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食品安全是重大的民生問題,關系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關系社會和諧穩定。北京作為首都,更加突顯做好這項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2012年6月,國務院印發了《關于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國發(2012]20號,以下簡稱《決定》),明確了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導思想、總體要求、工作目標和具體措施。為進一步加強本市食品安全工作,現就貫徹落實《決定》提出以下意見。
一、認真貫徹《決定》的有關要求,進一步加強首都食品安全工作
《決定》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保障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高度重視和對食品安全工作常抓不懈的堅強決心,是指導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食品安全工作的綱領性文件,意義重大,影響深遠。全市各有關部門、各區縣政府和廣大食品生產經營者要進一步提高對食品安全工作復雜性、重要性和緊迫性的認識,準確把握《決定》的精髓要義,認真落實《決定》提出的任務措施,確保各項目標的完成。要深刻理解和把握首都食品安全形勢,堅持“以市場換安全、以安全拓市場”的理念,以市場準入制度為切入點,以科學防控食品安全輸入型風險和系統性風險為重點,堅持統一協調與分工負責相結合、集中治理整頓與嚴格日常監管相結合、加強政府監管與落實企業主體責任相結合、執法監督與社會監督相結合,著力建設較為完備的安全食品供給體系和現代化的食品安全保障體系。
通過不懈努力,用3年左右的時間,使本市食品安全治理整頓工作取得明顯成效,違法犯罪行為得到有效遏制,薄弱環節得到及時治理,風險隱患得到有效防控。用5年左右的時間,使本市管理體制機制、監管組織網絡和責任體系進一步健全,食品安全法規標準進一步完善,檢驗檢測、風險監測等技術支撐體系更加科學完善,全社會食品安全和預防風險意識顯著增強,生產經營者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誠信意識普遍增強,政府、企業、行業組織、消費者和媒體共同參與的監管工作格局基本形成,食品安全總體水平得到較大幅度提高。
二、加強對食品安全工作的組織領導(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區縣政府統一負責本區縣的食品安全工作。各區縣政府及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把食品安全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主要負責同志親自抓,切實加強統一領導、組織協調和工作指導,完善食品安全監管工作體系。要認真分析評估本轄區食品安全狀況,及時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解決食品安全重點難點問題,主動預防和有效控制風險隱患,守住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的底線,確保轄區內不發生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要進一步加強市、區縣、街鄉三級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制建設,完善協調議事規則,充實人員力量。
(二)完善考核評價體系,嚴格責任追究。以群眾滿意度作為評價考核食品安全工作的出發點和關鍵尺度,以食品安全總體水平的提高和食品生產經營秩序的切實改善作為衡量食品安全工作的客觀標準,進一步健全完善市、區縣兩級食品安全考核評價體系,并將考核評價結果列為對區縣、街鄉工作進行績效考評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市監察局、市政府督查室、市食品辦要完善聯合督查工作制度,加強對市各有關部門、各區縣政府的監督指導和督促檢查。首都文明辦、市愛衛辦要將食品安全工作納入文明城區、衛生區縣創建體系。對在食品安全工作中取得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要給予表彰。要落實食品安全責任追究制,加大行政問責力度,對發生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和區域性食品違法生產經營現象長期得不到解決的地方,要依法追究相關負責人的責任。
三、構建安全食品保障供給體系,嚴格食品市場準入(一)加強跨區域聯動協作機制建設。加強與進京食品主要供應省區市的協作,落實信息共享、案件協作、問題食品處置、檢測互認、食品溯源等聯動協作機制,帶動進京食品生產基地提升組織化、標準化、集約化程度和源頭控制水平。推動食用農產品協作基地建設,形成穩定可靠的食品供應來源,保障進京食品質量安全。
(二)加強本市食品生產基地建設,推動食品產業優化升級。推進本市食用農產品標準化生產和標準化基地的規模化、集約化建設。培育乳制品、保健食品、畜禽產品等食品產業集團,強化產業集聚效應。延伸食品制造產業鏈,建立產供銷配套的原料基地和現代市場營銷網絡,增強首都安全食品產業的輻射帶動作用。鼓勵餐飲業發展連鎖經營、集中采購、統一配送和網絡營銷。規范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生產經營行為。推進農副產品市場和社區菜市場的升級改造和規范化、標準化建設,大力發展食品物流配送體系。推進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設。
(三)加大產銷對接力度。支持引導本市大型食品物流配送企業、連鎖餐飲企業、較大規模集體用餐單位與外埠優質食品生產企業實施產銷對接。各區縣政府和有關部門要積極組織引進外埠優質食品進入市場、商場、超市和社區便利店,擴大安全食品在首都市場的占有率和控制力。
(四)嚴格首都食品市場準入。歸集國家食品安全標準以及對規模化、標準化食用農產品基地和食品生產企業的有關技術要求,形成首都食品市場準入技術規范。加強對準入技術規范的宣傳貫徹力度,嚴格外埠進京食品的準入要求,形成“產地要準出、銷地要準入、質量可溯源、風險可控制”的全程監控鏈條。
