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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市場監管現代化“十三五”規劃》的通知(粵府辦〔2017〕14號)

   2017-03-10 283
核心提示: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廣東省市場監管現代化十三五規劃》已經省人民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廣東省市場監管現代化“十三五”規劃》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省工商局反映。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1月19日
 
  廣東省市場監管現代化“十三五”規劃
 
  2017年1月
 
  目 錄
 
  第一章 工作現狀及面臨形勢……(1)
 
  第一節 工作現狀……(1)
 
  第二節 面臨形勢……(3)
 
  第二章 總體要求……(4)
 
  第一節 指導思想……(4)
 
  第二節 基本原則……(5)
 
  第三節 發展目標……(6)
 
  第三章 推進監管理念現代化……(7)
 
  第一節 全面確立現代市場監管理念……(7)
 
  第二節 正確處理政府與市場、社會的關系……(8)
 
  第三節 準確把握現代市場監管核心要義……(9)
 
  第四章 推進監管體制科學化……(9)
 
  第一節 厘清部門監管職責……(9)
 
  第二節 相對集中執法職能……(10)
 
  第三節 下移執法重心……(11)
 
  第四節 合理配置執法資源……(12)
 
  第五章 推進監管機制規范化……(12)
 
  第一節 強化日常監管……(12)
 
  第二節 推進協同監管……(14)
 
  第三節 加強信用監管……(14)
 
  第四節 實施標準監管……(16)
 
  第五節 推行風險監管……(17)
 
  第六章 推進監管手段信息化……(18)
 
  第一節 建立統一信息平臺……(18)
 
  第二節 推進大數據監管……(18)
 
  第三節 運用科技手段監管……(19)
 
  第七章 推進市場監管法治化……(20)
 
  第一節 完善監管法規體系……(20)
 
  第二節 規范公正文明執法……(21)
 
  第三節 健全執法監督機制……(22)
 
  第四節 加強法制宣傳教育……(22)
 
  第八章 推進監管格局多元化……(23)
 
  第一節 強化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23)
 
  第二節 推進行業自律……(23)
 
  第三節 暢通社會監督渠道……(24)
 
  第四節 發揮專業化服務組織監督作用……(25)
 
  第五節 加強輿論監督……(25)
 
  第九章 加強關鍵環節監管……(26)
 
  第一節 營造寬松便捷的準入環境……(26)
 
  第二節 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28)
 
  第三節 營造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31)
 
  第十章 保障措施……(32)
 
  第一節 加強組織領導……(32)
 
  第二節 落實責任分工……(33)
 
  第三節 加強隊伍建設……(33)
 
  第四節 落實經費保障……(33)
 
  第五節 強化考核監督……(33)
 
  為建立健全現代化市場監管體系,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服務我省經濟社會發展大局,編制本規劃。
 
  第一章 工作現狀及面臨形勢
 
  第一節 工作現狀
 
  “十二五”時期特別是2012年以來,各地、各有關部門大力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全面加強事中事后監管,認真開展以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和市場監管體系建設為主要內容的“兩建”工作,在營造環境、深化改革、規范市場、法治建設等方面取得了顯著成效。
 
  便利化營商環境初步形成。在全國率先推進商事制度改革,為國家頂層設計提供了經驗。推進工商注冊制度便利化,實施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簡化住所登記手續。“先照后證”改革率先落地,壓減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達90%。率先全面推開“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模式。改革紅利持續釋放,市場活力不斷增強。截至2015年底,全省各類市場主體達776萬戶,每千人擁有企業數為26戶,比“十一五”末期分別增長45.5%和100%。2015年日均新登記企業1674戶,達到中等發達國家水平。
 
  市場監管體制改革持續深化。深入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各級保留的審批事項數量比2010年底減少40%以上。在全國率先完成省直部門權責清單編制工作,共取消和調整省直51個部門2580項職能,同時編制了市縣兩級政府部門權責清單。編制出臺許可經營項目監管清單、住所或經營場所許可監管清單。完成省市縣三級政府機構改革,改革食品藥品監管體制,調整工商、質監分級管理體制,在城市管理、海洋漁業、交通運輸、國土資源等領域推進綜合執法改革。
 
  市場監管能力不斷加強。依法規范生產、經營、交易等市場行為,強化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方式。落實企業年檢改年報制度,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廣東)正式上線運行。實施企業信用監管,推進信用信息共享、信用分類監管和失信聯合懲戒。實施大數據監管,提高監管科學性和針對性。在食品藥品、安全生產等重點領域強化風險監管。加強重點領域市場監管和消費維權,開展重點商品抽查和專項整治,強化知識產權保護,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商品行為。加強消費維權網絡建設,規范完善執法協作機制,在查處無照經營、商品生產流通、打擊傳銷規范直銷等領域建立聯合執法機制。
 
  法治建設不斷完善。按照建設法治政府要求,全面加強市場監管法治建設。《廣東省商事登記條例》《廣東省查處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商品違法行為條例》等市場監管法規頒布實施,食品安全等經濟領域立法工作加快推進。初步形成較為完備的市場監管法規體系,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加強市場監管的能力不斷提升。
 
  多元共治格局初步建立。在全國率先整合各職能部門投訴舉報渠道,建立12345投訴舉報平臺,對消費維權、經濟違法行為舉報實現“統一接聽、按責轉辦、限時辦結、統一督辦、統一考核”,形成了可復制推廣的經驗。加強行業自律和媒體監督,推動建立政府主導、行業自律、輿論監督、社會參與的多元共治格局。
 
