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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慶市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慶政辦發[2007]21號)

   2011-03-28 737
核心提示:  為切實做好食品安全工作,促進我市食品行業又快又好發展,按照《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和《黑龍江省食品

  為切實做好食品安全工作,促進我市食品行業又快又好發展,按照《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和《黑龍江省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的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全市統一領導、縣區政府負責、部門指導協調、各方聯合行動”的食品安全工作機制,立足以人為本,著眼長治久安,以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尤其是小企業、小作坊為重點,落實食品質量安全監管職責,提高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的質量安全水平,切實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健康安全,促進我市食品產業持續健康發展。

  二、工作目標

  (一)全面查清我市食品生產加工企業數量、產品類別及質量狀況,健全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質量檔案。

  (二)切實加強小企業、小作坊的監管和整頓治理,探索適合我市小企業、小作坊規范提高的做法和經驗。通過整治,食品生產加工小企業、小作坊的質量安全控制能力明顯提高。

  (三)強化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意識,增強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的質量安全自律意識。

  (四)落實食品安全區域監管責任制,初步建立食品生產加工環節質量安全的長效監管機制,食品生產加工秩序得到明顯好轉,生產加工假冒偽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違法犯罪行為得到明顯遏制,人民群眾的食品消費安全得到保障。

  (五)扶持規模企業走質量效益型發展道路,幫助規模小的企業,使其逐步規范,嚴厲打擊食品生產企業制假售假行為,優化經濟環境。

  三、組織領導

  為保證專項整治活動順利開展,市政府決定成立大慶市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分管副市長擔任,副組長由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質量技術監督局主要領導擔任,成員單位由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質量技術監督局、公安局、農業委員會、商務局、衛生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畜牧水產局等單位組成。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四、工作步驟

  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自2007年4月20日開始至2007年12月10日結束,分宣傳發動、普查建檔、分類指導、治理整頓、總結驗收五個階段進行。

  (一)宣傳發動階段(2007年4月20日~2007年5月10日)。

  各鄉鎮、街道及有關單位要組織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的經營者和從業人員認真學習有關法律法規和文件,提高誠信守法意識。宣傳材料由各縣區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為各街道、鄉鎮提供。

  (二)普查建檔階段(2007年5月10日~2007年8月10日)。

  1. 普查范圍。凡是從事食品生產加工的企業,無論證照是否齊全,均應納入普查范圍。

  2. 普查內容。按照《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基本信息調查表》的要求逐項進行普查,掌握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的數量、產品類別和質量安全狀況,做到企業證照情況、產品類別、質量狀況、人員素質、生產設備、檢驗能力、產品流向全部清楚。

  3. 普查方法。通過“進村、入戶、入企”的辦法,對轄區內的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及食品加工小作坊逐戶進行全面排查。普查情況要一戶一表填寫清楚,不得缺項漏項。

  4. 進一步確定企業質量安全等級。在普查的基礎上,各縣區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對納入食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的食品生產加工企業,按照食品生產許可證現場審查結論確定質量安全等級;對其他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參照審查通則和相關產品審查細則,并結合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的生產條件、管理水平、人員素質和遵紀守法等情況,綜合確定企業是否具有較強、一般、較弱或不具備食品質量安全控制能力。據此將轄區內的所有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由高到低劃分為A、B、C、D四個質量安全等級。

  5. 建立企業質量信息檔案。將普查信息逐項錄入《大慶市食品質量安全動態監管系統》,保證錄入信息準確、及時,建立詳實的企業質量信息檔案。

  (三)分類指導階段(2007年8月10日~2007年9月10日)。

  對A類企業,督促其持續完善質量管理體系,采取措施支持企業進一步上規模、上水平。對B類企業,督促其針對存在的問題查漏補缺,同時督促和幫助企業進一步提高產品質量穩定性。對C類企業,進一步完善其生產條件、衛生條件,給予一定的整改期,并落實重點監管措施;對整改后生產條件、衛生條件仍不合格的,轉為D類企業。對D類企業,采取果斷措施實施關停并轉;對其中無證無照,屬黑窩點的D類企業,依法堅決予以取締。要加強對企業的巡查,根據企業不同的質量安全等級,制定實施不同的巡查頻次。原則上,A類企業每年一次,B類企業每半年一次,C類企業每季度一次。

  (四)治理整頓階段(2007年9月10日~2007年11月10日)。

  1.按照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制度實施進度和無證查處的要求,以小麥粉、醬油、食醋、肉制品、乳制品、桶裝飲用水、糕點等食品為重點,加大對無證生產行為的查處力度。對在市區及周邊地區無證生產的企業,堅決停止生產。對其他暫時不能停止生產又達不到準入條件的企業,要求其限期整改,到期仍達不到要求的企業,由市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取締。

