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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第2297號建議的答復|關于加強有機產品監管體系建設的建議 (國市監議〔2019〕198號)

   2019-12-04 600
核心提示:王立彤代表:您提出的《關于加強有機產品監管體系建設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一、我國有機產品認證制度及配套相關法律法規建
王立彤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加強有機產品監管體系建設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我國有機產品認證制度及配套相關法律法規建設和發展情況
 
    (一)我國有機產品認證制度建設和發展情況
 
    我國有機農業的發展始于上世紀90年代,有機產品認證制度的建立是逐步完善的過程。自2001年認監委成立后,積極推動了有機產品認證工作的發展。2004-2005年期間,《有機產品認證管理辦法》、國家標準《有機產品》和《有機產品認證實施規則》相繼發布實施,標志著我國統一的有機產品認證制度的建立。2011-2014年,為規范有機產品認證,對《有機產品認證管理辦法》、國家標準《有機產品》和《有機產品認證實施規則》進行修訂,并制定《有機產品認證目錄》,實行統一的認證目錄、統一的標準、統一的認證實施規則和統一的認證標志。近幾年,中國有機產品認證有了長足的發展。截至目前,我國共有80家認證機構經批準可開展有機產品認證活動,共有1.2萬家企業獲得有機產品認證證書2萬余張。中國有機產品認證制度已經走出國門,許多國內認證機構為國外的企業提供中國有機產品認證服務。
 
    為充分發揮有機產品認證的作用,認監委積極組織指導各地開展有機產品認證示范區創建工作,探索建立認證聯動監管機制,解決有機產品認證監管痛點;提升生產企業誠信水平和有機生產管理水平,推動有機產業發展;凸顯地方認證監管部門的作用;積極探索服務生態文明、鄉村振興戰略、助力打好精準扶貧攻堅戰等方面的舉措和經驗,幫助地方政府有效運用質量認證手段推動高質量發展;一些地區通過示范區建設,將有機產品認證作為第三方質量治理手段,積極轉變政府職能和管理方式。
 
    (二)認證監管配套法規制修訂情況
 
    為繼續推動我國有機產品認證的健康有序發展,認監委自2016年起,先后啟動有機產品國家標準、認證實施規則、認證目錄和認證管理辦法的修訂工作,為我國有機產業的發展進一步夯實基礎。
 
    堅持問題導向,深入調查研究,了解消費者、獲證企業、認證機構、地方市場監管部門等各相關方在認證監管、認證實施及有機產品生產銷售方面遇到的問題,從人民群眾反映的實際問題入手,著力完善有機產品認證監管制度。自2018年底起,采取召開座談會、實地訪談調研、發放調查問卷等方式,就有機認證相關工作進行調研。其中,召開認證機構座談會3次,實地訪談調研9次,發放調查問卷80份,共覆蓋6家省級市場監管部門、6家市級市場監管部門、78家食品農產品認證機構和20余家獲證企業,共計調研158人次,收集意見和建議400余條,為完善有機產品認證制度提供重要參考。
 
    市場監管總局成立后,不斷加強監管相關制度的制修訂工作,加大聯合執法處罰力度。2018年7月,制定發布《認證機構及認證人員失信管理暫行規定》,規定認證機構出具虛假或者嚴重失實的認證結論,被撤銷批準文件以及認證人員對出具虛假認證結論負有直接責任,被撤銷執業資格的,由認監委列入失信名錄(即黑名單)。目前,正在組織起草《關于對認證領域嚴重違法失信主體實施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規定有機產品的認證機構、生產銷售企業,如存在失信行為且違反法律法規被行政處罰的,擬列入認證黑名單,并實施聯合懲戒。
 
    (三)《農產品質量法》修訂情況
 
    農業農村部積極推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修訂工作,突出強調農產品經營者是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第一責任人,督促農產品生產經營主體增強責任意識,建立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管控制度,加強農產品生產監管。進一步強化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制定和實施,建立產地環境安全管理、投入品使用、農產品生產記錄、監督抽查等嚴格的管理制度。同時,新法將加大對農產品質量安全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和強化法律責任,為有機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
 