  第二節 面臨形勢
 
  “十三五”時期,我省市場監管工作仍面臨不少問題和挑戰。從整體上看,我省市場秩序仍不夠規范,假冒偽劣、侵犯知識產權現象時有發生;市場機制仍不夠健全,信用體系尚不完善,信用缺失現象依然存在;市場競爭不充分,民間投資壁壘、行業壟斷仍時有發生,市場要素流動不充分,規范有序、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尚未完全形成。從市場監管具體工作來看,重審批、輕管理,重事前干預、輕事中事后監管的傳統觀念仍然存在;部門職責交叉、多頭執法、標準不一、信息封閉的痼疾亟待解決;信用監管、風險監管、大數據監管等新興手段有待加強;改革配套制度、社會監督機制有待完善。同時,網絡經濟發展、新產業新業態層出不窮,對市場監管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戰。
 
  當前,我省正處于加快轉型升級、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加強市場監管、推進市場監管現代化大有可為。經濟發展新常態下的深度調整和轉型攻堅,對推進市場監管現代化提出了客觀要求;全面加強依法行政、加快轉變政府職能,為推進市場監管現代化創造了良好條件;我省長期以來形成的市場環境優勢特別是近年來開展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和市場監管體系建設,為推進市場監管現代化奠定了堅實基礎。適應新形勢新要求,推動以先進的市場監管理念、科學的市場監管方式方法、規范的市場監管體制機制和成熟的市場規則為特征的市場監管現代化,成為“十三五”時期的重要任務之一。
 
  第二章 總體要求
 
  第一節 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以全面深化改革為根本動力,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方向,轉變監管理念,改革監管體制,明確監管職責,完善監管機制,創新監管方式,積極探索符合廣東省情、具有廣東特色的市場監管新模式,全面提升市場監管現代化水平,努力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為我省實現“三個定位、兩個率先”目標提供有力保障。
 
  第二節 基本原則
 
  正確把握經濟發展趨勢和市場監管規律,深入分析市場秩序新變化新特點,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全面統籌協調推進相關工作。
 
  ——簡政放權,激發活力。按照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要求,圍繞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堅持“簡”字當頭,把簡政放權作為市場監管的前提。加大行政審批改革力度,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降低市場準入門檻,還權于企業,還權于市場,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
 
  ——依法監管,維護公平。堅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履行市場監管職能,構建與經濟發展新常態相適應的市場監管法規體系,明確市場監管規則、程序、標準和結果,推進市場監管制度化、程序化、標準化、規范化。
 
  ——科學監管,改革創新。準確把握市場規律,樹立科學監管理念,不斷創新監管機制和監管方式。充分發揮新科技在市場監管中的作用,依托互聯網和大數據實現智慧監管,提高監管智能化水平。
 
  ——明晰職責,協同監管。科學劃分各級政府及其部門監管職責,建立健全監管制度,厘清監管責任,加強協調配合,推動市場監管無縫銜接,形成市場監管強大合力。推進綜合執法,建立綜合監管體系,減少層級、整合資源,提高監管效率。
 
  ——信用監管,社會共治。推進政府部門、行業協會、社會組織信用信息共享共用,強化信用對市場主體的約束作用。充分發揮社會力量作用,強化行業和社會組織自律功能,強化輿論和社會公眾監督,實現社會各方共同治理。
 
  第三節 發展目標
 
  基本建成理念更加科學、體制更加成熟、格局更加完善、法治更加健全、效率顯著提高的市場監管現代化體系。
 
  ——權責明晰、重心下移的監管體制基本建立。監管職責全面厘清,執法力量向基層傾斜,執法資源配置合理,執法職能相對集中,綜合執法改革有序推進。
 
  ——科學高效、協同配合的監管機制基本健全。市場監管統籌協調機制更加完善,跨部門跨層級聯動執法響應機制健全,以信用監管為核心的新型監管模式全面建立。
 
  ——標準規范、手段先進的監管方式基本成熟。全省統一的市場監管信息平臺全面建成,市場監管標準和規范逐步完善,以大數據、云計算、物聯網等現代信息技術為手段的新型監管方式全面推行。
 
  ——多元共治、社會監督的監管格局基本完善。行業自律作用充分發揮,企業守法意識明顯增強,新聞媒體、輿論監督作用凸顯,以政府監管為主導、市場自律為基礎、社會共治為保障的多元化市場監管新格局基本完善。
 
  ——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環境基本形成。市場準入更加便捷,市場競爭充分有效,市場行為規范有序,法規體系較為完備,信用體系基本建立,消費環境明顯改善,推動形成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
 
  第三章 推進監管理念現代化
 
  第一節 全面確立現代市場監管理念
 
  按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方向,樹立科學監管理念,推進市場監管現代化。
 
  創新監管體制機制。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和科技進步潮流,以實現監管效能最大化為目標,改革市場監管體制,創新市場監管機制,強化企業信用監管,利用大數據建立“互聯網+市場監管”的信息化監管模式,實現科學高效監管,提升市場監管現代化水平。
 
  建設運轉協調的市場監管體系。厘清監管職責,建立健全跨部門、跨區域執法協同機制,消除監管盲點,形成監管合力。按照減少層次、整合資源、提高效率原則,完善綜合執法,建立綜合監管體系。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社會組織、媒體和公眾的作用,推動形成政府主導、行業自律、輿論監督、公眾參與的監管格局。
 
  服務綠色低碳循環經濟發展。將綠色循環發展、低碳節能發展理念融入市場監管全過程,實行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嚴控高能耗高污染企業準入,鼓勵發展低碳經濟、循環經濟等戰略性新興產業,強化重點行業和重點領域的監管整治,服務產業轉型升級。
 
