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市人民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新鄭市蔬菜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工作實施方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二○○九年九月二十九日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全面提高我市蔬菜質量安全水平,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根據《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工作的通知》(豫政辦〔2007〕106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市政府決定從2009年10月1日起對城區蔬菜實行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全面提高我市蔬菜質量安全水平為核心,以確保蔬菜消費安全和提高農產品市場競爭力為目的,以完善部門監管、行業自律、消費者監督相結合的蔬菜質量安全監控機制為基礎,以建立健全蔬菜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系為手段,對進入市場的蔬菜實行質量安全控制,確保全市人民吃上放心蔬菜。
二、蔬菜市場準入的范圍
2009年10月1日起,首先對城區主要蔬菜市場實行蔬菜質量安全市場準入,然后在全市全面實施蔬菜質量安全市場準入。
三、市場準入的條件
(一)對獲得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認證的蔬菜,在認證有效期內憑標識經檢測合格可進入市場銷售。
(二)經省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認定的無公害蔬菜基地的產品,憑產地認定證書和同批次(15天內有效)產品檢驗合格證明,復檢合格后,可進入市場銷售。
(三)經產地法定檢測機構監督檢驗,符合國家質量安全標準的同一批農產品,憑有效的合格證明可進入市場銷售。
(四)對未獲得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認證且未經有關檢測機構檢驗合格的蔬菜,實行現場檢測,檢測合格的,準許進入市場銷售。
四、實施辦法
(一)建立索證索票制度
農產品批發市場、超市等業主應當建立健全進貨索證索票制度,嚴格審驗供貨商(包括銷售商或者直接供貨的生產者)的相關質量認證證書及有效的檢驗合格證明,留存相關票證的復印件備查,確保銷售的農產品來源清楚。
(二)建立蔬菜質量安全自檢制度
市場業主要建立自檢機構,對進入市場的蔬菜按照《蔬菜中有機磷和氨基甲酸酯類農藥殘留量快速檢測方法》(GB/T5009—199—2002)進行檢測。對檢測不合格的蔬菜,不得銷售,并及時報告市農業行政主管部門。
(三)建立監督檢測制度
監督檢測由市農業行政部門負責,采用定性、定量相結合的方法進行檢測。
(四)建立蔬菜質量安全檢測結果公示制度
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和超市,應當在顯著位置設立農產品質量安全公示牌,及時公示檢測結果;市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對農產品質量安全抽檢情況在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定期公布,對抽檢不合格的農產品經營者以及品種、產地等,在設立的專欄進行曝光。
(五)不合格蔬菜處理制度
1.勸退:經初檢和復檢,蔬菜質量不合格的,要作無害化處理,不能進行無害化處理的,退出市場或銷毀。
2.教育與處罰相結合:以教育為主,向蔬菜經營商戶進行《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農產品安全知識宣傳,敦促商戶經營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的農產品。
3.處罰:檢測出的超標蔬菜,按照《農產品質量安全法》有關規定進行銷毀、曝光、罰款等處罰,逐步規范蔬菜市場,確保市場蔬菜合格率達到100%。
(六)實施蔬菜包裝和標識管理制度
根據不同蔬菜的特點,逐步推行產品分級包裝上市和產地標識制度。對獲得“三品”認證的蔬菜,其包裝標識依照《農產品包裝和標識管理辦法》執行;對于未包裝的蔬菜應當采取附加標簽、標識牌、標識帶、說明書等形式標明蔬菜的品名、產地、生產者或者銷售者名稱等內容。
(七)推行蔬菜質量追溯制度
逐步建立蔬菜生產、加工、運輸、儲藏、銷售等各個環節的登記制度。實現蔬菜生產記錄可查詢、產品流向可追蹤、質量安全責任可追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大力宣傳蔬菜市場準入制度及相關措施,加大對蔬菜質量安全方面的宣傳,增強蔬菜生產者、經營者和消費者的質量安全意識,為實施蔬菜市場準入創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二)加強生產監管。強化標準化無公害蔬菜生產基地建設,支持創建國家級和省、鄭州市級無公害蔬菜基地、標準化生產綜合示范區和出口蔬菜生產基地。生產基地應當按照無公害標準組織生產,產品質量安全必須達到國家強制性標準;鼓勵開展無公害、綠色或有機蔬菜產品認證。加強農藥、生長調節劑等農業投入品的管理。嚴禁銷售、使用明令禁用的農業投入品和有毒有害物質。
(三)建立健全蔬菜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系。市農業主管部門要加強完善蔬菜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系,合理設置檢測網點,配置必要的檢測人員和檢測設備。
各蔬菜生產基地、批發市場、交易市場、超市、專賣店及其他經營蔬菜的單位和個人要切實履行質量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職責,認真學習、貫徹好《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充分認識農產品質量安全的重要性,建立自我檢測機制,對其銷售或加工的農產品進行自檢,主動接受市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抽查,提供必要的相關資料和便利條件。
(四)增加投入。蔬菜質量安全市場準入是一項公益事業,不允許向群眾收取任何費用,所需經費由市財政安排專項資金,保證農產品市場準入工作的正常開展。
(五)建立監督服務制度。蔬菜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工作接受社會監督,開通“12316”農產品質量安全舉報投訴電話,接受社會舉報投訴,建立舉報獎勵制度。
六、明確責任,加強領導
蔬菜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涉及面廣,市農業局、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局、質量技術監督局、工商局、衛生局、環保局、市場發展中心等單位要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密切配合,按照各自的職責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實施食品藥品放心工程的通知》(國辦發〔2003〕65號)的要求,分口把關,齊抓共管,綜合治理,共同推進蔬菜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工作,確保市民真正吃上“放心菜”。
市農業局:負責組織和協調各有關部門實施蔬菜市場準入工作方案。負責蔬菜檢測網點建設,負責蔬菜進入市場前的檢驗檢測工作和進入市場后的抽檢工作,督促指導相關單位開展自檢工作,依照《農產品質量安全法》、《鄭州市農產品質量安全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開展行政執法工作,依法查處農藥殘留、重金屬等有毒有害物質超標的蔬菜,查處違規、違法行為,確保蔬菜質量安全和蔬菜市場準入工作順利進行。
市衛生局:組織對餐飲服務單位,包括各類賓館、飯店、餐館、酒樓、飲食店和蔬菜消費量較大的單位(如學校食堂)等的監督檢查,加強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日常監督和衛生許可證發放的監管,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查處違法行為。
市工商局:按照工商管理法律、法規,開展行政執法工作。
市公安局:及時協助有關部門開展行政執法工作,依法查處妨礙行政執法的行為。
市財政局:保證蔬菜質量安全檢測等經費。
宣傳部門:圍繞蔬菜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做好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律、法規、知識的宣傳工作。
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積極引導轄區蔬菜生產、經營單位開展農藥殘留自檢工作,切實搞好蔬菜生產,進一步加強蔬菜質量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