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我省跨境電商總體上呈現良好發展態勢,大約有4萬多賣家,在各類平臺上開設跨境出口網店30多萬個。2015年,全省實現跨境電商出口40多億美元,約占全國的16%,居廣東之后列全國第二位。跨境電子商務,已然成為國際貿易的新方式和新手段。但隨著我省跨境電子商務的快速發展,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缺失和不匹配已日益成為困擾行業發展的重大問題。在這一背景下,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商務部等部門關于實施支持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有關政策的意見》(國辦發〔2013〕89號)和《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浙江省跨境電子商務實施方案的通知》(浙政辦發〔2014〕59號)精神,結合浙江本地實際,省商務廳會同省統計局、國稅局、國家外匯管理局浙江省分局、杭州海關、寧波海關、浙江檢驗檢疫局、寧波檢驗檢疫局等部門聯合制定了《浙江省跨境電子商務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該辦法旨在進一步規范跨境電子商務管理,促進浙江跨境電子商務有序發展。
二、主要內容
《辦法》主要內容包括5個部分24條。
經營主體管理:根據業務不同,跨境電商經營主體分成四類,即自建平臺企業、電商應用企業、電商服務企業、第三方平臺。從事進(出)口業務的跨境電商經營主體通過“單一窗口”備案登記相關材料,可辦理相關業務。此外,各相關牽頭部門應建立跨境電子商務統計方法制度、跨境電子商務質量安全監測管理機制,并重點培育一批跨境電商綜合服務企業。
產業支持政策:經備案登記的跨境電商經營主體,根據財政、稅收、海關等有關規定,可享受有關財政補助、稅收減免、示范創建、通關優先、報檢便利等各項政策。此外,省商務廳會同海關、檢驗檢疫、外匯、國稅等部門建設一批具有保稅功能的跨境電商產業園區和物流倉儲中心;在海關特殊監管區、B型保稅區建設跨境電商公共倉儲。
監督管理:跨境電商經營主體對其上報的數據真實性負責,如發生重要信息變更的,應在規定時限內進行信息更新,省商務廳牽頭應用大數據手段對跨境電商經營主體進行實時監測,一旦發現虛假填報,將取消備案,并不再享受各項便利服務和支持政策。
三、辦法出臺將對我省跨境電商發展產生重要影響
跨境電子商務作為電子商務的一個重要分支,在促進國內的進出口,滿足人們的日常生活需求方面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雖然我省跨境電子商務發展速度很快,規模也在不斷增長,但我們也不能忽視發展中存在的監管體系不全、結匯方式不合理等制約因素,此次《辦法》的出臺將更為我省跨境電商發展帶來重大影響。
一是促進外貿轉型升級、提高國際競爭力。通過將原先小郵包為主的跨境電商模式升級為B2B2C的大進大出備貨模式,實現浙江跨境電商的規模化發展,并在創新監管機制的基礎上實現跨境電商發展體量和質量的雙增長。
二是提高政府對跨境電子商務的管理水平。將跨境電商業務流程集中起來,使各業務數據都被納入跨境電商綜合管理系統,通過大數據采集等技術切實掌握真實的跨境電商發展情況,為政策兌現、政策制訂和產業規劃提供精確的數據支撐。
三是提高通關通檢效率,避免虛假貿易。通過搭建“單一窗口”的跨境電商綜合管理平臺,實現各個業務部門信息管理系統的數據互動共享,從而實現跨境電商報關、報檢、結匯、退稅等業務流程的一站式辦理,為跨境電商主體開展業務提供便利。同時,通過各方數據的比對,尤其是與第三方平臺銷售數據的比對,杜絕虛假貿易,規范跨境電商市場秩序。
四、如何組織實施我省跨境電子商務管理辦法
《辦法》的組織實施是政策落地的關鍵。下階段,省里將從三個方面推進《辦法》的落實。一是強化統籌協調。浙江省電子商務領導小組辦公室將會同小組成員單位,加快完善電子商務跨部門協調工作機制,進一步密切協調配合,研究重大問題,加強指導和服務,形成推進跨境電子商務發展的強大工作合力。二是開展先行先試。繼續依托杭州、寧波跨境電子商務綜改區、省級產業集群跨境電商等試點示范載體,加快開展跨境電子商務管理服務工作,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制度成果。三是研究細化具體政策。按照《辦法》要求,省、市、縣(市、區)商務主管部門根據職責分工做好跨境電商管理及服務工作。各地區各部門要結合當地實際研究出臺具體落實配套政策。省商務廳將會同有關部門推動《辦法》的貫徹落實,確保《辦法》各項舉措及早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