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食藥安全,誠信河北”行動計劃(2013-2015年)》(冀政〔2013〕55號),積極穩妥推進我省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制度建設,探索多元履責措施,強化食品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以下簡稱省政府食安委)確定在部分設區市實施食品安全責任保險試點工作。現就開展試點工作提出以下指導意見。
一、充分認識開展食品安全責任保險試點工作的意義
食品安全基礎薄弱,違法違規問題時有發生,特別是一旦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受害者輕則身患食源性疾病,重則中毒殘廢或死亡,而食品企業在面對高額的索賠時,有可能處于無力賠付、面臨破產的窘境,消費者合法權益難以保障。
食品安全責任保險是指以被保險人對食品安全事故受害人依法應負的賠償責任為保險標的的保險,能夠為食品生產、加工、銷售、餐飲服務等各個環節的食品安全問題提供風險保障。建立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制度,充分運用責任保險經濟手段加強和改善食品生產經營質量管理,是強化食品安全事故風險管控和有效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重要措施,有利于增強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單位)質量安全意識,防范事故發生,促進食品產業持續健康發展;有利于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減輕政府在事故發生后救助負擔;有利于維護人民群眾根本利益,保障社會安定。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從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充分認識實施食品安全責任保險的重要意義,扎扎實實做好試點工作。
二、試點工作的指導思想及工作目標
(一)指導思想
按照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突出重點、分步實施的原則,探索將責任保險機制引入食品安全領域的方式和途徑,逐步在全省建立起責任保險與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相結合的良性互動機制,進一步健全完善食品安全制度保障,促進企業依法誠信經營,食品產業健康發展,保障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二)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試點工作,摸底、整合食品企業現有投保種類,研發全省食品安全責任保險產品、健全服務體系及扶持政策,探索建立第三方或權威機構的食品安全責任認定方式,促使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事故查勘和預防、責任認定、損害鑒定評估、承保理賠等各項機制不斷完善,為建立我省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制度奠定良好基礎。
三、試點工作安排及主要措施
(一)試點范圍。石家莊、張家口、唐山、秦皇島、邢臺市作為我省實施食品安全責任保險試點市,其他設區市、省直管縣可根據實際情況開展試點工作。在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單位)自愿的基礎上,試點期間在試點市的規模以上、高風險食品生產企業和大型超市、餐飲服務單位、校園食堂先行開展試點工作,逐步擴大覆蓋范圍。鼓勵試點市除上述企業(單位)以外的企業(單位)以及非試點市的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單位)積極投保。
(二)試點時間。試點工作自2014年9月至2015年12月。
(三)保險責任。被保險企業因下列原因發生食品安全事故依法應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由保險公司在保險合同約定的范圍內進行賠償:1、在保險合同列明的經營場所內生產、銷售食品或現場制售與其營業性質相符的食品時,因疏忽或過失致使消費者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或因食物中摻有異物,造成消費者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依法應由被保險企業承擔的賠償責任。2、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后,被保險企業被提起仲裁或者訴訟的,應由被保險企業支付的仲裁費或訴訟費。3、保險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責任。
(四)保費來源。結合我省實際,保費由投保企業(單位)按照規定開支。
(五)保險條款和費率。試點期間,按照市場化原則確定保險條款和費率,保險條款應涵蓋上述保險責任,并建立費率浮動機制,促進參保企業自覺做好食品安全質量管理工作。保險條款和費率應經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審批或備案
(六)經辦方式。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省食安辦)、河北保監局按照市場化原則選擇保險公司或委托專業機構進行招投標方式確定保險公司,試點初期原則上選擇1-3家。
(七)推動措施。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將食品安全責任保險試點工作與日常監管、監督抽驗、企業量化分級管理掛鉤,優先提升誠信等級。省金融辦協調金融機構對被保險企業優先給予信貸支持。河北保監局加強對承保公司的業務指導,引導承保公司把開展食品安全責任保險業務作為履行社會責任的重要舉措。
四、加強組織領導
