展業務,做好承保、理賠和服務等工作。力爭全市保險試點范圍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投保覆蓋率在2016年12月底前達到60%,在2017年5月底前達到100%。
(四)總結驗收階段(2017年6月底前)。市、縣(區)局會同保險經紀公司、承保保險公司認真總結試點工作經驗,針對存在的問題,研究提出解決的辦法和措施,完善相關政策,推動我市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工作深入開展。
九、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自治區已將食品安全責任保險試點工作列入對各市、縣(區)的年終工作考核內容,各縣(區)局務必高度重視食品安全責任保險試點工作,成立相應領導組織機構,安排專門人員,細化試點工作方案,明確工作措施和時間進度表,認真抓好落實。
(二)強化協調聯動。市局定期或不定期組織保險經紀公司、承保保險公司召開聯席會議,通報食品安全責任保險試點工作進展情況,共同研究、分析和解決試點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推動試點工作順利開展。各縣(區)食品藥品監管局要建立與保險經紀公司的協作聯動機制,指導和監督保險經紀公司認真履責。要針對試點工作中反映出的問題,會同保險經紀公司督促承保保險公司完善保險合同、提高服務質量。
(三)強化信息報送。建立食品安全責任保險試點工作季報制度。從2016年第二季度起,每季度末,各縣(區)食品藥品監管局將本轄區內食品安全責任保險試點工作開展情況、保險經紀公司將試點以來轄區內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投保和理賠情況分別報送市食品安全責任保險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重要情況隨時報送。
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聯系人及電話:陳君禎,0779-3902831;電子郵箱:bh390283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