四、進一步健全食品安全監管體系,加大監管力度(一)完善食品安全監管體制,明確部門分工,消除監管盲點。進一步健全科學合理、職能清晰、權責一致的部門監管分工,加強綜合協調,完善監管制度,優化監管方式,強化食用農產品、食品生產加工、流通、餐飲服務和進出口等環節監管和職責銜接,形成相互銜接、運轉高效的監管格局。針對食品生產經營新業態以及存在監管空白、邊界不清的領域,市食品辦要會同市編辦、市政府法制辦等部門及時明確部門分工,納入監管。各區縣政府也要結合本區縣實際及時制定并采取相應措施,發揮監管合力,堵塞監管漏洞。
(二)強化基層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體系。明確街鄉負責食品安全工作的職能科室,同一區縣各街鄉負責食品安全工作的職能科室應當相對統一,并確保具有一定專業素質和能力的管理人員到位。完善街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將食品安全作為創新社會管理的重要基礎性工作,納入網格化管理,與有關行政管理派出機構密切協作,落實風險隱患排查、信息報告、協助執法、宣傳教育等職責。加強對食品安全監督員、協管員、信息員、志愿者的管理,監管任務較重、監管情況較復雜的地區要設置食品安全專職監督員和協管員隊伍。
(三)加強食用農產品生產環節監管。完善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加快推進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公共服務機構建設,創建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示范區縣和示范鄉鎮。加強對食用農產品種植養殖活動的規范指導,嚴格落實生產記錄制度。強化宣傳培訓和安全生產技術推廣,建立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包裝標識管理制度。規范奶源生產和收購環節。健全畜禽疫病防控體系,完善畜禽產品檢驗檢疫制度和無害化處理補貼政策,嚴防病死病害畜禽進入屠宰加工環節。加強對食用農產品的例行監測和產地環境監測,加大產地環境治理力度,大力推進農業投入品連鎖配送體系建設。
(四)加強食品生產經營監管。嚴格實施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制度,不能持續達到食品安全條件、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生產經營單位,依法撤銷其相關許可。嚴格規范新資源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生產經營活動。加強對農產品批發商、經紀人的管理,強化農產品運輸、倉儲等過程的質量安全監管。嚴格進口食品檢驗檢疫,加強對進出口食品生產企業、進口商、代理商的備案和監管,健全信譽記錄。完善食品退市、召回、銷毀和臨近保質期食品專區銷售等管理制度,防止不合格食品回流食品生產經營環節。依法嚴厲查處偽造冒用認證證書和標志、食品和保健食品虛假宣傳以及在商標、包裝和標簽標識等方面的違法行為。深入推進餐飲服務單位量化分級管理和監督檢查結果公示制度。完善餐廚廢棄油脂日常監管制度,建立統一專業化收運、定點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的餐廚廢棄油脂處置體系。
(五)深入開展食品安全治理整頓。加強對食用農產品和食品生產經營各環節的整治,重點排查和治理帶有行業共性的隱患和“潛規則”問題。加大對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的監督管理力度,完善監督抽檢、執法檢查、日常巡查和現場檢查制度。以城鄉結合部、農村、旅游景區周邊、交通樞紐周邊、學校周邊等為重點區域,以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食品攤販、小餐飲單位、小集貿市場、學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等為重點場所,深入排查風險隱患,嚴厲打擊違法生產經營活動。區縣政府要加大對無證照餐飲現象和食品經營活動的綜合治理力度,研究建立長效監管機制,促進食品生產經營秩序和食品安全狀況的持續好轉。
(六)嚴厲打擊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保持嚴厲打擊食品安全違法犯罪的高壓態勢,依法從嚴處罰違法違規企業及有關人員,對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時移送立案,追究刑事責任。各級公安機關食品案件偵查隊伍要充分發揮作用,對隱蔽性強、危害大、涉嫌犯罪的案件提前介入。研究建立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與司法機關的銜接機制,依法追究違法犯罪分子刑事責任。加強案件查處監督,對久拖不結、查處不力的重大案件,由市食品辦會同市公安局掛牌督辦。
五、落實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的主體責任(一)強化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管理。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要按照有關規定配備專、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建立健全并嚴格落實進貨查驗、出廠檢驗、索證驗票、購銷臺賬記錄等各項管理制度。規模以上生產企業和相應的經營單位要設置食品安全管理機構,明確分管負責人,由有關監管部門納入信用管理。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應建立與其生產經營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自檢制度,強化原料采購、生產加工、成品出廠、儲存運輸等各個環節的自主檢測能力。要建立健全GMP(良好生產規范)、HACCP(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等質量安全管理體系,建立健全追溯制度,不斷改善食品安全保障條件。餐飲服務單位要按照標準配置油水分離器、隔油池等設施。要嚴格落實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制度,向社會公布本單位食品安全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及時。單位負責人、關鍵崗位人員要統一接受培訓,并定期組織本單位食品從業人員培訓,實行先培訓后上崗。
