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印發實施《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全面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為便于社會各界更好理解政策精神,現解讀如下:
一、 出臺背景和重要意義
“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是黨中央、國務院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是市場監管的深刻變革。實踐表明,“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在降低監管成本的同時顯著提升了監管效能,緩解了監管對象與監管力量之間的突出矛盾,減輕了企業負擔,增強了企業市場秩序第一責任人意識,適應了商事制度改革的新形勢和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新要求。因此,省市場監管局印發實施《通知》,將“雙隨機、一公開”作為市場監管的基本手段和方式,推動實現全省市場監管部門“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全覆蓋、常態化。
(一)制定本《通知》,是貫徹落實國務院和市場監管總局要求的必要舉措。2019年1月,國務院印發《關于在市場監管領域全面推行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的意見》(國發〔2019〕5號)。隨后,市場監管總局下發《關于全面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的通知》(國市監信〔2019〕38號),并召開全面推進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電視電話會議。通過印發《通知》,明確目標要求、工作任務、流程要求和責任分工,為全省市場監管部門“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提供依據。
(二)制定本《通知》,是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切實轉變監管理念的內在要求。隨著簡政放權的持續深化,市場主體大量增長,一些領域風險突出,對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提出了新挑戰。通過“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緩解監管對象與監管力量之間的突出矛盾,增強企業市場秩序第一責任人意識,適應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和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新要求。
(三)制定本《通知》,是破題大市場監管部門業務融合,實現抽查事項全流程整合的客觀需要。機構改革后市場監管部門覆蓋面大大增加,隨機抽查事項涉及市場主體、電子商務、食品安全、產品質量、特種設備安全、知識產權等諸多領域。通過“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加速各條線業務融合、實現抽查事項的全流程整合,“進一次門、查多項事”,避免多頭執法、重復檢查,減少對市場主體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干預。
二、總體思路和主要目標
根據國發〔2019〕5號文件精神要求,《通知》在國市監信〔2019〕38號文件的基礎上,經過充分調研,并結合我省實際和往年開展隨機抽查的實踐經驗,對我省市場監管部門“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進行具體化和細化,明確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的總體要求、主要任務和保障措施。通過《通知》的實施,切實轉變監管理念和監管方式,深化市場監管部門“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對違法者“利劍高懸”,對守法者“無事不擾”,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優化營商環境,提升事中事后監管效能。
在主要目標方面,《通知》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在市場監管領域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的重大決策部署,將“雙隨機、一公開”作為市場監管的基本手段和方式,完成全省市場監管部門雙隨機抽查全業務融合、全流程整合,實現全覆蓋、常態化。
三、主要內容
《通知》共三章,分為總體要求、主要任務、保障措施,明確了全省市場監管部門雙隨機抽查全業務融合、全流程整合,實現全覆蓋、常態化的具體舉措。要求在“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中嚴格實行抽查事項清單管理、統一應用監管工作信息化平臺、統籌建立健全隨機抽查“兩庫”、協調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計劃、科學實施抽查檢查、積極開展市場監管領域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通過加強組織領導、厘清責任邊界、強化考核督查和加強培訓宣傳,對推進市場監管部門“雙隨機、一公開”監管予以保障。重點內容包括:
1、明確雙隨機抽查與其他監管方式的關系。將“雙隨機、一公開”作為市場監管的基本手段和方式,實行抽查事項清單管理,列入清單事項涉及的監管領域,嚴格按照“雙隨機、一公開”方式進行監管,原則上不再部署專項檢查和“全覆蓋”式巡查。對涉及重點領域食品藥品、產品質量安全和特種設備安全,未列入抽查事項清單的事項,按照現有方式嚴格監管。對通過投訴舉報、轉辦交辦發現的違法違規個案線索,要及時進行檢查、處置。對通過監測途徑發現的普遍性問題和突出風險,在開展有針對性的檢查時,要貫徹“雙隨機、一公開”的理念。
