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GB 7718-2025《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已于近期正式發布,將致敏物質信息標示從推薦性要求升級為強制性規定。食品伙伴網基于全球主要貿易國及地區的標準法規差異,系統梳理15個國家和地區致敏物質清單,助力企業規避跨境貿易風險,提升國際供應鏈合規水平。
一、GB 7718-2025新標準核心要求
根據GB 7718-2025規定,預包裝食品標簽需強制標示以下8類致敏物質:
1.含麩質的谷物及其制品
2.甲殼類及其制品
3.魚類及其制品
4.蛋類及其制品
5.花生及其制品
6.大豆及其制品
7.乳及乳制品(含乳糖)
8.堅果及其果仁類制品
標示形式:
ü配料表中以加粗、下劃線等強調方式標示
ü在配料表鄰近位置添加提示語(如“含……致敏物質”)
鼓勵標示:
ü八大類以外的致敏物質
ü生產加工過程可能帶入的致敏物質,如“(本產品)可能含有……”“本(此)生產線還(也)加工含有……的食品(產品)”
豁免情況:
GB 7718-2025的附錄D中規定了免除標示致敏物質提示的目錄。
、全球主要國家及地區致敏物質對比
GB 7718-2025的發布標志著我國與全球食品安全管理體系進一步接軌,但各國(地區)對致敏物質的管控仍存在顯著差異。食品伙伴網將全球主要國家及地區強制致敏物質梳理成表格,以便快速比對各國強制致敏物質范圍(○代表強制要求)。
三 、致敏物質標示合規風險
1.地域特殊性需警惕
l日本除8種強制標示的致敏物質外,還規定了20種推薦標示的致敏物質(如鮑魚、蘋果);
l韓國強制標示桃子、肉類、西紅柿,巴西強制標示乳膠,易被忽視;
l歐盟、俄羅斯及海灣國家強制要求標示芹菜、芥末、羽扇豆。
l日韓致敏物質清單均為特定食品種類,而非整個類別。
2.標示形式差異大
各國(地區)致敏物質標示形式并不統一,如日本對于共線帶入的致敏物質不允許使用“可能含有……”的表述。需警惕因致敏物質標示形式不合規帶來的風險。
3.添加劑警示語不可漏
l亞硫酸鹽:含量超10mg/kg時,多國要求標示警示語。
l阿斯巴甜:大部分國家及地區雖未將阿斯巴甜列為致敏物質,但都要求含有阿斯巴甜的食品需要添加相關警示語。
四、企業應對指南:如何高效滿足全球合規?
l建立動態清單:致敏物質清單并非一成不變,如日本在2024年修訂了推薦致敏物質清單,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CAC)也在2025年修訂致敏物質清單。食品伙伴網建議企業關注國際法規動態,根據出口國(地區)定期更新致敏物質數據庫。
l審核標簽模板:國際致敏物質標示要求多種多樣(如字體、位置、警示語),企業應重視食品標簽合規性審核,確保致敏物質標示形式符合當地法規要求。
l排查共線風險:食品伙伴網建議企業排查共線生產風險,建立原料風險分級檔案,避免因原料供應商變更或代工廠共線生產導致隱性違規。
通過以上的介紹,大家可以看到不同國家和地區在致敏物質標示要求上存在著諸多差異。對于食品進出口企業來說,要想順利進入國際市場,就必須了解并遵守各個國家和地區的相關標準法規和要求。
如果您的企業在食品進出口合規方面遇到了問題,或者對各國的致敏物質標示要求還有疑問,歡迎隨時聯系食品伙伴網。我們擁有專業的合規咨詢團隊,能夠為您提供全方位、一站式的合規咨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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