(二)落實企業負責人的責任。食品和食用農產品生產經營企業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對食品安全負首要責任,企業質量安全主管人員對食品安全負直接責任。要建立健全從業人員崗位責任制,逐級落實責任,加強全員、全過程的食品安全管理。嚴格落實食品交易場所開辦者、食品展銷會等集中交易活動舉辦者、網絡平臺經營者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對違法違規企業,依法從嚴追究其負責人的責任。
(三)落實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處置責任。食品生產經營者要嚴格落實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召回和下架退市制度,并及時采取補救、無害化處理、銷毀等措施,處置情況要及時向監管部門報告。對不執行上述要求的,監管部門要責令其限期執行;拒不執行的,要加大處罰力度,直至停產停業整改、吊銷證照。食品經營者要建立并執行臨近保質期食品的消費提示制度,嚴禁更換包裝和日期再行銷售。在高風險食品生產加工領域以及大型集體用餐服務單位探索推行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制度。
六、完善信用體系建設
(一)構建全市統一的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平臺,完善食品安全信用檔案。各有關部門要全面建立并動態更新各類食品生產經營者信用檔案。市食品辦要建立與各監管部門及金融機構、證券監管等部門聯網的信用信息平臺,統一歸集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食品檢驗和認證機構以及食品企業法定代表人、主管人員、從業人員的信用信息,規范信用信息的征集、披露、使用制度,實現各部門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共享,并向社會公布食品安全信用信息。
(二)完善信用獎懲制度。通過完善相關法規,實現對守信行為的激勵和對失信行為的懲戒。對信用良好的企業,在政府采購、技術改造、融資信貸等方面予以支持;對有不良記錄的企業增加監督檢查頻次,在融資信貸、用地等方面予以限制。因嚴重違法行為被吊銷生產、流通、餐飲服務許可證或營業執照的企業,對其有關責任人依法實行行業禁入。
(三)大力推進誠信體系建設。加強行業管理,規范、引導、督促行業自律,提升食品從業人員素質和職業道德水平,營造食品安全誠信環境,培育食品安全誠信文化,樹立誠實守信的行業風氣。
七、加強食品安全監管能力建設,夯實監管基礎(一)完善食品安全政策法規。加強對本市食品安全戰略規劃、監管體制機制、法規制度、標準體系、關鍵政策的研究。深入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積極推動食品安全地方性法規的修訂,提高食品行業準入門檻,推動完善嚴懲重處食品安全違法行為的相關法規依據,加大對違法失信行為的懲戒力度,著力解決違法成本低的問題。加強對食品安全相關問題的政策研究,完善規范性文件,進一步推進食品安全“十二五”行動計劃各項目標任務的落實。
(二)加大政府資金投入和對重點項目的保障力度。市、區縣政府及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都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資金投入保障機制。市、區縣財政要將食品安全工作人員經費及行政管理、監測抽檢、科普宣教等各項工作經費納入日常財政預算予以重點保障,并安排專項資金用于有獎舉報等重點工作。市政府將安全食品保障供給體系建設、物流配送體系建設、農副產品市場升級改造、監測評估能力建設、檢驗檢測能力建設、監管隊伍裝備標準化建設、追溯系統建設、食品安全數據中心及統一信息平臺建設、科技支撐能力建設、科普宣傳培訓能力建設等10項涉及全局、部門和區縣難以獨立解決的工作列為重點項目,予以集中統一規劃和建設,加大資金支持保障力度。
(三)完善食品安全標準體系。引進適用的國際先進標準,積極轉化奧運食品安全標準,加強食品市場準入、農產品質量安全、食品物流和餐飲業等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的制修訂工作。鼓勵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制定實施嚴于國家標準的產品和技術標準。完善食品安全標準數據庫。加大食品安全標準的宣傳和執行力度。
(四)加強監管隊伍建設。合理配備和充實食品安全監管人員,強化基層監管執法力量。加強監管執法隊伍法律法規、業務技能、工作作風等方面的教育培訓,規范執法程序,提高執法水平,切實做到公正文明執法。
(五)加強檢驗檢測能力建設。加強對食品檢驗檢測機構的資質認定和管理,科學統籌、合理布局新建檢驗檢測機構,避免重復建設。積極穩妥推進食品檢驗檢測機構改革,促進第三方檢驗檢測機構發展。充分發揮首都科技資源和社會存量檢測資源優勢,為食品安全監管服務。積極研究扶持政策,鼓勵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建設自檢室,提升食品檢驗能力。
八、健全風險監測評估體系
(一)加強風險監測體系建設。在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和餐飲服務單位設立風險監測點,并將風險監測范圍延伸到社區、鄉村,覆蓋“從農田到餐桌”的全過程,擴大監測范圍、指標和樣本量。密切監測國內外食品安全風險信息,制定實施市、區縣兩級統一監測計劃,統一歸集風險監測結果并向社會發布。加強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和例行監測。建立健全食源性疾病監測網絡和報告體系。
(二)完善風險評估工作。加強對監測數據的分析研判,提高發現風險隱患的能力。建立健全風險預警制度。開展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和高風險污染物的風險評估,研究建立相關評估模型。加快市級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建設,提高風險評估的整體技術能力。
