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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農業廳關于加強2016年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監管工作的通知(魯農質監字〔2016〕22號)

   2016-04-19 405
核心提示:各市農業局(農委),廳屬有關單位:  根據農業部《關于加強2016年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監管工作的通知》(農質發〔2016〕2號),結
各市農業局(農委),廳屬有關單位:
 
  根據農業部《關于加強2016年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監管工作的通知》(農質發〔2016〕2號),結合山東實際,2016年我省將堅持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與日常執法監管相結合,切實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監管工作,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深入開展突出問題專項整治
 
  以治理突出問題和防范風險隱患為目標,堅持問題導向,保持高壓嚴打態勢,進一步鞏固專項整治成果,嚴防出現區域性、系統性質量安全事件,保持農產品質量安全穩定向好的勢頭。重點開展好禁限用農藥專項整治行動和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
 
  (一)禁限用農藥專項整治行動。以全覆蓋、無縫隙、零容忍為目標,聚焦韭菜、芹菜、菜心等高風險產品,加強農藥管理,規范農藥使用,重點解決克百威、氧樂果等禁限用農藥殘留超標問題。強化農藥經營告知公示制度,加大農藥市場整頓力度,確保農藥質量,嚴厲打擊制售假劣農藥和非法添加隱性成分農藥,特別要從重從嚴依法嚴懲違法添加高毒農藥成分行為。落實高毒農藥定點經營、專柜銷售、實名購買、臺賬記錄、溯源管理。指導農產品生產者安全科學使用農藥,嚴格落實安全間隔期,嚴厲打擊違規使用禁限用農藥,特別是在蔬菜、水果、茶葉等農產品上使用高毒農藥行為。
 
  (二)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結合本地產業特點,突出農藥等直接影響農產品質量安全的重點品種,兼顧種子、肥料等重要農業生產資料,加大生產、流通環節的整治,重點打擊非法添加高毒農藥或禁限用農藥、侵犯品種權制售假冒偽劣種子、制售假冒偽劣肥料等行為。加強農資主產區、小規模經營聚集區、區域交界處、城鄉結合部的農資批發市場、專業市場、集散地、運銷大戶和鄉村商販的專項整治,加大對地下“黑窩點”的清查治理,堅持重拳出擊、露頭就打。積極與相關部門配合,著力加強對走街串巷、上門直供、互聯網銷售等所謂的“體驗式銷售”、“直營式銷售”、“套餐式銷售”等新型銷售模式的監管,深入開展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凈化農資市場。
 
  省農業廳分別制定《山東省2016年禁限用農藥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詳見附件1)、《山東省2016年農藥領域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實施方案》(詳見附件2)、《山東省2016年肥料領域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實施方案》(詳見附件3),下發了《關于印發〈山東省2016年農作物種子監管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魯農種字〔2016〕5號)。各市農業部門要在統一部署的基礎上,結合本地農產品質量安全和農業生產存在的突出問題和風險隱患,確定當地整治重點,及時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
 
  二、 切實加強日常執法監管
 
  (一)加強風險隱患排查。強化農產品安全預警能力,進一步健全風險監測和風險評估制度,圍繞當地重點產業、重點產品和重點區域,結合例行監測和日常監管,全面系統地開展風險監測和隱患排查,及時發現各類風險隱患和行業潛規則。對特定作物、特定區域的農產品進行暗抽暗訪。針對發現的問題隱患,尤其是區域性、行業性、系統性風險隱患,要及時通報、迅速反應,做到風險受控、防患于未然。強化應急處置,形成上下聯動、信息通暢、反應快捷、運轉高效的應急工作體系,加強日常輿情監測和輿情應對,做好敏感熱點問題科普解讀,在突發事件發生時,做到反應快速、處置及時,有效控制事態擴大和蔓延。
 
  (二)抓好源頭控制。打好農業面源污染治理攻堅戰,開展產地環境污染調查與治理修復示范,解決好土壤重金屬污染治理問題。加強農業投入品監管,嚴厲打擊假劣農資制售行為,為農產品質量安全提供源頭保障。圍繞“一控兩減三基本”的目標,實施化肥、農藥“零增長”行動,推行高毒農藥定點經營、實名購買制度,推廣綠色防控和高效低毒農藥使用。在全面禁止經營高毒農藥的區域,要實行政府補貼,指定單位,統一進貨、統一貯備、統一施用、統一廢棄物回收的制度。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培訓,大力推廣標準化生產技術,指導生產者科學合理使用農業投入品,督促建立健全種植生產檔案和用藥記錄,嚴格落實農藥安全間隔期制度。
 
  (三)強化日常巡查檢查。對風險隱患大的企業、產品和問題易發多發區,要建立重點監管名錄制度,加大檢查頻率。要按照《農業部推廣隨機抽查工作實施方案》的有關要求,完善日常巡查檢查制度,實行網格化監管,建立企業聯絡人制度,強化日常巡查檢查。要將監管關口前移,監管重心下移,利用好縣、鄉基層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服務機構,充分發揮他們貼近生產、熟悉情況的優勢,加大巡查檢查力度。
 
  (四)加大監督抽查力度。強化監督抽查與檢驗檢測的銜接,充分利用檢測結果,實施精準打擊。加大監督抽查力度,對在省市兩級風險監測中發現的問題,市級農業部門要及時跟進組織開展監督抽查,切實發揮好監督抽查的作用。要按照《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嚴格規范地開展監督抽查,加強檢測機構與農業綜合執法機構的協調配合,強化“檢打聯動”,對監督抽查發現的問題,要及時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做到發現一個、查處一個。
 