  營造統一開放的市場環境。打破地區封鎖,消除市場壁壘,形成統一規范、公平公正、透明高效的市場監管體系。順應全球化趨勢,學習借鑒發達國家和兄弟省市的市場監管經驗,加強合作交流,服務構建開放發展新格局。
 
  共建共享市場監管成果。堅持放活和管好相結合,構建寬松便捷的準入環境、打造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服務“共享經濟”發展,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讓群眾共享市場監管成果。
 
  第二節 正確處理政府與市場、社會的關系
 
  正確處理政府與市場的關系。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方向,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和更好地發揮政府作用,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做到市場主體“法無禁止即可為”,政府部門“法無授權不可為,法定職責必須為”。
 
  正確處理政府與社會的關系。發揮政府監管市場主導作用的同時,鼓勵企業、行業組織、媒體、公眾等社會力量參與市場監管,完善社會治理,形成監管合力,構建社會各方良性互動、理性制衡、有序參與、有力監督的共治格局。
 
  第三節 準確把握現代市場監管核心要義
 
  激發市場活力。改變傳統“管”的觀念,把激發市場活力,激發市場創造力放在市場監管的核心位置,服務改革發展大局。推進簡政放權,放寬市場準入,增強市場主體創新動力,營造激勵創新的市場環境。
 
  規范市場秩序。將規范市場秩序作為市場監管的著力點,消除地方保護和行業壟斷,打擊假冒偽劣和不正當競爭行為,做到放管結合,放而不亂、活而有序,為企業優勝劣汰和產業轉型升級提供保障。
 
  維護消費者權益。樹立消費者至上的理念,將維護消費者權益作為市場監管的重要目標,強化消費維權工作,完善消費維權網絡,改善消費環境,提高人民群眾幸福感和獲得感。
 
  第四章 推進監管體制科學化
 
  第一節 厘清部門監管職責
 
  依法劃分監管職責。法律、法規明確規定市場監管部門和監管職責的,依照其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市場監管部門的,嚴格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原則,厘清市場監管職責。涉及行政許可的,行政許可實施部門為市場監管部門;不涉及行政許可但有行業主管部門的,行業主管部門為市場監管部門;不涉及行政許可且無行業主管部門的,由各市縣人民政府指定市場監管部門;涉及多個部門且監管職責分工不明確的,由各市縣人民政府指定市場監管部門。嚴格界定無證無照違法經營行為查處職責。
 
  完善政府部門權責清單制度。全面實施清單管理制度,通過權責清單明確“法無授權不可為”,通過責任清單明確“法定職責必須為”,通過負面清單明確“法無禁止皆可為”。建立市縣政府工作部門權責清單制度。依據法律法規的立改廢釋、審批制度改革、機構和職能調整、管理任務變化等情況,及時調整政府部門權責清單。
 
  第二節 相對集中執法職能
 
  整合市場監管執法職能。依法整合有關市場監管部門職能,相對集中行使執法權。各市場監管部門開展整合所屬機構的執法職能、統一交由一個機構履行的試點工作。
 
  探索推行跨部門綜合執法。積極推進綜合執法,對職能相近、執法內容相近、執法方式相同的市場監管部門,試行機構和職能整合。逐步減少市縣兩級政府執法隊伍種類。到2020年,形成統一規范、權責明確、公正高效、法治保障的市場監管和反壟斷執法體系。
 
  加快推進重點領域的綜合執法。規范交通運輸、工商、質監、食品藥品監管、安全生產、環境保護、勞動保障、海洋漁業等重點領域綜合執法。嚴格按照《中共廣東省委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入推進城市執法體制改革改進城市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粵發〔2016〕24號)要求,分類分層推進城市管理執法體制改革。深入推進文化領域綜合執法改革。按照《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方案的通知》(粵府辦〔2016〕98號)要求,開展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創新自貿試驗區綜合執法體制機制。
 
  第三節 下移執法重心
 
  強化屬地監管責任。厘清不同層級政府及其市場監管部門執法權責關系,明確屬地執法責任,減少執法層次,推動執法重心下移。市場監管部門的不同層級對同一市場主體及其生產經營行為均有監管職權的,原則上由最低一級市場監管部門實施監管。對省直部門實行重心下移的事項,各市縣政府部門進一步明確實施層級和職責關系。對食品安全、商貿服務等實行分級管理的事項,原則上實行屬地管理,由各市縣政府負責監管。
 
  依法賦予鎮街政府執法權限。地級以上市政府可以通過法定程序賦予特大鎮人民政府行使或者委托較大鎮、一般鎮政府和街道辦事處行使縣級政府及其部門的部分市場監管職權。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發現市場違法行為但無權查處的,應當向上一級人民政府或者其市場監管部門報告。
 
  第四節 合理配置執法資源
 
  優化機構配置。優化市場監管部門機構設置與職能劃分,調整完善省直部門內設機構設置和編制配備,強化承擔事中事后監管職能的內設機構。
 
  加強基層執法能力建設。在執法編制、專業人才等資源配置方面向基層傾斜,重點加強工商、質監、食品藥品監管、安全生產、環境保護、勞動保障、海洋漁業等領域基層執法力量。增加基層裝備投入,配備執法記錄儀、先進檢驗檢測設備等,提高科技手段在執法辦事中的應用。根據國家統一部署,實行省以下環境保護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建立基層執法經費逐步增長機制,提高基層經費保障水平。
 
