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食品網

關于食品配料膠原蛋白腸衣標示問題的復函(衛辦監督函〔2013〕285號)

   2013-04-19 541
核心提示:  河南省衛生廳:  你廳《關于請求界定食品安全標準有關問題的函》(豫衛函監督〔2013〕3號)收悉。經研究,現函復如下: 

  河南省衛生廳:

  你廳《關于請求界定食品安全標準有關問題的函》(豫衛函監督〔2013〕3號)收悉。經研究,現函復如下:

  膠原蛋白腸衣屬于食品復合配料,已有相應的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根據《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GB7718-2011)4.1.3.1.3的規定,對膠原蛋白腸衣加入量小于食品總量25%的肉制品,其標簽上可不標示膠原蛋白腸衣的原始配料。

  專此函復。

  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辦公廳

  2013年4月12日



 
反對 0舉報 0 收藏 0 打賞 0
 
更多>同類法規
 
鹽池灘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