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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食品添加劑生產有關問題的復函(質檢辦食監函〔2012〕155號)

   2012-03-03 646
核心提示:  山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  你局《關于食品添加劑加工工藝有關問題的請示》(魯質監許發〔2011〕239號)收悉。經研究,現函

  山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

  你局《關于食品添加劑加工工藝有關問題的請示》(魯質監許發〔2011〕239號)收悉。經研究,現函復如下:

  根據《衛生部辦公廳關于食品添加劑標準有關問題的復函》(衛辦監督函〔2012〕119號)(見附件),生產加工食品添加劑應當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可以使用國家標準規定工藝生產的食品添加劑半成品、成品,也可以使用提純、除塵、篩分等物理方法制成精度更高的食品添加劑產品。對于標準未規定生產工藝的食品添加劑,生產企業應當加強生產過程管理,不得使用可能會給人體帶來健康風險的生產工藝組織生產。

  請你局嚴格按上述規定加強對食品添加劑生產企業的監督管理,督促企業切實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保障食品安全。

  附件: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食品添加劑標準有關問題的復函(衛辦監督函〔2012〕119號)

  二〇一二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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