  第五章 推進監管機制規范化
 
  第一節 強化日常監管
 
  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制度。市場監管部門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方式,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選派執法檢查人員,及時公開查處結果。制定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并及時向社會公布,建立健全市場主體名錄庫和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聯合檢查和監管全覆蓋,建立政府部門的隨機聯查制度。各市縣人民政府要結合本地實際,組織相關部門開展聯合抽查。按照“雙隨機”要求,制訂并實施聯合抽查計劃,對同一市場主體的多個檢查事項,原則上應一次性完成。縣級以上政府部門建立隨機抽查事項清單、檢查對象名錄庫、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和制定隨機抽查工作細則,2017年底前實現隨機抽查事項全覆蓋。
 
  加強專項檢查和重點核查。市場監管部門制定年度專項檢查計劃,集中執法力量針對重點領域、重點行業和薄弱環節開展專項檢查,建立長效監管工作機制。重點核查投訴舉報、上級交辦、部門移交、媒體報道的線索和檢驗檢測發現的問題。
 
  加大抽查檢驗工作力度。構建以“退市不合格商品”為核心的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管機制,強化對可能危及人體健康、人身財產安全、影響國計民生的重要商品的抽查檢驗。打造公共檢測服務平臺,建立抽查結果在行政管理和執法領域互認共用機制。2018年底前,構建客觀評價市場商品質量及評估安全風險的分析評價模型,建立商品質量市場評價指標體系,組織開展商品質量評價及安全風險評估工作。
 
  推行行政指導監管方式。市場監管部門可以通過建議、輔導、提醒、規勸、示范、公示、約談等非強制性方式實施監管,引導市場主體主動正確履行義務和承擔責任。
 
  第二節 推進協同監管
 
  加強橫向聯合執法。建立健全登記注冊、行政審批、行業主管相互銜接的市場監管機制,實現各部門之間依法履職信息的互聯互通、聯動響應,形成優勢互補、分工協作、齊抓共管的監管格局。強化工商部門履行“雙告知”職責,各相關部門根據職責強化事中事后監管,不斷提升服務能力。
 
  建立健全跨部門、跨區域執法協作聯動機制。及時發現跨部門、跨區域的違法線索,查處違法行為,增強監管執法合力。加強行業監管機構和隊伍建設,充分發揮行業監管部門的作用,履行專業監管職責,規范行業領域市場秩序。探索制定實施聯合執法事項清單制度。推進自貿試驗區執法聯動協作機制建設。
 
  加強層級聯動。厘清層級監管執法職責,加強層級管理和業務督導。省級部門主要行使市場執法監督指導、協調跨區域執法和重大案件查處職責;各市縣政府有關部門接受上級部門監督指導,完成上級部門部署的重大執法任務,查處涉及本地區的重大案件。加強食品藥品、安全生產、環境保護、勞動保障、海域海島等重點領域的層級聯動執法。
 
  第三節 加強信用監管
 
  加強信用信息歸集共享。及時、完整、準確、規范地歸集市場主體行政許可、備案、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生效判決、裁定和執行、表彰獎勵信息等各類信用信息。落實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制定信用信息標準,執行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修訂完善省、市信用信息資源目錄。加強信用檔案數據管理,注重數據更新和完善。引導各類社會機構整合和開放數據,構建政府和社會互動的信息采集、共享和應用機制。推動工商部門、審批部門、行業主管部門及其他部門之間的信息實時傳遞和無障礙交換;到2020年,實現所有市場監管部門信用信息的歸集和共享。
 
  完善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建立完善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歸集各部門在履行職責過程中產生的行政許可、行政處罰以及其他依法應當公示的信息。依法公示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督促市場主體公示年度報告信息和即時信息。在企業監管、安全生產、環境治理、食品藥品安全、消費安全等領域,推動匯總整合并及時向社會公開有關市場監管數據、法定檢驗監測數據、違法失信數據、投訴舉報數據等。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和規范,支持開展社會化的信用信息公示服務。
 
  建立守信激勵與失信懲戒機制。落實市場主體信用承諾制度,將市場主體的信用承諾納入其信用記錄并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鼓勵市場主體在經營場所公開信用承諾。在行政管理事項中推廣使用信用記錄和信用報告。建立市場主體信用分類管理制度,制定分類標準、程序和分類監管措施。依據信用等級,依法對市場主體實施差別化的監管措施。對守信者實行優先辦理、簡化程序和重點支持等激勵政策。對出現誠信問題的企業加強輔導,促進規范。對多次違法或違法行為情節惡劣的市場主體進行重點監管,實施增加監管檢查頻次、告誡約談、公示其信用記錄和信用類別,以及限制其取得公共資源、優惠政策和榮譽稱號等監管和約束措施。各市場監管部門制定實施本部門、本行業的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實施細則和配套制度。
 
  建立健全跨部門聯動響應機制和失信懲戒機制。在經營、投融資、取得政府供應土地、進出口、出入境、注冊新公司、招投標、政府采購、獲得榮譽、安全許可、生產經營許可、從業任職資格、資質審核工作中,將信用信息作為重要考量因素。對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行賄犯罪檔案等失信主體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全面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等38部委《失信企業協同監管和聯合懲戒合作備忘錄》。2020年底前,建立覆蓋所有行業和部門的信用聯動懲戒機制。
 
  第四節 實施標準監管
 
  制定監管標準和規范。市場監管部門制定實施監管職責的具體標準和規范,包括監管事項、法律法規依據、執法程序、處罰標準等,并及時向社會公布。2018年底前,各市場監管部門制定本部門實施市場監管的具體標準或工作規范。
 