  2.對證照齊全但生產條件較差,達不到市場準入要求,而當地人民群眾日常生活必須,正規企業產品不能正常供應,地處鄉村的食品生產加工小企業、小作坊,有條件地允許其在一定期限內存在,但必須進行嚴格監管。

  3.通過整治,促使市場準入產品目錄內的食品生產加工小企業、小作坊基本達到市場準入條件;市場準入產品目錄以外的食品生產加工小企業、小作坊在工藝、技術、原輔料、產品檢驗等方面普遍存在的突出問題得以基本解決。食品生產加工小企業、小作坊的質量安全控制能力明顯增強,食品質量安全水平明顯提高。

  4.限期整改和允許其有條件存在的食品生產加工小企業、小作坊要滿足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確定的基本條件,要簽定食品質量安全承諾書,要明確其產品銷售地域范圍,原則上在本鄉鎮及鄰近地區銷售。承諾書要在生產加工場所的顯著位置張貼,并報鄉鎮政府(街道辦)和質量技術監督局留存。

  5. 對季節性、臨時性食品生產加工小企業、小作坊實施開業歇業申報制度。在其開業或歇業時,應向各縣、區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報告。小企業、小作坊開業前,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組織人員對其衛生狀況、生產條件和質量安全控制措施進行核查,符合要求的方可準許開業。

  (五)總結驗收階段(2007年11月10日~2007年12月10日)。

  市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將按照實施方案要求,對各縣、區專項整治工作進行檢查和驗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按照“各級政府對當地食品安全負總責,統一領導、協調本地食品安全監管和整治工作”的總體要求,各鄉鎮、街道辦事處要統一領導,切實履行責任,制訂具體工作方案,組織實施當地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為確保整治工作落實到位,各級政府要層層簽定質量安全責任狀,明確工作職責。

  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配合有關部門共同做好各自轄區內食品生產加工企業普查建檔及專項整治工作,要設立食品安全協管員,建立工作聯系制度,及時通報情況。

  (二)全面調查,摸清底數。各單位要通力合作,切實摸清全市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特別是小企業、小作坊數量、規模、從業人員、產品類別、生產設施、衛生環境等情況,建立健全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質量檔案,市衛生、工商等部門應將已辦理衛生許可證、營業執照的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名單及基本情況匯總通報市質監部門,市質監部門要將所有普查數據信息全部錄入《大慶市食品質量安全動態監管系統》,建立我市食品生產加工企業信息庫,為逐步實現食品安全監管工作信息化管理奠定基礎。

  (三)明確重點,分類監管。在全面調查基礎上,按照企業規模及質量保證體系建設情況,對企業進行分類,確定企業質量安全等級,針對不同的食品生產加工企業采取不同的監管措施。本次專項整治的重點是城區周邊地區食品生產加工小企業、小作坊。各單位要按照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關于開展全國食品生產加工小企業小作坊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將使用非食品原料生產加工食品、超范圍和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生產“三無”食品和生產環境臟亂差作為此次專項整治的重點內容。

  (四)嚴厲查處,依法取締。要著力打擊長期存在的食品制假售假行為,堅決取締城區周邊無營業執照、無衛生許可證、無食品生產許可證的企業和小作坊,嚴厲查處食品生產加工過程中沒有基本質量控制措施、產品不符合國家標準、使用非食品原料和濫用添加劑生產加工食品的違法行為。特別對有不良生產經營記錄及產品質量不穩定的小企業、小作坊實行重點監管。

  (五)整章建制,著眼長效。要從健全制度和完善機制著手,切實加大治本力度,鞏固和深化整治工作成效。要以維護食品質量安全為目標,以全面提升食品企業生產水平和管理水平為根本,以建立食品質量安全信用體系為方向,以完善食品標準和檢測技術為基礎,以強化區域監管責任制為保障,以落實市場準入等各項監管制度為手段,堅持扶優治劣,監督與服務相結合,發揮政府監管、市場調節、企業自律三方面作用,建立完善食品質量安全預警和快速反應機制。同時,要加強食品生產加工領域質量安全監管的長效機制建設,不斷提升食品質量安全總體水平。

  (六)加強督查,全面提高。市政府將根據此項工作進展情況,在不同階段對各縣區普查建檔及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督查。總結經驗,樹立典型,不斷探索適合我市食品生產加工小企業、小作坊規范提高的做法及經驗。

  六、信息報送

  此次專項整治工作每個階段都要上報工作總結,上報時間是該階段結束后五日內。限期整改企業名單匯總報表于2007年11月10日前報市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質量安全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整治工作結束后,2007年12月10日前報全面工作總結,總結包括專項整治工作布置情況、小企業和小作坊整治工作經驗、重點食品整治效果等內容。



 
地區: 黑龍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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