(一)建立組織工作機制。為協調解決全省試點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建立由省食安辦、省金融辦、河北保監局及承保公司、食品行業協會等參加的省食品安全責任保險試點工作聯席會議,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各試點市要建立相應的工作機制,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推動試點工作順利開展。
(二)明確部門工作職責。省食安辦負責全省試點工作的具體組織實施,抓好宣傳發動和培訓,及時掌握試點工作進展情況,加強對試點工作的調度和指導工作。省金融辦負責做好全省試點工作的總體協調工作。河北保監局負責對承保公司經營試點業務進行監管,監督指導承保公司做好承保、理賠服務。食品行業協會協助有關部門負責食品企業現有投保種類、保險需求、參保狀況等有關情況的摸底、調研、信息收集匯總,并協調、引導有關企業積極參保。各承保公司要做好保險條款、保險費率等保險產品的研制、宣傳、銷售辦理工作,建立對被保險企業的食品安全風險防控機制,在發生保險事故時積極參與應對協調和善后處置,及時迅速地支付賠款,切實提高服務水平。各有關部門和承保公司、食品行業協會要認真履行職責,密切協作,相互配合,共同推進試點工作。
(三)明確試點工作步驟。各試點市要按照以下步驟,精心組織,周密籌劃,組織推動試點工作開展。
1、調查摸底階段(2014年9月底前)。各試點市組織開展調查摸底工作,準確、全面掌握本地試點范圍內的應投保企業的基本情況并登記建檔,為開展試點工作提供依據。
2、制定方案階段(2014年10月上旬前)。各試點市結合當地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試點工作方案,明確各有關部門及承保公司的任務分工、工作措施及方法步驟,并于2014年9月底前將試點工作方案報送省食品安全責任保險試點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
3、動員部署階段(2014年10月底前)。各試點市組織召開工作會議,部署任務,按照工作方案實施試點工作。要利用多種渠道,采取多種形式,向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宣傳食品安全責任保險的重要意義和試點政策,提高企業對食品安全責任保險的認識,增強投保積極性。
4、業務培訓階段(2014年11月上旬前)。各級食安辦(食品藥品監管局)會同當地食品行業協會、各承保公司組織試點范圍內的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單位)開展食品安全責任保險業務培訓,重點學習有關文件和保險合同,為組織開展試點工作打好基礎。
5、保險辦理階段(2015年11月底前)。各試點市食安辦(食品藥品監管局)、食品行業協會負責組織食品有關企業積極參保;承保公司要按照市場化運作的原則,積極展業,做好承保工作。
6、總結階段(2015年12月底前)。各試點市將食品安全責任險試點工作總結及意見建議報送省食品安全責任保險試點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省政府食安委適時在全省范圍內部署開展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實施工作。
(四)建立考核激勵機制。省有關部門將把食品安全責任保險試點工作開展情況作為對試點市食品安全工作和金融生態環境建設考評的重要依據,對試點工作開展好的市和承保公司給予通報表揚。v
一、充分認識開展食品安全責任保險試點工作的意義
食品安全基礎薄弱,違法違規問題時有發生,特別是一旦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受害者輕則身患食源性疾病,重則中毒殘廢或死亡,而食品企業在面對高額的索賠時,有可能處于無力賠付、面臨破產的窘境,消費者合法權益難以保障。
食品安全責任保險是指以被保險人對食品安全事故受害人依法應負的賠償責任為保險標的的保險,能夠為食品生產、加工、銷售、餐飲服務等各個環節的食品安全問題提供風險保障。建立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制度,充分運用責任保險經濟手段加強和改善食品生產經營質量管理,是強化食品安全事故風險管控和有效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重要措施,有利于增強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單位)質量安全意識,防范事故發生,促進食品產業持續健康發展;有利于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減輕政府在事故發生后救助負擔;有利于維護人民群眾根本利益,保障社會安定。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從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充分認識實施食品安全責任保險的重要意義,扎扎實實做好試點工作。
二、試點工作的指導思想及工作目標
(一)指導思想
按照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突出重點、分步實施的原則,探索將責任保險機制引入食品安全領域的方式和途徑,逐步在全省建立起責任保險與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相結合的良性互動機制,進一步健全完善食品安全制度保障,促進企業依法誠信經營,食品產業健康發展,保障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二)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試點工作,摸底、整合食品企業現有投保種類,研發全省食品安全責任保險產品、健全服務體系及扶持政策,探索建立第三方或權威機構的食品安全責任認定方式,促使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事故查勘和預防、責任認定、損害鑒定評估、承保理賠等各項機制不斷完善,為建立我省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制度奠定良好基礎。
三、試點工作安排及主要措施