  (五)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對巡查檢查、監督抽查、群眾舉報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線索,要順藤摸瓜、一查到底。健全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凡達到移送標準的要堅決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加大對農產品質量安全違法違規犯罪行為的刑事打擊力度。健全聯合執法機制,要主動與公安、食藥等相關部門協調配合,健全完善信息交流共享、案情會商研判、聯合執法辦案、信息聯合發布等協作機制。要采取掛牌督辦、集中辦案等形式,查辦一批大案要案,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有效震懾違法犯罪分子。
 
  (六)狠抓責任落實。地方人民政府要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將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監管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加強組織協調,強化投入保障,在規劃制定、力量配置、條件建設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履行監管職責,切實做好執法監管工作,堅決治理突出問題隱患。落實生產經營主體責任,通過新聞媒體、12316短信、微信平臺,強化宣傳教育,加大培訓力度,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告知和承諾制度,讓生產者知曉農產品質量安全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和違法犯罪后果,了解有關標準化種植、病蟲害防治、農業投入品選購使用、假劣農藥識別等知識,增強生產者質量安全意識和質量安全控制能力。指導督促生產單位建立自控自檢體系,落實好生產記錄制度,完善種植檔案,經營單位落實好購銷貨臺賬制度,建立投入品采購使用、生產過程控制、產品流向追蹤的全過程質量控制體系。
 
  (七)推進社會協同共治。充分發揮人民群眾、新聞媒體的社會監管作用,建立有獎舉報制度,暢通投訴舉報渠道,鼓勵投訴舉報農產品質量安全違法行為和行業潛規則。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等組織的約束作用,健全自律性管理制度,強化行業指導,嚴格行業自律。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體系建設,建立聯合懲戒機制,要讓違法違規的失信主體,一處失信,處處受阻。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監管工作的組織領導,精心策劃,周密部署,抓緊組織實施。要根據實際情況,盡快制定有針對性的實施方案,明確具體措施,細化任務分工,確定時間進度,認真抓好落實。要將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監管納入政府考核體系,建立績效考核機制,加大檢查督導力度,指導督促各地落實工作要求,對重點地區和重點案件實施現場指導、督察督辦,確保工作措施落到實處。
 
  (二)強化協調配合。加強與食藥、公安等部門的協調配合,建立定期會商研判機制,統一行動方案,開展聯合行動。加強跨行政區域的協調配合,尤其是產地銷地之間要建立共享抽檢結果、定期交流風險信息、聯合執法辦案的工作機制。加強各級聯動,動員整個系統形成工作合力,推動監管責任落實。農業、公安聯合辦理的案件,其農藥樣品,送省農藥檢定所免費檢測。加強監管部門與行業管理部門間的協調配合,監管部門要強化工作統籌,行業管理部門針對行業突出問題,強化指導服務。
 
  (三)營造良好氛圍。加大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監管工作的宣傳力度,提高公眾認知度和參與度,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要總結宣傳執法監管工作成效和典型經驗,及時報道工作動態和信息,讓全社會了解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及時曝光大要案查處的典型案例,有效震懾違法犯罪。
 
  (四)構建長效機制。各地要不斷總結執法監管工作中的好經驗、好做法,形成典型的制度和模式,加強推廣普及。各地要抓住編制“十三五”規劃的有利時機,積極爭取政策和資金支持,切實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能力和水平。
 
  (五)強化信息報送。建立固定的執法監管信息(包括專項整治和日常執法監管信息)報送機制。常規信息實行季度報制度,分別于2016年4、7、10月和2017年1月的5日前報送上一季度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監管情況統計表(附件4)和前一階段執法監管工作開展情況(包括整體情況、主要措施、存在的問題、下一步工作安排等)。案件信息實行月報制度,每月的5日前報送上月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監管查辦案件情況統計表(附件5),大案要案(移送司法機關的案件)要報送詳細案情。2016年12月10日加報一次1-11月份的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監管情況統計表和查辦案件情況統計表以及執法監管工作開展情況。各市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切實做好信息統計報送工作,責任落實到人,請于4月10日前確定一名同志作為信息聯絡員,并將其姓名、單位、職務、工作電話、手機、電子郵箱報送省農業廳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處。
 
  請各地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將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監管常規信息和案件信息按時報送到省農業廳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處,同時報送省農藥檢定所、省土肥總站、省種子總站。數據報送的及時性將與績效考核掛鉤。省農業廳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處聯系人:郭文靜;電話:0531-67866091;傳真:0531-67866527;電子郵箱:sdnzdj@126.com。省農藥檢定所聯系人:李宏飛;電話:0531-81608135;傳真:0531-88923409;電子郵箱:sdjcd@126.com。省土肥總站聯系人:張道省;電話:0531-81608036;傳真:0531-81608036;電子郵箱:zhangdaosheng1979@163.com。省種子總站聯系人:徐曉英;電話:0531-81608110;傳真:0531-81608109;電子郵箱:sdzzscglk@163.com。
 
  附件:1.山東省2016年禁限用農藥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
 
  2.山東省2016年農藥領域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實施方案
 
  3.山東省2016年肥料領域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實施方案
 
  4.山東省2016年第XX季度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監管情況統計表
 
  5.山東省2016年第XX月份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監管查辦案件情況統計表
 
  山東省農業廳
 
  2016年4月6日
 
  附件:
 
     魯農質監字〔2016〕22號附件下載.docx



 
地區: 山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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