  強化落實標準監管。推行產品和服務企業標準公開制度,對不符合企業聲明標準的產品和服務,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的,嚴肅依法處理;嚴格執行國家強制性標準,加強對涉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項目或指標的抽查檢驗,對達不到節能環保、安全生產、食品藥品安全、工程質量等強制性標準的市場主體,依法從重處理。
 
  第五節 推行風險監管
 
  開展風險監測工作。建立風險信息采集網絡,健全風險信息采集、整理和報送制度,制訂市場風險監測計劃。建立風險信息共享平臺和數據庫。建立市場風險專家庫,委托第三方風險評估機構對市場風險進行評估。
 
  建立市場風險分析研判模型。探索建立市場風險評估指標體系。加強市場監管執法、法定檢驗監測、投訴舉報等數據的關聯分析,強化對重點領域、重點行業、重點商品等風險信息的分析、研判,主動發現風險點,有效防范市場監管的區域性、行業性、系統性風險。
 
  建立風險預警處置和防控聯動機制。根據風險評估結果及時向社會發布風險警示。建立市場風險防控聯動機制,做好風險隱患排查工作,實施風險防控聯動。建立風險應急處理機制,制訂風險應急預案,對市場監管突發事件,及時組織實施應急專項風險監測,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第六章 推進監管手段信息化
 
  第一節 建立統一信息平臺
 
  加強市場監管信息平臺建設。按照統一的數據標準、技術規范和安全等級,依托省電子政務信息系統建立全省統一的市場監管信息平臺,實現省、市、縣三級政府之間和部門之間市場監管信息的互聯互通。2017年6月底前,建成省級市場監管信息平臺。
 
  加強市場監管信息資源共享。市場監管部門應當在市場監管信息產生、更新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將行政許可、備案、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表彰獎勵等監管信息通過政務信息共享平臺,歸集到市場監管信息平臺。2020年底前,市場監管信息資源共享率達90%以上。
 
  第二節 推進大數據監管
 
  建立健全數據標準規范。制定市場監管大數據的基礎標準、技術標準、應用標準和管理標準等。省級市場監管部門根據大數據標準規范建設本系統的市場監管數據共享平臺。2017年底前,制定我省市場監管大數據標準規范。2018年底前,建立全省市場監管數據庫,實現市場監管數據統一存儲、更新和應用。
 
  建立大數據監管模型。加強跨部門數據關聯比對分析,及時掌握市場主體經營行為、規律和特征,分析、研判市場監管風險點,對市場秩序的變化趨勢進行預測分析,提高政府科學決策和風險預判能力。加強對市場主體經營行為和運行規律的分析,對食品藥品、質量安全、網絡市場等容易引發高風險的領域,探索構建監管信息的決策模型,實現務實高效的數字化市場監管。
 
  加強大數據綜合分析運用。在工商登記、質量監管、競爭執法、消費維權等領域率先開展大數據示范應用,加強市場監管數據與宏觀經濟數據的關聯應用,定期形成市場環境分析評估報告。運用大數據對政府及其市場監管部門履行市場監管職責進行績效評估,及時對市場監管政策措施進行調整和優化。建立市場秩序評價指標體系和市場監管效能評價指標體系。
 
  構建政府和社會互動的數據共享和應用機制。支持征信機構和社會力量依法采集市場交易和社會交往中的信用信息,引導各類社會機構整合和開放數據,形成政府信息與社會信息交互融合的大數據資源。加強政產學研合作,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協議約定、依法提供等方式,向科研機構、社會組織和企業等社會力量購買信息產品和技術服務。
 
  第三節 運用科技手段監管
 
  建立“互聯網+市場監管”的信息化監管模式。依靠信息網絡技術建設移動執法、指揮調度等現代化執法系統。加強非現場監管執法,通過自動監控系統加強對重點領域、重點行業實施在線監測,提高監管效能。
 
  建立重要產品、商品追溯體系。利用物聯網、射頻識別等信息技術,建立食品藥品等重要產品、商品追溯體系,統一追溯的數據標準和接口規范,形成來源可查、去向可追、責任可究的信息鏈條。
 
  第七章 推進市場監管法治化
 
  第一節 完善監管法規體系
 
  加強市場監管重點領域立法。根據市場監管實際需要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情況,加快市場監管法規規章建設,推進網絡交易監管等市場監管重點領域的地方性立法,進一步完善市場監管法規體系。及時修改和廢止與市場監管實踐不相適應的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構建與國家法律體系相銜接配套的地方法規體系。
 
  嚴格執行市場監管政府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清理制度。加大對政府規章、規范性文件的清理力度,及時清理修訂與上位法規定相抵觸或者相互之間規定不一致的政府規章和規范性文件。2017年底前,完成對市場監管方面的政府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并及時向社會公布。
 
  加強對規范性文件的備案審查。完善市場監管領域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機制,推進規范性文件審查備案工作示范點建設。全面實行規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探索推行實施評估制度。
 
  第二節 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加快建立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制定行政執法程序規范,明確具體操作流程,重點規范行政處罰等執法行為。嚴格執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嚴格限定和合理規范裁量權的行使。2017年底前,珠三角地區九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對本單位行使的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職權的裁量范圍、幅度進行細化并及時向社會公開;2020年底前,在全省全面推行。
 
  嚴格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明確不同部門及機構、崗位執法人員的執法責任,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嚴肅查處違法違紀行為。2017年底前,珠三角地區九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制定完善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度的配套文件;2020年底前,在全省全面推行。
 
  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完善案件移送標準和程序,嚴格執行行政執法協作相關規定。建立市場監管部門、公安機關、檢察機關之間案情通報機制。市場監管部門發現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及時依法移送公安機關并抄送同級檢察機關,嚴禁以罰代刑、罰過放行。健全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信息共享系統建設,實現違法犯罪案件信息互聯互通。
 
