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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部辦公廳關于食品添加劑明膠生產中使用鹽酸級別有關問題的復函(衛辦監督函〔2012〕678號)

   2012-08-13 761
核心提示:質檢總局辦公廳:  你局《關于食品添加劑明膠生產中使用鹽酸級別有關問題的函》(質檢辦食監函[2012]365號)收悉。經研究,現
質檢總局辦公廳:
 
  你局《關于食品添加劑明膠生產中使用鹽酸級別有關問題的函》(質檢辦食監函[2012]365號)收悉。經研究,現函復如下:
 
  根據我部《食品添加劑明膠生產企業衛生規范》(衛監督發[2005]535號)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 明膠》(GB6783-94)的規定,企業生產食品添加劑明膠,可自行選擇所使用鹽酸的等級,生產過程和產品應當符合上述規范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要求。
 
  專此函復。
 
  衛生部辦公廳
 
  2012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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