九、完善應急處置體系,提高應急處置能力(一)完善應急預案。要在全市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基礎上,不斷完善市各有關部門、各區縣的應急預案,嚴格落實預案規定的日常防控、輿情監測、隱患排查、緊急處置、事故調查、信息發布等制度。加強對食品安全事故處置工作的組織協調,規范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程序。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提升應急指揮決策、事故響應、現場處置、醫療救治等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水平。
(二)加強應急處置能力建設。加強應急隊伍建設,建立以食品安全監管隊伍為基本力量,以各級疾病預防控制和醫療救治隊伍為專業力量,以食品安全監督員、協管員、信息員、志愿者為補充力量的應急隊伍體系。強化應急裝備和應急物資儲備,加強對可能引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未知毒物風險評估技術的研究,完善應急數據庫,提高應急風險評估、應急檢驗檢測等技術支撐能力。加強對食品生物性、化學性、放射性和人為惡意污染事件的監測,深入排查風險隱患,嚴密防控重大突發事件。
十、加大科技支撐體系建設力度(一)加快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設。由市食品辦會同市經濟信息化委提出全市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設的頂層設計方案,按照統籌規劃、分步實施的原則,加快建設功能完善、標準統一、信息共享、互聯互通的食品安全統一信息平臺,整合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基本信息和檢驗檢疫、風險評估、監管執法、法規標準等信息數據,實現主系統對各部門信息的實時、全權調用,并實現與全市人口信息庫、法人信息庫、地理空間庫等市級基礎信息庫的相互調用。各部門在頂層設計框架下完善現有的電子政務系統和業務系統資源,避免重復建設。積極應用現代信息技術和通訊手段,創新監管執法方式,提高監管的科技信息化水平。
(二)運用現代物聯網技術,建立食品安全追溯系統。市食品辦會同市經濟信息化委在統籌規劃并整合現有食品安全追溯信息平臺的基礎上,加快推進統一的食品安全追溯信息歸集、公布平臺建設,統一迫溯編碼、追溯內容和信息歸集,保證迫溯鏈條的完整性和兼容性,有關食品和食用農產品生產經營者應當按照要求報送相關信息。充分運用物聯網等信息技術手段提高追溯體系的便捷性和可靠性。2012年底前,實現本市大型乳制品生產企業和大型畜禽產品生產企業的原料奶、嬰幼兒配方乳粉、鮮肉產品可追溯。推進酒類、桶裝水和進口食品的溯源管理和電子臺賬在流通環節的應用。通過5年的努力,基本實現北京市場上重點高風險食品的可迫溯。
(三)完善標準化執法裝備體系。制定實施食品安全監管執法裝備配備標準,為一線監管人員和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專業隊伍配備現場快速檢測設備、現場執法與調查取證設備、通信設備等,實現對農藥、獸藥殘留和非法添加物、未知毒物的快速篩查分析,全面提升風險防控和行政執法能力。
(四)加強科技研發與應用。加強食品安全學科建設和科技人才培養,建設具有自主創新能力的專業化科研隊伍。整合首都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和企業等科研資源,加大技術攻關力度。加強食用農產品生產領域重大科技攻關和成果的轉化應用,重點支持畜禽健康養殖、果蔬病蟲害綜合防治、重大動植物疫病防控、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產地環境污染控制與修復治理等關鍵技術項目,推廣優質、高效、生態、安全的種植養殖模式。深入開展食品添加劑、食品接觸材料和食品中非食用物質檢測技術研究,加快研發具有自主知識產權、高效、靈敏、便捷的快速檢測設備。完善食品安全專家數據庫。開展食品安全領域的技術交流與合作,引進先進適用技術。
十一、加強食品安全科普宣傳培訓能力建設,動員全社會廣泛參與
(一)完善食品安全投訴舉報制度。市有關部門、各區縣政府要暢通投訴舉報渠道,規范工作流程,完善工作機制,及時回應消費者提出的問題,提高投訴舉報辦結率。要嚴格落實舉報保密制度,保護舉報人合法權益。各區縣政府要加快健全完善食品安全有獎舉報制度,合理確定獎勵條件,規范獎勵審定、獎金管理和發放等工作程序。
(二)構建群防群控工作格局。要充分調動人民群眾參與食品安全治理的積極性、主動性,采取多種形式組織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參與食品安全工作,形成強大的社會合力。要支持新聞媒體積極開展輿論監督,客觀及時、實事求是地報道食品安全問題。各級消費者協會要發揮自身優勢,提高公眾食品安全自我保護能力和維權意識,支持消費者依法維權。
(三)加強食品安全培訓能力建設。依托本市各級行政學院、黨校或大專院校、科研院所等單位加強食品安全培訓,開展對各區縣、街鄉相關負責人和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負責人、業務骨干的定期輪訓。加強培訓能力建設,充實師資力量,編寫食品安全培訓教材,增加專業教學設備,配備相關實驗儀器和模型,建設必要的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實物與模擬訓練系統。
(四)加強宣傳和科普教育。將食品安全納入公益性宣傳范圍,列入國民素質教育內容和中小學相關課程,加大宣傳教育力度。加強食品安全科普資源建設,整合各類優質科普資源,為開展經常性和應急科普宣傳提供充足的科普資源儲備。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影、電視、互聯網、手機等各類媒介,打造一批精品科普欄目。組織食品安全專家定期為社會提供科學、權威的食品安全科普知識。通過開展“食品安全宣傳周”等活動,深入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及食品安全知識,提高公眾食品安全意識和科學素養,努力營造“人人關心食品安全、人人維護食品安全”的良好社會氛圍。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12年9月25日