  第三節 健全執法監督機制
 
  建立健全依法行政考評。對市場監管部門行政制度建設、行政執法狀況、信息公開、行政監督等進行考評,加大社會評議權重,建立第三方評價機制。強化考評結果運用,促進市場監管水平提高。
 
  全面推進執法公開。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原則,提高執法公開信息化、集中化水平。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向社會全面公開市場監管職能、法律依據、實施主體、職責權限、執法流程、監督方式等事項。
 
  強化執法工作監督。完善執法工作常態化監督制度,建立大要案、跨區域案件交辦督辦制度和函告制度。加強行政復議工作,糾正違法或不適當行政行為,加強對行政機關不作為、亂作為、以罰代管等違法違規行為的監督。
 
  第四節 加強法制宣傳教育
 
  促進普法與執法緊密結合。實行“誰執法,誰普法”的執法機關普法責任制,建立常態化普法教育機制,建立行政執法人員以案釋法制度。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完善執法人員學法用法制度。
 
  建立健全領導干部集體學法制度。加強領導干部任職前法律知識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測試。健全媒體公益普法制度,引導群眾自覺守法。
 
  第八章 推進監管格局多元化
 
  第一節 強化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
 
  建立健全生產經營主體責任制度。建立“誰生產誰負責、誰銷售誰負責、誰經營誰負責”的企業首負責任制,引導生產經營者依法承擔生產經營責任。建立健全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評價體系,引導生產經營者建立健全生產經營管理體系、內部控制制度、危機處置機制。建立商品質量(服務質量)安全承諾制度,保證產品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和安全標準的要求。增加商品和服務信息透明度,全面推行企業產品和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制度,推行電子商務產品標準信息明示和鑒證工作。
 
  督促生產經營者履行主體責任。建立完善消費環節經營者首問和賠償先付制度,建立產品質量和服務保證金制度。督促生產經營者落實重大質量事故報告及應急處置制度,主動召回缺陷產品,下架不合格商品。試行擴大食品藥品、生態環境、安全生產等領域的責任保險,形成風險分擔的社會救濟機制和專業組織評估、監控風險的市場監督機制。
 
  第二節 推進行業自律
 
  健全行業自律規約。指導行業協會制定自律規約和行業職業道德準則。引導會員企業依法生產經營,履行安全生產、質量管理、消費維權、信息公示等法定義務,自覺維護市場競爭秩序。推動行業協會建立行業性約束和懲戒機制,并與政府、市場、社會建立的懲戒約束機制相銜接。
 
  支持行業協會參與行業信用建設。建立行業內部信用信息收集渠道和信用信息收集標準,健全會員企業信用檔案。支持行業協會加強與有資質的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合作,依法開展行業信用評價工作,建立評價指標體系,完善評價操作流程,開展會員企業信用評價并公開結果。
 
  推動行業協會與政府部門建立溝通合作機制。鼓勵行業協會制定發布本行業的產品和服務標準,積極參與制定國家標準、發展規劃和政策法規。積極主動向政府有關部門反映會員單位訴求、行業及市場發展動態,協助市場監管機關開展市場監管活動。引導行業協會建立信息管理平臺,并與政府部門的市場監管平臺實現互聯互通和信息共享,推動建立全社會統一的信息平臺。
 
  第三節 暢通社會監督渠道
 
  完善12345投訴舉報平臺建設。強化對消費維權、經濟違法行為舉報和行政效能投訴的“統一接聽、按責轉辦、限時辦結、統一督辦、統一考核”要求。建立健全12345投訴舉報平臺運行管理制度,制定《廣東省12345投訴舉報平臺工作規范》,建立12345投訴舉報平臺突發預警和應急指揮處理機制。
 
  拓寬投訴舉報渠道。依托12345投訴舉報平臺建立投訴舉報網站,開通微信、微博等新媒體投訴舉報渠道。加快廣東省12345投訴舉報數據分析研判中心建設,加強對投訴舉報數據的分析利用,在全省范圍內實現數據共享。
 
  第四節 發揮專業化服務組織監督作用
 
  培育發展專業化服務組織。發揮市場專業化服務組織橋梁紐帶作用,鼓勵參與市場監管工作,引導其依法開展鑒證、驗資、評估等活動。支持會計師事務所、稅務師事務所等依法對企業財務、納稅情況、資本驗資、交易行為真實性進行鑒證,依法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進行核查。
 
  建立健全專業化服務機構監管制度。推動檢驗檢測認證機構與政府脫鉤,推進檢驗檢測認證機構整合,有序放開檢驗檢測認證市場,促進第三方檢驗檢測認證機構發展。2020年底前,建立完善檢驗檢測認證機構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在重點技術領域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發揮專業服務機構的作用和優勢,建立健全專業化服務機構監管制度。
 
  第五節 加強輿論監督
 
  強化新聞媒體監督。組織新聞媒體開設專題專欄,發揮網絡、微博、微信等新媒體輿論監督的影響力,及時客觀報道市場監管熱點問題和重大舉措,曝光典型案件,震懾違法犯罪行為。
 
  建立與新聞媒體的溝通聯絡機制。完善新聞發布制度,運用媒體主動公開市場監管信息,回應社會關切。強化輿情分析研判,健全應急報道和輿論引導機制。加大對新聞敲詐和假新聞查處力度,嚴懲以有償新聞惡意中傷生產經營者、欺騙消費者的行為。
 