(一)試點范圍。石家莊、張家口、唐山、秦皇島、邢臺市作為我省實施食品安全責任保險試點市,其他設區市、省直管縣可根據實際情況開展試點工作。在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單位)自愿的基礎上,試點期間在試點市的規模以上、高風險食品生產企業和大型超市、餐飲服務單位、校園食堂先行開展試點工作,逐步擴大覆蓋范圍。鼓勵試點市除上述企業(單位)以外的企業(單位)以及非試點市的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單位)積極投保。
(二)試點時間。試點工作自2014年9月至2015年12月。
(三)保險責任。被保險企業因下列原因發生食品安全事故依法應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由保險公司在保險合同約定的范圍內進行賠償:1、在保險合同列明的經營場所內生產、銷售食品或現場制售與其營業性質相符的食品時,因疏忽或過失致使消費者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或因食物中摻有異物,造成消費者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依法應由被保險企業承擔的賠償責任。2、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后,被保險企業被提起仲裁或者訴訟的,應由被保險企業支付的仲裁費或訴訟費。3、保險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責任。
(四)保費來源。結合我省實際,保費由投保企業(單位)按照規定開支。
(五)保險條款和費率。試點期間,按照市場化原則確定保險條款和費率,保險條款應涵蓋上述保險責任,并建立費率浮動機制,促進參保企業自覺做好食品安全質量管理工作。保險條款和費率應經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審批或備案
(六)經辦方式。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省食安辦)、河北保監局按照市場化原則選擇保險公司或委托專業機構進行招投標方式確定保險公司,試點初期原則上選擇1-3家。
(七)推動措施。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將食品安全責任保險試點工作與日常監管、監督抽驗、企業量化分級管理掛鉤,優先提升誠信等級。省金融辦協調金融機構對被保險企業優先給予信貸支持。河北保監局加強對承保公司的業務指導,引導承保公司把開展食品安全責任保險業務作為履行社會責任的重要舉措。
四、加強組織領導
(一)建立組織工作機制。為協調解決全省試點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建立由省食安辦、省金融辦、河北保監局及承保公司、食品行業協會等參加的省食品安全責任保險試點工作聯席會議,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各試點市要建立相應的工作機制,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推動試點工作順利開展。
(二)明確部門工作職責。省食安辦負責全省試點工作的具體組織實施,抓好宣傳發動和培訓,及時掌握試點工作進展情況,加強對試點工作的調度和指導工作。省金融辦負責做好全省試點工作的總體協調工作。河北保監局負責對承保公司經營試點業務進行監管,監督指導承保公司做好承保、理賠服務。食品行業協會協助有關部門負責食品企業現有投保種類、保險需求、參保狀況等有關情況的摸底、調研、信息收集匯總,并協調、引導有關企業積極參保。各承保公司要做好保險條款、保險費率等保險產品的研制、宣傳、銷售辦理工作,建立對被保險企業的食品安全風險防控機制,在發生保險事故時積極參與應對協調和善后處置,及時迅速地支付賠款,切實提高服務水平。各有關部門和承保公司、食品行業協會要認真履行職責,密切協作,相互配合,共同推進試點工作。
(三)明確試點工作步驟。各試點市要按照以下步驟,精心組織,周密籌劃,組織推動試點工作開展。
1、調查摸底階段(2014年9月底前)。各試點市組織開展調查摸底工作,準確、全面掌握本地試點范圍內的應投保企業的基本情況并登記建檔,為開展試點工作提供依據。
2、制定方案階段(2014年10月上旬前)。各試點市結合當地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試點工作方案,明確各有關部門及承保公司的任務分工、工作措施及方法步驟,并于2014年9月底前將試點工作方案報送省食品安全責任保險試點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
3、動員部署階段(2014年10月底前)。各試點市組織召開工作會議,部署任務,按照工作方案實施試點工作。要利用多種渠道,采取多種形式,向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宣傳食品安全責任保險的重要意義和試點政策,提高企業對食品安全責任保險的認識,增強投保積極性。
4、業務培訓階段(2014年11月上旬前)。各級食安辦(食品藥品監管局)會同當地食品行業協會、各承保公司組織試點范圍內的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單位)開展食品安全責任保險業務培訓,重點學習有關文件和保險合同,為組織開展試點工作打好基礎。
5、保險辦理階段(2015年11月底前)。各試點市食安辦(食品藥品監管局)、食品行業協會負責組織食品有關企業積極參保;承保公司要按照市場化運作的原則,積極展業,做好承保工作。
6、總結階段(2015年12月底前)。各試點市將食品安全責任險試點工作總結及意見建議報送省食品安全責任保險試點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省政府食安委適時在全省范圍內部署開展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實施工作。
(四)建立考核激勵機制。省有關部門將把食品安全責任保險試點工作開展情況作為對試點市食品安全工作和金融生態環境建設考評的重要依據,對試點工作開展好的市和承保公司給予通報表揚。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