食品安全是重大的民生問題,關系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關系社會和諧穩定。北京作為首都,更加突顯做好這項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2012年6月,國務院印發了《關于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國發(2012]20號,以下簡稱《決定》),明確了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導思想、總體要求、工作目標和具體措施。為進一步加強本市食品安全工作,現就貫徹落實《決定》提出以下意見。
一、認真貫徹《決定》的有關要求,進一步加強首都食品安全工作
《決定》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保障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高度重視和對食品安全工作常抓不懈的堅強決心,是指導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食品安全工作的綱領性文件,意義重大,影響深遠。全市各有關部門、各區縣政府和廣大食品生產經營者要進一步提高對食品安全工作復雜性、重要性和緊迫性的認識,準確把握《決定》的精髓要義,認真落實《決定》提出的任務措施,確保各項目標的完成。要深刻理解和把握首都食品安全形勢,堅持“以市場換安全、以安全拓市場”的理念,以市場準入制度為切入點,以科學防控食品安全輸入型風險和系統性風險為重點,堅持統一協調與分工負責相結合、集中治理整頓與嚴格日常監管相結合、加強政府監管與落實企業主體責任相結合、執法監督與社會監督相結合,著力建設較為完備的安全食品供給體系和現代化的食品安全保障體系。
通過不懈努力,用3年左右的時間,使本市食品安全治理整頓工作取得明顯成效,違法犯罪行為得到有效遏制,薄弱環節得到及時治理,風險隱患得到有效防控。用5年左右的時間,使本市管理體制機制、監管組織網絡和責任體系進一步健全,食品安全法規標準進一步完善,檢驗檢測、風險監測等技術支撐體系更加科學完善,全社會食品安全和預防風險意識顯著增強,生產經營者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誠信意識普遍增強,政府、企業、行業組織、消費者和媒體共同參與的監管工作格局基本形成,食品安全總體水平得到較大幅度提高。
二、加強對食品安全工作的組織領導(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區縣政府統一負責本區縣的食品安全工作。各區縣政府及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把食品安全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主要負責同志親自抓,切實加強統一領導、組織協調和工作指導,完善食品安全監管工作體系。要認真分析評估本轄區食品安全狀況,及時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解決食品安全重點難點問題,主動預防和有效控制風險隱患,守住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的底線,確保轄區內不發生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要進一步加強市、區縣、街鄉三級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制建設,完善協調議事規則,充實人員力量。
(二)完善考核評價體系,嚴格責任追究。以群眾滿意度作為評價考核食品安全工作的出發點和關鍵尺度,以食品安全總體水平的提高和食品生產經營秩序的切實改善作為衡量食品安全工作的客觀標準,進一步健全完善市、區縣兩級食品安全考核評價體系,并將考核評價結果列為對區縣、街鄉工作進行績效考評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市監察局、市政府督查室、市食品辦要完善聯合督查工作制度,加強對市各有關部門、各區縣政府的監督指導和督促檢查。首都文明辦、市愛衛辦要將食品安全工作納入文明城區、衛生區縣創建體系。對在食品安全工作中取得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要給予表彰。要落實食品安全責任追究制,加大行政問責力度,對發生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和區域性食品違法生產經營現象長期得不到解決的地方,要依法追究相關負責人的責任。
三、構建安全食品保障供給體系,嚴格食品市場準入(一)加強跨區域聯動協作機制建設。加強與進京食品主要供應省區市的協作,落實信息共享、案件協作、問題食品處置、檢測互認、食品溯源等聯動協作機制,帶動進京食品生產基地提升組織化、標準化、集約化程度和源頭控制水平。推動食用農產品協作基地建設,形成穩定可靠的食品供應來源,保障進京食品質量安全。
(二)加強本市食品生產基地建設,推動食品產業優化升級。推進本市食用農產品標準化生產和標準化基地的規模化、集約化建設。培育乳制品、保健食品、畜禽產品等食品產業集團,強化產業集聚效應。延伸食品制造產業鏈,建立產供銷配套的原料基地和現代市場營銷網絡,增強首都安全食品產業的輻射帶動作用。鼓勵餐飲業發展連鎖經營、集中采購、統一配送和網絡營銷。規范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生產經營行為。推進農副產品市場和社區菜市場的升級改造和規范化、標準化建設,大力發展食品物流配送體系。推進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設。
(三)加大產銷對接力度。支持引導本市大型食品物流配送企業、連鎖餐飲企業、較大規模集體用餐單位與外埠優質食品生產企業實施產銷對接。各區縣政府和有關部門要積極組織引進外埠優質食品進入市場、商場、超市和社區便利店,擴大安全食品在首都市場的占有率和控制力。
(四)嚴格首都食品市場準入。歸集國家食品安全標準以及對規模化、標準化食用農產品基地和食品生產企業的有關技術要求,形成首都食品市場準入技術規范。加強對準入技術規范的宣傳貫徹力度,嚴格外埠進京食品的準入要求,形成“產地要準出、銷地要準入、質量可溯源、風險可控制”的全程監控鏈條。