  第九章 加強關鍵環節監管
 
  第一節 營造寬松便捷的準入環境
 
  建立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深入推進市場準入負面清單試點工作,做好與現行制度規范的銜接,建立健全與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相適應的準入機制、審批體制、監管機制、法規體系等。探索對外商投資實行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的管理模式。通過1-2年試點,形成可復制推廣的經驗。
 
  持續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進一步清理行政審批事項,力爭成為全國行政審批事項最少、辦理最便利的地區之一。推行行政審批標準化管理,編制辦事指南和業務手冊,優化審批流程,逐步實現同一事項同等條件無差別辦理。清理規范行政審批前置中介服務,公布確需保留的中介服務,推動中介服務機構與審批部門脫鉤。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深化“先照后證”改革,開展“證照分離”改革試點,推進行政審批的減、放、轉、優改革,按照“放管服”相結合的原則強化綜合監管。進一步落實注冊資本認繳制,激發投資創業活力。深化企業名稱登記制度改革,推行名稱自主申報制;完善名稱糾正機制,對違法名稱依法實行除名制。深化企業住所登記制度改革,合理放寬住所登記條件,授權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對住所登記條件作出具體規定,結合實際推進“一照多址”、“一址多照”、集群注冊等多樣化改革探索。
 
  優化商事登記服務方式。在“三證合一”的基礎上,繼續推進多證照合一,市場主體開展經營均須辦理的證照原則上整合為“一照”。推行電子營業執照,加快推進全程電子化登記改革,推動企業登記基本信息和電子營業執照在部門間互認共享。積極推廣“一門式”“一網式”登記服務模式。
 
  完善市場主體退出機制。簡化市場主體注銷流程,擴大對個體工商戶、未開業企業以及無債權債務企業實行簡易注銷程序的試點范圍。建立市場主體行政強制退出機制,對市場主體違反法律法規禁止性規定或達不到節能環保、安全生產、食品藥品安全、工程質量等強制性標準,情節嚴重的,依法吊銷相關證照。配合去產能、去庫存,加大對“僵尸企業”清理力度,釋放社會資源。
 
  加大小微企業發展扶持力度。建立完善小微企業名錄,落實國家扶持小微企業發展優惠政策措施,加強對小微企業發展的跟蹤監測。鼓勵實行政府向第三方購買服務,主動為小微企業提供管理指導、技能培訓、檢測認證等服務。
 
  第二節 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推進反壟斷及反不正當競爭。健全反壟斷執法制度機制,強化反壟斷執法信息共享,探索開展聯合辦案,構建國家授權、省級主導、市縣參與的反壟斷執法工作格局。圍繞與民生密切相關的重點行業、領域開展反壟斷與反不正當競爭專項整治,規范市場競爭秩序。根據國家部署加快建立競爭政策與產業、投資等政策的協調機制,建立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清理妨礙市場統一和公平競爭的規定和做法。嚴厲打擊仿冒名牌、虛假宣傳、商業賄賂、違法有獎銷售、侵犯商業秘密等不正當競爭行為。
 
  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加強知識產權綜合監管和保護,完善行政和司法保護的銜接,完善快速維權和調處機制,推進維權援助機構建設,加強對電子商務、展會等重點行業、領域侵犯知識產權行為的查處。建立健全專利案件的協調辦理等機制,推進專利行政執法機制建設,建立專利糾紛訴前調解程序,建立多種形式的海外專利維權援助機制。推動版權登記工作,強化網絡版權監管,加大對非法出版物的查處力度,繼續推進軟件正版化工作。
 
  加強商標專用權保護工作。深入實施商標品牌戰略,制訂商標品牌保護中長期規劃,培育和保護商標品牌,提升商標品牌國際影響力。加快培育中小企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商標品牌,推進產業集群和區域品牌建設,加強對集體商標和證明商標的管理與保護。建立重大商標案件研究會商機制,嚴厲打擊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加大馳名、著名、涉外商標及地理標志專用權保護力度。建設商標權利、商標法規基礎數據庫,健全商標維權援助機制,加大對商標侵權、惡意搶注、違法代理等失信行為的懲戒力度。加強商標代理市場秩序整治,促進商標代理行業自律。推動我省成為國家商標注冊便利化改革試驗區,積極配合開展改革試點,為國家商標注冊便利化改革各項工作提供體制機制、政策、場地、資金等保障,形成輻射華南地區以及港澳的商標注冊、運用、保護工作體系。
 
  加大廣告行業監管力度。創新廣告監管方式,建立健全大數據廣告監管體系,圍繞醫療服務、食品、藥品、醫療器械等重點領域,加大對廣播電視、報紙期刊、互聯網等媒介虛假違法廣告的整治力度,維護廣告市場秩序和消費者權益。強化廣告經營者、發布者主體責任,實施廣告信用評價制度,建立廣告信用發布機制、違法廣告提示預警機制。推動公益廣告發展,弘揚社會主義意識形態和價值觀。加大力度推進廣州、深圳、珠海橫琴國家級廣告產業園區建設,培育示范引領性廣告產業項目,構建現代廣告產業體系。
 
  加強網絡交易監管。堅持依法管網、信用管網、協同管網,推進線上線下一體化監管。完善網絡經營主體數據庫,推進跨境電商監管服務系統建設,建立網絡自動監測常態化機制。強化網絡交易平臺的主體責任,落實網店實名制,由網絡交易平臺對網絡商品和服務經營者實行實名登記和身份核實制度,鼓勵網店進行工商登記,推廣“紅盾電子標識”。推動網絡交易信用評價體系建設。開展網絡交易專項整治,加強對網絡售假、虛假宣傳、虛假促銷、網絡傳銷、刷單炒信、惡意詆毀等違法行為的治理,凈化網絡市場環境。加強社交電商、手機軟件商城、農村電商、服務電商、跨境電商等新業態、新模式的監管。
 