    二、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加強有機產品認證監管情況
 
    (一)建立“五位一體”監管體系
 
    近年來,認監委建立“法律規范、行政監管、認可約束、行業自律、社會監督”五位一體的監管體系,加強認證監管能力建設,健全認可約束機制,強化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作用,推進部門聯動監管,形成多元共治格局。為進一步加強認證監管,我局自2018年成立以來,先后發布《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加強認證檢測市場監管工作的通知》(國市監認證〔2018〕173號)、《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深入開展認證機構認證質量自查工作的通知》(市監認證〔2019〕18號)、《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全面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的通知》(國市監信〔2019〕38號)、《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加強認證監管工作的通知》(國市監認證〔2019〕102號)等文件,進一步加強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含派出機構)的認證監管職能,不斷加強認證市場監管,嚴厲打擊有機產品認證活動的認證違法行為;督促認證機構落實主體責任,深入排查認證質量風險,推動有機產品認證機構規范健康發展。
 
    我局積極加強對有機產品認證監管的聯動監管工作。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指導地方持續加強經營環節有機食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并將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嚴厲打擊假冒有機認證等行為。連續多年組織開展農資執法打假行動,各地以化肥、農機及其配件等產品為執法檢查重點,查處不符合標準、產品有效含量不足、虛假標識及無證生產等質量違法行為,每年查處一批案件并公布有關典型案例。
 
    (二)年度執法監管情況
 
    截至2018年底,我局共撤銷1家有機產品認證機構資質、2名有機產品認證檢查員資質,對1家有機產品認證機構進行風險預警;各有機產品認證機構共暫停193張認證證書、撤銷28張認證證書、注銷101張認證證書,涉及300余家企業;對北京、上海、廣州、深圳大型商超銷售的獲證有機水果、蔬菜、茶葉等400批次進行專項抽查,不合格率僅為1%,監管取得較好成效。2019年,我局已經完成電商領域有機茶葉的監督抽查,抽查結果已對外公告。
 
    2018年組織開展“農資打假下鄉”行動,各地深入田間地頭組織開展“進千村,入千戶,抽千樣”活動,各地市場監管部門共進村25102個,下鄉入戶56214家,抽檢樣品9600批次。現場開展免費檢測并當場公布檢測結果1600批次。組織宣傳活動1460次,發放宣傳資料695486份。現場接受農民群眾咨詢、舉報35760人次。我局將有機產品作為重點產品列入食品安全抽檢監測范圍。
 
    (三)信用監管體系建設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部署,積極落實“寬進嚴管”要求,轉變監管理念,創新監管方式,樹立“公示即監管”“共享即監管”的理念,依托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創新運用企業信息公示、“雙隨機、一公開”抽查、信息共享和聯合懲戒等手段,積極構建以信息歸集共享為基礎、以信息公示為手段、以信用監管為基礎的新型市場監管機制,助力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取得積極成效。截至2019年3月,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已歸集1.12億市場主體的6.29億條登記信息、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經營異常名錄和“黑名單”等涉企信息并向社會開放公示。公示系統頁面累計訪問量達到877.15億人次,市場主體累計查詢量達到201.66億人次,有效承接各類“放管服”改革措施,切實降低企業的制度性交易成本,為市場監管部門和相關政府部門的監管執法與信用風險預測預警工作的有序開展,以及“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證照分離、注銷和簡易注銷等改革措施的平穩落地,提供平臺支撐和數據基礎。
 
    進一步完善涉企信息歸集共享機制,推動政務信息系統的整合共享,為各部門依法履職和協同監管提供了數據支撐。截至2019年4月,我局通過政務外網共向政務信息系統推送企業基礎信息5801.9萬條。
 
    加強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管理工作,截至2019年4月底,全國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53.46萬戶,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央部門協同監管平臺推送至各相關部門實施聯合懲戒,初步形成“一處失信、處處受限”局面。
 