四、進一步健全食品安全監管體系,加大監管力度(一)完善食品安全監管體制,明確部門分工,消除監管盲點。進一步健全科學合理、職能清晰、權責一致的部門監管分工,加強綜合協調,完善監管制度,優化監管方式,強化食用農產品、食品生產加工、流通、餐飲服務和進出口等環節監管和職責銜接,形成相互銜接、運轉高效的監管格局。針對食品生產經營新業態以及存在監管空白、邊界不清的領域,市食品辦要會同市編辦、市政府法制辦等部門及時明確部門分工,納入監管。各區縣政府也要結合本區縣實際及時制定并采取相應措施,發揮監管合力,堵塞監管漏洞。
(二)強化基層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體系。明確街鄉負責食品安全工作的職能科室,同一區縣各街鄉負責食品安全工作的職能科室應當相對統一,并確保具有一定專業素質和能力的管理人員到位。完善街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將食品安全作為創新社會管理的重要基礎性工作,納入網格化管理,與有關行政管理派出機構密切協作,落實風險隱患排查、信息報告、協助執法、宣傳教育等職責。加強對食品安全監督員、協管員、信息員、志愿者的管理,監管任務較重、監管情況較復雜的地區要設置食品安全專職監督員和協管員隊伍。
(三)加強食用農產品生產環節監管。完善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加快推進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公共服務機構建設,創建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示范區縣和示范鄉鎮。加強對食用農產品種植養殖活動的規范指導,嚴格落實生產記錄制度。強化宣傳培訓和安全生產技術推廣,建立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包裝標識管理制度。規范奶源生產和收購環節。健全畜禽疫病防控體系,完善畜禽產品檢驗檢疫制度和無害化處理補貼政策,嚴防病死病害畜禽進入屠宰加工環節。加強對食用農產品的例行監測和產地環境監測,加大產地環境治理力度,大力推進農業投入品連鎖配送體系建設。
(四)加強食品生產經營監管。嚴格實施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制度,不能持續達到食品安全條件、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生產經營單位,依法撤銷其相關許可。嚴格規范新資源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生產經營活動。加強對農產品批發商、經紀人的管理,強化農產品運輸、倉儲等過程的質量安全監管。嚴格進口食品檢驗檢疫,加強對進出口食品生產企業、進口商、代理商的備案和監管,健全信譽記錄。完善食品退市、召回、銷毀和臨近保質期食品專區銷售等管理制度,防止不合格食品回流食品生產經營環節。依法嚴厲查處偽造冒用認證證書和標志、食品和保健食品虛假宣傳以及在商標、包裝和標簽標識等方面的違法行為。深入推進餐飲服務單位量化分級管理和監督檢查結果公示制度。完善餐廚廢棄油脂日常監管制度,建立統一專業化收運、定點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的餐廚廢棄油脂處置體系。
(五)深入開展食品安全治理整頓。加強對食用農產品和食品生產經營各環節的整治,重點排查和治理帶有行業共性的隱患和“潛規則”問題。加大對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的監督管理力度,完善監督抽檢、執法檢查、日常巡查和現場檢查制度。以城鄉結合部、農村、旅游景區周邊、交通樞紐周邊、學校周邊等為重點區域,以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食品攤販、小餐飲單位、小集貿市場、學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等為重點場所,深入排查風險隱患,嚴厲打擊違法生產經營活動。區縣政府要加大對無證照餐飲現象和食品經營活動的綜合治理力度,研究建立長效監管機制,促進食品生產經營秩序和食品安全狀況的持續好轉。
(六)嚴厲打擊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保持嚴厲打擊食品安全違法犯罪的高壓態勢,依法從嚴處罰違法違規企業及有關人員,對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時移送立案,追究刑事責任。各級公安機關食品案件偵查隊伍要充分發揮作用,對隱蔽性強、危害大、涉嫌犯罪的案件提前介入。研究建立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與司法機關的銜接機制,依法追究違法犯罪分子刑事責任。加強案件查處監督,對久拖不結、查處不力的重大案件,由市食品辦會同市公安局掛牌督辦。
五、落實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的主體責任(一)強化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管理。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要按照有關規定配備專、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建立健全并嚴格落實進貨查驗、出廠檢驗、索證驗票、購銷臺賬記錄等各項管理制度。規模以上生產企業和相應的經營單位要設置食品安全管理機構,明確分管負責人,由有關監管部門納入信用管理。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應建立與其生產經營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自檢制度,強化原料采購、生產加工、成品出廠、儲存運輸等各個環節的自主檢測能力。要建立健全GMP(良好生產規范)、HACCP(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等質量安全管理體系,建立健全追溯制度,不斷改善食品安全保障條件。餐飲服務單位要按照標準配置油水分離器、隔油池等設施。要嚴格落實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制度,向社會公布本單位食品安全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及時。單位負責人、關鍵崗位人員要統一接受培訓,并定期組織本單位食品從業人員培訓,實行先培訓后上崗。
