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衛生廳:
你廳《關于請求界定食品安全標準有關問題的函》(豫衛函監督〔2013〕3號)收悉。經研究,現函復如下:
膠原蛋白腸衣屬于食品復合配料,已有相應的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根據《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GB7718-2011)4.1.3.1.3的規定,對膠原蛋白腸衣加入量小于食品總量25%的肉制品,其標簽上可不標示膠原蛋白腸衣的原始配料。
專此函復。
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辦公廳
2013年4月12日
河南省衛生廳:
你廳《關于請求界定食品安全標準有關問題的函》(豫衛函監督〔2013〕3號)收悉。經研究,現函復如下:
膠原蛋白腸衣屬于食品復合配料,已有相應的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根據《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GB7718-2011)4.1.3.1.3的規定,對膠原蛋白腸衣加入量小于食品總量25%的肉制品,其標簽上可不標示膠原蛋白腸衣的原始配料。
專此函復。
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辦公廳
201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