2、明確省局隨機抽查事項清單。依據《市場監管總局隨機抽查事項清單(第一版)》,在梳理本省級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等基礎上,編制形成《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隨機抽查事項清單(第一版)》,明確具體抽查事項和類別、檢查對象、方式、主體和依據等,作為全省市場監管部門統一的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將總局清單中的事項,除檢查主體明確僅為總局的2個事項外全部納入,同時增加“食品生產小作坊監督檢查”、“小食雜店監督檢查”、“計量標準監督檢查”3個事項。省局清單總計23個大類、67個事項。
3、統一監管平臺應用要求。全省市場監管部門“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使用統一的“浙江省行政執法監管平臺”雙隨機抽查模塊進行,實行抽查事項清單和計劃公告、“兩庫”建立、任務下達、檢查對象名單抽取和執法檢查人員匹配、結果錄入及公示、數據存檔、考核評價等全程電子化管理。事項清單、抽查計劃、抽查對象名單和檢查結果信息,自動共享交換到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和浙江政務服務網公布。
4、統籌制定年度抽查計劃。逐一對照清單抽查事項,結合監管工作需求,提出對應的省局年度抽查工作計劃,明確各批次抽查的范圍、數量和時間安排,以及省級統一抽查和各市、縣級自行抽查的相關要求。省局年度抽查工作計劃向社會公示。各市、縣(市、區)局按照省局工作要求和《清單》,分別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計劃,向社會公示并報上級市場監管部門備案。
5、有序組織實施抽查檢查。按照年度抽查工作計劃的安排,適時分類組織建立檢查對象名錄庫和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分批次組織實施具體抽查檢查,逐批次抽取檢查對象。在對象抽取過程中,針對不同風險程度、信用水平,合理確定抽查比例和檢查對象被抽查概率。檢查對象名單抽取后,鎖定下發至市縣局,由市縣局完成本轄區執法檢查人員的隨機匹配工作。承擔該批次隨機抽查任務的各級市場監管部門通過現場、書面、網絡、委托專業機構等方式開展檢查,在任務完成后按要求將抽查檢查結果錄入抽查系統。對隨機抽查中發現的問題,按照“誰管轄、誰負責”的原則做好后續監管的銜接。
6、明確監管責任邊界。依照“盡職照單免責、失職照單問責”的原則,落實“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責任。對未按要求進行抽查檢查造成不良后果、未依法及時公示抽查檢查結果造成不良后果、不執行或者拖延執行抽查任務、未對抽查檢查中發現的涉嫌犯罪案件依法移送等情形,承擔相應行政責任。對按照相關規定和抽查計劃安排履行抽查檢查職責、因現有專業技術手段限制未發現問題、檢查對象發生事故與執法檢查人員的抽查檢查不存在因果關系、受委托的專業機構出具虛假報告等導致錯誤判定或者處理等情形,免予追究相關責任。既嚴格問責追責,又有效保護基層執法檢查人員擔當作為、干事創業的積極性。
一、 出臺背景和重要意義
“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是黨中央、國務院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是市場監管的深刻變革。實踐表明,“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在降低監管成本的同時顯著提升了監管效能,緩解了監管對象與監管力量之間的突出矛盾,減輕了企業負擔,增強了企業市場秩序第一責任人意識,適應了商事制度改革的新形勢和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新要求。因此,省市場監管局印發實施《通知》,將“雙隨機、一公開”作為市場監管的基本手段和方式,推動實現全省市場監管部門“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全覆蓋、常態化。
(一)制定本《通知》,是貫徹落實國務院和市場監管總局要求的必要舉措。2019年1月,國務院印發《關于在市場監管領域全面推行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的意見》(國發〔2019〕5號)。隨后,市場監管總局下發《關于全面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的通知》(國市監信〔2019〕38號),并召開全面推進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電視電話會議。通過印發《通知》,明確目標要求、工作任務、流程要求和責任分工,為全省市場監管部門“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提供依據。
(二)制定本《通知》,是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切實轉變監管理念的內在要求。隨著簡政放權的持續深化,市場主體大量增長,一些領域風險突出,對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提出了新挑戰。通過“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緩解監管對象與監管力量之間的突出矛盾,增強企業市場秩序第一責任人意識,適應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和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新要求。