(二)落實企業負責人的責任。食品和食用農產品生產經營企業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對食品安全負首要責任,企業質量安全主管人員對食品安全負直接責任。要建立健全從業人員崗位責任制,逐級落實責任,加強全員、全過程的食品安全管理。嚴格落實食品交易場所開辦者、食品展銷會等集中交易活動舉辦者、網絡平臺經營者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對違法違規企業,依法從嚴追究其負責人的責任。
(三)落實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處置責任。食品生產經營者要嚴格落實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召回和下架退市制度,并及時采取補救、無害化處理、銷毀等措施,處置情況要及時向監管部門報告。對不執行上述要求的,監管部門要責令其限期執行;拒不執行的,要加大處罰力度,直至停產停業整改、吊銷證照。食品經營者要建立并執行臨近保質期食品的消費提示制度,嚴禁更換包裝和日期再行銷售。在高風險食品生產加工領域以及大型集體用餐服務單位探索推行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制度。
六、完善信用體系建設
(一)構建全市統一的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平臺,完善食品安全信用檔案。各有關部門要全面建立并動態更新各類食品生產經營者信用檔案。市食品辦要建立與各監管部門及金融機構、證券監管等部門聯網的信用信息平臺,統一歸集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食品檢驗和認證機構以及食品企業法定代表人、主管人員、從業人員的信用信息,規范信用信息的征集、披露、使用制度,實現各部門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共享,并向社會公布食品安全信用信息。
(二)完善信用獎懲制度。通過完善相關法規,實現對守信行為的激勵和對失信行為的懲戒。對信用良好的企業,在政府采購、技術改造、融資信貸等方面予以支持;對有不良記錄的企業增加監督檢查頻次,在融資信貸、用地等方面予以限制。因嚴重違法行為被吊銷生產、流通、餐飲服務許可證或營業執照的企業,對其有關責任人依法實行行業禁入。
(三)大力推進誠信體系建設。加強行業管理,規范、引導、督促行業自律,提升食品從業人員素質和職業道德水平,營造食品安全誠信環境,培育食品安全誠信文化,樹立誠實守信的行業風氣。
七、加強食品安全監管能力建設,夯實監管基礎(一)完善食品安全政策法規。加強對本市食品安全戰略規劃、監管體制機制、法規制度、標準體系、關鍵政策的研究。深入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積極推動食品安全地方性法規的修訂,提高食品行業準入門檻,推動完善嚴懲重處食品安全違法行為的相關法規依據,加大對違法失信行為的懲戒力度,著力解決違法成本低的問題。加強對食品安全相關問題的政策研究,完善規范性文件,進一步推進食品安全“十二五”行動計劃各項目標任務的落實。
(二)加大政府資金投入和對重點項目的保障力度。市、區縣政府及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都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資金投入保障機制。市、區縣財政要將食品安全工作人員經費及行政管理、監測抽檢、科普宣教等各項工作經費納入日常財政預算予以重點保障,并安排專項資金用于有獎舉報等重點工作。市政府將安全食品保障供給體系建設、物流配送體系建設、農副產品市場升級改造、監測評估能力建設、檢驗檢測能力建設、監管隊伍裝備標準化建設、追溯系統建設、食品安全數據中心及統一信息平臺建設、科技支撐能力建設、科普宣傳培訓能力建設等10項涉及全局、部門和區縣難以獨立解決的工作列為重點項目,予以集中統一規劃和建設,加大資金支持保障力度。
(三)完善食品安全標準體系。引進適用的國際先進標準,積極轉化奧運食品安全標準,加強食品市場準入、農產品質量安全、食品物流和餐飲業等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的制修訂工作。鼓勵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制定實施嚴于國家標準的產品和技術標準。完善食品安全標準數據庫。加大食品安全標準的宣傳和執行力度。
(四)加強監管隊伍建設。合理配備和充實食品安全監管人員,強化基層監管執法力量。加強監管執法隊伍法律法規、業務技能、工作作風等方面的教育培訓,規范執法程序,提高執法水平,切實做到公正文明執法。
(五)加強檢驗檢測能力建設。加強對食品檢驗檢測機構的資質認定和管理,科學統籌、合理布局新建檢驗檢測機構,避免重復建設。積極穩妥推進食品檢驗檢測機構改革,促進第三方檢驗檢測機構發展。充分發揮首都科技資源和社會存量檢測資源優勢,為食品安全監管服務。積極研究扶持政策,鼓勵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建設自檢室,提升食品檢驗能力。
八、健全風險監測評估體系
(一)加強風險監測體系建設。在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和餐飲服務單位設立風險監測點,并將風險監測范圍延伸到社區、鄉村,覆蓋“從農田到餐桌”的全過程,擴大監測范圍、指標和樣本量。密切監測國內外食品安全風險信息,制定實施市、區縣兩級統一監測計劃,統一歸集風險監測結果并向社會發布。加強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和例行監測。建立健全食源性疾病監測網絡和報告體系。
(二)完善風險評估工作。加強對監測數據的分析研判,提高發現風險隱患的能力。建立健全風險預警制度。開展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和高風險污染物的風險評估,研究建立相關評估模型。加快市級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建設,提高風險評估的整體技術能力。
