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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國產保健食品備案工作流程(試行)

   2017-07-25 461
核心提示:為規范我省保健食品備案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注冊與備案管理辦法》、《保健食品備案工作指南(試
為規范我省保健食品備案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注冊與備案管理辦法》、《保健食品備案工作指南(試行)》等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工作流程。
 
  第一條 本工作流程適用于云南省行政區域內合法國產保健食品生產企業申報保健食品備案,包括發放企業賬號、書面審查、網上審查、發放備案憑證、備案信息公開等工作程序。
 
  第二條 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全省國產保健食品備案工作,承擔發放企業賬號、網上審查、發放備案憑證、備案信息公開工作。
 
  第三條 各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依據法定職責,定期對行政區域內已備案保健食品實施全覆蓋監督檢查,及時掌握備案產品生產管理動態,指導企業依法生產,確保產品質量安全。
 
  第四條 保健食品備案主體為云南省境內已取得含保健食品范圍的《食品生產許可證》,且在有效期內的保健食品生產單位(含企業法人、合伙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個體工商戶等)和國產保健食品原注冊人。
 
  第五條 備案人使用企業端登錄保健食品備案信息系統(http://bjba.zybh.gov.cn)閱讀《保健食品備案信息系統備案人使用手冊》,按照使用手冊指引,填寫基本申請材料,網上提交備案申請材料。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在省局門戶網站設立“云南省國產保健食品備案信息”專欄,向社會公開備案產品信息。
 
  第六條 備案人上傳營業執照和保健食品生產許可證或食品生產許可證(食品類別含有保健食品)、產品批準證書或總局相關證明文件(原注冊人)掃描件后,攜帶加蓋企業公章的企業申請書、授權委托書(注明備案人名稱、備案人類型、聯系人、聯系電話等信息)以及經辦人的身份證明文件等資料到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獲取登陸賬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依據《保健食品注冊與備案管理辦法》對備案人提交的備案申請進行審查,符合要求的當場發放保健食品備案系統企業端賬號。
 
  第七條 備案人應當按照《保健食品注冊與備案管理辦法》《保健食品備案工作指南(試行)》等有關規定,通過信息系統逐項填寫備案人及申請備案產品相關信息,確保提交的備案材料符合要求,并對備案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可溯源性負責。逐項打印系統自動生成的附帶條形碼、校驗碼的備案申請表、產品配方、標簽說明書、產品技術要求等,連同其他備案材料,逐頁在文字處加蓋備案人公章(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公證文書、證明文件除外)后將所有備案紙質材料清晰掃描成彩色電子版(PDF格式)上傳至保健食品備案管理信息系統,確認后提交。
 
  第八條 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備案人提交的網上備案材料進行審核,對符合要求的給予備案,通過信息系統自動生成備案號及備案憑證,并將備案信息表中登載的信息在其網站上公布;對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應退回備案申請,并一次性告知備案人補正相關材料。
 
  第九條 備案人通過保健食品備案信息系統自行打印《國產保健食品備案憑證》。備案人應當保留一份完整的備案材料存檔備查。
 
  第十條 已經備案的保健食品,需要變更備案材料的,流程參照第七條執行,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將變更情況登載于變更信息中。
 
  第十一條 本工作流程由云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 本工作流程自2017年7月25日起施行。
 
  云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7年7月24日
 
  附件:
 
     云南省國產保健食品備案申請辦事指南(試行)


 
地區: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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