(三)制定本《通知》,是破題大市場監管部門業務融合,實現抽查事項全流程整合的客觀需要。機構改革后市場監管部門覆蓋面大大增加,隨機抽查事項涉及市場主體、電子商務、食品安全、產品質量、特種設備安全、知識產權等諸多領域。通過“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加速各條線業務融合、實現抽查事項的全流程整合,“進一次門、查多項事”,避免多頭執法、重復檢查,減少對市場主體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干預。
二、總體思路和主要目標
根據國發〔2019〕5號文件精神要求,《通知》在國市監信〔2019〕38號文件的基礎上,經過充分調研,并結合我省實際和往年開展隨機抽查的實踐經驗,對我省市場監管部門“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進行具體化和細化,明確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的總體要求、主要任務和保障措施。通過《通知》的實施,切實轉變監管理念和監管方式,深化市場監管部門“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對違法者“利劍高懸”,對守法者“無事不擾”,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優化營商環境,提升事中事后監管效能。
在主要目標方面,《通知》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在市場監管領域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的重大決策部署,將“雙隨機、一公開”作為市場監管的基本手段和方式,完成全省市場監管部門雙隨機抽查全業務融合、全流程整合,實現全覆蓋、常態化。
三、主要內容
《通知》共三章,分為總體要求、主要任務、保障措施,明確了全省市場監管部門雙隨機抽查全業務融合、全流程整合,實現全覆蓋、常態化的具體舉措。要求在“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中嚴格實行抽查事項清單管理、統一應用監管工作信息化平臺、統籌建立健全隨機抽查“兩庫”、協調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計劃、科學實施抽查檢查、積極開展市場監管領域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通過加強組織領導、厘清責任邊界、強化考核督查和加強培訓宣傳,對推進市場監管部門“雙隨機、一公開”監管予以保障。重點內容包括:
1、明確雙隨機抽查與其他監管方式的關系。將“雙隨機、一公開”作為市場監管的基本手段和方式,實行抽查事項清單管理,列入清單事項涉及的監管領域,嚴格按照“雙隨機、一公開”方式進行監管,原則上不再部署專項檢查和“全覆蓋”式巡查。對涉及重點領域食品藥品、產品質量安全和特種設備安全,未列入抽查事項清單的事項,按照現有方式嚴格監管。對通過投訴舉報、轉辦交辦發現的違法違規個案線索,要及時進行檢查、處置。對通過監測途徑發現的普遍性問題和突出風險,在開展有針對性的檢查時,要貫徹“雙隨機、一公開”的理念。
2、明確省局隨機抽查事項清單。依據《市場監管總局隨機抽查事項清單(第一版)》,在梳理本省級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等基礎上,編制形成《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隨機抽查事項清單(第一版)》,明確具體抽查事項和類別、檢查對象、方式、主體和依據等,作為全省市場監管部門統一的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將總局清單中的事項,除檢查主體明確僅為總局的2個事項外全部納入,同時增加“食品生產小作坊監督檢查”、“小食雜店監督檢查”、“計量標準監督檢查”3個事項。省局清單總計23個大類、67個事項。
3、統一監管平臺應用要求。全省市場監管部門“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使用統一的“浙江省行政執法監管平臺”雙隨機抽查模塊進行,實行抽查事項清單和計劃公告、“兩庫”建立、任務下達、檢查對象名單抽取和執法檢查人員匹配、結果錄入及公示、數據存檔、考核評價等全程電子化管理。事項清單、抽查計劃、抽查對象名單和檢查結果信息,自動共享交換到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和浙江政務服務網公布。
4、統籌制定年度抽查計劃。逐一對照清單抽查事項,結合監管工作需求,提出對應的省局年度抽查工作計劃,明確各批次抽查的范圍、數量和時間安排,以及省級統一抽查和各市、縣級自行抽查的相關要求。省局年度抽查工作計劃向社會公示。各市、縣(市、區)局按照省局工作要求和《清單》,分別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計劃,向社會公示并報上級市場監管部門備案。
5、有序組織實施抽查檢查。按照年度抽查工作計劃的安排,適時分類組織建立檢查對象名錄庫和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分批次組織實施具體抽查檢查,逐批次抽取檢查對象。在對象抽取過程中,針對不同風險程度、信用水平,合理確定抽查比例和檢查對象被抽查概率。檢查對象名單抽取后,鎖定下發至市縣局,由市縣局完成本轄區執法檢查人員的隨機匹配工作。承擔該批次隨機抽查任務的各級市場監管部門通過現場、書面、網絡、委托專業機構等方式開展檢查,在任務完成后按要求將抽查檢查結果錄入抽查系統。對隨機抽查中發現的問題,按照“誰管轄、誰負責”的原則做好后續監管的銜接。
6、明確監管責任邊界。依照“盡職照單免責、失職照單問責”的原則,落實“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責任。對未按要求進行抽查檢查造成不良后果、未依法及時公示抽查檢查結果造成不良后果、不執行或者拖延執行抽查任務、未對抽查檢查中發現的涉嫌犯罪案件依法移送等情形,承擔相應行政責任。對按照相關規定和抽查計劃安排履行抽查檢查職責、因現有專業技術手段限制未發現問題、檢查對象發生事故與執法檢查人員的抽查檢查不存在因果關系、受委托的專業機構出具虛假報告等導致錯誤判定或者處理等情形,免予追究相關責任。既嚴格問責追責,又有效保護基層執法檢查人員擔當作為、干事創業的積極性。