九、完善應急處置體系,提高應急處置能力(一)完善應急預案。要在全市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基礎上,不斷完善市各有關部門、各區縣的應急預案,嚴格落實預案規定的日常防控、輿情監測、隱患排查、緊急處置、事故調查、信息發布等制度。加強對食品安全事故處置工作的組織協調,規范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程序。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提升應急指揮決策、事故響應、現場處置、醫療救治等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水平。
(二)加強應急處置能力建設。加強應急隊伍建設,建立以食品安全監管隊伍為基本力量,以各級疾病預防控制和醫療救治隊伍為專業力量,以食品安全監督員、協管員、信息員、志愿者為補充力量的應急隊伍體系。強化應急裝備和應急物資儲備,加強對可能引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未知毒物風險評估技術的研究,完善應急數據庫,提高應急風險評估、應急檢驗檢測等技術支撐能力。加強對食品生物性、化學性、放射性和人為惡意污染事件的監測,深入排查風險隱患,嚴密防控重大突發事件。
十、加大科技支撐體系建設力度(一)加快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設。由市食品辦會同市經濟信息化委提出全市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設的頂層設計方案,按照統籌規劃、分步實施的原則,加快建設功能完善、標準統一、信息共享、互聯互通的食品安全統一信息平臺,整合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基本信息和檢驗檢疫、風險評估、監管執法、法規標準等信息數據,實現主系統對各部門信息的實時、全權調用,并實現與全市人口信息庫、法人信息庫、地理空間庫等市級基礎信息庫的相互調用。各部門在頂層設計框架下完善現有的電子政務系統和業務系統資源,避免重復建設。積極應用現代信息技術和通訊手段,創新監管執法方式,提高監管的科技信息化水平。
(二)運用現代物聯網技術,建立食品安全追溯系統。市食品辦會同市經濟信息化委在統籌規劃并整合現有食品安全追溯信息平臺的基礎上,加快推進統一的食品安全追溯信息歸集、公布平臺建設,統一迫溯編碼、追溯內容和信息歸集,保證迫溯鏈條的完整性和兼容性,有關食品和食用農產品生產經營者應當按照要求報送相關信息。充分運用物聯網等信息技術手段提高追溯體系的便捷性和可靠性。2012年底前,實現本市大型乳制品生產企業和大型畜禽產品生產企業的原料奶、嬰幼兒配方乳粉、鮮肉產品可追溯。推進酒類、桶裝水和進口食品的溯源管理和電子臺賬在流通環節的應用。通過5年的努力,基本實現北京市場上重點高風險食品的可迫溯。
(三)完善標準化執法裝備體系。制定實施食品安全監管執法裝備配備標準,為一線監管人員和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專業隊伍配備現場快速檢測設備、現場執法與調查取證設備、通信設備等,實現對農藥、獸藥殘留和非法添加物、未知毒物的快速篩查分析,全面提升風險防控和行政執法能力。
(四)加強科技研發與應用。加強食品安全學科建設和科技人才培養,建設具有自主創新能力的專業化科研隊伍。整合首都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和企業等科研資源,加大技術攻關力度。加強食用農產品生產領域重大科技攻關和成果的轉化應用,重點支持畜禽健康養殖、果蔬病蟲害綜合防治、重大動植物疫病防控、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產地環境污染控制與修復治理等關鍵技術項目,推廣優質、高效、生態、安全的種植養殖模式。深入開展食品添加劑、食品接觸材料和食品中非食用物質檢測技術研究,加快研發具有自主知識產權、高效、靈敏、便捷的快速檢測設備。完善食品安全專家數據庫。開展食品安全領域的技術交流與合作,引進先進適用技術。
十一、加強食品安全科普宣傳培訓能力建設,動員全社會廣泛參與
(一)完善食品安全投訴舉報制度。市有關部門、各區縣政府要暢通投訴舉報渠道,規范工作流程,完善工作機制,及時回應消費者提出的問題,提高投訴舉報辦結率。要嚴格落實舉報保密制度,保護舉報人合法權益。各區縣政府要加快健全完善食品安全有獎舉報制度,合理確定獎勵條件,規范獎勵審定、獎金管理和發放等工作程序。
(二)構建群防群控工作格局。要充分調動人民群眾參與食品安全治理的積極性、主動性,采取多種形式組織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參與食品安全工作,形成強大的社會合力。要支持新聞媒體積極開展輿論監督,客觀及時、實事求是地報道食品安全問題。各級消費者協會要發揮自身優勢,提高公眾食品安全自我保護能力和維權意識,支持消費者依法維權。
(三)加強食品安全培訓能力建設。依托本市各級行政學院、黨校或大專院校、科研院所等單位加強食品安全培訓,開展對各區縣、街鄉相關負責人和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負責人、業務骨干的定期輪訓。加強培訓能力建設,充實師資力量,編寫食品安全培訓教材,增加專業教學設備,配備相關實驗儀器和模型,建設必要的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實物與模擬訓練系統。
(四)加強宣傳和科普教育。將食品安全納入公益性宣傳范圍,列入國民素質教育內容和中小學相關課程,加大宣傳教育力度。加強食品安全科普資源建設,整合各類優質科普資源,為開展經常性和應急科普宣傳提供充足的科普資源儲備。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影、電視、互聯網、手機等各類媒介,打造一批精品科普欄目。組織食品安全專家定期為社會提供科學、權威的食品安全科普知識。通過開展“食品安全宣傳周”等活動,深入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及食品安全知識,提高公眾食品安全意識和科學素養,努力營造“人人關心食品安全、人人維護食品安全”的良好社會氛圍。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12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