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復配食品添加劑通則》(GB26687-2011)頒布后,各地質監部門及相關企業在生產許可工作中有理解不盡一致的問題。為統一認識,進一步規范復配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工作,11月24日衛生部辦公廳對有關問題進行了明確。現將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復配食品添加劑通則〉有關問題的復函》(衛辦監督函[2011]1084號,見附件)轉發你局,請各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嚴格遵照執行。如仍有不清楚、不好把握的問題,請及時向我司或衛生部門反映。
附件: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復配食品添加劑通則〉有關問題的復函》(衛辦監督函[2011]1084號)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