  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商品行為。全面落實各級政府打假責任制,強化聯合執法機制、行政司法銜接機制。改革產品質量抽查機制,加大抽查范圍和力度,加強抽查結果運用,建立制售假冒偽劣商品企業“黑名單”。加大對群眾生活密切相關、涉及人身財產安全的日常消費品的打假力度,嚴懲違反強制性標準、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等違法違規行為。加大對城鄉結合部、農村假冒偽劣商品的打擊力度,強化對食品藥品、農資、家用電器、兒童用品等商品市場的整治。強化對假冒偽劣商品的源頭治理,建立商品生產、流通、銷售全鏈條監管機制。
 
  完善價格監管機制。加快完善市場價格監管規則,依法制定不同市場領域相應的價格行為規則和監管辦法,強化對電商等新興市場價格監管。完善明碼標價、收費公示制度。建立健全價格監管工作體系,開展價格專項執法檢查,加強民生領域價格監管。推進價格監督員隊伍建設和價格誠信建設。
 
  強化傳銷綜合治理。強化各級政府責任,加強部門執法聯動,建立打擊傳銷協作機制、信息技術監控機制、群防群控機制,將打擊傳銷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考核。加強傳銷危害宣傳,建立健全傳銷預防機制。嚴厲查處傳銷行為,加大對網絡傳銷等新型傳銷活動的預警預防、監測查處。加強直銷企業監管,促進企業規范經營,依法查處直銷企業違法違規行為。
 
  第三節 營造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
 
  加強消費維權體系建設。建立各級政府牽頭負責、有關部門各負其責的消費維權工作機制,強化部門間應對突發、重大消費事件的協作機制。統一投訴舉報處理工作機制,規范行政部門處理消費投訴工作規程。開展消費侵權熱點專項執法行動,建立消費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制度,完善應急處置方案。
 
  建立消費者權益保護跨區域聯動機制。加強異地投訴和處理消費糾紛工作。建立消費爭議調解的裁定準則,完善消費糾紛和解、調解制度,探索建立消費糾紛仲裁機制,完善消費者公益訴訟制度。建立健全消費維權訴訟與調解工作對接機制。推動基層法庭完善小額消費糾紛訴訟審判機制,快速處理小額消費糾紛。完善消費領域懲罰性賠償制度,大幅度提高消費者權益損害民事賠償力度。整合行政部門、消費者組織及經營者的消費維權工作數據,引導經營者開展放心消費創建工作,開展消費者滿意度調查。開展消費環境指標測評工作,推動消費環境安全放心指數不斷提升。
 
  強化重點領域消費維權。重點加強對預付費、商品售后、教育培訓、通信服務、汽車維修等服務領域的監管力度,嚴厲打擊虛假宣傳、不公平合同格式條款等侵害消費者權益的違法行為。加強對網絡購物、跨境消費等新興消費領域的維權力度,規范電商、微商等新興消費領域,強化電商平臺、社交平臺、搜索引擎等法律責任,加大對網絡經營者拒不落實退換貨責任、侵害消費者信息安全等消費侵權行為的打擊力度。加強農村消費維權,凈化農村消費環境。
 
  加強消費維權社會網絡建設。建立消費者組織與市場監管部門之間的協同機制,互通消費維權信息,發揮消費維權合力。充分發揮消費者組織的作用,開展行業消費服務評議調查、比較試驗等,及時發出消費提示和警示。推進基層消費維權站點建設,暢通消費維權渠道,加強對經營者消費維權服務站規范管理,建立經營者消費維權服務考核評價機制。支持網絡交易平臺、專業服務機構、行業協會、商會等建立消費糾紛調解機構。發展消費維權和社會監督志愿者隊伍,鼓勵開展消費維權法律援助、社區服務和社會監督。充分利用互聯網、社交平臺等新興媒體開展消費法規、知識的普及與宣傳,提升公眾認知和風險防范能力。
 
  第十章 保障措施
 
  第一節 加強組織領導
 
  各地、各部門要深刻認識推進市場監管現代化、完善市場監管體系的重要意義,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市場監管體系建設協調機制,督促落實本規劃提出的目標任務。
 
  第二節 落實責任分工
 
  各地、各部門要結合實際研究制訂貫徹落實本規劃的實施辦法,進一步分解任務,細化措施,落實責任,有序推進。各項工作任務的負責單位要制訂工作方案,明確時間表、路線圖和可檢驗的成果形式,確保按時保質完成工作任務。
 
  第三節 加強隊伍建設
 
  加強執法隊伍建設,加大教育培訓工作力度,提高執法人員的廉政意識、專業技能和綜合素質。注重培養執法人才,通過評比和獎勵制度選拔人才。加強基層執法隊伍建設,執法裝備和人員向基層一線執法傾斜,提高基層執法水平。
 
  第四節 落實經費保障
 
  全面落實市場監管現代化經費預算保障制度,市場監管工作經費和能力建設經費全部納入各級財政預算予以保障。各地結合工作實際,對實施本規劃的經費予以必要的保障。
 
  第五節 強化考核監督
 
  各地、各部門要建立規劃實施情況跟蹤反饋機制,及時發現問題,研究制訂相關措施;建立問責機制,對推諉扯皮、敷衍塞責造成實施進度緩慢或無實質性效果的責任單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問責。各級政府要加大對下級政府及市場監管部門的督辦考核力度,將規劃每年實施情況納入領導班子考核范圍。


 
地區: 廣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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