    三、農業農村部關于有機農業生產企業誠信建設情況
 
    為落實有機農業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強化第一責任意識,做好誠信體系建設,農業農村部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建立健全投訴舉報、表彰獎勵、信用管理等長效機制,大力倡導社會共治,力求形成全社會關注支持農產品質量安全的良好環境。二是將近年來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實踐中行之有效的制度進行推廣,如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不合格農產品無害化處理、投入品電子追溯監管等制度。三是積極引導行業協會開展信用評價。通過信用評價工作,對守信企業給予激勵和便利措施,引導企業珍視信用、誠信經營。
 
    四、有機產品相關宣傳工作
 
    我局積極開展各項有機產品認證相關宣傳工作,歷年來認監委主辦全國“有機宣傳周”系列活動,通過組織各地方監管部門、認證機構等單位并與全國連鎖經營協會、大型電商合作,開展標準、法規、制度的宣講和進社區、進學校等系列宣傳活動。這些宣傳工作對于加強有機產品認證的正面宣傳、提升消費者對有機產品的認知度等均發揮了重要作用。
 
    農業農村部為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律法規宣貫,提高有機農業生產者的安全意識和法律意識,每年在國際食品安全宣傳周期間組織開展主題日活動,設立農產品質量安全咨詢臺,發放農產品質量安全科普讀物,將《農產品質量安全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作為宣傳重點,普及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律知識。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繼續完善有機產品監管體系建設,扎牢制度籠子
 
    我局將繼續完善有機產品監管體系建設,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相關監管制度的制修訂工作,進一步完善優化我國有機產品認證制度;落實認證機構對認證結果的主體責任、獲證有機產品生產經營企業對產品質量的主體責任,明確各級監管部門的監管責任,健全有機產品認證全過程追溯機制。
 
    (二)繼續加強有機產品認證領域監管,強化綜合治理
 
    我局將繼續落實加強有機認證監管的工作思路。按照2019年全國認證認可檢驗檢測會議提出“市場化、國際化、專業化、集約化和規范化”的“五化”發展要求,全面提升認證認可工作的公信力和有效性,更好地發揮“傳遞信任,服務發展”的作用,繼續在職責范圍內依法做好有關案件的查辦工作。
 
    持續加強對有機產品認證監管的聯動監管工作。在市場監管工作中,強化有機產品認證管理領域問題會商、橫向協同、聯動監管的工作機制,打通準入、生產、流通等監管環節,落實地方政府監管責任,推動縣級以上地方政府牽頭組織農業、市場監管、環保等相關部門建立對有機產品生產、認證、銷售等所有環節的全過程、全鏈條聯動監管機制;統籌發揮各項職能作用,綜合運用多種監管手段,形成市場監管執法的威懾力。
 
    充分利用信用監管等綜合市場監管工具。今年我局將統籌整合企業質量領域信用體系建設,建立完善市場主體信用體系機制,推進市場主體信用信息與企業質量信用數據的全方位全流程全環節深度融合,啟動《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企業經營異常名錄管理暫行辦法》《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管理暫行辦法》等法規規章的修訂工作和相關配套文件的起草工作,完善市場主體信用監管法律基礎。
 
    (三)繼續做好有機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建設
 
    農業農村部將進一步加大農產品質量安全相關法律法規宣傳貫徹,強化科普解讀,開展常態化、多樣化的風險交流和科普宣傳,并加大監管力度,堅持檢打聯動,不斷提高有機農業生產者和有機農資經營者的安全生產意識和法制觀念。
 
    按照國務院“放管服”改革要求,切實抓好有機農產品工作體系隊伍建設。一是通過業務培訓、交流檢查,不斷提高專業隊伍的業務技能,重點強化市縣級工作隊伍能力建設。二是嚴格動態監管,強化退出機制,提高檢測服務能力和水平。三是結合農業農村部政務信息資源整合共享工作,加強有機農產品信息系統平臺建設,用信息化技術手段提高工作效能。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關心和大力支持!
 
    此復。


 
標簽: 體系 有機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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